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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姐妹相遇
无疑,邱栀和二小姐的到来,让大家对窦天权高看不少。在接下来的商议中,各堂口的舵把头,对他提出组织民间防护团这事,难得的意见一致:嗯,保家卫国这事,人人有责,袍哥人家更是不能拉稀摆带!
意见看似统一了,可实际上在很多人心里,对即将到来的轰炸没什么概念,大多觉得这还是十万八千里之外的事。用他们的话说,今天有酒先喝着,等敌人的飞机来了再说。窦天权提出,让各堂口派专人到市里边参加救援培训,大多人都认为不用浪费那时间,还说嗨袍哥的都是大老粗,不可能培训几天就会救人。另有人附和说,天天都在喊日本人的飞机会来,这都打好几年了,不也没来吗。
窦天权本是在操心民间防护团的事,心思却在阁楼里白杏那边:昨晚准备的菜上了吗?方才和邱栀的事,会不会让她产生误会?
这个时候,凌云阁桌上的两色火锅正咕噜噜翻滚着。谭老四鼓捣的铁锅隔断,像极了八卦图里的阴阳鱼,乍眼一看,还多漂亮。红的一边是牛油原汤,白的是酸萝卜熬的老鸭子汤,就那味道就诱人得很。老鸭子汤,必须得慢火熬炖,那味道才醇厚。用老李头的话说,这底汤,不熬足四五个钟头,肯定不能拿出去见客的,吃食这玩意掺不得半点假。
桌上还依序摆着干黄花、老豆腐、黑木耳,以及毛肚鸭肠嫩肉片。一左一右的位置上,还摆着两罐刚冲灌开水的梅咂酒,那香味直往鼻孔乱窜。一桌都是白杏的最爱,不用问,她也知道是窦天权的杰作。
白杏拨弄着梅咂酒里的麦桔杆,觉得眼睛有点雾蒙蒙的,也不知是因为这桌子菜,还是因为方才他说过的话。
胡姑娘歪着脑袋看着她:“嘿,你是吃醋了吧?”说起来,两人的友谊源自一部电影,当时剧中有段川剧,白杏负责指导。两人年龄差不多,兴趣也相投,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白杏把金黄的麦桔杆插进酒罐中,又所有所思的喝了两口,这才道:“我吃哪门子醋?我来重庆比你早不了几天。”不想继续纠缠这问题,就又道:“嘿,我说,这东西还挺好喝的,你尝一口试试?”
“少打岔,”胡姑娘一脸娇嗔:“还想蒙我,他要不认识你,会冲到舞台上拉你的手?不认识你,见了你会是那副失魂落魄的鬼模样?”胡姑娘说:“哼,还秦爵呢,我看你是想让自己情绝吧?我没猜错的话,那窦老板,应该是伤过你的心?”
白杏把梅咂酒推到了胡姑娘跟前:“喝吧,就你知道得多。”
胡姑娘表情复杂地看了白杏一眼,开始低头品尝梅咂酒。那酒顺着麦秸杆入口,她眼睛立马眯成了一条缝:“我说,这味道还真不错,是酒吗?”
“应该说是醒糟酒,不醉人的。”白杏不自觉地想起当年一伙人在垫江的日子。细节还是那么真切,一点也没因为时间流逝而残缺。
“先生,小姐,这是四爷送你们的红糖醪糟汤圆,你们尝尝。”翠姑站在白杏身后小声道。
平素时翠姑一般都在山上,这回是谭老四专程去接的,理由是江湖海底开业,忙不过来,让她下山暂时打个帮手。
白杏听了声音一转头,翠姑手上的碗就掉在地上摔了个稀烂。她接连后退了两步,像是受了惊吓:“姐,你回来了?”
白杏也没想到翠姑会在这里出现,心里有点慌乱,就使眼色向胡姑娘求助,希望她能出面解围。胡姑娘却面带笑容,装作视而不见。
翠姑不由分说,一把扯下白杏头上的礼帽,看到的却是一头短发。她又上上下下把白杏打量了一番,这才去拉她的手:“姐,你咋把头发剪成这个鬼样子?”
“这位女士,你是认错人了吧?”白杏起身想要离开。
“我们打小一起吃,一起睡,”翠姑表情笃定:“别说你剪了头发,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姐,你晓得不,这些年,天权找得你好苦!”
“我说,今天是怎么回事?”白杏在桌下踢了胡姑娘一脚:“方才被人用枪指头,这会儿又来个认亲的。”
认识几年了,胡姑娘第一回见这个叫秦爵的家伙失态。在心里暗笑了一阵,这才站起身来:“亲爱的,别急。不定这位女士的姐姐,真的和你长得很像呢。你看,咱们圈里,不也有姐妹脸吗?”
胡姑娘把白杏拽回椅子上,冲翠姑露出了笑脸:“姑娘,这位先生叫秦爵,是我男朋友。今天,你恐怕是真的认错人了。”
“嫂子,盼盼找你哩。”从翠姑踏上阁楼那一刻起,谭老四就躲在黄桷树后观察白杏的反应。现在他确认,白杏不肯相认定是有隐情。
翠姑下了阁楼,又仰头往上边瞄了几眼:“她明明就是我姐,咋不认我呢?”想了想,又道:“老四,你先看着,我去叫少爷过来。”
“嫂子,”谭老四表情有点复杂:“我看还是缓缓再说吧,你觉得呢?”
