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话搭错车上
这次我店里来的是一个写作界的前辈,常年的写作作品让他名气大增。切也自有一套养生的规律。他今年三十多岁,已婚且有一个漂亮的女儿。这次讲的是他的一次经历,也算是无灵感的时候,去自创故事,我也说不好。他是最后来的,但事也是我留意的人。因为他是我授业恩师的挚友,我在我师父学习写作期间,也经常请教他。
这次和他见面,距上次已经有五年有余。因为我师父告诉过他我开了一家只收故事的酒吧,然后他就联系到了我,想来看看。面对他的时候,有点惭愧。但是他人很随和,和我寒暄起来。我和他聊天的时候,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我都忽视了。但是他们也对我还算客气。因为我对我对面的中年人非常客气,甚至他说什么我都很严谨的回答。所以都就以为是什么大人物来了。然后有几位新老朋友上来结交一下,但是他的回答很随意,草草了事应付过去了。
闲话少说,故事即将开始。我忘了告诉你们,他的声音让任何人都无可抗拒,嗓音也很好。
“当你看到有一个戴着墨镜,穿着西装,双手局促不安,时不时地抖动右腿的家伙,在寒风中站在街角中的十字街角的路口。你肯定不会以为他是在骇客帝国。
那个时候,我是个已经小有名气的作家。
好吧,我承认我在上一句用了未来式,但我保证这种结果就像明天要吃饭上班一样确定。当然,如果你明天就失业没饭吃的话。
呵呵,请千万不要生气,我不是要诅咒你的事业。实际上你从我身边带着过意的眼神走过我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你不是我要等的人。
那天我在我的西装里装了一把锤子。
不要惊讶,就是一把锤子。你放心,我只是在策划一起谋杀。
看见我,且晓得我衣服里有一把锤子的人就会惊叫,还更要去报警了。但是,我说过,我是名作家。恩,你别用这个表情看着我。你说那是未来式?不,当我写完手头这部小说就不是了。
其实我是在写关于公路抢劫的故事。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描写劫匪的动作和过程。所以需要实践,应该说实验更恰当。
这个世界没有比事实更强有力的证据了。很多人凭着想象,想象太过于完美了,他们在不经意间按照自己的规划去设计事实,而事实在现实中是凌驾于人力之上的。所以我要去亲身其体验。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的锤子是假的,是的假的,只是一个塑胶模型,而且我也准备好了给对方赔礼道歉。大体上如果他知道我是个文学青年可能没那么生气吧,但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以单身驾车女性和瘦弱男性为目标,不仅是抢劫过程中反抗小,就算受害人愤怒地揍我也打得轻点吧。
打定主意后,我决定将自收拾一下,一般人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完全来自与第一印象,尤其是女性,我并不算好看,所以这反而是优势。相貌过于出众的,包括难看和好看的,都会引起人家的不适应,只有长相亲和干净、举止得体的人才容易与他人接近。所以我换了一身黑色新西装,洗了个澡,然后再十点以后沿着城郊一条通往城际公路上漫步起来。当然,手里象征性地提着黑色皮包。每当有车子路过我都会拦下来,如果对方停下我会先观察,不符合我的要求的我会以问路打发她们,然后继续寻找目标。但是我发现在秋季的夜晚站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实在不是个好活,光是没有遮拦的大风已经让我觉得双腿像裹上了一层冰盐水袋子,实在难受。我拦下了好几辆车,虽然有女性,但是一口回绝了我搭车的要求。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要搭车?他反问我,问得我都莫名其妙的。
我当然是要搭个便车,我可以给你车费。我还希望金钱有点作用。
别这样,你不给钱我可能会答应,给钱更不可能了。大多数司机听到钱一踩油门就跑了。这让我很困惑,什么时候社会的道德风尚如此高尚了。
于是我的计划收到了障碍,我甚至还怀疑是不是要等上十几天才能达成我抢劫的伟大目标。
不过,我真幸运,或者说某个倒霉蛋很倒霉。他注定要成为我恶作剧的主角,一想到他惊恐之后知道真相时,交杂着愤怒和不解与庆幸的怪异表情就让我兴奋不已,我终于可以完成我的小说了。
你想干什么?这个小眼睛的瘦矮子摇下玻璃车窗,一脸不解地看着我,车灯照得我眼睛有些话,我觉得晚上戴墨镜的确很愚蠢。
朋友,我是外地人,我的车坏了,本打算步行去找辆出租车,这鬼天气太冷了。
这里出租车是不会停的。
那可以让我搭你的车去城里吗?只要到了车站就放我下车就可以,求求你帮帮忙。我事先练了精准的普通话,保证他听不出来我的口音。
这可不行。他摇着头,因为对着车灯,我看不清楚她的脸部表情。
如果你不帮忙,恐怕我会冻死在这条道上,活着就是在国道上走一整夜。已经很晚了,车子会更少。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抢劫什么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他的声音那么低沉,混杂在风里把尾音削去了,且略带点含糊。
该死的,这家伙真是一语中的。难道车等下我的脸和电影中的劫匪无异吗?我真的该多看看最近的警匪片,打扮得像好人一点。
可是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了。他的体型瘦弱,很适合下手,否则的话,我真的要走上一整夜才能回去了。我必须要让他答应下来。
我要走了,你继续拦车吧。瘦子缩了缩脖子,将脑袋收回车窗里,我听到车子引擎声。
我下意识的把车牌号念了一遍。
你说什么?瘦子又缩了脖子。
我说xxxxxxxxx!这数字你熟悉吧,你的车牌号。我喊了一遍。
该死,你到底想干什么?他有点愤怒了。我走到车头前弯下腰将手按在车前盖上,我看不见车窗后他的脸,但我肯定有效果了,我必须继续努力让他同意我搭车。
我想要不要把这件事写在报纸上。
报纸?我靠,你是天杀的记者?
