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之外
店铺的转让手续终于办妥,刘苏和李青站在店前相视一笑。从现在起,这间店的经营权就是她俩的了,她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布置它,经营它了。
30平米的店里,除了在屋中间有一道前租客留下来的紫色隔墙外,什么都没有。她们没有什么可加以利用的,一切都得重来。合同上的租期只有半年的时间了,但接过这半年的期限,便能在合同到期后,取得跟房主续签的优先权。这份优先权的代价就是需要付给原租客2万元的转让费。
转让费这种明白得不能再明白的市场潜规则,不知在其它的城市有没有,反正南明市这十多来年就是存在,而且存在得理直气壮。就是说,你若不能拿到一手店,就得交上钱替前店租客谋福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刘苏想开店的愿望就一直被这道高门坎档住。
这间店的转让费比起那些十几万的来说跟本就算不上什么,前提是店铺不大,也不在闹市。这也是刘苏和李青能承受得起的范围。
刘苏是有过多年管理店铺的经验,又辞职在家,有时间有能力。李青则是完全出于爱好。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大学老师,不爱英语八级的专业,却乐于倒腾小买卖。比如圣诞节或是情人节,李讲师就会倒腾点小东西去摆摊,她完全不在乎她那大学老师的渡金面皮,如果碰巧她的老公霍刚,霍中尉能够休息,也会陪她一起去。然而她的小生意似乎没有挣到过什么钱,大都不陪不赚,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她对生意经的热情。
李青与刘苏完全是互补型的,合伙开店,风险利润都分半,这样压力会小很多。她们商量一起开店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没能合作,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原因,而这次合作达成,却是计划之外,算是各种机缘所至吧。
她们认识6、7年了,关系不远不近,不算好也不算坏。这份信任的初始,确切说,是来自己彼此的丈夫。她们的老公是战友,霍刚比刘苏家的于少甫小几岁,又都来自北方的同一座城市,是不扣不扣的老乡。现在,于少甫已在两年前转业到了地方,而霍刚还留在部队。
虽有老话说,朋友不要合在一起做生意,做不好,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但他们都不信,与这句话相比,他们更相信自己的友情。
说是计划之处,一点都不假,从看中铺子到签下合同,快得连做什么项目她们都没想好。
先看中这家店的是李青俩口子,大小合适,所需资金也相对合适,离家又近,以后好管顾,唯一不足之处是离刘苏家太远,店在北,她的家在南。若要来,得要横穿整个主城区。然而,刘苏同意了。她正好需要一件事来把自己从家里分割出去一部分。所以她甘愿忍着晕车的痛苦每天在公交车上往返3个小时的时间。然而,她没有跟谁说过确切的理由。
最开始,李青是想开店做服装的,但刘苏看过店铺后觉得不妥。她有着自己的看法和理由,她认为在小区里经营,做平时常用的东西可能会比较好,理由一:买衣服的顾客一般会多比、多挑,她俩要开的店小,在储备和款式流转上速度会慢,如果做档次高一些的货,又会存在顾客心理上的不平衡,与其在小店里消费同样的钱,不如到大的专卖店去,这样顾客流失量就会大。理由二:如果要做档次高一些的服装,那么店铺装修也得跟上档,这样一来,恐怕不是几万块钱就能投得下来的。
李青在听完刘苏的分析后,也觉得很有道理,但做服装不行,那做什么呢?食品行不行?
刘苏也觉不妥,附近小超市和餐馆不少了,基本吃喝、油盐酱醋这块儿她们是不能再插进去了,而她们自己也没有拿得出手来的厨艺和足够的吃苦耐劳的精神来挑战小餐馆。最后她想到,不如来做内衣、袜子、毛巾这些必须又易耗的东西,袜子内裤这样的东西虽然小超市也有,但毕竟是少数,没有多少的挑选性。内衣经营也不能只局限于女式,男女老幼的都可做。这样的货物应该流转较快,压货少,不说嫌钱,但应该不会亏的。
刘苏的建议才出口,就得到了李青和霍刚的支持响应,这充分证明了,他们友谊的小船开得稳稳的。于少甫反正是不管的,说什么都是一句:“行!”
合同也转妥,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按计划装修、备货了。
然而,装修才开始,刘苏就病倒了。大约一个多月的久咳不愈、伴有间歇性的发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