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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作者:尘飞扬 | 发布时间 | 2016-08-22 | 字数:2629

其实我们人类的运气都不错,若干年前大自然选择了我们做为地球的统治者,就能说明这个问题,否则我们如今正在任另一物种宰割,它们会把我们养得肥肥胖胖后,将我们一刀宰了,然后把我们赤裸裸的尸体挂到钩子上,其中身体好的会在后腰的位置滚上一个合格的标记,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接着一个个顾客会把我们的尸体拨拉来拨拉去,然后指着你的屁股说,老板在这儿给我切一块下来,其他老弱病残的尸体会被送到加工厂搅成肉馅,和上面粉做成香肠,届时我们的食用方法有很多,能做菜能堡汤,还有把我们切成一片一片,放在沸水里涮的,最终会形成那个品牌就叫作“小肥人”。

当然,我们也可能作为宠物被养起来,统治者会让我们操来操去,若干代以后,把人类培育成它们喜爱的样子,这样我们就能被拴上铁链陪它们散步了,既然这一切没有发生,就证明我们的运气还不错,但人类并不感激大自然,反而恩将仇报,过河拆桥,它老人家如今一定在抱头痛哭,后悔莫及……女马的,又扯远了。

我和于静那天晚上之前从未接过吻,但是经常能拉到她的手,但这本质上区别于其他男女生,那些人都是透着温柔甜美,含情脉脉,而我俩就像战场上冒着枪林弹雨携手并肩的同志,而且总是她在前面急匆匆的大步流星,我在后面被拽的步履蹒跚,脚步踉跄,场面引人发笑不止。

有一段时间里,我还履行过每天早上接她上学,晚上送她回家的义务,但这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因为她这样要求,她说早上天还没亮,下了晚自习又太黑,我作为男人应该保证她的安全,于是我就成为了护花使者,其实若真发生什么不测,遇到了坏人的话,我这个使者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于静会在我撒腿逃命之前,就用她最擅长的飞腿摆平一切。

至于如何知道她擅长飞腿,则是由于另一件事,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和一个男生因为一句玩笑话起了争执,我知道其实真正原因绝非那么简单,而是在一次体育课上我们打篮球时,他被比他低了半头的我连盖了三个帽,这件事成了别人的笑柄,一直让他怀恨在心,从那时起就总想着找个机会报复,有事没事老和我过不去,却丝毫没占到过便宜,心中的私愤不能一泄而快,反而新仇旧恨越攒越多,早就形成了一触即发之势,只是恰巧在那天点燃了导火索罢了。

这位同学叫史猛,说话办事一根筋,总让人觉得他比别人缺点什么,长着一张大圆脸,中间凹下去一块,颇像月球表面的环型山,五官都深陷其中,只有鼻尖稍突,与脑门和下巴一般高,长相怪异,令人发指。

当时,他在和我对骂了半天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嘴笨得跟屁股没两样,说话结结巴巴,吞吞吐吐,脑壳里装满了屎,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特别,更有威慑力,更震撼人心的脏话,硕大的脸憋成了粉红色,加上他又长又粗的黑脖子,离远了看就像一根勃起的阴,茎。

而骂人则是在我众多优点中最为突出的一个,很明显他选错了决斗方式,才造成了以卵击石的局面,后来他在我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之下脑羞成怒,肾上腺激素急增,像只受了惊的野驴一样向我扑来,和我扭打到了一起。

我力气不如他大,一开打就吃了不少亏,鼻梁上被他敦了一下,流了不少鼻血,手腕也被掐青了,不过我也没让他全身而退,除了揪掉他一大撮头发外,还用手刀在他脖子上留下一道紫痕,颇像一道紫色的霞光,耀眼夺目。

而就在我们的招式与力量即将达到极限,准备结束这肮脏的行为时,于静出现了,她起先从外面回来先是被我满脸是血的样子吓了一跳,紧接着不知哪来的勇气,像闪电一般冲了上来,左脚在板凳上一点,身体腾空而起,右脚画出一道美妙的弧线,正中史猛的后脑勺上。

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脑袋产生了一股要飞出去的力量,幸亏脖子足够结实,才使的这个力量没有产生实际效果,否则他的头会像于静以前的射门一样奔向天际。

史猛被这一下弄蒙了,摇摇晃晃的险些摔倒,扶着桌子老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教室里一片安静,那些加油叫好的家伙们也被惊呆了,俩眼瞪的老大,跟要飞出来似的。

史猛彻底傻了,看了于静半天,然后啥也没说转身就走,回到座位上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就这样,这件事最后莫名其妙的不了了之了,不过从那天起,史猛对我和于静都特好,再打篮球时总喜欢和我一队,而且总给我传球,要是我投进了,他比谁都高兴,冲着我嘿嘿直笑,跟朵花似的。

一切一切,如同过眼云烟,在今天终于皆为尘土了,于静如今有了自己新的生活,新的一切,不论什么都与我无关,或许她也有了新的跟她一起玩的人,她们会一起拉着手走在大街上,风驰电掣,一如当年的我们,祝福于静。

我想起一首歌:

我的天是灰色

我的心是蓝色

触摸着你的心

竟是透明的

你的悠然自得

我却束手无策

我的心痛竟是

你的快乐

其实我不想对你恋恋不舍

但什么让我辗转反侧

不觉我说着说着天都亮了

我的唇角尝到一种苦涩

我是真的为你哭了

你是真的随他走了

就在这一刻

全世界伤心角色

又多了我一个

我是真的为你爱了

你是真的跟他走了

能给的我全都给了

除了让你知道我心如刀割

想当年我在听这首哥时,只是无关痛痒,如今却是有着切肤之痛,身临其境的感觉,曾几何,我也是张学友的忠实歌迷,那个时期,班里刮起了一股张信哲风,大多数同学整天嘴里不是爱如潮水就是过火,甚至有时竟能做到水火相容,只有我和一个女生意志坚定,始终如一的拥着护学友大叔,在众多人中独树两帜。

后来没过多长时间,张学友结婚的消息传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那个女生听过后不吃不喝,寻死觅活的,千方百计要结束自己可怜的生命,要不是她家人看的紧,估计现在她该过五周年了,真不知她此举意义何在,能挽回什么损失。

我想想都后怕,自己竟然会和那种人有着如此一致的爱好,假如我要是个同性恋者,估计也早已遁入轮回,到西方世界参拜佛祖去了,阿弥陀佛。

我从床上坐起来,掀开窗帘,玻璃上冰冻的窗花晶莹剔透,像一张哭花了的脸,我穿过缝隙看到天空中不知何时又开始飘起了雪花,一片一片,婆娑起舞,这个冬天的雪格外的多,天空永远是阴霾的。

……

相比起来,高中同学永远都比大学同学的友谊要牢固的多,那时我们还太傻,不懂得互相互相拆台,甚至相当一段时间内,有一个和我要好的同学被人家打断鼻梁后,每当看到他塌陷的脸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了,可见我们的感情有多深。

不过还好,由于是假期的缘故,那些被发配到其他身份四流大学中的死党们,有一大半都回到了这个让人难以割舍的地方,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在新环境中都过得并不快乐,郁郁寡欢,只盼着毕业那一天的到来。

这些人就算回到家以后,也毫无变化,整天蓬头垢面,像个流浪的疯子一般,我从他们的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

喝酒是男人们排解压力一个不错的方式,其实也只是心里在作祟而已,除了那些呕吐物,什么丢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