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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破贼寇 得贵子

作者:百卉叶子 | 发布时间 | 2015-09-10 | 字数:3797

兵不宿营,马不停蹄。不日即到永州城外围。城内兵少,只得坚守。尽管贼人攻城多次,但凭借城高池固,一次次被击退。贼将便将这小小的小城围得铁桶一般。

二爷与众军,一到,便趁着夜色,发起了攻击。贼将似乎早有准备,一开始便陷入敌人的包围。季叶拼命厮杀,左冲右突,才得脱身。

守城士兵见城外火光冲天,知道援兵已到。准备冲突而出,里应外合,一举击败贼寇。可就当出城之时,火把却稀稀疏疏,越离越远。原来,援兵已败,无法,守城军士只得退回。

看着渐行渐远的厮杀声,为了减少援军损失。突然城上锣鼓冲天,就有要冲出之势。

贼将见势,怕多天的围城化为泡影,只得停止追击,重新回到包围线上。

二爷,季叶,收回残余部队,重新整编,部队还剩下五百多人。

在武器装备都优于敌人的情况下,怎么会失败?众人不解?士气比较低落。

二爷聚集众人,先自我检讨说“此次失败是因和城里协调不好所致,又加之夜晚作战,我们的优势火力发挥不出,小看了这股敌人,作战仓促,所以有如此之败。”

众人议论纷纷,但频频点头。其中一人大声说道:“为今之计,只能派出弓箭娴熟之士,把信捆于箭头,射入城中。”二爷点点头,激动不已,“对,只有里应外合,才能打退敌人。”他停顿下来,望望众人,“只是派谁去了?”

突然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一人,原来是季叶。

午夜时分,季叶带着二爷的亲笔信,约定明日五时三刻一同出击敌人。

此次能否成功,全靠这一射了。季叶用沙袋包裹马蹄,穿越白天计划好的路线,来到城楼下。看着这高高的城墙,并未发现守军。要是大声呼喊,不但引来敌人,此次行动也将暴露。那送这份信也就失去意义了。

他沿城墙走去,一盏路灯挂在墙上。这是个好地方,把箭射穿灯笼,一定会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

季叶打定主意,拔出弓箭不偏不倚的正中灯笼。果然不出所料,守城士兵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份信。

看着这份信被取下,城上窃窃私语起来,一个士兵跑开,一定是去交于城中守将手中。季叶自知任务完成,也就照原路返回。

东方的太阳缓缓升起,照亮了火红一片。地面上却十分安静。“毛首”走出营帐,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又走进去了。

这一切都被埋伏在不远处的二爷看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昨晚一定睡得很好,很安心,以为把我们彻底打败了。”

季叶顺着把话说道:“敌人的轻敌,此地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

话说到此,二爷才唯一露出一丝笑容。

这个夏天十分的热,五时已到,太阳直射头顶,就连爱热的蝉也停住了叫声,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双方士兵都热得不行。敌人不过显得更加炎热,他们有躲进营帐的,有丢盔弃甲的,还有几个甚至下河游泳的,反正是稀稀疏疏,一片狼藉。“毛首”也不管,乐得这些军士逍遥自在,好不快乐。

“轰”的一声。城楼上传来一声炮响。之后城门“吱呀”的打开了。从里面冲出一队人马,直奔“毛首”大营而来。

就在同时,埋伏在后方的二爷,季叶也冲了出来。砍倒多人,与城中守军里应外合,不下就冲入了大营。

那“毛首”见大势已去,连盔甲也不曾穿,带着几个亲信就夺马而逃。

季叶早已把他盯得死死的,怎么肯轻易放过。一马当先,紧跟其后。追了大约数里,那“毛首”亲信多数被他射杀。

也不知是否天意,当二爷在前拦住去路之时。那“毛首”马受惊,奔向了悬崖,粉身碎骨。

众人合力围剿残余分子,投降者不计其数。

载着胜利,载满喜悦,彭二爷带领众人进城。彭姥爷和当地乡绅百姓早已站在城门口犒劳将士。

“二爷,二爷”。二爷好像有人在叫他,听起来声音很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了。他把目光投向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是谁?原来是自家丫头春妮。

“老爷,大事不好了,”她停顿下来,吸进一口粗气补充道:“夫人要生了,她叫我要你无论如何要赶回去。”

二爷,又急又喜,急的是怕夫人孩子有个闪失,喜的是破了贼寇,今又添丁。

他也不辞别众人,近直奔向家中。只听见妻子叫得死去活来,每叫一次,都像有千万般根针插入他的心脏。

“老爷,您还是去老爷书房吧!”丫头说道。

二爷,三步两回头的望着内房,心一横,离开了,去了书房。

他没有踱来踱去,只是拿起笔准备写点什么。突然丫头跑进来,告诉他夫人生了。望着这令人感动的喜悦,他热泪盈眶,既然呆滞。

“老爷,老爷”丫头连唤了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只是点点头,轻声的呻吟了一声。

“快给孩子取个名字吧!”丫头笑眯眯的说道。

“嗯”。二爷想了想,早已把名字印记在心中了。

当他刚要下笔的时候,犹豫了下,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情不自禁的问了声:“男孩,女孩?”

“是男孩。”丫头无比激动的说:“快取吧!”

