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因怜生爱
林语抗议了半天,还是无效,只好拿着关海峰帮她买的新手机离开了太升南路手机市场。
她看了下时间还早,就建议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去把同仁堂和德仁堂也看看,反正离太升南路也不远。
关海峰很赞许地看着林语。
看完这两家店之后,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关海峰提议就近去吃晚饭。
关海峰说他知道总府路上有一家烤鸭店的东西味道不错,想带她去试试。林语看了看时间,这个时候回家的话可能刘彤她们还在外面玩,自己一个人回去也不知道吃什么,就同意了关海峰的提议。
林语本来性格就很开朗,再加上记者这个职业将她培养成了一个“自来熟”,特别是上次跟关海峰撕破脸来吵过架之后,她更是无所顾忌,跟他说起话来,就不再那么客套。现在,关海峰对林语直呼其名,林语也不再叫他“关总”,而是叫他“关”。
当然,“关”这个称谓并不是林语的发明,他公司里的几个下属都是这么叫他的。这个叫法简单直接,好记顺口。叫过了之后,就不再想叫他“关总”了,总觉得没有这个亲切。
那天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天色还很早,林语和关海峰就一边吃着饭,一边拉拉杂杂的说着闲话。关海峰喜欢听林语讲报社里的那些流言蜚语,采访中遇到的奇人异事,林语说得口沫四溅,他听得津津有味。那一瞬间,林语觉得他像极了她爸爸去世前的样子。当然,这个纯粹就是她自己一厢情愿的意淫。
也许是爸爸去世得早,林语对她的爸爸非常的想念,有时候她自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会突然发现前面某个人的背影有点像她爸爸,她都会特地快步跑上前去,超过那个人,再回头去看那个人的长相,结果当然不用说,肯定都很失望。说林语有些恋父情结,可能也不为过。
吃完饭的时候,林语看了一下时间,两个人边吃饭边说话,居然在饭馆里面呆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怪不得刚才买单的时候,给他们服务的小姐直打呵欠。
因为星期一一大早就要去参加新闻发布会,林语晚上就不想在外面呆得太晚,买完单之后,她就请关海峰直接送她回家,关海峰很爽快地答应了。
两人刚走到楼下停车的地方,关海峰的一个下属打电话给他,说最近市场上老是发现有他们产品的假货出现,现在他约到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想请关海峰过去跟那个人聊几句。
关海峰不忍心丢下林语一个人,但时间上又来不及送她回去,他有些左右为难,林语马上主动说自己可以去乘公交车。
关海峰不放心地叮嘱了她几句之后,就匆匆忙忙地开车走了。
周六林语在报社加班,下班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她担心骑自行车的话,会将身上的衣服打湿,就将自行车放在了报社的车棚里,改坐公交车回家。此时,时间还不算太晚,这里离报社也挺近,林语就返回到报社,去拿自己的自行车。
从报社出来之后没走多远,却不想天空中突然又下起了雨,雨虽然并不大,但是风却不小,林语的雨披几次被风给掀翻,将她放在车龙头前面的铁篮子里的背包和手机纸盒,完全暴露在雨中。
林语心疼刚买的手机和手机盒,就将雨衣脱了下来,直接将背包和手机盒裹进雨衣里,然后再放进铁篮子,而她自己则光着头骑着车,在雨里面跑。
这场密密麻麻的毛毛细雨虽然并不大,但是在雨中的时间长了,湿漉漉、冷冰冰的雨水还是会粘在她的脸上,将她短短的头发淋得每寸尽湿。
回到家里,林语刚想脱掉湿衣服去洗澡,手机就响了,她拿起手机来一看,居然是关海峰。
“刚才下雨了,你被雨浇着没有?”关海峰的声音轻柔而充满温情,略带东北味儿的普通话十分真诚。
“还好,我没事的。”
“那你早点休息,手机通话的效果好不好?”
“挺好的,很清晰。”
“那就好,我挂了啊,下周有时间再带你出去看市场。”
“好的,谢谢你。”
说着林语挂断了电话,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有男人这么关心她。
林语遥想当年,自己和一大帮同学一起出去玩。一遇到下雨,光着头冲在最前面的人一定是她。而她的身后则是一群“爱心爆棚”的男生,冒着自己感冒的风险,将外套披在弱不禁风的女生们身上,为她们挡风遮雨,而她却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礼遇”。
关海峰是第一个将她看成女生呵护的男人。
在关海峰面前,自己居然成了一个被关爱、被疼惜的小女生。在不知不觉间,林语对关海峰产生了些微的依恋。
刘彤听到林语说话的声音,从她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林语手上的新手机有点诧异,“你那手机才用多久,你就把它给换了啊?”
