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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

作者:河杨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字数:6694

官 路

官大官小都是官,为民做主是好官。为民做主谈何易,官路崎岖难认知!

我爱看文章,更欢喜了解古代的人情世故。对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十分钦佩,认为他很有骨气。他这种骨气,便是不能为了迎奉上峰,而失去自己的志气;对于诗仙李白“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说法也非常心仪。可是,却不了解他们为什么会是这样。通过自己的切身经历,再经过这些年的琢磨,好像悟得了他们留下的字里行间还有许多没有说明白的话。因为,古代人与我们的环境虽然不同,可是,个人的天性应该还是大致相同的。

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叫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然而,在我所有的经历里,却也有“当官要为民做主,得罪上峰无前途”的具体事实。

最近,我收到了文友周逢春先生赠送的《桑榆独白》的新书,看到了“溪口镇章书记说的一句实话:‘群众算老几?说我再好,喊我万岁也没用,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文字(《桑榆独白》第133页),令我想到了我自己的“官路”,因而要写这些亲自经历。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情,实在与当官不适应。真正感到,这位“章书记”把当官的“诀窍”一言以蔽之了——当官要想为老百姓做主,只能是“自塞官路”。我曾经走过的官路,便是个明证。

当官的官路,通向哪里?答案是没有止境的。而普通人当官,到了一定的地位,就算“官当到顶”了,再要飙升就非常困难,或者就没有可能的了。特别是在“农业、非农业”界定得冰火两重天的时代,农民当官,当到了大队的一级,就算到了头。再想上升,那是“非农业”的官,也就是说,是不可能的了!

然而,普通农民要想当到大队这一级的官,其实也不容易。因为这是当局“千里挑一”的选择,其中有许多因素,少了哪一项,便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这些因素,在不同时期各不相同,这里就不细细阐述了。总之,能当上这一级的官,就可以脱离农业生产,可以管理所在地方的社会和百姓中具体的事务,如果怀有百姓观念,是可以“为民做一点主”的,起码可以少做一些令老百姓“事与愿违”的事。由于是直接管理当地百姓,会被百姓们“另眼相看”。

我的父辈们,是“大集体时代”的当事人。我的伯父是村里的“老干部”。他在合作化初期,便被拉着当上了村干部,共产风中、生产队时期的几十年里,一直都是当地负责干部,工作成绩斐然,被身旁的农民尊敬。然而,却永远只是个“自然村干部”。究其原因为什么没有升级,就是他不是上级的“驯服工具”,上级对他只能是“敬而远之”,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利益时,他老是坚持与上级“对着干”,总是弄得当权者“狼狈不堪”。因此,他虽然在老百姓当中口碑极好,而在上级干部面前,却是“很难对付”的人。因此,大队的主要干部职务,一直与他无缘。只是因为群众信任,他的干部职务上级也不好拿得下来,于是,他“一辈子都是自然村的干部”。可是,他的作为,却成了我心目中的榜样。

我从小在伯父言行的熏陶下,学到了当干部就要为老百姓“做实事”的作风。在那火红的年代里,农业上天天强调学习大寨。在长时间的“学习”中,我终于“悟”出了一个诀窍,就是在“大呼隆”的生产中,可以实行“小段包工”。于是,我将我的“心得”与生产队里的几位“诸葛亮”们讨论,都觉得这确实是个好办法。因为当时所有的生产队生产都处在拖拉、无效益的状态,真正“当家理事”的农民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是苦于没有解决的办法。

可是,在长期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年代,我竟被意想不到的“特务案件”攀扯着,五年后才得到“释疑”,被委任为生产队的“政治队长”的“官”。这是驻队“人保组”(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合并的机构,当时在我这里审查我们的“特务案件”)创造的新官名。因为,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已经是新的春天,生产队干部当年选举工作早就结束了,队干部已经确定下来,他们要给我这个“特务嫌疑”正名,才有了这么一个奇思妙想。而且,我们这里生产队整个时期,只有这一年,也仅仅只是我这个生产队才有这么个官名。这是个什么职务呢?当时的人保组负责人说:“政治队长好比是大队的书记,是生产队领导班子的一把手。”

