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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征战漠北3
公孙剑瞧得真切,看看那人的马将要到了跟前,猛然从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长剑,在那人面前一晃。
那漠北国人只看见寒光一闪,紧接着他看见一道炫丽的红光,美丽的绽放着,天和地瞬间在他的眼前旋转起来。
众人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只见一颗人头早已滚落在地上,那无头的尸体喷涌着鲜血,一头栽倒马下。
“下一位,谁来?”公孙剑大声喊道。
对于凶残的漠北国人,无须手下留情,公孙剑一来就下狠手,想杀杀这些凶悍而不知天高地厚的漠北国人。
公孙剑手持长剑,坐于马上,威风凛凛,等着下一个来送死的漠北国人。
那络腮胡看见公孙剑出手便斩他一将,气得吹胡子瞪眼,咦哇咦哇大叫一通,公孙剑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鸟语,公孙剑也不问,压根就不想知道他说的什么,现在公孙剑就等着下一个来送死的漠北国人。
只见漠北国阵中一个手持两把大弯刀的傲来国,拍马向前,指着公孙剑咦哇半天,看他的表情极为愤怒,本来就生的通红的脸,变得红中带紫发黑,面目异常狰狞,宛如地府蹦出的阎罗,瞧他那样定能吓死三岁小孩。
“你在放什么屁呢?”公孙剑问道。
“公孙兄,他在骂你呢。”在后面的余倩对公孙剑说道。
“你告诉他,他骂我什么我听不懂,等于骂他自己,我三招之内就要他脑袋搬家,看他还拿什么骂我?”公孙剑言道。
余倩听了,就冲着那漠北国人咦哇了一阵,估计是把公孙剑的话翻译给那漠北国人听,只见那漠北国人听完余倩的话,脸色更加铁青,继而变得扭曲,可能是余倩把公孙剑的话添油加醋的骂了他一番。
“给我把长枪,让漠北国人见识一下我们傲来国人的十八般武艺。”公孙剑一反手将长剑插回剑鞘,伸手接住身后军士给他丢过来的一把长枪,对漠北国人言道:“你想怎么个死法?”
公孙剑的话极有挑衅性,而且压根就不把漠北国人放在眼里,这让一贯以好强好战而著称的漠北国人视为奇耻大辱,只见那漠北国人纵马挥刀,直取公孙剑。
原来漠北国人战斗时用的都是蛮力,哪里知道中原武术的博大精深和奇妙无穷。
公孙剑的武功高深莫测,在中原几乎无有对手,现在只有一身蛮力的漠北国人又岂能是公孙剑的对手。
待两马相交,公孙剑对准那漠北国人当胸一枪,枪头贯穿身体从背后而出,那漠北国人大叫一声,气绝而亡。
公孙剑两回合杀了两个漠北国人,军心大振,而漠北国阵中却是一阵挪动,惊恐万分。
来福瞅见进攻的机会到了,便一声号令,大叫一声:“将士们,给我杀!”立刻鼓声大作,杀声震天。
左有卫成将军,右有陈志将军,中间来福率众一齐冲向漠北国军阵中。
漠北国军马顿时乱了阵脚。
两军对阵,斗的是士气,阵脚一乱,哪里还抵挡得住,漠北国人便不站自溃,那络腮胡看见部队溃败,赶紧调转马头夺路而逃。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来福率军一路追杀,漠北国人丢盔卸甲,溃不成兵。
草原广袤,视野宽阔,来福也不怕漠北国人有埋伏,只顾追杀痛快。
“喂!我们不能再追了。”
余倩追上来福,大声喊道。
“为何?”来福回头问道。
“前方不远即有山头,地势极为复杂。”余倩大声对来福言道。
来福猛然醒悟,赶紧勒住马绳大声命令道:“停止追击!”
公孙剑和龙虎始终护在来福左右,听见来福下了停止追击命令,便分头大喊:“大将军有令,部队停止追击。”
......
来福率军打扫战场,共夺得马匹一千多匹,军械无数,杀敌三千余众,大胜而归。
回到卡米尔镇,来福吩咐军士将战斗时死掉的马匹,剥皮然后开膛破肚,洗干净炖成一锅锅香喷喷的马肉,犒劳军士,欢庆首战告捷,鼓舞士气。
“大将军,漠北国人溃败,我们正是追击一举歼灭漠北国人的大好时机,为何突然下令收兵?”陈志将军不解,便上前问道。
来福笑着将目光看向余倩,对他言道:“给众位将军说说为何不能追击。”
余倩看见来福问他,他看着众人,然后又看着来福,言道:“我不是当官的,我在这里也能说话?”
