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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龙振宁

作者:锋乞丐 | 发布时间 | 2016-07-22 | 字数:2883

高虎说完后坐到文妮胡斐的旁边拿起了一瓶矿泉水喝了起来,过了十分钟左右,一辆黑色的丰田保姆车开进了仓库,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了六个人。

那六个人走到几位老人面前问了声好,然后东叔就对着其中一个身形最高大的男人说:“阿龙,今天叫你过来是让你上擂台跟那位小兄弟过过招。”东叔说完指向了高虎。

“他是我一个老朋友的人,不是帮会中人,是我请求他指教一下你们这些热衷于热武器的后生晚辈的,一会交手要记住对方不是敌人。”东叔几句话就交代清楚了,然后就坐到了一边去等着擂台赛开打。

那人走到高虎面前伸出右手:“兄弟你好!我叫龙振宁,一会请多多赐教,也请手下留情。”说完后还微笑了一下。

高虎站起身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龙振宁,这人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身高有185左右,身材很健硕,但是却没有自己这么发达的肌肉。

所以体型看起来比自己“消瘦”,也许也是因为“瘦”显高的原因,这人站在高虎面前看起来居然不比高虎矮上多少。

高虎伸出手来跟龙振宁握了一下,刚握到对方的手高虎心里就惊讶了起来:好有力量的手掌,而且掌指关节处和手心指末处全是老茧,看来这人是经常打实战的老手,而且打沙袋练拳时从不戴拳击手套。

去过健身房打沙袋或是在拳馆打过沙袋的人都知道,一般人打沙袋都要带上拳套的,要不然的话很容易摩擦划伤撕裂手上皮肤,也很容易挫伤手腕,造成损伤。当然了,如果是那些纯粹是为了练习搏击操的人那就另当别论。

现在的沙袋大多用PU皮或是真皮,虽然大大地减少了对拳头的摩擦伤害,但是如果力量到达了一定的磅数,那么一拳打过去手依然是会破皮的。

而以前的沙袋则都是用帆布或是麻布制成,这样的沙袋别说是要力量很大的人了,就随便一个成年人不戴拳套上去打几拳手都要全部破皮了去。

也许有人会说你这不是自作践不可活嘛,有拳套给你用你不用,你要作死谁能救得了你?

但是真正懂得实战搏击的人却不会这么想,戴上拳套虽然可以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手腕和拳头,但是也有它的缺点,那就是攻击点不够精准。

毕竟拳击手套面积太大,一拳打在对方脸上就半边脸都差不多被打到了,没法做到只打眼部或是只打太阳穴。

而戴拳击手套打沙袋的另一个缺点就很少有人知道了,那就是没有疼痛感。

就算是职业拳手,他们从小练拳也都会戴上手套,最低限度也会缠上绷带保护手指关节的皮肤破损,因为皮肤破损之后就要等伤好了才能继续练拳。

但是因为长期戴手套练习和比赛,那些职业拳手的拳头敏感度还是要比长期不戴手套练习的人高,敏感度高随之感受到疼痛的感觉也高。

试想一下,你每天戴着拳套用尽全力去打一百拳墙壁,顶多你是感到手腕处有震痛感而已。

但是你每天空拳用尽全力去打一百拳墙壁,除非你意志力非常坚定,要不然打到第三拳估计你就会放弃了,因为手的痛感和破皮后流血以及伤口的皮肉烂掉对视觉的刺激都会让你停下来不再继续。

而在战场实战中,不会像擂台那样四周空无一物,无论是在山林或是城市中都会有阻碍物,在这样的战斗中你一拳打过去对方要是闪开了,那你就很有可能打到墙或是树甚至是电线杆之类的物体。

你的手要是不习惯这种疼痛感的话打到坚硬的物体时就会因为疼痛感而降低你下一次出拳的威力,而因为痛感把手收回去或是延迟了出拳的速度,在生死搏斗中很容易让自己瞬间被对手击杀。

高虎握紧了龙振宁的手,微笑着对他说:“你是一个意志力非常强大的人,很高兴第一次来香港就遇到你这样的对手。”

龙振宁笑道:“一会就请多多指教了,我先去热下身,麻烦你稍等一会。”

龙振宁说完就走到更衣室换衣服去了,高虎坐下来喝了一口水对文妮说:“妮儿,这人打架的经验不比我少啊,看他走路的姿势又不像是当过兵的人,难道香港整天有架打的吗?”

