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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章 被质疑的警察

作者:莫梦 | 发布时间 | 2019-04-12 | 字数:4076

辛波斯卡弗在茶几上泡了一杯提神的咖啡,她点燃了香烟,但没有吸,只是丢在烟灰缸那里,任由它孤独地燃烧着,产生透明式的烟雾,在空气中挥发着无色无味的雾体。

她一大早就已经换好衣服,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

她望着茶几上的烟灰缸,突然想起以前的男朋友很喜欢在早上的时候抽一根烟,常常使客厅的环境内充满着自由气体,她煞是很厌烦一大早抽烟的人,她也骂了他很多次,可是他根本听不进去,仍然是我行我素。再到后来,他离开了她,她就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个男人。

前夜在酒吧遇到的那个男人,她不是没有动心,可是谈感情这种事情,她一向很谨慎,因为她知道一旦认真了就会丧失理智,丧失应有的判断能力。她当时并没有喝醉,只是太累了,倒在一旁昏昏欲睡而已。但那个男人则以为她喝醉了,一整晚都不敢靠近她,只愿意整晚对着电视机,傻傻地笑。那晚她也在笑,因为她很久都没有碰到过一个自制力如此坚定的男人了。

她并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好像有提起过,但她当时并没有很在意,甚至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没有听进去。那晚所穿的高跟鞋,她决定以后都不再穿出去,而是要将高跟鞋摆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她要时刻提醒自己,这双高跟鞋被一个男人擦拭过,这是一份难得一见的诚意,她要永远记住这个傻里傻气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便轻轻地抚摸着高跟鞋的表面,微微一笑。

交通事故的上诉案件再次开庭。

她一如既往、信心十足地出现在法庭上,岚伽利看起来也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开庭!

庭内所有人纷纷站起来,深深地鞠躬着。

法官拿着木锤敲了一下,岚伽利便站起来鞠躬着: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本案的第二证人,犹太文先生。

法官:本席批准。

犹太文在庭警的保护下,顺利地坐在证人栏那里。

岚伽利微笑着走过去:犹先生,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犹太文:我是一名警察。

岚伽利:请问你从事这个职业有多久了呢?

犹太文:五六年吧,具体时间我也不太记得了。

岚伽利:根据警方的记录报告,当时是你送伤者上救护车的,对吗?

犹太文:是的,但其实并不止我一个,肇事者也有份呼叫救护车。

岚伽利:请问你是否目睹了整个车祸过程?

犹太文:我当时只听到了一声巨响,然后就跑了过去,接着就发现伤者倒在地上,满地都是鲜血,撞到人的司机跑了下来,第一时间想打救护车的电话。

岚伽利:那我想请问你,你对于肇事者跑下来主动打电话呼叫救护车这一行为,你个人是怎么看的呢?

犹太文:他开车撞到人,又不愿意见死不救,打电话叫救护车乃是人之常情。

岚伽利:请问,他当时是第一时间跑出来吗?还是隔了一阵子才出现?

犹太文:我记得是隔了几分钟他才出现的。

岚伽利:那就是说,他当时并不是毫不犹豫,他也有考虑过是否救人对吧?

犹太文:这个……我不敢肯定。

反对!辛波斯卡弗站起来大喊:法官大人!我反对原诉人律师提出不合理的假设立场。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刚才的回答,陪审团无需记录在案。

岚伽利:据你所知,被告当时有没有机会逃出去呢?例如开快车迅速逃离现场?

犹太文:他当时的确有足够的时间逃走,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岚伽利:你的意思是,他良心发现,不愿意一走了之是吧?

犹太文并没有立刻回答问题,他犹豫了很久。

岚伽利提醒并且催促他:证人!请你立刻回答我的问题。

犹太文:其实是因为……当时现场有很多围观的市民,他们拿着手机在拍摄现场,并且指指点点,唠唠叨叨。逃出去的路口都被堵住了,就算他真的要逃走,也被挡住了去路。

岚伽利得意地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不是被告不愿意走,而是他在当时的环境下根本就无法逃走,所以才迫于无奈地为伤者呼叫救护车是不是?

辛波斯卡弗再次站起来: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原诉人律师提出毫无根据的推测!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原诉人律师的问题。

岚伽利:麻烦你形容一下伤者当时的情况。

犹太文:他当时流了很多血,尤其是左腿部分,伤得很严重,他还不断地抽搐,似乎有全身发冷的迹象,他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看他当时是伤得挺严重的。

岚伽利:你描述得相当生动。那按照当时的情况,你认为伤者还可以熬多久?或者说他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呢?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原诉人律师提出来的问题超过证人的理解范围,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回答问题是会很容易误导陪审团以及法官大人的判断。

岚伽利反驳道:法官大人!我提出的问题只限于唯一在现场与伤者有过接触的证人,他对伤者当时的具体情况的认知绝对可以令我们更加清楚伤者当时的情况是否危殆。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作答。

犹太文:如果按照他当时的情况,的确是很危险,如果不幸运,说不定在急救的过程中就已经不幸逝世。

岚伽利心满意足地笑了笑,谢谢。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在APPLE的耳边喃喃地念叨了几句。

法官:暂时休庭十五分钟。

所有人慢慢地散去,唯独岚伽利得意忘形地朝着辛波斯卡弗笑了笑,以此显示他的得意洋洋。

十五分钟后,聆讯正式召开。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

辛波斯卡弗咳嗽了几声,慢慢地走向犹太文,很显然他们都不认得对方。她没有戴墨镜,他换了一套西装,两人都认不出对方。

辛波斯卡弗:犹先生,请问你当时为何会出现在车祸现场呢?