翠姑从谭老四表情里,突然意识到一个被她忽略的重要问题:表姐回来了,她和少爷该怎么办?一想到这儿,久别重逢的喜悦就变成了莫名的担忧。
“嫂子,要不你还是先回去。”谭老四说。其实他叫翠姑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想看看白杏的反应,再一个,也是想让她提前有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始终觉得,大当家跟白杏的误会终有解开的一天,和好如初,也是迟早的事。
胡小姐小口呡着梅咂酒,直到翠姑的身影消失,这才不紧不慢问:“你咋不认她呢?”
白杏从红汤里边烫了两块毛肚放到胡姑娘的碗里:“我说,你还吃不?”
胡姑娘喜甜食,很少沾辣。两块毛肚入口,就感受到火烧火烤的辣,辣完之后又是麻,麻得嘴唇舌头都木木的,像成了别人的嘴巴一样。奇怪的是,在灼人的麻辣之后,她竟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想再来一点的念头。她呼呼地连吸了几口大气:“我的天,这感觉也太奇妙了!”
“加点那个,”白杏坏笑着指了指桌上木姜子油:“据说能尝到初恋的感觉。”这话是当年窦天权说的,她也因此爱上木姜子独特的味道。嚯,第一回去垫江,他还是个大男孩呢。那双丹凤眼,能放电似的,随边眨个眼,都能电得人晕乎乎的。
第一回见到木姜子的真容,还是在垫江的一座山上。当时,窦天权牵着她的手,在林子里一通乱转,有意把窦璇和蒋信琳甩得远远的。木姜子树有高有矮,往往是树高的果实更多。树高的,摘起来就很不容易。窦天权就蹲下身子,怂恿她站到肩膀上去摘那些如花椒粒大小的木姜子。当时,他还把捏碎了的木姜子送到鼻尖前:“杏儿,你闻闻,是不是有初恋的味道?”木姜子的味道很奇特,又描述不清具体感觉。莫非,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是初恋?在她沉思的当口,那家伙趁机在脸上啄了一口,然后闪身跑开,那开心的样子仿佛占了天大便宜。
她起了玩心,于是追过去,一把将他摁倒在地,又俯身在他嘴上狠嘬了两口。她也没想到,看起来蔫坏的家伙,竟羞涩得像个大姑娘。那一刻,她记住了初恋的味道。
胡姑娘夹起烫熟的菜,放在加了木姜子油的调料盘里轻轻沾一下,这才小心翼翼放入口中品尝。她是上海人,虽拍戏也是全国到处跑,可这种味道她还真的没尝过。有点涩,有点麻,有点香,还有点怪。
“好吃吗?”白杏一脸的坏笑。
胡姑娘甩了个白眼球:“你少打岔。说说吧,你和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白杏垂下头,回想起当年离开重庆前后的点点滴滴,以及这些年遭遇的困苦和磨难,眼眶里有了泪光,她说:“不提也罢,一言难尽呐。”
胡姑娘心里清楚,朋友之间关系再好,还是有很多事是不便知晓的。她站起身,用力抱了抱白杏:“演完下周的剧,我想先去昆明看看我先生,紧接着还得到广西拍戏。咱们这一别,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见面呢。”
“他会放你走?”
“不放也得走,我不能让人栓一辈子!”
“那你试试吧。”老实说,白杏并不相信胡姑娘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出行,老戴的秉信和手段她太清楚了。
胡姑娘何尝不知他的秉性,一番伤感后,才又道:“我是想说,既然在重庆有你的家人和朋友,就别老做独行侠了。乱世里,相互有个照应终归是好的。”
对于白杏的身世来历,胡姑娘基本不了解。要不是经历今天的事,她甚至不知道她本是重庆人。这次来重庆,两人意外在雾季公演里相遇。当时男装打扮的白杏,看起来就是个风流倜傥的美男子。以至于,后来两人还传出绯闻,说她是胡姑娘的新欢。胡姑娘也懒得解释,且在她看来,这样的误会,反倒能避免一些登徒子的骚扰。于是在表演期间,就理所当然搬进‘新男友’的公寓同居。
在两人同住的日子,一切正常。只是有天夜里发生的事情,让她心生疑虑疑。那天晚上她想起久未见面的先生失眠了,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心里难受得很,她就想着去另外的房间找白杏聊聊。哪知走到客厅时,恰好碰到白杏开门进屋。当时她穿的是一件灰色的长风衣,上面布满了点状的东西,像是血迹,又像是淋了雨。
“我的天,大半夜你去哪儿了?”她以为外面下雨了,就用手去摸风衣上的黑点,手感和预估反差很大,湿湿的黏黏的,根本不是被雨淋湿的感觉。她掀开风衣,看到里边的衬衫上竟有更多点状血迹:“你,你,”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后边白杏给的解释是,她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两帮人火拼,都动了枪的。她身上的血迹,是一个受了重伤的人蹭到衣服上的。胡姑娘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对于她的解释,虽觉得疑点重重但没继续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