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我的婚姻
第五章:我的婚姻
我们家在株洲开豆制品店的第三年,我就与哥哥们分开单独生活了。一九九三年,我虚龄二十四岁,父母安排我结婚。给我整理了新房,购置了家具。我也欢欣地迎接新婚。
我新婚本来的对象,就是我哥哥岳父的小女儿。因为,我与他读小学时就在一起上学,天天在一起嬉笑娱乐,有一段时间还同用一张桌子,是真正的青梅竹马。自从我二哥和我二嫂走到一起后,我们交往就更加密切了。不过,那时候还十分天真,没有想到恋爱的事。
在株洲经营豆制品时,我们家兄弟、及二姐三人是三个摊位。在我哥哥们都掌握了豆制品的技术后,我一个人每天卖出的制成品就要占总数的一半。这主要是我年轻活泼,喜欢与顾客搭讪,回头客特别多的原因。与我经营的摊位紧紧相邻的,就是我嫂子妹妹的摊位。在经营中,我们互相照应,互相鼓励,有时候还互相竞赛,生意做得都顺心,营业额都很高。
本来,我二哥的岳父就是我读书的老师,很喜欢我,我和他女儿亲密来往,老人家很高兴。我们白天在一起卖豆腐,晚上经常一起出去看电影。我参加了武术学习后,她经常陪我去公园里练功。我们走路时总是手拉手,看到的人都说我们是一对理想的年轻恋人。当我们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时,我心里就认为,这是“水到渠成”的事,父辈们会给我们做主!
终于,她爸和我爸看到了我们的情况,俩老人便商量着我俩的婚事来,要我和她订婚。我们本来就是一对好朋友,我没有多想,就欣喜地答应了。她爸爸本来就喜欢我,见我这样的爽快,更是高兴。确定了关系后,我就叫他岳父了。从此,经常在他家玩得不回自己家。晚上睡觉,我们因为没结婚,不能睡一起,她妈就和她女儿睡在一起,我和她爸爸睡。
到株洲开豆制品店,我和哥哥们在一起只是做了两年,第三年,我们就分了家。我这“岳父”见我单身一人,就叫我来他们家做。我以为,我已经是你的女婿了,还计较什么你家我家,就在一起做吧——你家也是我家啊。于是,我很高兴地来到他家做事。
我在他家,是把他家当成我自己家,无论什么苦事重事,我都主动干,而且还都做得有条有理。当时,我这“岳父”的儿子因为老家有些事,回老家去了,我算是他们家生产上的主要负责人。他家还又顾了一个小伙子,做我的帮手。那个阶段,我把他家的生产做得很顺利,生意打理得比他儿子在的时候还顺心,他一家人都很高兴。
当时,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好的干劲,总是晚上做豆腐,要到早上四、五点钟才能睡,白天就又和她爸爸去很远的地方拉木工废弃品回来做燃料,而且还不觉得累。因此,我这位“岳父”总是笑眯眯地和我说话,总是夸奖我。我每天早上九、十点钟起来时,老人家不是蛋炒饭,就是肉丝下面条,给我准备得好好的,让我吃得很开心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又说“鸡蛋里面挑骨头”。也就是说,任何事要想做到完美无缺,是很难的;再好的人也能被人找出缺点来。我在他家勤勤恳恳地劳动,用心的管理,自己觉得已经做到完美无缺了,可是,她的妈妈总不满意,经常无故训斥我,我总是百般忍受着。因为这些事,我那女恋人常常与她妈妈吵架,而老太太总是强词夺理,不仅不给我的面子,还总是毫无道理地训斥他的女儿。在她眼里,我只是他家一个打工的穷光蛋,我给她干再多的活,操再多的心,她都看不见,所看到的,我是光身一人“穷光蛋”。
尽管老太太对我只有责备,没有认可,而我看在我这“岳父”和她女儿的份上,一直坚持着一忍再忍。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无可忍了——
当时,在我们居家的对面约20米处一户人家的女人,白天在家里被人杀害了,我去看了现场,样子很残忍,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的事,看了以后十分惊悚,而且那惨忍的景像总是萦绕在头脑里,挥之不去。
这天晚上我带着帮工的小伙子做豆腐时就心惊胆战了。谁知道,“越怕见鬼,越是有鬼”。在我工作的对面有一间空房子,我们的灯光能通过那60公分的长方形窗子照过去,可以看到那房子里的东西。这天凌晨3点多钟,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猛一抬头,看见一个长头发的人盯着我。我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事,以为是那被杀的死鬼来吓唬我。当时,我吓得浑身发抖,叫唤了起来。那长头发的人见我惊悚的样子,没有说任何话,就静悄悄地退了去。这时候,我所操作的事正在进行中,不能停下,我还是硬着头皮,把活干完了。
