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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兴奋
浩歌叹了一口气,把人被抱了上来。
“是告白诶浩歌!”上头传来琉璃兴奋的声音。
“告白?”浩歌踮起脚张望,就看到正对着校门口的那栋教学楼的顶端,站这个小小的人影儿,浩歌大惊失色,“这哪里是告白啊!这是要跳楼啊!”
“你眼睛睁大点儿,那人站在楼顶不是要跳楼的。”琉璃不耐烦地提醒道。
浩歌把琉璃往边上挪挪,果然看到那个人影下面,飘飘荡荡着一个巨大的长条红布,红布上写着——
我喜欢你,陆昀礼,和我在一起吧!
“还真是告白啊……”浩歌咋舌,现在的小孩子,未免也太大胆了,不怕违反校规吗?
“这林仙还真是……被学校辞退了还跑到这里来闹事,陆昀礼也是倒了血霉了摊上这么个神经病。”
正在浩歌惊讶之际,一边围观的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
“是啊,老师也不做了,跑过来追自己的学生……”说话的人打了个冷颤。
“别说了,人家陆昀礼已经够难受的了,你可别忘了人家是有女朋友的。”
“校花孟娇!”
人群中这个名字说出来,又是引起一阵骚动。
“孟娇和林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也不知道照照镜子,她那个样子,换成谁都受不了吧。”
不过听着这群人这样去贬损一个大张旗鼓告白的女孩子,浩歌也不知怎么的,觉得有些替那个一腔孤勇的女孩子有些难过。
喜欢一个人,原本就是没有错的。
错的只是时间,地点,身份……
不想再听到这样的话了,浩歌催促道:“琉璃,你找到沈钰没有啊?”
肩膀上的人没有说话。
“你快说话啊,我肩膀酸死了。”浩歌忍不住抱怨道。
肩膀上的人还是没有说话。
“我说你……”浩歌恼怒地一把将琉璃抱下来,就看到糯米团子一脸僵硬。
“浩歌……那么丑的狐狸诶……”
“什么?”浩歌不知他所云。
“那个告白的……”琉璃往教学楼的方向指了指,一脸的心有余悸,“是个狐狸精!”
浩歌赶紧捂住琉璃的嘴:“声音小点儿!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异类啊?”
琉璃眨巴着眼睛扒拉开浩歌的手,小小声地:“半边脸,都烂了!好丑的狐狸精!”
浩歌没有看到琉璃口中所谓很丑的狐狸精到底长什么样子,他在知道对方骑在自己肩上跑去看八卦新闻这件事之后就把人给扔在了原地。
回到茶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琉璃才颠着小脚跑回来,一边跑还一边一副“我有大八卦你要不要听”的表情。
浩歌直接无视了琉璃。
陆盘就更不用说了,对和自己好处无关的事情一律无视。
把这条才刚刚成神的小龙给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成天跟在浩歌身后走进走出。
“喂,你就听听能怎样,我告诉你啊!”
浩歌转个身去擦桌子,
“那真的是只狐狸精,而且我还听说,这狐狸精还怀孕了!”
那边来了几个学生,浩歌跑过去做生意。
“诶,还有那个陆昀礼啊,我跟你说,完全就是个花花大公子,哎呀,跟我那苦命的沈钰一样……”
“你还知道沈钰啊。”小龙神说到这里,被浩歌冷淡的话语打断。
“诶?”琉璃一张小脸粉嫩,似乎没有想到对方会拿这件事来呛他。
“你找我去学校,不是为了找你那苦命的主人吗?怎么?有热闹看,就瞧热闹去了,你主人呢?”浩歌难得的尖酸刻薄。
这也不能怪他,谁叫那个沈钰是夺了他初吻的人,浩歌这个人,对这一类的事情,看得尤为重要,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况且,他确实不太愿意听琉璃说这些八卦,那天在校门口匆匆一瞥,他总觉得这名为林仙的女孩子很可怜。
不管是狐狸精也好,还是真的人也好,这样大张旗鼓的去追求一个人,却被众人嘲笑,他总觉得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所以潜意识里,他并不喜欢听这样的故事。
“我家主人?”琉璃愣愣的,“去国外了啊。”
“啊?”浩歌没反应过来。
“我听到了,那天在校门外的时候,”琉璃见他这样,耐着性子跟对方解释道,“那天我才到校门口就看到他了,跟着同学一起,他们正在聊留学的事情,我知道他现在过得很好,才让你把我放在你肩头的,你可真是……就这么点破事儿竟然跟我堵了一个星期的气,你让小爷怎么说你好。”说到后面,琉璃隐隐有责怪浩歌的意思了。
浩歌也知道自己错怪了琉璃,只得不好意思道:“抱歉……”
“哼,”小龙神鼻子翘到天上去,“你准备怎么补偿我?”
“这……”浩歌一脸为难的表情。
“听我说八卦!”
