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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抓贼,我忘不了少年时的一次偷
上一章说了我22岁从警,半年后我办案,专项侦破所谓反标案,譬如打倒XXX等什么的,我办这类所谓的反标案件很认真,对文字鉴别能力也很强,所以,那怕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那一类案件也一一被我破获了,为此,好多同事还有领导对我刮目相看。当我抓获这一个个犯错少年时,我总会想起文革时15岁的自己,那会儿我见别人在墙壁上写打倒XXX,我跟风也在他们写的后面写上打倒XXX;还有四清运动时,14岁的我竟糊里糊涂为犯错下台的村长还写了什么申冤书。这些事儿,我至今都没弄明白那时的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做了也没有什么好处。我常想要不是当时我年纪小了那么一点点,那还不是一个被打击处理的对象!那我后来还能进城工作吗?
到22周岁时我成了一名刑警,破刑事案件,反扒窃,抓盗贼……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无计其数。但是,我少年时就做过一次贼。那会儿正值三年自然灾害的一九六一年,缺吃少穿,夏天的一个晚上,11岁的我陪同一个叫何元的大孩子去生产队稻谷场偷了10多斤稻谷,他大约偷了30余斤。当时,若走大路五分钟就可到家,可我俩做贼心虚,走斜道翻山越岭近一小时才到家。到家,母亲打了我一耳光,要我把稻谷送回生产队。我宁死不从,说不是我一人,若送回让人知道,那何元就跟着我一同完蛋了。
第一次做贼,可别小看了这10多斤稻谷,我觉得放哪儿都会被查出来,放哪儿也不安全,于是一会儿放谷缸,一会儿厕所,一会儿床底下,又一会儿放屋后空荡荡的红薯洞里……
次日,生产队闹翻了天,有人说稻谷被偷了100多斤,也有人说偷走了200斤……我不敢往人多的地方站。第三日,我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就把偷谷事儿对我玩得好的小伙伴还有他的爸爸妈妈讲了,当时,我哭了,我说我不是个做贼的料儿,饿死我我也再不做贼了。他们见状也泪花儿噙在眼眶,什么也没说我。我做贼,他们没有揭发我,从此,在我的心里,他们就是我的亲人。
写到这里我就想,城市繁华,青春的喧闹,我们一再折腾,终还是没能逃脱命运的捉弄,跌跌撞撞的我们情愿不情愿就放开了手,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我们做的有些事,以为会烟消云散,我们还会是最初的那个样。殊不知最残忍的时间,一分一秒地侵蚀着我们,改变了我们的容颜也改变了我们最初的心,惟最不能改变的就是对于错事那一颗忏悔的心。
如今才知道,社会教会了我该如何去爱,我们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虽然有些事让我痛得最深,有些事让我笑得最美。但是在我暮然回首时,另有一个真爱会帮助我的贵人就在灯火阑珊处[这是后话暂且不说]。
还有,有人劝我们说,对你不好的人,你不要太在意,他没有义务要对你好。他们劝说的话是对的,但我不介意却好难。还说我们学到的知识,就是我们的武器,我们可以白手起家,但不可以手无寸铁。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怎么待人,并不代表别人要怎么待我们,如果看不穿这一点,只会叫我们添加烦恼。添烦恼就添吧,我想就算有许多烦恼也是我们人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