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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系统援手(二)

作者:绛云漫卷 | 发布时间 | 2020-06-20 | 字数:2409

高层出面以后,双方的办事效率都很高。对方银行,很快就发过来传真,把对口接待的银行有关信息,全部包括了。

这一次的省行之行,给高昶旭很大的启发。他认识到了,高层协调的重要性。不管是系统内,还是政府,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只要高层能出面协调,那么这个事情就算成功了一大半。

原来想着,要跟上海有关方面进行对接,人生地不熟,虽然是一个系统,但毕竟各自独立。系统内,纵向发生联系的情况,非常多;但横向的,尤其是跨地域横向的联系,就很少了。

如果,要跟上海的银行,发生横向的联系,尽管,在心理上,感情上,觉得大家都是一个系统,互相照应,互相帮忙,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具体操作起来,也还是要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的。

对于这一点,高昶旭也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但是,省行之行,打消了他的后顾之忧。对方的态度,可以说很积极,很热情,对方发过来的传真中,甚至包括了,对口银行行长的姓名电话号码,办公楼的具体地址,非常详细。而且,还有很具体的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线路。这使高昶旭,觉得非常的暖心。

从省行归来之后,高昶旭也不敢怠慢。俗话说,趁热打铁才能成功。人家对方这么热情,这么积极,这么真诚,自己作为当事的一方,求人的一方,更应该抓住机会,在热乎劲上,把事情办好。

所以,简单安排了一下,把营业部的主要事务,委托给谢俊波副总经理以后,向市行行长专门请了假。高昶旭带上黄安家和城区办事处的总经理,赶赴上海。

走之前,办公室总经理,闫凌云,也已经跟对方银行办公室进行了联系,告知了,高昶旭一行的火车车次,到站时间。同时,也把黄安家的电话告知了对方,以便于双方的联系。

高昶旭一行三人,刚下火车,黄安家就接到了联系电话,人家告诉他,在出站口见面。见面之后,银行的专车,就把他们送到了银行的内部招待所住下。

第二天,对口的银行行长就带着信贷科和行政科的负责人,赶过来见面。互相介绍,认识之后,寒暄一番,开始正式会谈。

对方的邱行长,说道,“省行办公室总经理,亲自打电话,告知你们要过来洽谈有关业务,我们支行非常重视。你们,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们一定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最大的帮助。”

黄安家,就把吉祥蜜饯公司的有关情况,做了一番介绍,由于提前已经把分期还款协议书,传真过来,所以,黄安家的介绍,也就比较简略,提出的要求,实际上也很简单,就是,由对方银行帮助专职信贷人员解决食宿问题。

邱行长说,“这个不是问题,今天,我们的行政经理也过来了。我们的内部招待所,虽然不对外营业,但条件,也还可以,可以给你们留出一间客房,作为办公休息的场所。在业务工作方面,如果需要我们协助的,可以找我们信贷科。”

行政经理紧接着说,“如果你们,呆的时间不长,房间的费用,就可以不算。但是,如果要占用很长时间的话,因为内部招待所,他们自己也有一个核算的需要,所以还是要收费的。只是这个收费,比较外面来说,相对便宜一点。”

对于收费这一点,高昶旭也是有思想准备的,但不知道,他这个说的便宜一点,跟社会上的价格比起来,能便宜多少?营业不能不能承担得起?亲兄弟明算账,人家的房间,要收费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大家,是一个系统,算是内部人员,可以按内部价来收费罢了。

城区办王总经理,原来以为,兄弟单位,提供食宿方便,是免费的。现在一听人家还要收费,心就悬了起来,赶紧问道,“咱们这个房间,怎么计费呢?说来不怕你们笑话,我们办事处的经费有限。提前也打听过,如果在外面租房,我们负担不起。”

行政经理就说,“这个,咱们也实话实说。我们的收费肯定比外面的要便宜,我们这个内部招待所,即便是对于银行内部人员的住宿,也是要收费的。”

“当然,我们也是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定的。比如说,如果私事的话,可以不收费。但是公对公的事情,双方都要进行核算。你们是上面打过招呼的,这个就好说。看你们的负担能力,在你们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收费金额,我们可以商量。”

邱行长这时说话了,“谈起房间收费的问题,显得我们有点小气。不过,惯例就是这样,希望,互相理解。我听了黄经理的介绍,倒是有一些其他想法。比如说,你们不必派专职信贷人员长期驻守上海。你们分期还款的协议,又经过了公证,还有吉祥蜜饯公司的结算银行卡,实际上也只是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催讨。如果由我们,代理你们这一项业务,就会比较好办,费用问题,也容易解决。”

其实,在行政经理提到收费问题时,高昶旭就已经意识到了。尽管,是系统内单位,但大家都是各自独立核算的,人家的招待所,尽管不对外,但是,它也有管理成本,人家也不可能免费长期提供你,只是,看着兄弟单位的面子上,人家可以给你减收。

这样比在社会上租房,一个是便宜,一个是安全上也有保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费用的高低,而在于,费用支出的渠道和项目。派驻上海信贷专职人员,所产生的费用,是要走差旅费的。而差旅费的开支,是有金额的限制的。

邱行长的建议,说明,邱行长对银行的费用开支,总额及具体渠道,是非常了解的,是由非常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的。高昶旭就明白了,邱行长的意思。

如果,是委托对方银行,来代理这项业务,那么,相关的费用,是可以走业务手续费这个渠道的。而这个渠道的费用开支额度,就比差旅费要大得多。银行缺的不是钱,而是费用开支的渠道和项目。

高昶旭就感慨,人家发达地区银行的思维方式,就是不一样。人家思路开阔,不像我们内陆地区,就死盯着规定,严格按规定的渠道办事。

正是思维上的局限性,带来了具体操作上的刻板性,有些问题就觉得无法解决。可是发达地区就不一样了,人家的思维模式,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哪一条能走通,就走哪一条。

高昶旭就说,“代理业务,也是一个办法,最起码,可以解决费用开支渠道的问题。其实,我们两家,可以签一个委托代理协议。”

“这样,我们派驻人员的计划也不做改变。我们的人员的食宿费用,在我们银行就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走业务费支出了。我们单位的差旅费,额度比较小,但是,业务代理费这一块,还是有很大的回旋余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