“但说无妨。”来福鼓励道。
“好吧,那我就说了,说错可不能怪我。”余倩环视了众人一圈,有些怯生生的言道:“我们停止追击的地方叫戈仑尔,前方大约二三十里处有两座大山,叫戈仑尔夫妻山,两山之间有狭隘的通道,山上地势险峻,我看见漠北国人往戈仑尔夫妻山溃败而去,估计那里必有他们的埋伏和接应部队,故而建议大将军停止追击。”
陈志和众人听了,不住的点头赞同,这兵法常识,众位将军是很清楚的,只是他们不了解地形而已,要是知道前方有险要之地,众人都是不敢盲追的。
“这小兄弟小小年纪竟然懂得兵法,不简单啊。”陈志将军赞道。
“你之前学过兵法吗?”来福问道。
余倩摇摇头答道:“没学过。”
“那你如何知道这些道理的?”来福又问。
这时来福已经在心里对眼前这个才十五六岁的余倩刮目相看了。
聪明和有才能的人,不一定要年龄有多大,年龄只能说明经验和阅历丰富而已,有将才天赋之人,即使没有许多经验和阅历,他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这连小孩都知道的道理,难道还要学兵法吗?”
余倩一本正经的答道,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他以为他的想法是小孩都懂的道理,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小孩。
草原上的月光,似乎要比王城上的月光要纯净,静静的洒在草原上,如水洗过一般,显得一尘不染。
草原上的宁静,是任何地方都不能比的,这里似乎远离了尘世的喧嚣,也少了尘世的烦扰。
倘若没有战争,草原上绝对是一块洁净之地,人站在这广袤无垠的草原上,能洗净人心灵上的一切糟粕,让人没有贪婪和世俗的欲念。
来福抬头望着明月,他在想:人活在世上究竟为的是什么?
是功名利禄,富贵荣华?还是走马江湖,云淡风轻?
是心中的那份贪念?还是为了远方的爱人?
来福苦思良久,不得其解,他只能摇头长叹,自语道:“人入红尘,就如身在江湖啊!”
“喂!你一个人在此干嘛?草原高寒,你不觉得冷吗?”一个脆声朗朗的声音在来福身后响起。
“你不在营帐内呆着,又跑出来干嘛?”余倩的到来,又把来福的思绪打断,来福心想:这小子就专会干这种事,就不能让人安静一会吗?
来福头都没回,淡淡的丢下一句略带不快的话语。
“喂,我好心来关心你,你还不高兴了是吧?”余倩走上来言道,抬头斜眼瞪着来福。
来福无心和余倩斗嘴,自言自语又像是对余倩言道:“草原的夜晚,多美啊!让人想起许多的事,又可以什么都不想,置身于草原之中,便得到一种意境。”
“喂!没想到你一个带兵打仗的,还如此风雅,像个秀才。”余倩背着手,挺胸抬头看着来福。
“我是个武将,也不叫‘喂’。”来福瞪了余倩一眼,也背着手,迈步向前走去。
“哦,你是不叫‘喂’,我叫你大将军吧,可我又不想这样叫,叫‘兄长’我又不敢。除非你把我当兄弟。”余倩追上来言道。
“想做我的兄弟啊,那你就得听我的,我可没有不听话的兄弟哦。”来福轻迈着方步继续前行。
深秋的月光,平静如水。
今晚的戈仑尔草原,安静如这皎洁的月光。
明亮的月光静静的洒在大地,山朦胧,水朦胧,人朦胧。
“没想到夜晚的戈仑尔草原也如此的美丽。”来福叹道。
“这草原哪里美了?除了草还是草,现在还有可怕可恶的漠北国人,在我的想象中,王城才美呢,那里有山、有树、有王宫、还有大王,将军你见过大王吗?他长什么样?是不是和我们一样的有鼻子有眼睛?”余倩好奇的问道。
余倩的话,把来福逗笑了,答道:“你以为大王什么样?没鼻子没眼睛那还是人吗?”
“哦,哦,我以为天子和人不一样呢,原来也是人啊,那他可是个大财主,这天下都是他的,连我们都是他的臣民,你说大王这财主有多大?”余倩言道。
来福觉得这话题有点无聊,于是便不再回答余倩的话,抬头望着漫天的星空,望着挂在苍穹的那一弯新月,不由得想起了远在王城的金娇娇。
一样的夜晚,一样的月光。
远方的她现在是否也一样的遥望着星空,想起远在天边的爱人呢?
