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旧事
小丁用的是陈述句,语气一点都不夸张。
老板?孟沅倒真的愣了一下,这不是刚刚阮琳才提起,立刻就能让小丁撞上,这世界也着实太小了些;心下想着,嘴上就立刻问了出来,“不会吧,刚才还在说,他不是回马来西亚了吗?”
“严总呀!他回什么马来西亚,他回香港还差不多。我说啊,他肯定新赚了不少钱,又换车了,新款虎头奔600SEL,正在那儿倒车,哈,那车可真不错,动力强,操纵好,开奔驰坐宝马,他可是真会享受。”小丁没口子地称赞着,男人一看到好车,就跟女人一看到华服一样,都恨不得能够从眼睛里伸出手去,贴头贴尾地好生摸上一摸。
他兀自沦陷在奔驰车里,全然没注意到小眉的眼色,“阿沅,严总最近做了什么大生意啊?那车好像刚进口,开的人没几个,真是一流棒……”
孟沅还没有听明白究竟在说哪个“严总”,小眉已经把削好的苹果切了一半下来,递过来给她,又切了一块大的给小丁,“塞住你的嘴吧。那个又不阿沅的老板,你闹个什么劲儿?”
小丁这会子才想起这茬,点头道:“对啊,我差点弄错了。这个应该说是前老板——阿沅,你这个远房亲戚也很久没走动了吧?”他看了看孟沅的反应,其实孟沅这个时候正在发懵,完全没有反应,小丁这才接下去问:“是不是你们闹了什么矛盾,不相往来了?”
这是哪儿跟哪儿?什么老板什么亲戚?自己难道还有个亲戚在这儿当老板不成?怎么自己反倒不知道?这一说,让孟沅吃了一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答。
小眉撇嘴道:“少来,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世界上哪有这么多沾亲带故、拐弯抹角的关系。他倒是想沾上甩不掉,装哪门子狗皮膏药?什么玩意儿!”
这两个人在讨论什么?孟沅怎么越听越糊涂。
“不是吗?怎么我记得有这么回事?”小丁搔头,“大概这阵子太忙,记岔了也有可能。不过,我认识阿沅,还要拜严总所赐。是不是?”他向孟沅望过来。
见小丁问她,说起相识的情景,正好自己也想知道,孟沅轻微地唔了一声:“是吗?我不记得了,说来听听,怎么认识的,嗯?”
“那天,是去年七月份的事了,我记得是一个礼拜五,公司开了个临时的订货会,你跟严总两个人过来的,你们严总也是我们公司的老客户了,跟我打过好几回交道,彼此合作挺愉快的,我过来接待你们,我还记得你那天是穿了一身的白色,严总……”
小丁正沉浸在回忆之中,冷不防忽听得小眉插嘴进来:“小卿,我昨天在大剧院底下看见一条连衣裙,苹果绿的,一字领带点露肩,波浪裙摆,最适合你了,你穿一定好看。”
自己刚说到开头的话被生生打断,小丁显得有些不快,听两个女孩子谈论裙子,却也实在不便插嘴,自己住了口等她们俩说去。
等小眉说完,孟沅漫应了一声,说,“那等我好了,一起去试试。”
“什么试试,你一定得去买下来。这叫驱驱霉气,听我的,没错。”小眉兴致勃勃地说。
孟沅知道小眉的置装癖,心情好固然要置装,心情不好更加要置装;对于小眉来说,买衣服就是最大的乐趣,能让她找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一件事了。
她于是口是心非地喏喏道:“好,一定。”便又把询问的眼光转向小丁,他赶紧接下去,“严总就向我介绍说,这是我公司的孟小姐,我的得力助手。我看你那个时候笑着伸出来手问我‘丁先生是吧?幸会……’我手忙脚乱地想掏名片,偏巧身上又没带,别提多囧了……”
这时,小眉又忽然插了一句:“对了,我新买了一块料子,真丝的,想着是拿来做条连身裙裤好呢,还是做套装好,小卿你帮我参谋参谋。”
小丁觉得今天小眉很古怪,老是打断他的话,不让他往下聊;孟沅也觉得了,但还是先答了她的问话:“我觉得你穿连身裙裤好,合你身材,套装会不会老气了点?料子是素的还是花的?”