于是,我与自己生产队的队长商量,试行着我“悟”出来的方法。经过具体推行,生产速度果然很理想,使生产队“永远做不完的生产任务”明显地缓解下来。可是,矛盾却是无穷的:生产速度虽然快了起来,而生产质量却无法保证。分派下去的任务,人们很快都完成了,其质量多是一塌糊涂,对提高生产效率妨碍很大。弄得生产队当家作主的人都觉得“这生产队注定是打拼的生产方式,没有办法稿得好!”然而,我在实践中却认为,这里面涉及到了“科学管理”的问题,只要能加强具体管理,解决好劳动速度与质量的矛盾,“小段承包”生产方式,是可以解决“生产拖拉,老是跟不上季节”的问题的。

这一年的年终选举,我被正式任命为“生产队长”,同时再也没有“政治队长”这个官名了。我当上了生产队长后,便与队里的几个“诸葛亮”探讨,怎样在搞好承包的同时,也将劳动质量保障好,切实将生产效率提高起来。经过反复、认真的讨论,并且多次召开社员大会,明确细致地讲解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道理,得到了最广大的社员群众真心支持。同时制定下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我决心认真贯彻执行。

在具体执行中,我坚持“奖励诚实的劳动者,遏制投机取巧”的现象。这一年的生产得到了最广大的社员支持,取得了生产队历史上空前的好成绩。而且繁忙的生产任务,完全被解除了。生产上真正的松闲起来,于是,在完成了生产任务后,总是集体放假,显出了有忙也有闲的情景。全生产队人人皆大欢喜,对订立的生产制度都衷心拥护。

更加喜人的是,由于执行了这种生产方法,这一年粮食产量达到了历史新高,对国家贡献超出了规定的任务,集体储备多于此前年份的好几倍,社员分配虽然受到政策限制,也到达了最高值。我这个生产队的人们,到了这个时候才从真正意义上解决了不够吃的问题。我这样的生产方法,在当时是“创造性”的,因此,与別的生产队生产情况比较,生产成果遥遥领先(可是,这种生产方式,必须是负责人能主持公道,否则也有缺点。有关情况,请另见附注)。可是这种方式,刺激了人们多劳多得的积极性,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嫌疑,因此,并不为掌管政权者推广。

这一年我们这里进行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我生产队的业绩,主要是对国家的贡献,成为了“社教运动”莫大的政绩,说是社教运动使得我们生产“大干快上”,我所在的大队社教工作队被评为“先进工作队”。这样,我本人被工作队树为“标兵”,拉进了大队领导班子。由于我是刚刚进入班子的,被安排做主管生产的干部,上面还有个“书记”。后来,由于我的“德性”,这大队一把手,便一再与我无缘。

【附注:当权者的态度,决定生产队小段包工的成败】我悟出的“小段包工”的生产方式,确实解决了生产队生产赶不上季节的困难,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生产产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人人心情舒畅。

我到了大队工作后,这种生产方式生产队还在沿用。可是,队干部们在执行中却“走了样,变了味”,弄得社员们满腹怨气,生产当然无法搞好。虽然,总的生产状况,还是全大队最好的,但是,却没有理想的好了。

主要原因是:当权的队干部私心严重,承包农活时,他自己在场时给予高工分;特别令社员有意见的是,他们常常弄些功夫不大的农活,让他自己及少数人承包,给以出格的高工分。普通社员无法与他们说清道理。常年下来,少数人,当然包括这些当权者,工分比一般人高了许多。在“靠工分生活”的时期,社员们自然产生很大不满,对生产便失去了主人翁的负责心情,便采取着敷衍态度,生产自然就上不来。

事实说明:再好的生产方式,如果没有最广大的社员群众拥护,也会是没有好的效果。事实还告诉我们,在生产队的体制下,难得有主持公道又善于治理的干部;因此,生产队的体制,是搞好生产的羁绊。

我虽然当了大队干部的“官”,却是个“不识官路”的懵懂人,老是将伯父作风牢牢地奉为楷模。刚上任的那一年秋季,去公社参加“收缴排涝费”的会议,便与这次会议的公社领导闹了个彻底的“决裂”。令同去的原副主任“瞠目结舌”。散会后,他悄悄的问我:“你这样说行得通吗?”我说,不管行得通,行不通,我们大队的排涝费就是不交,除非我不当这个干部!既然当着这个干部,不为老百姓讲话,那这个干部当了还有什么用?这个副主任听了,只是点头。

