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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另有隐情
高昶旭虽然对具体的账务,不是太了解太熟悉,但是史云莲这么一说,他就清楚了。从冯天娇和史云莲的汇报中,他大体上知道了,郑雅明和刘冬梅他们的做法,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当然前提是他们的做法,确实是有瑕疵的,也是不符合有关账务处理规定的。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但都只是自我辩解的一种借口,并不能自圆其说。如果说,结账日恰逢节假日,那么顺延一两天、两三天,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超过了这个时限,确实有挪用的嫌疑。
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钱还在账上,虽然没有直接到了国库,但是在代理行的账上。这笔钱,迟早是要上交划拨到国库去的。
当然从结果上分析,这笔钱滞留在代理行的账上,对代理行是有益的,从理论上来说,这笔钱银行是可以拿来参与资金周转的。由于国库里的资金是没有利息的,所以银行就等于是白白地使用了国库的资金来获利。
对于国库来说,本来属于应该入账的国库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对于国库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从大的方面来说,代理行这样做,其实也可以说是挪用占用了了国库资金,而且是无偿使用。如果是有意这么做,不能说是犯罪,起码来说是违规,也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
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主观故意,纯粹属于业务生疏或者粗心大意而这样做,则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毕竟国库资金,在代理行账上停留的时间很短,没有造成损失。
在高昶旭看来,如果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看这种行为的话,虽然郑雅明和刘冬梅主观上没有故意要截留挪用国库资金,但是客观上却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因此审计局指出这种错误,是完全正确的。所以,高昶旭就对冯天娇和史云莲说,“从你们汇报的情况看,他们一个是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再一个造成的后果也并不严重,事实上,并没有真的国库资金,被咱们代理行所占用。如果说,在短期内,咱们代理行确实占用了国库资金,那么作为一种违规行为,是应该受到批评的。”
“我想这件事情,做为郑雅明和刘冬梅,他们应该虚心接受教训,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这样的处理应该是一种我们营业部内部或者管理行跟代理行主管部门,对他们的一种惩罚。如果因此让他们去蹲看守所,这事有点过了。”
“但是,现在他们确确实实正在看守所,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最起码是他们有过错在先。现在咱们要想办法把他们从看守所接出来,也应该给办案单位一个台阶。要先承认咱们的过错,然后采取改正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办案单位,才有可能对他们宽大处理,从而达到咱们的目的。”
“我的意思是,既然咱们有过错,既然从实际上咱们营业部短期占用了国库资金,而且是无偿占用,那么咱们能不能算一下,把咱们无偿占用期间,按占用的资金额度,给点补偿,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在咱们无偿占用期间,付给国库资金利息。这些发生的利息,由郑雅明和刘冬梅来出。”
史云莲没有想到,根本没有干过财务工作的高昶旭,能做出这样的理解,这样的决定。即便是她长期从事财务工作,也没有想到这一点。看起来,认为没有干过财务工作的,就一定对财务工作是外行的想法,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其实银行工作都有它的相通性,只要是在银行工作的人,只要有心,只要肯学习,就能触类旁通,。特别是当领导的,就能据此作出正确的决策。
史云莲就说说实话,“高总经理想到的这些,我真没有想到。不过,我觉得高总经理的想法,没有任何问题,走到哪里都也是能说的过去的。办案单位的同志,也是讲道理的,也是懂业务的,咱们的理由,我认为他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冯天娇若有所思地说,“拿这样的理由,去和办案单位交涉,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过,既然我们两个负责去沟通这个事情,操作这个事情,有些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给高总经理说清楚的。”
高昶旭又有点奇怪情况,“你们不是都说清楚了吗?”
冯天娇说,“代理国库的事情,基本上就是我们说的那样。不过,我们在跟办案单位沟通的过程中,也了解到也查看了他们的笔录,从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比如说在郑雅明刘冬梅他们的笔录中,特别是郑雅明的笔录中,对于代理国库事情的责任问题,我觉得他们有些说明是有误导性的。也有可能是他们的这些笔录,直接导致了高总经理你的被牵连。”
高昶旭虽然人获得了自由,也听了周培英的坊间传闻的转述,对于自己的被牵连深信不疑。但是,明明是一个在办事处层级进行的业务操作,为什么检察院却非要传唤自己到检察院配合调查呢?
如果说,齐行长被牵连,是因为他毕竟跟开发区生开设国库账户事件的始作俑者。可是作为高昶旭,身为营业部的一把手,事实上在代理国库事件中,事前毫不知情,事后也表示过怀疑。自己为什么能被牵连其中?对他来讲一直是一个谜。
现在冯天娇谈到这一点,却使高昶旭有了浓厚的兴趣,自己为什么会被牵连呢?他看着冯天娇,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冯天娇实际上有自己的思路,看了一眼史云莲,冯天娇就继续说道,“本来代理国库这个事情,我是毫不知情的,因为不是人事上的事,而纯粹是业务上的事情。但是史经理,却对这个事情的运作比较清楚。”
“史经理也跟我介绍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事前确实是开发区办事处跟管理行达成的代理协议。史经理了解到的情况是,在签订协议之前,郑雅明是请示了营业部的,请示的是谢总经理,因为谢总经理是分管业务的,这个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在笔录中,郑雅明却说这个代理国库业务,是他亲口请示了高总,并经过高总批准的。至于高总经理和齐行长之间是怎样谈的,他不知道,只知道高总经理要求开发区办事处代理国库业务。”
“这样一来,本来高总经理不知情的代理业务,却成了高总经理亲手推动的业务。现在这个业务出现了问题,人家当然就顺理成章地认为,高总经理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人家办案单位没有明说,我们根据逻辑,可以得出结论,正是郑雅宁的这个笔录,导致了高总经理的被牵连。因为郑雅明和刘冬梅,是当天下午被抓的,是从单位被直接带走的。然后,晚上齐行长也被抓起来了。第二天的下午,高总经理才被检察院带走。”
“从时间顺序上来看,基本上可以确定,正是因为郑雅明的笔录,才导致了高总经理的被牵连。如果郑雅明实事求是地讲的话,那么受牵连的,就很有可能是谢俊波副总经理了。”
高昶旭听到这里,就什么都明白了。原先困扰自己的谜团,迎刃而解了。看起来自己的被牵连,是郑雅明没有实事求是地做笔录。
不过,高昶旭也没有怪罪郑雅明的意思。他点点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能理解郑雅明,身处那样的环境,他急于为自己脱罪。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责任上推,尽管他当时请示的是谢俊波,但谢俊波毕竟是营业部的副总经理,别人并不知道营业部总经理之间的分工。人们在普遍认为,凡是营业部的决定,都是部总经理的决定。”
“事实上,虽然我是事后知道代理国库这个事情得,也从中发现了某些疑点,也让史经理给郑雅明带信,让他慎重考虑,最好推掉这个代理业务。但是,我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没有明确表态,必须推掉这个代理业务,从而造成了隐患。可以说,我的优柔寡断含糊其辞,也是我被牵连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