第二百二十章:大个
林小田估摸的没错。
刚搬到县城住,一个人都不认识,成天憋在家里看电视都无聊死了。现在寒冬,再过不久就要过年了,学校都放了假,一天在家呆着没事,林倩就想办法联系到以前的高中同学,成天跟她们泡在外边,不到饭点不回家。
家里在盖房子,林立凡和王凤都没空,也没心思管林倩,有时候林倩在外边一呆就是一整天,到很晚才回家。
同她一块玩的,除了以前几个要好的姐妹之外,今天突然多出来一个人。
姜建平。
同一高中同学,不是同班的,生的身高马大,外号就叫大个。大个家里不乏两个钱财,跟街道上的一些混混玩的极好,故而在学校里称王称霸,很讨人喜欢。
这年头就是这样,老实巴交的好学生,跟书呆子没什么区别,没有女孩子会相的中。越是调皮的,反而更多女孩儿喜欢。感觉他们这些坏孩子,高人一等,跟他们身边都有面子。
小女孩懂什么?
林倩也不例外。
退学之前,林倩挺喜欢大个,外貌算过得去,个子那么高大,又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人物,想不讨人喜欢都难,再加上家里有钱。别人一个礼拜才二三十块钱,他一个礼拜好两百,大手大脚的,可不把林倩羡慕死。
退学前,林倩有勾搭过他,不过没成功,大个身边有不少浓妆艳抹的女人随行,大个一时倒未注意到林倩,她又没直接表白,只是给予暗示。
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大个既然也来了,身边还带着两小弟。威风凛凛,仿若一方诸侯一般,傲视天下,不将他人放在眼里。
林倩在高中有两个闺蜜,玩的很要好,一个叫方晓琼,十七岁,生的明艳动人,婀娜多姿。皮肤很白,小脸蛋,大胸材,分明就是传说中的童颜巨乳,很受男孩子的追捧。
一个叫陈琳琳,生的是小巧可爱,巴掌大的脸,特大两眼睛就占了一半位置。个子较为矮小,乍一看,跟可爱的洋娃娃一样,特讨人喜欢。
林倩这几天就跟她们两在一块玩。
这两小娘们儿跟林倩臭味相投,成天梦想着以后嫁个有钱人,心思压根就没放在念书上。
“不是。”
再见大个,林倩有些紧张。
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以前成天想跟大头在一块,经历过林勇那件事之后,林倩巴不得离他们这种人远一点才好。
林倩拉着陈琳琳,小声在她耳边问道。“你们怎么把他叫来了啊?”
“没叫他啊!”
陈琳琳和方晓琼跟大个关系不错。
毕竟嘛!
大家都不好念书,学校就那么点大,在学校呆好几年,谁还不认识谁啊?
“他听说我们这几天在一块,自己就跟来了。”
大个笑盈盈凑了上来,来到林倩一边,色迷迷的眼珠子毫不加以掩饰,上下扫了一眼。一段时间不见,林倩比以前更加明艳动人了。皮肤更嫩,光彩焕发,很是诱人。
“倩倩,怎么念的好好的就不念了啊?”
有道是家丑不可外扬,林倩发生的那堆破事儿,又怎么好意思再传到学校去。就连她的闺蜜,林倩都没敢告诉。跟她们两人关系是不错,但那种事还真不敢跟她们说,这两大嘴巴子,今天给她们说了,明天学校那些同学,指定全知道。
一个都漏不了。
大个凑到跟前,身子贴着林倩,玩起了暧昧。以前林倩成天在眼前晃荡,是挺漂亮,不过乡下妹子,再能打扮也远远没有小太妹给他来的诱人。
风流了一段时间,大个就玩腻了。
那些个小太妹太容易到手了,下午刚认识,吃一包泡面,晚上就可以滚床单。
今天跟这个滚,明天跟那草,天知道她们经历过多少男人。没什么意思!想想,林倩还不错。有句话不说的好嘛!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难到手的才有味。
这不,陈琳琳她们一提起林倩,大个就屁颠屁颠跟着来了。
“走的时候也不告诉下,大家好送送你啊!对不对!你突然就杳无音信,跟失踪了一样,我们多伤心啊!好好的就……我都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以为你搬家离开这边了呢!”
“伤心的都快哭了。”
大个言语中尽是情感暧昧,要是林倩心里还念有他半点,两人指不定今晚就可以开个房间再续前缘了。
不过,跟林小田发生关系后,林倩心里就认定了林小田是自己的男人。也不知道怎么了,以前看大个还觉得他挺帅的,身边总跟着几个小弟,行走如风,学校同学看见大个来了,纷纷都得让路。
多霸气啊!