具体情况是:“大跃进”以后,政府宣布“停止一平二调,实行‘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可是,在具体实行中,这个政策总是不能兑现。这“排涝费”,公社解释是“水电费”,是排涝所用去的电费。凡是圩区的土地都要平均负担。而且已经执行了许多年。这个数额是巨大的,是生产队沉重的负担。社员们都认为是不合理的“一平二调”。于是,在这个会上,我说“这水电费我们大队无法收取,社员们意见太大,都说,宁愿不排涝,也没有这么大的损失。”事实上也是这样情况。我所在的大队,只是沿湖一溜低矮的“荒田”,这排涝才可以受益,而所摊派的“排涝费”,是按照圩区所有的土地“平摊”的,我们大队负担的总数额,远远超出了这些荒田的收入。

可是,那公社干部却说,这是党委的决定,必须执行!我当即予以了回绝:“不正确的决定,党委的决定也无法执行。”这个会议以后,公社还是派来了收费员。因为我已经向我的大队所有的生产队都打了招呼,当然,这个“排涝费”这一年一分钱也没有收到。之后,公社只好改变了这种“一平二调“的做法,不仅仅是我这个大队,连圩区其他的大队,也就再没有所谓的“排涝费”了。可是,我的行为,当时却为公社领导所震惊。

我所在的大队,虽然是圩区,水田却需要灌溉,而且也常常抗旱。按照地形状况,大队内的土地分成了三个大片,由两台大型抽水机进行这些工作。其中有一个片的抽水机是与相邻大队公用,灌溉水源由大队以外的苏武长滩里的蓄水供给,一般情况下,能够做到旱涝无忧。

文化大革命后期,县里将长滩开垦,建立了“示范良种场”,从此,那抽水机的水源便成了“水无来源的旱机”。有两年出现了一点旱情,使这台抽水机灌溉的水稻田遭到了不小的减产。我根据这个情况,私自写了一篇描述情况的文章,与相邻大队干部商量,要求县农场保障我们灌溉的水源。

接着,我将这篇文章改成了“向县政府的报告”,理由是:办这个农场去掉了本来的良田灌溉蓄水湖,稍有旱情,其损失远非农场收入可比;还将滩上的原本水产消灭了,这些水产,虽然只是野生的,却是社会财产。而为了开垦荒滩,经营农场,县里每年都要投入巨大的人力与财力。两相衡量,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应该“退耕还滩”。如果不能“退耕还滩”,起码要将原来的蓄水湖“白水坝”划归我们大队所有,以保障农田灌溉的水源。

这个报告县政府很重视。不久,便由常务副县长Z副县长到良种场召集两个大队主要干部协商这件事。参加这次协商会议的,还有公社的主要干部。我们大队的书记(他常常认为我会抢了他的权)自己去了。协商的结果,连蓄水湖白水坝也没有要,而是在大旱的时候,抽水机无水可抽时,由良种场在外河建立临时“喂水站”,由外河灌水作抽水机的水源。所用材料由良种场承担,所用人工由我们两个大队负担。这种决定,明显与所写的报告内容不符合。我当时便对这种决定不满意。而我们大队的书记却解释说:Z副县长说,良种场已经办了,不便撤销;给你们白水坝,农场不好管理。既然领导这样说,我们……

这个协议虽然得到了县和公社领导人的满意,却给应该受益的农民留下了不应该有的隐患,以致一有旱情,就有旱灾——后来,每当大旱,受旱水田已经旱得很严重了,才“被迫”去赶建“喂水站”;而具体建造时,总是“不慌不忙”;等到快建好了,老天竟下起雨来。这建喂水站,常常是劳民伤财,白忙一遭,而水田旱灾依旧存在。这种做法与“勿临渴而掘丼,宜未雨而绸缪”真正是反其道而行之。这便是当干部的不顾百姓实际情况,一味迎合上司的态度,所形成的必然结果。

再两年的初春,我正在参加县党校学习时,我的父亲在长期的病磨中病危。我得知消息后,知道父亲即将永远离开我们了,便怀着悲痛的心情及时回到了家里,为老人家送了终。

我的父亲一辈子历尽了人间艰苦,我决心要郑重地为老人家办好后事。当时,公社书记在我们的大队蹲点,他为了这件事,特别找我谈了话,说要“丧事简办”。这位书记,可以说是“丧事简办”的模范,他的父母去世,他像是没有丧事一样:他的父亲上午死去,下午就去火化,接着便埋葬了;他的母亲是头天晚上逝世的,第二天就办完了丧事。我没有理会这位决定我“官运”书记的建议,因为,我认为太“简单化”了,既对不起饱经苦难的父亲,我自己心里也会不能安宁。

