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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暗流涌动(四)

作者:绛云漫卷 | 发布时间 | 2021-01-08 | 字数:2473

高昶旭在认真反思,郑雅明为何以怨报德呢?难道自己给人留一条出路的政策底线是错误的吗?自己在这个事情上,应该接受什么教训呢?

其实,高昶旭一开始对郑雅明的以冤报德,非常不理解。但是静下来以后,他设身处地替郑雅明考虑,他慢慢就想通了。

所谓的以怨报德,是高昶旭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想的,觉得自己本来可以做出开除郑雅明的决定,但是自己为了给他一条出路,最后还是决定给他开除留用的处分。既是对他所犯错误的惩罚,也是对他的一种教育,也还是给了他出路。所以作为高昶旭来讲,他觉得自己是有恩于郑雅明的。

但是,如果站在郑雅明的立场上,他会如何想呢?联想到郑雅明为什么制造裸照事件呢?就是因为郑雅明的个人目的没有达到,他想被再一次提拔,而且是破格提拔,就说明这个人的野心很大。

在破格不成的情况下,他又寄觊觎人事经理的位置,因为在他眼里,人事经理这个位置,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关键岗位。而他的心理轨迹是,既然我要求破格提拔,你们没有满足我的要求,那么我退而求其次,占据一个比较好平级的位置,总应该可以了吧?

但是他这个想法,也没有得到实现。尽管他是被平调到另一个办事处当总经理,但是他认为这是组织上,这是高昶旭对他的贬低,是对他的不公平。

所以他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怒气,怨气,就制造了一个裸照事件。他没有想到的是,裸照事件,他弄巧成拙,被特大诈骗团伙案,给牵连了出来。

因此公安部门对他处以拘役的处理,按照司法处理跟行政处分挂钩的原则,即便是高昶旭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上,开除郑雅明,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事实上,在部务会议上,绝大多数同志都是同意开除郑雅明的。而高昶旭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一丝善念,本着留出路的原则,力排众议,做出了对郑雅明开出留用的处分决定。

这一个决定,做出的过程,以现在的保密状况,郑雅明不会不知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郑雅明应该对高昶旭心怀感念,最起码不应该有恶意。

但是,作为郑雅明来讲,他倒不觉得他应该被开除。尽管他对公安部门处以拘役的惩罚,对于公安部门的这个决定,也不能说,郑雅明他就是心悦诚服,他只是在国家机器的威力面前,不得不夹着尾巴,不得不接受这种处罚。

作为营业部,根据公安部门的处罚,做出的行政处分决定,郑雅明就可能是另外一种心态了。他觉得公安部门已经给了他惩罚,所以单位就不应该再给他任何行政处分了,一个萝卜两头切,哪有这种事儿呢!

所以他认为营业部不管是做出开除的处分,还是做出开除留用的处分,都是不应该的。所以他对高昶旭的善念善举,并不以为然,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这是高昶旭借机报复自己。

虽然从理论上来讲,开除留用,并不一定是最后的处分结果,因为如果在留用期间再有不当行为的时候,那是可以开除的。不过一般的来讲,人在被执行,开除留用处分期间,都会老老实实地夹着尾巴做人,一以求平安顺利地执行完处分。

可是这个郑雅明,却反其道而行之,竟然在开除留用期间,借王晓悟案件,给上级银行写匿名信,要求严肃处理有关领导,这实际上矛头就是对着高昶旭来的。

他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就是他料定王晓悟案件的影响太大了,这一次高昶旭无论如何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所以正好借机对高昶旭落井下石。

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高昶旭被严肃问责,即便不是撤职坐牢,最轻也是免去营业部总经理职务。这样一来压在郑雅明头上的开除留用一年处分,或者是金箍咒,就会破功。因为新换上来的领导,跟郑雅明没有任何恩恩怨怨的关系,只要有三分奈何,领导也不会故意跟下属为难。

所以这样想来想去,高昶旭也就理解了,郑雅明这样做的动机。其实直到现在为止,高昶旭并不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因为站在领导的角度,站在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的角度,在处分干部的时候,注意留有出路,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当然,在宽严适度中间,这个分寸是不好拿捏的,特别是涉及的个人恩怨部分,更是如此。

不过,还是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郑雅明如此作为,就受到了营业部大多数人的唾弃,大家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奋起反击。

虽然高昶旭不一定赞成董经理他们的做法,给上级行写联名信,在这种状况下,很有可能被上级银行理解为是高昶旭授意这些人,以这种方式,给上级行领导施加压力。

不过,天地良心,高昶旭知道自己并没有授意董经理他们这样做,即便是黄安家告知自己这一情况之后,高昶旭还想试图叫停他们这种做法。只是黄安家告诉他,联名信已经发出,高昶旭才无可奈何,因为木已成舟。

不过高昶旭想到,黄安家因为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习惯,黄安家对自己的被提拔,肯定抱有感恩之心。所以黄安家说是董经理发起的联名信,那么有没有可能是黄安家向董经理授意的呢?

高昶旭就单刀直入。“你说是董经理他们拿着些好的联名信找你签名,那么换一种方式,是不是你提前对这个的事情知情呢?或者甚至是你有这个想法,授意董经理他们这样做呢?”

黄安家连忙说,“这个没有,绝对没有。我倒是想过,在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找相关领导说明情况,而我的说明,主要是想在事实的基础上强调王晓悟案件,实际上是我们营业部自己查出来的。这一点能不能作为高总经理你免责的理由?最后要有领导来定夺,作为我们大家,确确实实从心底里为你叫冤。在面对各级调查组的时候,我也从我的角度,把这一点反复说明。”

“至于董经理他们写联名信,我也私下里问过董经理,跟他有过交流。他说是他了解到有关告状信的情况以后,跟几个脾气相投的中层干部议论,大家也都跟他一样,感到十分气愤。”

“虽然他们也站在各自的立场,向各级调查组做了实事求是的说明,但他们觉得这种说明,如果以书面的形式出现的话,会更有说服力,所以他们才有了向上几行写联名信的想法。”

“其实他们也没有怎么串联,就是联名信写好之后,他们几个人签上了名。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他们写联名信的消息,就悄悄扩散开来。”

“后来就有更多的部门领导,来找董经理,要求签名。再后来,这个范围就扩大了,也有很多一般人员要求参加”。

“我觉得董经理这种说法,也是真实情况的反应,因为公道自在人心,王晓悟的案件虽然案值很大,但实事求是地说,确实是在你要求清点整捆现金以后,王晓悟的案子才掩盖不住,才被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