“不是我要换,是今天去五块石采访的时候被小偷给偷了,最倒霉的是,我连在什么地方被偷的都不知道。要是我知道是在什么地方被偷的,要是那个小偷被我抓到了,嘿嘿,我非得把他狠狠地暴揍一顿不可。”林语握紧拳头,在那里自己挥舞给自己看,假想着自己抓到小偷,小偷被她狠揍的情形。
刘彤早就对林语的这些假想见惯不惊了,她对她这个新手机的兴趣倒是更浓,“那这个手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客户借我钱买的,每个月还得在我的工资里面扣,我得还他的。”林语收起拳头来,一脸的苦恼。
“是不是今天早上的那位关总?”刘彤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林语。
“你怎么知道?”林语瞪大了无辜的双眼。
“如果是他的话,他不会问你要钱的。”刘彤抿着嘴,暧昧地笑着。
“哦,为什么?”林语有些诧异。
“因为他喜欢你。”刘彤一副世事了然于胸的样子。
“不可能。”林语一口否决刘彤的话。
“你呀,就是一个晚熟的柿子,别人被摘下来很快就熟透了,你是捂了半天还是硬梆梆的,怎么捂都捂不熟,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懂事。”刘彤调笑林语。
林语冲她翻了一个白眼。
刘彤不想跟林语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她从林语的手里拿过手机来,一边仔细看着,一边啧啧称赞,“这手机真不错,新款的确实不一样,比你原来那个‘小砖头’小巧精致多了,都有些什么功能,你研究过吗?”
“还没呢,你帮我仔细研究一下吧,研究清楚了再告诉我怎么用。我洗澡去了,我浑身都已经湿透了。”说着,林语就自顾自地进了卫生间。
星期一,林语跟陈言去参加过阳洋朋友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之后,两人在外面吃过午饭,陈言去了另外一家公司拜访客户,林语跑了一个主管部门之后,就自己一个人回到了报社。
而郑志浩跟工商局的人出去打假,所用的时间比原来预期的要长,十天之后,他才蓬头垢面的回到了报社。
林语跟他刚好在他们俩办公室共用的过道里狭路相逢。
“浩哥,你回来啦?”林语一看到郑志浩忙跟他打招呼。
“嗯。”看到是林语,郑志浩停住了脚步。
“暗访结果怎么样?”
“我们得到的线报很准确,几乎是一抓一个准。”郑志浩的声音哑哑的,眼睛也有些充血。
“哦,那太好了。”林语禁不住替郑志浩感到高兴,她突然发现郑志浩的左手被纱布包裹着,有些奇怪,“啊,你的手怎么啦?”
“今天上午我们暗访最后一家黑工厂的时候,我不小心被他们养的狗冲出来咬了一口。不过伤口不大,应该不碍事的。”郑志浩说着就想往自己的办公室走。
林语不放心地跟着他,“你去医院看过没有?”
“还没来得及,我自己用水冲洗了一下,他们在车上帮我用酒精消了一下毒,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不行的,这个要赶快去打狂犬疫苗,不能简单包扎了事的。”林语因为在跑医疗口,大概知道一些医学常识。
“哦,那等我写完稿子了再去吧。”郑志浩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不可以,这个一定要快,不能随便拖的。时间越长对你越危险,开不得玩笑的。”林语说着死命拉着郑志浩的胳膊,不让他回办公室,“我陪你去吧,刚好我今天没有稿子要交。”
郑志浩还想坚持,被林语狠狠地瞪了一眼,“你的命重要,还是稿子重要?”
林语说着,不由分说地拉着郑志浩的胳膊,往电梯那边走。这时刚好有两位郑志浩他们经济新闻部的记者回来,看到林语跟郑志浩拉拉扯扯的,两人开始打趣他们,“吔,浩子,你一回来就有美女拉着你不放啊?”
“不是,浩哥被狗咬了,我让他去医院打疫苗,他不去。”林语忙向这两个人投诉,她在郑志浩他们部门实习过,这两个人都认识。
“哦,那快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拖不得。”那两个人这才注意到郑志浩手上裹着的纱布,催他俩赶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