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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012年,5月3日
劳动节的第一个休息,说不定还得感谢昨晚那瓶啤啤酒,才得以安稳的睡个懒觉。当面庞被穿过窗帘的光线晒烫醒来时,时间也不过九点。我不敢像过去那样穿着三角裤光着膀子满家跑,赶紧从柜子里翻出一个以前踢球时的短裤,又抓了一件背心套上,这才开了卧室的门。刘一还睡的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
由于我的卧室正对着厨房,因此看到厨房空荡荡,还保留着昨晚的样子时,我也很好奇。再看旁边,儿童房的门开着,岳母还盖着夏凉被,似乎被我的脚步声打扰了清梦,翻了个身子接着找周公去了。
不是说村里人都很勤快的吗?按照书里的讲述,应该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何睡的比我还要香沉?小腹传来一阵紧张,胃里也像是被抽成了真空般的难忍,急于塞进去点什么东西。我走进厨房,却发现面盆里有一团和好的面,扣在上面的锅盖里还沾着不少雾水。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只好失落的钻回床上。
或许刘一也该睡醒了,我上床时不慎轻碰了一下她的左脚背,她就像被漏电的吹风机打到了,突然睁开了眼。看见是我,又一脸迷糊打着哈欠转过身,“我妈呢?”
“还睡着呢。我说,你们家平时几点吃早饭?”母亲虽然也同意我睡懒觉,但经常是在早饭做好后把我薅起,看我吃完了饭才放我回笼。
“几点睡起来几点吃,别烦我,让我再睡一会儿。”说完竟然一把抢过被子,呼的一声,把自己的脑袋盖了个严实。就这么半梦半醒,直到十点左右,三口人才算真正的都下了地。
刘一是内行,进了厨房看了一眼盆里的面,“妈,你几点发的?”
“五点多吧。”岳母揉揉脑袋,昨天还精致的发型,一觉醒来也只是用个皮筋胡乱在脑后扎成一团。“你们这个床太软,我睡不惯,随后把垫子给我抽了吧。而且这么软的床对小孩子的骨头也不好,刚生下来的小孩都得睡硬木板,脑袋垫砖头。”
我觉得岳母还在用老思想应对新社会。确实,母亲对我说过,二哥小时候“躺脑袋”的时候,真的就是睡在棉布包裹的砖头上,这样小孩子的后脑勺,才会又平又立。而我当时一枕就哭闹的不行,母亲心疼,觉得男孩子将来头发遮盖着点,也无所谓,只要不长反骨就好。直到现在,每次我去理发,都不敢把头发打的太薄,不然脑后就会呈现出山区地貌。
“用的什么?酵母还是起子?”刘一竟然还挽着头发去闻,鼻尖都贴在了面团上。那表情,大概和吸食了毒品的瘾君子一样享受吧。
“起子。酵母有一股味,吃不惯,不好吃!而且那东西发出来的面太虚,不填肚。”岳母先到卫生间洗了脸,特意用肥皂洗了两遍手,这才操办起那团白面。只见岳母从柜子里抽出面板,又从面口袋里舀了一大碗面粉,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团面化作一条光溜溜的巨蟒。手起刀落,斩作二十几段。我看到切口处,就像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一般,与空气接触后,似乎在慢慢膨胀,将平直的断面化作一道圆弧。
酵母我比较熟悉,一种单细胞真菌,生长在偏酸性的潮湿含糖环境里,能够代谢产生大量气体,使得我们吃到的馍馍非常蓬松。大学里讲到微生物课的时候,老师刻意提到了,说我们这些人,不妨也可以转行,安琪酵母就是个成功的典范。