文妮担心地说:“那你有把握赢吗?”

“不知道,得交手几招才能知道,搏斗并不是看身型就能看出来谁稳赢的,上次在奥林射击场我不就差点输给了黄海吗?”

几分钟之后龙振宁上身赤膊,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中裤赤着脚出来了,胡斐盯着龙振宁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想了一下之后对高虎说:“大虎,不管你打不打得赢,这场比赛你还是输掉比较好。”

“为什么?”高虎不解地问道。

胡斐朝着龙振宁扬了扬下巴,对高虎说:“你看到他身上的纹身没?”

高虎看过去,回答道:“看到了,挺漂亮的,要不是当兵不能纹身我也想去弄一个了。”

胡斐摇摇头:“你知道那纹身代表什么意思吗?”

“纹身就是纹身,还能代表什么意思,我要是乐意我马上也去纹一个跟他那个一模一样的,不过我不太喜欢他那两朵金红色的牡丹,太娘炮,要是我去纹我肯定纹一条龙或是纹个老虎上去,这样多霸气啊。”

胡斐说道:“那两朵金红色的牡丹花代表了双花,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东叔的帮会中的双花红棍。”

文妮问道:“双花红棍是什么?很厉害吗?”

“在我小时候,有一次我爸爸在家里和一个叔叔聊天的时候,我碰巧听到他跟那叔叔聊天说的。古时候有一个帮会叫洪门,而洪门中被称为“红棍”的人等于一个地区的武力总负责人,也就是领军人。棍子是最容易获得也是可以大规模装备,同时威力不错的冷兵器,洪门当时的主要武力就是棍子。”

“同时,也是一方的洪门弟子的武力教练或称之为教头,而双花红棍则是这些教头里面武力最强大的总教练,现在一般拿来称呼一个帮会的头号打手,而这人的标志性纹身就是背后左右双肩各纹一朵金红牡丹花,所以被称为双花红棍。”胡斐解释道。

胡斐继续说:“我当时还小,也记不太清楚这么多,但是小女孩都喜欢花,所以在听到双花红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什么花所以才留心听了一点,到现在也就记得这么多了。”

高虎不以为然地说:“就算他是双花红棍又怎么样?为什么要故意输给他?”

“从一进来那几个老人就一直在说‘他们帮会’这个词,我就有点怀疑他们是不是电视上的那些深颜色的社会组织了,现在看到那个龙振宁的纹身我已经可以确定他们就是那些社会组织的人。”

“而且看起来那个东叔应该就是最大的老大。”胡斐看着高虎说。

“然后我打赢了龙振宁他们就会杀了我?斐斐你也太夸张了吧?你以为中国没有王法了?没有法律了?”高虎不满地对胡斐说道。

“唉!”胡斐叹了一口气,显然是对高虎这种一根筋的脑袋感到无可奈何。

“人家真要杀你的话我估计你怎么样也离不开香港了,但是别人也不会因为你打赢了龙振宁这点小事而杀你,先不说东叔跟余福的交情,就是光说人家能做到这么大的帮会,就不是动不动就杀人来解决问题能做到的。”

胡斐看到高虎喝完了手中的水,又递给他一瓶。

然后笑着继续说:“刚才你以一敌五出尽了风头,现在人家把帮会的双花红棍都叫来了,你若是能不显眼地故意输掉,而对方眼神好的那几个老人又能看出来你故意放水的话,那么岂不是对你对他们帮会都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你出了风头,然后人家的双花红棍找回了场子,两家欢乐嘛!”

文妮听完胡斐的话之后也对高虎说道:“大虎,斐斐说的是对的,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我也听出来了斐斐的做法是很好的人情世故的做法,我不知道我这么说对不对。”

高虎能混到今天也不是傻子,胡斐话没说完高虎就已经知道胡斐的意思了,当下高虎就对文妮说:“不是你这么个说法,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胡斐听到高虎的话无力地坐到了凳子上,她这下是真心发誓以后再也不跟文盲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