犹太文:我晚上睡不着,所以到处逛逛。

辛波斯卡弗做了一个观察对方的目光:看你的样子似乎很累耶,最初常常失眠啊?看来你并不是很开心。

反对!岚伽利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在法庭做出与盘问无关的事情。

法官:反对有效!辩方律师,麻烦你尽快入正题。

辛波斯卡弗:在案发当晚,你出现在车祸现场之前,你去了哪些地方?

犹太文:我不记得了。

辛波斯卡弗:那晚的事情你记得那么深刻,你会不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我看你是不敢说吧。

犹太文显然有点激动:我不是不敢说!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而已!因为与此案并无任何关联。

辛波斯卡弗:有没有关联,是否重要,并不是你说了算。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在到达车祸现场之前,你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见了哪些人?

犹太文:我去了酒吧。

辛波斯卡弗:然后呢?

犹太文:没有了。

辛波斯卡弗:那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提及喝酒的事情。因为根据《警务人员的纪律管理规定》警务人员是不能过度摄入酒精,因为《禁酒令》的缘故,你并不太愿意提起此事对吧?

犹文太:我不愿意说不是因为我违反警务人员的制度问题,而是我觉得这件事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公开讨论,我当时并没有值班,我喝酒是合情合理的。

辛波斯卡弗:那么请问你当晚喝了多少?

犹太文:不记得了。

辛波斯卡弗严肃地说:麻烦你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

犹文太:大概有三四打啤酒吧。

辛波斯卡弗:那么再次请问你,你当时是否有喝醉呢?又或者感到醉醺醺呢?

犹文太不屑一顾:喝酒当然会喝醉!你没有试过喝醉啊?!

法官很不耐烦地敲着木锤:证人麻烦你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否则本席会考虑控告你藐视法庭!

辛波斯卡弗:就因为你当晚喝醉酒,你会不会在认为伤者的伤势是否变得十分严重的问题上变得过份敏感,又或者在他的伤势严重的问题上添加了夸张的成分呢?

岚伽利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反对辩方律师作出毫无理据的推测!

辛波斯卡弗为自己的陈述辩解:法官大人,有研究报告称,过度摄入酒精,会导致大脑局部出现紊乱的情况。例如一个醉醺醺的普通人看到一个苹果,实际上他们会认为那是一只会飞的苹果。他们的逻辑思维是会添加一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进去。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犹文太:我当时的确有醉醺醺的感觉,但是伤者的情况危殆也是事实的一部分,我并没有添加过份的想象力进去。伤者的确是伤得很严重。

辛波斯卡弗:请问你喝了那么多酒,有没有自言自语,有没有语无伦次呢?

犹文太:正常情况下都有。

辛波斯卡弗: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被告当时因为好事的围观人群堵住了去路,使他无法从现场逃离,那根据你做警察的经验来看,他会不会开着车横冲直撞,务求达到逃离现场的目的呢?

犹文太:我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毕竟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话音刚落,庭上便响起一片哗然。

法官生气地敲着木锤:肃静!肃静!

辛波斯卡弗鞠躬着: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暂时休庭,后天再开庭审理。

法庭上的人纷纷鞠躬着,然后慢慢散去。

岚伽利显然被逼到一个无可奈何的局面,但他显得很从容,无所谓地抖动着肩膀。

辛波斯卡弗收拾着法庭上要用到的文件,她一言不发,似乎在心里计划着某些事情。

犹文太垂头丧气地回到了警局,阿MAY迫不及待地抓着他的手臂,心奋不已地问:第一次上庭的感觉如何?法官是不是都很严肃的,律师是不是都很才思敏捷的?

他闭上嘴巴,有点烦躁地甩开了她的手:律师也好,法官也好,陪审团也好,都是普通人。没有值得深究的地方。

她倒是没有很生气,给他端来了一杯冰冻的可乐:怎么啦?

他撅起嘴,像个小孩那样:没什么,只不过辩方律师问的问题还挺尖锐的。

她从旁边坐了下来:看你的样子,似乎你的回答令对方很满意耶。

他玩弄着易拉罐,心灰意冷地说:你说……这宗官司会不会因为我的回答而导致判决上出现偏差呢?

她捂着嘴巴笑了起来:怎么会?你出庭作证最多就是给法官一个参考的信息,最终影响的地方肯定不在你那里。

他满脸哀愁地说:可是我总感觉辩方律师的气场很强,这是怎么回事呢?

她嘟起嘴巴说:辛波斯卡弗的确是一个很厉害的律师,不过传说她很不择手段,为了赢一场官司,她不惜运用各种的手法钻法律漏洞,哪怕是很狠毒的方法她都曾经用过。最厉害的那一次,好像是说她把一个证人给活生生逼死了。

听到这个,他不禁感到有点心寒,将人逼到哪种程度会出现自杀的现象呢?

他傻乎乎地问:所有的律师都是这样子的吗?

她抖动着肩膀:不知道,但每一个律师只需要对他的当事人负责,其他的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他们的责任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利益至上,输赢之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输赢更为重要。因为你一旦输了一场官司,以后就很难接到委任的官司,就等于打烂了自己的招牌那样。你懂了吧?

他尝试着说:你的意思是,在他们的律师生涯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败诉的记录?

她干脆地说:说得好,别看那一次两次的败诉记录,足以影响你日后在法律界的地位。

他望着她,不怀好意地说:其实你的辩护能力也挺强的,要不……你考虑转行当律师试试?

她欲言又止,稍加思考,准备就绪,脱口而出:你神经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