而且,她念书的高中是寄宿学校,吃喝拉撒都在学校。
食堂打饭不排队呢嘛!有时候排队要排老半天了,人大个就从不排队。他一来,最前边打饭的人自动就给他腾出位置来了。学校食堂员工也笑盈盈,帮着先给他盛饭。
这就是待遇。
以前老觉得他可霸气了,铁血汉子,真男人。
现在看,却总感觉他有点……嗯!有点像个大傻子。
有什么了不起的?
在学校称王称霸能称一辈子嘛?
这社会,这年头有没有钱才是真本事。个子高大不顶用,拳头大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了不起出来就一小痞子,让人厌烦,憎恶,看见就头疼的那种人。
惹上了有钱人,人家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们。
大个城里人,这点没错。
那个时候,林倩就觉得城里人好有钱。大个家也不是很有钱,就是一普普通通城里人的孩子,家有一套房子,加一个店铺,够吃喝拉撒,生不起病,出不了事儿。
要出个事儿,来个大病什么的,他们全家都得跟着倒霉。
之前林倩不就巴望着能嫁给这么一个城里人,摆脱乡下人的身份,以后再也不用种地翻田什么的嘛!
现在嘛!
不是林倩瞧不起他,真的,一套房子加一店铺真的没什么了不起的。
比他有钱的人海了去了。
不说别人,光林小田就比过他十几座大山,甩远远的。
而且,现在她已经是林小田的人了,没必要,林倩不想再跟大个有任何瓜葛。
她退一边,冷着脸,声音不带有半点感情。
“哦!有点事儿就没去,念也没什么意思,反正不喜欢念书。”
当时那情况,林倩能跟他们道别吗?直接被林勇卖傻子那去了,一个月都没能回家。
大个不依不饶,又凑了上来,大手一扬,很是自然落到林倩背后。不过倒没抱着她,多少有点唐突。
“那你下个学期还念不念?你要念的话,我就留级陪你一年。”
大个不是真想留级,他是真心不想念大学。陌生的环境,让人很难适应。而且大学都是在外地,不是在本县城,初去乍到,不认识人免不了给人欺负。
还是留下来好。
别的地方不敢说,就高中,谁敢不给他面子?反正又不会念书,念个屁的大学。留不留级没所谓,他家离高中学校不远,高中毕业后,一天在学校呆着玩也可以啊!
下边不还有那么多小弟嘛!倒也不会无聊。
最近大个搭上了一条线,跟了个老大,高中毕业后,他就打算在县里混了。
先混出个名声来,以后再学校多带掉小弟出来,多自在?
林倩很不高兴。
她躲到陈琳琳和方晓琼中间,面若沉霜。
“不念了,没什么意思。对了,晓琼,琳琳改天给你介绍下我男朋友。到时候你们一块出来吃饭哈!我男朋友请客。”
提到林小田,林倩脸上总算见到些许笑容。
有一段时间没见面,挺想念他的。
离开到时候,因为发生那么多事儿,林倩成天呆在林家沟,没什么要联系的人,也就没用电话。现在有个破烂手机,却不知道林小田的电话号码,诚心郁闷。
“你有男朋友了?”
陈琳琳和方晓琼,包括大个,很是诧异。
不是没念书嘛?
哪儿找的男朋友?
方晓琼惊愕,沉吟半响后,追问道。
“你没念书,该不会是你家里人帮你张罗着相亲去了吧?”
“不是,我跟他是同一个村子的,我们谈的。”
相亲多老土啊!再说她才多大年纪就跑去相亲,传出去多不好意思。
大个脸有不悦,难怪这妮子冷落自己,原来她都有男朋友了。该死!那个土包子?
不说,怎么一段时间不见,林倩比以前漂亮了不少。不论是样貌,还是穿着打扮,都明艳动人,特别漂亮。比起高中学校的校花还要明眼百倍。
本来大个就挺动心,见林倩比以前更会打扮了,他更是动心。
听说是同一村子的,大个脸上写满了鄙夷。
一乡巴佬,还想跟自己抢女人?
就算要抢,那也是自己玩剩下的,再给他穿破鞋。
“倩倩,到饭点了,咱们一块去吃饭,一边聊聊呗!老同学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你就不想我啊?”
说着,大个推推搡搡,带着小弟领着三女的就要往饭店走。
林倩摆手。
本来挺高兴出来跟闺蜜玩的,突然杀出个大个,真扫兴。
“你们吃吧!我回去了,一会儿爸妈不高兴。”
刚见面就毛手毛脚,恶心死了。
把自己当什么女人了?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