只见二爷挥动纸笔写了个“彭宗宪”

丫头,把纸条挥舞的跑出书房,大声吆喝“少爷有名字了,少爷有名字了。”弄得大家好不开心。

夫人接过纸条,一看,“彭宗宪”三个大字,自然醒目,甚是欣慰。只是这孩子有点怪。别人家出生下来就会大哭不止,可这孩子不但不哭,反而笑。真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这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既然会开口叫人了。生人抱还抱不得。有次他舅妈从上海回来,想抱抱他,以前没见过她,硬是被他揪去了一缕头发。

一岁的时候,就陪着二爷在书房,尽管在别处爱捣腾,是典型的“破坏之王”。可一进书房就摆弄书籍,老爷也不去管他,可他倒是把书籍弄的整整齐齐。众人见这活祖宗如此,巴不得他天天待在书房,免得他到处捣乱。有老爷教导,夫人,众人也都放心。

时间飞逝,转眼五年过去了。这孩子也已长大成半个人高了。但性格却与他父亲截然相反,性子急,爱打抱不平,同样捣乱的本事也愈演愈烈。

一日他姑姑送他一只画眉,他大叔家的孩子也看中了,问他讨要。这活祖宗哪里肯。一个想要,一个不给。那大叔家的孩子,足足比他高半个头,抢了就跑。这还得了,两人扭打一团,没想到,他倒是十分有本事,把他大叔的孩子足足抽了几十个耳光。

旁人知是大叔家的孩子不对,但又怕出什么“妖蛾子”,五六个妇女上去拉开他们哥俩,可足足拉了半个小时,也没把他们分开。凑巧,正赶上大叔回来,看到自己儿子被压到下面气喘吁吁,又气又急。一把抓住这小子,抽了一耳光。可他也不是好惹了,拔刀便刺,幸好大叔闪避及时,才没闹出事故来。

这孩子没少挨打,就这一次,足足被他爹爹用扫帚打了半个小时。这孩子到是很坚强,不哭不闹。可心疼了他娘。他娘叫他讨饶,他却不理不会,只是不吭声。二爷见此情景,知他不知悔改,更加气急败坏了,打得越来越凶。这还得了!非得打死他不可。

他娘没法,只得去书房请来了他姥爷。

姥爷本心疼这孙子,哪见得如此情形,当即骂了二爷一番,并请来郎中。

这小子,趴在床上一声不吭,眼中充满了怒气,心中一把无名之火使他身体燃烧。那脸颊红得就像晚霞中的夕阳。

大夫看了看伤情,身体片体鳞伤,他娘看着直落泪。“这可怜的娃,哪那么倔强。”她试着擦去眼泪,在也不忍看下去,躲进卧室里去了。

时间易逝,又是一年。这年是他老太爷八十大寿,送礼的络绎不绝,各种礼物应有尽有,其中就有一座从法兰西国进口的大时钟,每到一时刻就有一只红棕鹦鹉跳出来鸣叫。这在当时可是新鲜事物,众人好奇不已,也包过他。

一天,一群小孩围着这座时钟,等待那只鹦鹉的出现,可等来等去,就是不见他出来。他们开始议论起来,就是没个让人信服的结果。

“这还不简单,我把它弄出来不就得了。”他倒是装模作样的拿起工具在上面敲打起来。看他那认真模样,煞是可爱。

还没几下,时钟以被他拆得七零八落。原本还可以动的两根指钟以静静地停止了转动。

这可不得了了,周围的小伙伴害怕得躲得远远的。谁知他越拆越起劲,把一座偌大的时钟拆得一块块的。他也不着急,好奇心告诉他,让他继续的玩弄下去。

恰巧这天,姥爷特意来看看时间,见他拆得七零八落,他也不生气,只是问问孙儿能否把它组装好。

他倒是很得意的回答:“能”

没几时,他就把它组装好了,还兴奋的伸出手来说道:“爷爷,你看,我还多留出来两个。”

望着孙儿那高兴的表情,他却一时间无言。他拿起孙子的手,指着大时钟说道:“你看,你虽多出了两个零件,却把它弄坏了,机器这东西不是可以或多或少的,就像人一样,多一件不行,少了就更不行。”姥爷摸了摸胡须问道:“懂了吗?”

他点点头,很安静的把多出的零件递到姥爷手中。

好奇害死猫,这小子也经历了一险。话要怎么说?这年的一天旁晚。

“葫芦,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一个老汉在彭家大宅后叫卖。

宗宪毕竟还小,一听到冰糖葫芦,口水直流,也不顾大人的再三叮嘱,真是无巧不成书,那天恰巧彭家修宗祠,大人们都去忙了,只留下一丫头和少爷在后院,也不知道丫头做什么去了,只留下少爷一人。

宗宪,一心想吃,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寻去。只听那声音越来越近,就在墙外。

彭家大宅后面是一条大河,宅前的街就是集市,这卖冰糖葫芦的老汉怎么跑到后面去了。

小宗宪哪能想到这些。他打开后门,这是平常丫头,老妈子洗刷衣服的地方。下两阶石阶就可以接触水面了。

“喂!小孩,冰糖葫芦,又大又好吃哇。”那老汉慢慢的把船划近,又顺手挑出一根颜色鲜艳的在空中飞舞着。

小宗宪添了添手指头,望着那株诱人的冰糖葫芦,傻傻的笑着。

那人在船离码头只有几步的距离,停了下来。他继续在叫卖,只是声音非常的微小,或许就只够他们两人听见。

小宗宪终于经不住诱惑,走出了最后的安全地带。当他满怀欣喜的走下石阶,伸手去接那株冰糖葫芦之时,一只魔爪早已将他抓上了船。

“咚咚”冰糖葫芦掉进了河里,小宗宪开始大声喊叫。

丫头发现小宗宪不见,并四处寻找,好像是宗宪的喊叫声,她侧耳聆听,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到河边之时,那船早已划到了河中央,伴随着夜色消失在茫茫的黑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