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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大漠之夜
来福听见喊声,知道自己跑错了方向,但是却不敢直起身子来,怕漠北国人给他后背一箭。
来福的骑马技术本来就一般,现在趴在马背上,他就指挥不好马的方向了,只能任由马跑,跑到哪里算哪里。
这下可急坏了来福,也急坏了余倩,余倩就边追边放开嗓子大喊,希望能引起漠北国人的注意,可是漠北国人已经锁定了来福一般,紧紧地追着不放。
来福暗暗的叫苦不迭,心想今天难道要死在这里了?难道要死在漠北国人手上?
余倩嗓尖声高,他的喊声空灵无比,在草原上清脆的回荡着,传到遥远的地方。
来福正在危急关头,他的眼前出现一匹骏马,快如闪电般急驰而来,余倩看清楚了那是公孙剑。
于是余倩便又放开嗓子大喊道:“公孙大哥,快救将军!”
来福此时也听到余倩的叫声,知道公孙剑来了,心中大喜,便快马加鞭的向前跑去。
只见公孙剑让来福过去以后,一下拔剑在手,向十几个漠北国人迎了上去。
十几个漠北国人看见有人接应,于是便兵分两路,五六个人的马慢了下来,挥舞着手中的长刀长枪,直取公孙剑。而剩下的人却马不停蹄的继续向前,向来福追去。
公孙剑瞧见,不敢恋战,赶忙回马去追。
公孙剑的马极快,只见他追上漠北国人之后,也不搭话,挥剑或砍或刺,剑闪之处,鲜血纷飞,几个漠北国人纷纷落马。
公孙剑堪称中原武功第一高手,这区区几个漠北国人,怎是他的敌手。
后面那剩下的五个,看见公孙剑的武功如此厉害,立刻傻眼了,便纷纷回马想逃。
公孙剑哪里肯放过,从马上取出弓箭,对准那几个漠北国人的后心“嗖嗖”几声射去,几个漠北国人应声落马。
来福跑了一阵,听到后身无有声音,才敢回头,看见公孙剑已经把十几个漠北国人全部解决了。这才松了口气。
公孙剑把十几个漠北国人杀了之后,便跳下马,把漠北国人的十几匹马一起牵了过来,对掉头回来的来福言道:“大将军你们干嘛就两个人单独出来?连一个军士都不带。”
“公孙大哥,吓死我了,你要是晚来半步,后果不堪设想啊。”余倩走来言道。
“我们以为这一代没有漠北国人,没有想到他们已经在离我们玉门关不远了。”来福也走来言道:“多谢兄弟相救,不然今日我来福一定遭遇漠北国人的毒手了。”
“将军不要客气,你们就两人出来,又都不会武功,太危险了。”
“我和余倩出来,本是来寻找你的,不想到了那边森林里以后,从森林里冲出来这十几个漠北国人出来。”
“大将军,我今已探明漠北国有支万余人的部队,就躲在后山那片森林中,意图南下,可能是发现我军驻守在玉门关,故而他们停滞不前,我军现在正好趁此机会,将其一举歼灭。”公孙剑言道。
“赶快回去整顿军马,围住那片树林,务必将这支漠北国部队彻底消灭。”
经过了几个月的休整,再加上粮草得到了充分的补充,部队的战斗力得到了恢复和提高。
来福率部全军出动,将那片森林三面围住,部队开始向森林里纵深进发。漠北国部队面对来福大军,自知不敌,便往后撤退,但是森林后便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沙漠,显然已经无处可退。
来福大军步步紧逼,漠北国部队冲了几次,试图突围,都被来福大军乱箭射回,最后漠北国人有一部分逃进了大漠,一部分人便弃械投降了中原军。
至此,中原军出征漠北国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漠北国本是游牧民族,人口本就不多,经过近二十年的休养生息,本来已经开始恢复发展,人口有所增加,但是漠北国人却极不安份,在复株累单于死后就又蠢蠢欲动,入侵汉界,烧杀抢掠。
……
一轮明月静静的悬挂在深邃的夜空,草原上的夜晚,显得格外的安静和祥和。
一排排大军营帐就驻扎在这美丽安静的草原上,军旗摇曳,灯火通明。
没有了战争和杀戮,将士们可以舒服的睡上一个安稳觉了。
刚取得战争胜利的来福,不知道为什么却无法高兴起来,今晚他感觉心堵得厉害,似是将有什么不祥之事要发生一般。
他走出营帐,独自站在荒野中,抬头望着这皎洁的明月。
出征漠北国,取得了胜利,本来是应该感到高兴的事,为何今晚却心潮起伏难于平静呢?难道朝中有何变故?难道金娇娇出了什么事?
“喂!你在想什么?”
余倩就像来福的尾巴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他的身后。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来福问道。
“你不知道你已经站在这里许久了吗?难道我还看不出你有心事啊。”余倩走上来和来福站在一起,抬头好奇的看着来福。
“在想很多人,很多事。”来福答道。
“你在想什么人?在想什么事?假如我以后离开你了,你会想我吗?”余倩问这句话的时候,觉得鼻子突然一酸,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好在夜色深沉,来福是没有看见的,他装着无事一样,抬手轻轻在眼角擦了擦,又言道:“你们就要回王城了,我也许也该同你告别了。”
来福听了,转身问道:“你不和我回王城吗?你不是说王城是你向往的地方吗?”
“我去了,我能干什么,我住在哪儿?”余倩幽幽道。
来福笑了起来:“住我家啊,难道怕我家没有地方住吗?”
余倩没有接过来福的话,而是话锋一转,言道:
“我知道,王城有人在等你,对吗?你刚才一定是在想她吧?”