小丁又只能闭嘴,女孩子谈论起衣服裙子来,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话题,但他又忍不住向小眉表露出自己的不满来,“怎么回事?阿眉,今天你干嘛老是打岔?”小眉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怪他做了天大错事一般,然后轻描淡写地说,“故意的,我不爱听你们邂逅那一套浪漫故事,别当着我总说总说。”说得孟沅的脸哗地就红了起来。
小丁的脸瞬时也红了红,但他显然对小眉的话不抱任何敌意,反而露出开心的表情。
他自觉这层心思,反正早晚也得揭破掉,如果小眉肯帮忙的话,他倒是举手欢迎。
只是小眉不肯遂了他心愿。她换过话题,道:“小卿,昨天报纸看到了吧?那个Danny仔,昏迷入院了。”
这种娱乐新闻的头条,孟沅当然注意了,报纸上只提到,香港歌星陈百强,突然在自己的半山寓所昏迷,送院后一直未醒,据说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云云。
小丁接话道:“这些歌星影星,成名之后啊,就乱来。我听朋友有内幕消息,说他是酒后磕错了药,也有人干脆说是他吸毒过量,反正不是什么正经行为。亏得我还买了他不少专辑,全是正版的喔,也算给他筹了点毒资。”
孟沅没想到,小丁看起来似个阳光开朗的个性,其实嘴还挺毒。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孟沅总觉得太过刻薄。虽然她喜欢的只是陈百强的歌,对他这个人本身并没有多少兴趣,但毕竟这些说辞,目前都还属于“道听途说”级别,尚未得到官方证实,她不想妄议。
只不过,这些话若是从一贯尖刻的小眉嘴里说出来,她尽可以大叫一声“闭上你的乌鸦嘴”,顺便做做堵嘴掐脸的动作,两个人争吵打闹,那是经常的事儿,反正吵归吵,好归好,并不会影响感情;但说这话的人是不太熟的小丁,她反倒不好去反驳。
小眉一见她欲语还休的神情,就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于是替她说了出来:“得了吧,小丁,你那些朋友什么道上的啊?这些内幕消息也有第一手资料,看不出来,你跟狗仔队还有交情?你这上班挣工资还兼职包打听么?”
小丁这种做销售出身的,到哪儿都是个人精,孟沅神色上那点悒悒,他哪有看不出来的?加上小眉明着这么一点,立刻就知道,自己刚才说错了话,这种“俏皮”玩笑,对于一向严谨且对事不对人的孟沅,的确过了些——何况,说不定这恰好是她喜欢的明星呢——女孩子追星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一时又不好马上反口,有点别扭,借口上个洗手间,先躲一躲为佳。
见小丁识趣闭嘴闪人,小眉的目的已经达到,反正,别让孟沅不痛快就成。
这些无关紧要的不痛快还是小事,就怕小丁又不经意带出点什么来,惹些祸事。小眉跟自己说,呆会儿得亲自送小丁下楼去,得好好叮嘱他一番。
从洗手间回来,小丁站在床头,腻了一下,方才又开口,“阿沅,这个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碧色,递到眼前方才看出,原来是一块玉雕的观音像,刚刚半个拇指大小,簇新的红绳子系着。
他嚅嚅道:“我们广东人很信这个,戴了他,就会保佑你一直平安。我妈从庙里求来的,从我去外地上大学时就一直陪着我,真的很灵,高僧开的光,来,送给你。”说着,往孟沅的手中塞过来。
孟沅捏住了,一时间找不到话可说,只觉得礼物太珍贵,担当不起。看到小丁的样子,像是鼓了极大的勇气似的,又不好一口拒绝,只得拿起来,迎着光线细细审视。很好的一块玉石籽料,雕刻着观音盘坐在莲花座上,神态安详,手持杨柳枝,遍洒了甘露普渡众生。
孟沅见这玉像实在是晶莹剔透,不含一丝杂质,想来定是价值不菲,加上应该是一直贴身佩戴,盘得玉质在指尖上的感觉愈加温润。偷眼去瞧小丁,见他也正注视着自己,一时无言,只得再转来转去地反复盯着玉像审视。玉质寒润,夏天汗渍的手里也觉得一丝清凉,她忽而觉得有点熟悉的感觉,这玉,难道不是第一次见?
小眉自她手里接过玉像,也细看了一回,突然想起来什么,说道:“小卿,你也有一块——我差点给忘了。”她转头去自己的皮包里找,找到一个小小的软布袋子,是她原本用放胸针的,从里面拿出另一块玉来——这是块玉扣,半个拇指大小,红绳从中间穿过,绳子的颜色已经变成了红黑色,显然戴着的日子有些久了,绳子两头却是断的。小眉不待她问,自己解释说,“这块玉是你入院那天,我帮你擦身子时拿下来的,当时最担心的就是头跟颈椎,你戴着不方便拍片——太紧了,打了个死结,只有剪开。你看,我放得好好的,不说还真给忘记了。”
孟沅接过自己的这块来,凑近了细看,玉色同样是淡碧,可胎里杂有一道细痕,她评价说,“有暇疵,玉质虽不错,可明显低几个等级。”
她拿过那块玉像来,交到小丁手上,慢慢地说:“谢谢你,小丁,我戴自己的那块,一样的。”
想到自己明明是戴着玉的,结果还是被车撞了,可见灵或不灵,实在难讲,可如果没有这玉,自己还得多躺两个月也说不定。
世上的事,原本就是如此难料。
她把剪开的红绳往脖子上环过去,在接头处又用力打了两个死结,对着他们俩个妩而一笑,道:“你们祝过平安的,不也跟高僧开过光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