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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写在最后
今天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但是当你们看到这篇后记的时候,大概应该已经是二零一九年的二月份了,那时候我应该已经投入到茫茫的考研大军当中,在各种各样的方歌病名当中浮浮沉沉。
想必那时候,也就没有现在这种诗情画意了。
我坐在桌前,面对着空白的写字板,我想起十年前的某一天,那个读过几本郭敬明的悲伤文字的十三岁小女生,第一次打开了写字板,第一次开始写下自己的文字,那时候的手指还笨拙,速度还不快,思路还不清楚,文笔也还幼稚。
现在想想,却仿佛就在眼前。
十年的时间。
想不到仅仅二十三岁的我,在追思什么事情的时候,也能够用十年前这个词去追溯。
十三岁的我,还不能想象未来的日子,那时候,毕业之后,要去做什么,真的是一件特别虚无缥缈的话题。虚无缥缈到,那时候的我根本不能接受自己三十或者四十岁的样子,我无法想象,某一天我也会肩负起一个家庭,为柴米油盐忧愁,和自己的孩子因为作业吵吵闹闹,对自己单位的领导敢怒不敢言,我甚至跟朋友说,等到我六十岁那天,我一定要自杀,我受不了我苍老之后的样子。
但是,二十三岁的我已经很清晰的知道了,我不会的。我甚至已经开始理解起来了那些瘫痪在床,或者毫无意识的人究竟是怎么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我已经能很轻松的去想我毕业之后的样子,我开始勾画我未来的房子,我希望那间房子在我接手的时候充满了垃圾和腐朽,然后我会一个人,穿着一件注定会扔掉的衣服,从墙角的第一块地砖,扫到最后一块地砖,我贴好了壁纸,换好了灯泡,我从椅子上走下来,轻轻的打开开关。
灯光会洒在我满是灰尘的衣服上。
我给桌子铺上桌布,给床铺上床单,摆好了我所有的书,安放好了我喜欢的玻璃杯,最后将我的一箱子日记妥当的藏好。
然后我会换一身连衣裙,踩着轻快的脚步仍掉那件满是尘土的衣服,开始我的生活。
写到这里,我的心里充满了宁静。
我看见了那个可能已经二十八岁的自己,在门口松开了沉重的包带,任它躺在地上,然后我换好了拖鞋,走进了屋中,喝一口离开时倒好的白开水,闭上眼睛,享受自己的幸福时光。
我会走到书桌前,拧开钢笔,写自己这一天的生活。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会不会打开电脑,在键盘上敲下一些字,还会不会勾勒自己心中那个我永远也不会到了的世界。
但是我知道,这十年,对我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在一本小说的后面,写这些,似乎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可是我现在想到的关于这本书的内容,倒是很少。我在上一部小说的结尾曾经写过,唯有读书和写作一如既往,很希望在下一个小说的结尾,我仍然能够写上这句话,那证明我没有丢弃我这种才情。
其实在这个时候,应该说一些关于这本小说的事情了。
某一次上写作课的时候,我的老师突然说,有很多人,在幻想自己回到过去了之后会做什么什么的事情,但是事实上,每个年龄都有每个年龄思考的方式,即使是你真的回去了,你的未来也不会改变。
那时候我正深陷于一种对过去的懊恼中,懊恼到完全不能解脱,他的话如同是明灯一般,给在负罪中的我一种解脱。
而那一瞬间,我却又想,或许现在那么流行重生的文章,就是因为每个作者的心中,都有一些不能改变的过去,我们渴望重生,我们渴望能够预测未来,这种深切的渴望,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生命当中,也在笔尖流露。
于是我开始写这本小说。
感谢我的编辑,她没有干涉我这个奇怪的名字。
昔我墓下。
坟墓里,是曾经的我。
我喜欢封面这个女孩,她提着一盏灯,眼神中,是懵懂,是憧憬,是不解,是疑惑。
那正是我幻想的纪梵音的样子。
我承认我一直不是一个很好的作者,我不喜欢收尾,我总是急匆匆的收尾,然后懊恼自己为何又一次烂尾,但是下一次,我仍然不会收尾,仍然会烂尾,仍然难过。
我想,我当真是已经将我过去所有的各种小片段都掺杂进入了这本小说,即使不是因为自己的事情暂时放弃了写作,我大概也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办法提起笔。
所以,在这里,谢谢一切跟这本书有关系的人与事。
也谢谢执着了十年的我自己。
深烛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