“是啊,同一轮明月下,我知道她也一定在想着我。”来福喃喃道,伸手从怀中又把那个玉镯拿了出来,轻轻的抚摸着。
玉镯圆润光洁,就如她的手。
忽然,来福的手一滑,玉镯掉到了地上,来福一惊,忙弯腰一看,玉镯已经被摔成两半。
“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余倩手快,赶忙给来福捡了起来,对来福言道:“断了。”
来福把玉镯接了过去,心中极为纳闷,拿在手中好好的,怎么会突然自己掉到地上了呢?
“没事,断了就断了吧。”来福随便应付着余倩,心情有些差,便转身往回走。
“外面凉,我们回去吧。”
来福回到营帐内,坐在火盆边烤着火,不去想刚才的事情,因为他觉得想的事多了,等于是自寻烦恼。
“我口渴了,快去给我泡杯茶。”来福对余倩言道。
“你是老爷啊?要人服侍你啊?好好,你等着啊,你不光是老爷,还是大将军呢。”余倩笑着言道,便忙着给来福泡茶。
来福也笑了:“就是嘛,我一个大将军,叫你给泡杯茶还不应该啊?”
“应该啊。”余倩熟练的一下就泡好了茶,端来递到来福的手中,突然又冒出一句:“我给你泡一辈子茶,你要不要?”
“男人是应该出去做事的,不是一辈子给人泡茶的,你就这么没有出息啊。”来福接过茶,呡了一口,夸赞道:“嗯,这茶泡得不错。”
“就是嘛,那人家给你泡一辈子茶,你怎么还不要呢?”余倩低头嘀咕道,脸竟然红了起来。
“你的脸怎么红了?”
余倩在来福面前显得有点羞答答的表现,被来福看在眼里,看见余倩的脸一下就红了,更觉得纳闷。
余倩听了,忙用双手把腮帮子捂住,低着头慌乱道:“这么大的火,烤红的。”
来福哈哈大笑:“粉面桃花,满脸春色,哈哈......”
余倩把头埋得更低了。
夜已深。
来福坐在火盆边打起了盹。
“喂!你快睡觉去吧。”余倩推了来福一下。
“嗯,感觉好困乏了,睡觉了,明日还得行军赶路呢。”来福打了个哈欠,又言道:“今晚你就将就一下,和我一起睡吧。”
因为余倩没有专门的营帐,原来都是在来福营中另外搭一个床,现在是在撤军回王城的路上,环境简陋,来福也就不想麻烦了,反正两个男人挤一下,又有何关系呢?
“啊?那个,不,我,我就坐这里烤火到天亮。”余倩语无伦次,慌乱的答道。
来福睡眼惺忪,便走过来拉余倩的手。
“你不睡觉,难道明天在马背上睡啊?”
余倩的手被来福拉着,一下站了起来,用力把手抽回去,可能是用力过猛或者是坐久了一下站起来,血气上头,余倩一下没有站稳,向后倒去。
来福看见,连忙一步上去,想拉余倩,手一下触及到余倩的胸口。
来福的手分明感受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唬得来福一下把手缩了回来,睡意全无。
“你......你......”
现在轮到来福语无伦次了,原来来福一直觉得余倩身材瘦弱单薄,声音尖细,总以为他是个小孩,还没有到变声的年龄,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余倩,原来是个女人。
余倩满脸通红,忙坐在火边,一声不吭。
......
在另一个营帐中,公孙剑正和夏素雅烤火聊天。
因为夏素雅没有自己的营房,又是个女孩子,晚上根本就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和公孙剑呆在一起。
这让夏素雅很不好意思也很过意不去,觉得她在这里打扰了公孙剑,但是又无可奈何。
对于公孙剑的人品,夏素雅绝对是信得过的,只要和公孙剑在一起,她就觉得很安全。
夏素雅也喜欢和公孙剑呆在一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夏素雅对公孙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依赖和好感。
夏素雅作为公孙剑的救命恩人,公孙剑对她深深的感激,也把夏素雅当作自己的亲妹妹一样看待,关兴她,呵护她。
“很晚,妹子快睡觉去吧。”公孙剑言道。
“我睡了,那你呢?”夏素雅望着公孙剑。
“我就坐着,我不累。”公孙剑答道。
“那我们轮流睡,今晚你坐着,明晚我坐着?”夏素雅笑着言道。
“好啊,这是个不错的办法。”公孙剑笑道。
夏素雅微微一笑,便去睡了。
睡在公孙剑的床上,身边还有公孙剑陪伴着,夏素雅睡得很安稳,很香甜。
三月的春风吹到了王城,千树万树的桃花便开了。
王城城外有一去处,名曰桃花庵。这地方名叫桃花庵,但是无庵也无寺,乃是一座山名,漫山遍野都是桃树。
一夜春风,吹开了漫山遍野的桃花,放眼望去,姹紫嫣红,景色极为诱人,美不胜收。
于是,王城城里一群群风雅爱花赏花之人,便成群结队的来到了桃花庵上。
于是,人面桃花相映红,热闹非凡,人与桃花,互相映衬,相得益彰。
“娇娇,你等等我呀。”
归海心月气喘嘘嘘的跟在金娇娇后面,金娇娇呢,置身于这花前枝下,心情大好,喜不自胜,不觉忘了身后还有个千金贵体的归海心月。
听到郡主的喊声,金娇娇连忙停下脚步,来搀扶归海心月。
“公主累了?我们不妨在此休息一下如何?”金娇娇道。
归海心月自从年前府门一直被王后派人看住,她出门都有人跟着,心情就一直很烦闷,转眼到了来年开春,守在归海心月府门口的人才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