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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饿了

作者:伍小六 | 发布时间 | 2015-11-16 | 字数:2475

窗外柳枝摇晃不停,屋里四处寒凉,三月感觉腿骨在丝丝的往出冒凉气。前世的她因为练武留了一身的病痛,一到阴天下雨或寒冷的天气就腿疼,那寒气像从骨子里渗出来的一样,捂都捂不热。

娇小姐断不会得风湿,三月觉得腿冷是心理原因,无论是思想还是感觉,她还没从那具身体里脱离出来。

她窝在床上,傍晚时分比较难入睡,始终昏昏沉沉,半晌才觉得身上有点热气。浑浑噩噩,脑子里尽是那些熟悉的脸,或笑或闹。哥哥坐在客厅一直抽烟,一双眼憔悴猩红,只一根接着一根的抽,漆黑的客厅烟雾缭绕。

那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让人分不清。

“咚咚咚”房门被敲响,也终将她从那个做了二十几年的梦境中拉了出来,怅然若失。

“谁啊”因为心情的关系,她的声音提不起一丝力气。

“李新。”

三月把被子裹紧了些,刚刚从温暖中清醒过来,觉得这房间格外寒冷。她不自觉打了一个冷战,声音略微高了些,“你有啥事?”

“赶快滚出来。”李新嗓子嘶哑着,透出几分狗仗人势的味道。

三月一激灵,这可不是现代,由不得性子。她赤脚跑去开门,视线越过李新,直触他的身后人,身子也跟着跪下去:“奴给少爷请安。”

那人长身玉立,面目俊朗,夕阳下身影笔直修长。

“起来吧,李婶走的时候说你做饭有一手,爷饿了。”

这回轮到三月傻眼,堂堂少爷光临寒舍,竟然是来“要饭的”!

见三月仍傻跪着,李千寻又回头,抛给她意味深长的一眼。三月顿时了然,麻利的从地上爬起来,一股脑的冲出去。可走了两步,又想起了什么。急忙退了回去,撅着屁股等主子先走。

“你不穿鞋么?”李千寻注意到她嫩白的脚趾,沾满了尘土,因为寒冷还微微有些发红。他面色冷峻的问着,可心里好像有什么被抓挠了一下。

“穿,穿。”她恍然大悟道。

风已经将房门吹的大敞,床上的被褥团成一团,看出是刚睡过的样子,手摸上去还有余温。三月蹲在床边,一只鞋还在,而另外一只却不知躲在了哪里。

她内心的羞愧已经不是脸上的丁点颜色可以表达清楚的了,仿佛每次的丑样都被他瞧见了。

在屋子的角落找到了那只“叛逆”的鞋子,刚才急忙跑出门的时候不小心一脚将它踢飞了。她急急忙忙的套上鞋子,出门时发现李千寻和李新已经不在了,她长长的舒了口气,拍了拍胸口算是压惊。

她快速折回房间,快手快脚的将被子整理了一下,顺便也纾解一下刚才过分紧绷的心情。

落日的余晖顺着破洞的窗纸射进来,三分昏暗外加三分红晕,色彩十分绚丽。三月伸手去拦,那束光照在掌心,不如午后的温暖,也没有早晨的清爽,绚丽的色彩和肉眼可见飞舞着的细小尘埃的欢快却不减一分。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是梦,也要让梦大胆而绚烂,换了背景也要真真切切热热闹闹的活!

没了之前的踌躇不安和小心翼翼,三月哼着歌曲大胆的踏出了房门。李千寻,我不怕你了!

“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我切切的等候,有心的人来入梦……”

噼啪的炉火,呼呼的风声,还有女人软糯的哼唱。男人长久矗立窗外,久违的温暖敲裂冰封的心,崭露头角。而这刚刚破土的秧苗,也终将迎着日光茁壮成长。

古代的锅具不是很顺手,好在前段时间经常来帮李婶,火候可以控制一二。李宅定下的少爷套餐,那是八热菜、四凉菜、四甜点的标准。好在李千寻是个好伺候的主,架子小,四菜一汤就可轻易打发。

清炒小白菜、冬瓜汆丸子、家常豆腐、烧茄子、鸡蛋汤,四道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听李婶说李千寻比较爱吃面食,时间短来不及发面,三月自作主张烙了两张烫面油饼,颜色金黄。

饭菜都好了,她从厨房伸出头,憋足了气,大叫一声:“李新!”

李新果真不知从什么地方,嗖的一下出现在她面前。三月知道他来了,头也懒得回,懒洋洋的说:“帮我端菜!”

他到底是个少年,得意于自己少年得志。伺候在少爷身边,人人都要高看他三分。今天一个小小女奴竟然敢吩咐他,他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刚张口要说话,就被人打断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问你,你身为少爷的侍卫长,都有什么义务,有没有一条要保护好少爷。”三月也不停顿,语速极快“那么你家少爷饿了,是不是要吃饭,如果吃不上热饭是不是会生病?你帮我端饭目的就是让你家少爷吃上热饭,你家少爷吃上热饭就不会生病,这就是保护了你家少爷的身体,让他的身体免受疾病之苦,这就是你的职责之一,我就勉为其难帮你一把,把饭菜送去吧。”话音刚落,人已经走远了。

李新站在原地,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尖,嘴里憋了半天只说出:“我,你……”慢半拍的觉得小女奴的话似有几分道理,虽然不甘心,可也只好端起灶台上的托盘追赶了上去。

李千寻上下打量眼前的吃食,三月上下打量着书房。

黄褐色的木质家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黄花梨木?硕大的木质书架摆着满满当当的书,不管他看没看过,总之光看书房,就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与木质书架呼应是一排整齐的黄花梨木架子,架子上摆着高矮不同的瓷器,角落里一个亮晶晶的拳头大小的物件吸引了三月的眼睛,钻石!那可是一块拳头大小的钻石啊!

三月的脚已经不自觉的迈了过去,拳头大小的钻石,人家就当做摆设放在这里,而且是最角落最不起眼的地方,可见有钱人家的奢华啊!她走过去,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摸了下,心里不由感叹,这得有多少克拉啊,看着晶莹剔透的程度,是顶级品啊!

“你喜欢这东西?”

三月并没有注意有人说话,只顺口回答:“喜欢,哪个女人不喜欢钻石。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啊!”

“钻石?”

三月这才意识到不对,自己不自觉间将现代那些用词搬到了古代,她一回头,就看到李千寻正皱着眉头看筷子上夹着的饼,嘴也在斯文的咀嚼着,似乎想要研究透彻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三月心里松了口气,胡诌道:“我家以前有一块。据我爹说,是山东一带发了灾,有人捡的。这东西质地非常坚硬,根本无法雕刻,所以就便宜卖了。这原始未经雕琢的东西,家里兄弟姐妹没人喜欢,我见着亮晶晶的怪喜欢,就从爹哪里讨来了。又觉得不能没个名字,就自己随喜好,胡乱起的,让少爷见笑了。”

李千寻将信将疑,好在食物做法新鲜又可口。他正在新鲜头上,也没继续追究。

三月后怕,若他和二皇子齐聘一样,硬要她说出出处,那可就惨了。

书房古色古香,因为火盆的缘故,暖暖的,书房门口摆着两盆叫不上名字的花,翠绿的枝叶间几朵嫩黄的花瓣,悄悄吐蕊,打量这尘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