而通过岳母的介绍,我才知道面起子其实就是之前蒸馍馍用剩下的一团面。这是一种很传统的做法,往往是第二天用的时候,和温水搅和在一起,放在新面粉里一起揉,就能起到发酵的效果。这种方法做出来的面食,质地细腻,香醇可口。
但很重要的一点是起子在保存过程中往往会同时有乳酸菌存在,发的时间稍长就会有独特的酸味出现,需要加食用碱来中和其酸味。但碱粉的分量要看起子的酸度和分量,全凭经验,很难掌握。而且不易保存,只适合经常做面的家庭。
我没想到蒸馍馍还藏着这么多学问,突然觉得武大郎也算得上一个手艺人,自愧不如。退出厨房,未走几步,就被刘一喝住。“你别光瞎溜达,眼里有点活儿行不行,别的干不了,还不能把这几盆土抬到阳台上晒晒?我妈辛辛苦苦搬上来就不错了,你总得干点啥吧?”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日的心情也在于晨,没来由被喝了这么一嗓子,我的脸色比泼了狗血还难看。我闷着头将几盆土挪到了阳台,因为确实很重,抬起离地不超过两分钟,我就觉得腰不再是我的腰。
当盆放置妥当之后,刘一端着一杯温水给我送进了阳台,又像是换了一张嘴脸。“老公,你别生气啊,当着我妈的面,你让着我点。”
“你觉得有意思吗?当着你妈的面作威作福,显得你地位可高了是吧?”我推开了她手里的水杯。
“谁家的父母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女在外面受委屈,你说对不对?况且昨晚我妈第一天来,你就不回家吃饭,我妈心里老大的不痛快。她是觉得,得给你留面子,不好意思跟你当面说。”
“哦,你妈给我留面子,你当着她的面撕我的脸,这是干什么,表演双簧呢?要不要我给你们鼓掌啊?”刘一挺着肚子端着杯,手在空中因为无力开始晃荡,我也不愿僵持,赶紧从她手里夺过杯子。“这会儿做饭,吃了就快十点了,算早饭还是午饭?”
“你管他算什么饭,饿了就吃,饱了就睡,多好,还不用你动手。赶紧准备准备,一会儿吃了饭带我妈出去转转。之前来都是赶时间,都没带我妈到处看看。顺便给她买两双鞋,女人最宝贵的就是那双脚了。”
刘一还是得感谢这个时代,要是生在了“三寸金莲”,哭都没地方。至于给岳母买鞋,倒也是应该的,就是不知道刘一的预算是多少。我已经有些害怕了她在给她家人花钱的能力和态度上的表现。
我在卧室看了一会儿父亲给我买的《人性的弱点》,就听到岳母喊吃饭。茶几上,新蒸出来的馒头一个个浑圆饱满,绝不是街上塑料包装里,那些一捏就再也变不回去小面团可比。同时摆在一旁的,还是米汤。想必为了节约,应该是用米汤水蒸的馒头。因此我感觉这米汤里,总有一股苦涩的感觉。至于菜,就调了一小碗干黄菜。我担心她们母子俩不够吃,自己都不敢多动筷子。
谁知这对母女竟有说不完的话一样,各自扫掉一个馒头后,喝尽了碗里的汤,就聚在厨房里洗碗。我赶紧大声问刘一,“你吃不吃了?”
“饱了,你赶紧吃,菜都是你的。”我真纳闷他们不配点菜,如何吃下口感单一的馒头。
当我风卷残云一般收拾掉剩余的一切,把碗端进厨房,她们已经收拾停当。“就那两碗,你自己洗了吧,我们赶紧化妆换衣服去啊。”刘一挽着岳母的手臂回到了卧室,竟然还把门反锁起来。
大约过了半小时,岳母穿着刘一的一些旧衣服从卧室里走出来,脸上拍打了不少粉底,脸上的毛孔也看不到了,似乎刘一也花了不少心思给岳母描眉画唇。确实人靠衣裳马靠鞍,经过这么一倒拾,岳母似乎年轻了十岁。反正刘一自打怀孕之后,已经告别了化妆品,赶紧用吧。
岳母被引到镜子前,刚看了一眼就大呼:“不好看不好看!快五十的人了,画的像个什么样子,赶紧擦了,擦了!”
“没事,妈,现在就流行母女出门像姐妹。走吧,反正这边谁也不认识你,你怕啥,习惯了就好了!”刘一砖头问我,“老公,咱妈漂亮不?”
“漂亮!”我还能说别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