恰巧,我的堂姑父也来吊丧。堂姑父是旧社会的道士,他要我为老父亲“披麻戴孝”,我遵循了他的意见。认为,为了父亲,我可以“牺牲”我这个干部前途。堂姑父还应用了道士的“法事”,追悼了父亲的亡灵。这样,我为父亲的丧事办得庄严隆重,我心里好像也实在了一点。可是却恼了这位公社书记。好在那已经是改革开放的时势了,要不然,他马上就会处理掉我这个“大队干部”职务的。

我当任大队主要干部的时期(1976年10月——1992年5月),正是雷厉风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可是,对于那样的做法我十分反感,然而也只能被动地天天去做。每做一个人,我心里都非常难受。因为怀孕临产还必须去引产;二十来岁的二胎年轻妇女一定要做绝育手术,许多人都因此痛心疾首。

有一天,公社决定在我村上采取晚上堵门“拉网”,捉拿七个年轻妇女去公社医院结扎。我没有办法,把这个消息悄悄地告诉了自己的妻子,我的妻子偷偷地告诉了这些妇女,当然,这一次的拉网行动“扑了空”。乡长十分恼火,说有人通风报信,明显,这指的就是我。后来,公社的这些“重大行动”便事先不再告诉我,而只是在具体行动时才叫我参加。

我实在做不了这项工作,于是便借口为大队去办企业,暂时告别了这项揪心的工作。但是一遇“重大行动”,还得按照通知参加。

之后的三年里,我一再向公社要求,说是企业工作的原因,不能再占据大队干部的位置。几经周折,好不容易得到了“谅解”,脱掉了戴在我头上十六年之久的“大队干部”帽子。

我成了真正的老百姓后,应该可以“不理世事”了。可是,一个外村自以为“很吃得开”的人,占着与大队主要干部亲戚的关系,霸占了村民集体的大型水面,经常坐着派出所的车,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拉虎皮做大旗,吓唬老百姓。并且老是以管理水面为由,欺负老百姓,弄得周边群众怨声载道,却没有任何人予以制止。我实在看不过去,便组织村民,向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得到了支持,收回了水面管理权。做好了这件事,村民们虽然高兴,而那位村干部却“怨恨在心”。

在寻常的生活里,我虽然不是干部,也不打算多问事了,可是,同在一村的人遇到棘手的公益事,总是找我商量。我也考虑生活在一个环境里,这些事不做好,实在也关乎自己,因此还是领头将村上的路和用电线路都进行了改造,虽然费了许多周折,总算得到了理想的结局。仔细想想,也还心安理得。

我曾经有幸当了村干部,却不识“官路(官场的潜规则)”,“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做了这些本来可以不做的事,这正是自己本性所决定的。今天想来,不免觉得天真而自负。难怪梅兰芳先生在演《指鹿为马》的戏剧时,把赵高的自辩词是那样说的:“人说老夫奸,我道世人偏。为人不机变,富贵怎周全?”而我却无法“奸”得起来,因此“富贵”也与我无缘。

当官要想有畅通的官路,是需要有赵高这种“奇怪理论”的,并且时时处处“身体力行”。其实这是由每个人的特性所决定的,普通人即使“认真学习”怕也难得学会。像陶渊明那样自诩“不为五斗米折腰”,像李白那样自嘲“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其实质就是没有这种本性,也只能是“知难而退”了!

当然,官总是要有人当的,好官更是百姓们所期望的。因此应该从积极的方面看待当官,別将陶渊明、李白失意的“调侃词”当作“清高”的楷模。当你有幸踏上了官路的时候,应该“从长计议”,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千万別“忤逆”了上司。就算暂时不能伸张自己的意志,无法为民做主,但只要你別忘了这份心情,稳健地运作在官路上,有朝一日,当你有了一定的条件后,为民做主的事总会有的做。

如果你连官路都不想走了,像我这样自行退了下来,只是“颓废”的作为;那么,想为民做主的心,只能是妄想了。因此,我奉劝想“为民做主”的官们,应该倾心地、谨慎地走好自己的官路!

【说明】关于我为村上领头“修建村上路”、“收回梅叉塘管理权”、“改造村上用电环境”等,具体经过在《三农今昔》书中有记载,这里不重复了。

【当年的农村社会组织体制】县以下是人民公社,公社以下是大队,大队以下是生产队。生产队是最基层单位。

河杨 说:

当官无论大小,都要为百姓设想,为百姓办事,这,便是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