当那长头发的人退去的时候,我看清楚了,原来是我恋人的母亲。这老太太不是有意来吓唬我的,而是不放心我们工作,大约常常在夜里监视我们,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这件事发生后,我觉得老太太对我是真正没有情义,我在她家做工都快两年了,而且我与她家人交往,是很长时间了,他还十分的防备我,充分说明老太太就是把我作为外人看待,而且,我无论怎样努力,也无法得到她的认可。这样的情况,我是不应该再在她家继续下去了。
第二天,我和哥哥特别将这些情况说清楚了,并且表示,我不想在他家干了。我哥哥听了,没有反对的意见,只是问我,你不在他家做,打算怎么办呢?我说,哥哥你放心,我总能找到吃饭的事,在株洲,我是饿不死的。
从此,我离开了他的家。临走时,我这“岳父”很是遗憾,还想让我留下来,无奈我决心已经做了,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我本来是以他的女婿来做活的,没有拿工资的心理。这时候也就打算白身出门。可是,好心的“岳父”硬是要我收下了一千元钱。这是老人家知道社会与人生的艰难,我因为有了这一千元,才做起了贩卖打火机的事。
我从他家出来,是 1992年初的事,我贩卖打火机,其实是真正流浪社会的行为。
不想,许多事竟是“歪打正着”。我贩卖打火机居然赚了比理想更多的钱。这些经历,我已经在前面说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1993年春节,我父母为我结婚做好了全部准备的事务,父母的心愿还是已经定下的这门婚事。因为我们当初订婚时就说好了,决定一九九二底或者一九九三年初正式结婚。一九九二年农历腊月,我爸爸托人到他家提出接人的事。而老太太居然反悔,不同意给人。我得知了这种变卦,自己跑去与她论理,竟与老太太吵了一架。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心里十分难受,心想,这件事是两家都高兴的事,仅仅是老太太因为固执,才办不成。于是,我将这位初恋的人找了出来,我与她商量,要带她私奔,到另一个地方去闯天下。可是,我这位初恋人是个厚道人,硬是不同意,她说她难以违拗她的妈妈,还把我送给她的礼物都退给了我。这样,我们就只好分手了。
在当时,这位老太太看不上我,而在别人眼里,我已经是个能够独立做事的人了。年纪虽轻,在当地却有不错的名声。我父亲看到这边已经订下的婚约无法成功,马上给我找了一个他理解的姑娘。这就是我现在的夫人丁雪梅。
丁雪梅是我沈巷镇丁陈大队小丁村人,年纪与我相仿。她娘家人在塞上凤城创下了事业,很有些成绩。我因为结婚,已经从株洲回到了家里。但是,为了生活,我是不能长久待在家里的,还必须到外面闯荡。我们说好了婚姻事务后,还决定结婚以后,也到凤城丁雪梅娘家人那里去闯一闯。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谋生事,两家都决定及时办理婚礼。
农历二月二,是传统的龙抬头的日子,也是结婚的好日子。我们两家老人主持我和丁雪梅举行婚礼。农村年轻人结婚,本来是很重要的喜庆日子,而我们结婚,却迎来了我二嫂特别从株洲赶回家来,上演了“大闹天宫”的闹剧——她要给她妹妹“报仇”。
我家里的具体情况,我舅父们都是了解的。因此,我结婚的那天,我几个舅父都没有参加婚礼,他们知道我二嫂娘家会来“闹婚场”,怕在场时不好调解。我那初恋人的妈妈,也来我家大吵大闹,坐在我家逼着我哥哥要和我重新分家——她大约认为我现在的家境,已经比我哥哥富裕了许多。因为,我结婚时,外面场看起来办得还算气派,又没有向哥哥们要钱,这让他们产生了“我已经富裕了”的误会。
实际情况是,当时是一九九三年,我父母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没有条件能给我什么。所有的费用,只是我自己在株洲赚的那几个钱,还借了他人四千元,丁雪梅的娘家知道我的情况,也没有向我要求较多的彩礼。我“千方百计”,才勉强办好了结婚的事。至于结婚戒指,还是结婚以后在凤城挣了钱才给丁雪梅买的。想想那时结婚的事呀,我真的对不起如今的好老婆!
别人结婚都喜气洋洋,热热闹闹,而我结婚,家里却是哭哭啼啼。尽管这样,他们也没有拦住我们结婚典礼——因为他们也知道,我没有与我二嫂的妹妹结婚,完全是她老娘固执脾气造成的,我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与丁雪梅结成了连理!
由于二嫂他们闹婚场的事,我不愿去株洲,更坚定了去凤城的心。
结婚后,我为了尽快寻找生活来源,谋求自己长远的生活,和丁雪梅计划尽快地到凤城创业去。婚后一个月,我们简单的收拾了行李,连路费钱都很紧张,来到了凤城。
在凤城我们经过艰辛的奋斗,才有了初步的事业。我与丁雪梅组成的家庭,才形成了“经久不渝、同甘共苦、同心协力”的共同体。
哪里知道,我们到了凤城以后,虽然走的是自己创业路,却是一步一步坎坎坷坷的路。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不仅仅只是我“赤脚打天下,白手起家”的艰难,更是使我闯进了“纷繁世界,一处一大考”的社会环境的历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