来福不由得伸手从怀里拿出那个玉镯端详着,这是离别时,金娇娇给送给他的离别之物,金娇娇说,以后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看见这个玉镯,就像看见了她的人。
来福轻轻的抚摸着手里的玉镯,光洁圆润而又柔和,一如金娇娇的手。
记得金娇娇的手,来福只摸过两次。
第一次是多年以前,在那相思楼台话别时,他拉着金娇娇的手说:你的手真美,真想永远抓住你的手,再也不松开。只是那时候,那双手是那样的单薄,并且略显冰凉,就如她那幽幽哀怨的眼神。
第二次是在出征别离的时候,金娇娇伸手递给他这个玉镯时,他再一次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柔和圆润,一如这光洁的玉镯。
她的手依然略显冰凉,就如她琉璃的双目,就如今晚的月光。
“喂!我和你说话呢,没听见吗?你手里拿的是什么?给我看看。”余倩看见来福不理他,觉得有些没趣,看见来福手里拿着东西,又觉得很好奇。
“我拿的是一个玉镯子。”来福答道,但是并没有把手里的玉镯给余倩看,还是紧紧的攥在手里。
“玉镯子?你怎么不带在手里?给我看看。”余倩说着,伸手就要从来福的手里把玉镯子抢过去。
来福看见余倩伸手来抢,便手一抬,把玉镯举过头顶,白了余倩一眼,心想这孩子,怎么那么冒失,万一打碎了怎么办,便不想给他看。
来福人高大,余倩瘦小,掂着脚抢了两下没抢到,心里顿感不爽,立刻来了脾气,言道:“不就是一个玉镯子吗?又不是什么宝贝,有啥了不起的,不给看算了。”
余倩跺了跺脚,站原地不走了。
来福向前走了几步,看见余倩没有跟上来,回头道:“你怎么不走了?都走出来那么远了,再陪我走走啊。”
来福根本就不在乎余倩生的那点小脾气,觉得一个小孩子动不动生气也正常,因为小孩子生气,就如刮过窗前的一阵风,摇动窗前的银铃一般,叮当脆脆的响两声,又恢复了平静。
“不陪你走了,那么小气,还大将军呢,看一眼玉镯都不行,我又不要你的。”
余倩侧身斜眼看着来福,嘴巴已经翘得老高。
来福听了余倩的话,心想也是啊,就给他看看又有什么关系,满足一下小孩子的好奇心。
“你看看你哪里像个男人?你都十五六岁了,简直就是个小姑娘,快过来我给你看。”来福言道。
余倩立刻雀跃着跑了过去,刚才那生气的模样立刻变为兴奋和开心。
来福瞧见余倩一蹦一跳的跑来,不禁笑了起来,这脾气是来得快,去得更快,或者说压根就没发脾气,只是一种孩子式的撒娇罢了。
余倩从来福手里接过玉镯,很认真的看着,还将玉镯举到眼前,对着月光瞧了瞧,好像他会看玉镯的成色好与坏一般。
“这是个好玉镯啊,摸在手里凉凉的,润润的。你怎么不把它戴在手上?”余倩说着便把玉镯套在自己的手上,然后抬手来回转动几下,言道:“我戴着挺合适的,干脆给我戴算了,反正你又不戴。”
“这可不行,这不能给你,再说你一个男孩子戴什么手镯啊?”来福言道。
“对啊,你一个大男人带什么玉镯啊,干脆给我,你看我戴着正合适呢。”余倩戴玉镯的手伸到来福面前,晃动了几下,然后将手背过身去,看来是没有将玉镯还给来福的意思。
来福看见余倩正开心着,也不想扫了他的兴,但是这玉镯是金娇娇送给他的,有着特殊的含义和情分在里面,这可是万万不能送与他人的。
“你喜欢玉镯啊,那以后我以后一定送你一个,但是这个不能给你,因为这个是别人送给我的。”来福对余倩言道。
“噢!这样啊,那还给你吧,我也不能夺人所爱是吧?别人送你的我是不能要的。”余倩似乎有些失望,顿时泄了气,无奈的把玉镯从手上拿了下来,递给了来福。
“怪不得你把它收的那么好,原来是别人送的,一定是个女孩子送的吧?她是你喜欢的人?”余倩最后一句话把音调提得很高,天真的问道。
来福点点头,言道:“是的!”
“你把她的东西收得那么好,看来你一定很喜欢她,她真幸福,她现在在哪里呢?”余倩的好奇心一上来,就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皎洁的月光,依然静静的洒在安静的草原上,照在来福手里的玉镯上,隐隐的映显着天边的那一弯月亮,就如金娇娇的身影在来福的眼前晃动,在他的心尖跳动。
一股浓浓的思念之情,萦绕在来福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