我想了一下,“天杀的”形容的应该是记者而不是我,所以我不必担心。
是的我就是记者。你知道xx晚报吧,我负责在那里写一篇文章,说明今天晚上被人拒绝搭车,城市文明建设并没有被加强。我继续胡扯道。
然后就听到车子引擎声音小了下来。他沉默了,不再说话。
是的,我一定会写下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道德的沦丧到令人发指的边缘!过往的行人看着陷入困境这儿拒绝停止伸出援手!我高兴地喊道。
行了,我没说不让你上车,我反正也要回城里。我相信你真的是记者了,行了吧?他气得上手安在喇叭上,汽车发出长鸣。
其实他错了,我只是个作家,虽然这两者间有些相像。
车里很暖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小小的温度改变让人的心情有如此大的转变,我顿时觉得欢悦起来,而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即是靠着昏暗的灯光我也可以很清楚看清司机的相貌。
从侧面看去,它的上半部分脸很像金凯瑞,凹陷的眼眉骨和高高的鼻梁,额头平却不高,不过嘴唇和鼻子之间距离很短,下巴没有弧度,几乎和咽喉的皮肤连到一起了,长得和冯巩差不多。头发很短,没有光泽,紧紧贴到头上。
我靠,今天怎么遇到你了。他轻轻摇着脑袋,我看见他穿了一点浅蓝色的外套,外套很皱,似乎是那种被人随意搓揉洗过很多次,然后被太阳暴晒过一样。里面的毛衣领子上沾着一点点饼干屑,裤子大腿上还有油渍,皮鞋是那种地摊上的廉价货,想拖鞋顶部缝了两块塑胶皮。这家伙肯定没有妻子什么的。
这是缘分,朋友。回去后我会好好写下来,表扬你的善举。
你够了,我已经答应搭你回去,求求你别再写我了!他突然转过头来愤怒起来。我自觉理亏,不好说什么。
你的车不错。我这是真心话,车速很平稳,而且车内空间很大,车座也很舒服。
一般吧。
其实我很奇怪,一个开着如此好车的人为什么穿得这么邋遢。
哥们儿你是干什么的?
反正不是记者。
听我说,我们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就是缘分。
这种缘分我宁可不要。他转过头慢悠悠地说,突然我发现他盯着我看了起来。
你说你是记者?
恩,我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怀疑我了,不过无所谓,我只是等适当的时候开始实施准备好计划就行了。此时此刻,我反而很平静,一点也不紧张,甚至呼吸有些加快,略有点兴奋,就好像准备吃期待已久的美食一般,手指头微微颤抖起来。
你刚从北的城市采访回来的吧?
恩,对。
采访什么?
关于最近夜晚司机被人抢劫的事情。我一字一顿的说,转过头盯着他的脸,他突然也转过头来盯着我。
车里异常安静起来,车子也平稳地前进着,车灯照亮了前面的公路,但是并不太远,被黑暗吞没了下去。
哈哈---------
哈哈----------我们同时笑了起来。这家伙笑起来非常夸张,嘴巴长到我难以企及的程度,下颚都快贴到喉咙了,我只有在笑声上超过他了。
开玩笑的,我见天气太冷了。我几乎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真的很好笑吗?或许笑和哭不同,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理由。
真是的,这种玩笑,的却感觉到暖和起来了。他也笑的很开心。
我叫李雨,师傅怎么称呼?我说出了准备好的化名。
别人都叫我大奔。他也笑了起来,车里的气氛变得友好起来。
大奔打开了广播,调到正好在播音乐的频道,我随着音乐节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其实我是送一个朋友出城,正好遇到了你。
真是有缘,回去以后我请你吃火锅,这天气正好涮羊肉。我笑道,这是真心话,如果他不是太生气的话,我会这样做。
那正好,说的我都饿了。
时间过去不少,我盘算着该在什么时候实施抢劫行动了。不过我不想吓着他,万一他一打错方向盘,我搞不好要落个伤残什么的。所以,必须等到车速慢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