“不想听。”浩歌想也没想就拒绝。
“你不听我就不原谅你。”仿佛算准了男生是个耳根子软的人,琉璃以此为要挟,结果还成功了。
“好吧。”浩歌哭丧着脸。
在琉璃绘声绘色带比划的讲述下,浩歌总算是把那只丑狐狸的故事给听完了。
虽然现在是21世纪,但各种妖魔鬼怪仍旧以自己的形式存活于世间,古代有狐狸精,不代表现代就没有,林仙就是这样一直现代狐狸精。
原本她是生活在山林里的,但因为人类的现代化速度太快了,侵占了她的家园,让她不得不改头换面幻化成人生活在人类世界,学着赚钱,学着做人。
在这个过程里面,她喜欢上了自己的学生陆昀礼,少年眉目清朗身姿挺拔,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人心醉沉迷,林仙爱上了他。
“等等,”听到这里的浩歌打岔,“你怎么知道林仙从前在哪里生活而且因为什么爱上陆昀礼的?你只是在我肩膀上看了一眼而已吧?而且你不是说你只是听那些同学八卦的吗?”
此时正是黄昏时分,古街正是热闹的时候,但是茶肆却没什么生意了,因着老板总是六点准时关门,所以现在浩歌和琉璃坐在阁楼里,两个人靠坐在阁楼的窗边,听着外面熙攘的人声说八卦。
“啊……”被戳穿了的琉璃讪讪地,他冲浩歌挤眉道,“我看那只狐狸实在是丑出了新境界,于是就到土地家里坐了坐,这才知道这只狐狸的来历,至于她为什么会爱上陆昀礼嘛……”小龙神抠了抠鼻子,“我猜的。”
“你……”浩歌对这样的八卦质量很不满意。
“你别急!我去看过那个陆昀礼了,真的长得不错!我琉璃活了这么久,除了当年的沈钰,这是我看到的第二个长得这么好看的凡人,那林仙会为他动心,一点都不稀奇吧。”
“……”浩歌这才默默的罢了,不过随即他又道,“我不想听了,听来听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就是男欢女爱,那只狐狸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你留着说给别人听吧。”
“那怎么行!”琉璃一副快憋死的表情,“我有八卦要说,你不听,陆盘更不听,我给谁说去,我会憋死的!!我真的会憋死的!”说着他还真的一副快不行了的表情。
“……”浩歌沉默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在琉璃笑逐颜开的档口,他起身打开了自己阁楼的门,“你出去,我要静一静。”
“浩歌!”琉璃满面愤怒,不过看浩歌一脸坚持的样子,他也就只能愤愤地站起身来,狠狠瞪了男生一眼,走出去了。
“啊啊,我想说话啊……”远远地,浩歌似乎还能听到琉璃低低的抱怨声。
真不明白一只小锦鲤为什么这么话唠,不过浩歌也顾不得这么多了,等到琉璃走远了之后,他才慢慢关起了门,确认四下都没有声音之后,他才从书包里拿出那封信。
那是一封用符咒封起来的信,送信的人把信送来的时候告诉他,只要滴血在封口处,符咒就可以解除,浩歌原本不想要的,但对方说这封信是林仙送来的,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浩歌把信收下了。
说不清的感觉,那个林仙,浩歌直接对方不是害人的妖怪。
他咬破自己的手指,挤出一滴血在信封上,一道金光闪过,信封里掉出来一个东西。
浩歌拿创可贴贴在伤口处,捡起地上的东西。
是一张信纸和一律头发。
夜幕渐渐降临,浩歌坐在阁楼靠窗的位置,将折叠的信纸展开了。
“展信佳:浩歌……”
林仙怎么会知道他的名字?浩歌皱眉,不过一会儿之后他便释然了,既然都可以在学校里准确无误地找到他,知道他的名字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只花了短短几分钟浩歌就把信看完了,他皱着眉站起身来,将信烧了,之后打开阁楼的门走了出去。
“浩歌,这么晚了你去哪儿啊?”一楼的鱼缸里,已经化身为锦鲤的琉璃转着圈吐着泡泡惊奇道。
“我……我学校里有点事,要去一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浩歌被问得一愣,很快编了个谎道。
“这么晚了,”琉璃看着眼店里指向九点的钟,狐疑地,“干什么去啊……”
浩歌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这是一栋老旧的楼,小区里的灯光也很暗,飘摇的树枝间,老楼显出它独有的破旧来,浩歌就在这片老楼里,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3栋405。
男生站在绿皮门前,深呼吸了好几口气,这才鼓起勇气,举起手来敲了敲门。
只响了一声,门就从里面被人打开了,只露出半边脸的女人站在门内,冲浩歌露出讨好的笑。
“浩先生。”
女人拘谨地,和之前在学校里看到的大胆活泼截然不同,将浩歌让进门里。
浩歌这才抬脚走进去,才刚进玄关浩歌就愣住了——房间太破旧了,连一盏明亮的灯都没有,更不用说那些蒙了灰的旧家具了,女人像是知道自己的家太寒酸了一般,有些拘谨地。
“寒舍简陋,还望先生不要介意。”
“啊……”浩歌被对方这过于礼貌的称呼弄得有些不好意思,说到底他也只不过是个大男孩,实在不习惯被这样郑重以待,“那个……你还是叫我浩歌吧。”
女人微微怔了一下,眼底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就释然了:“浩歌。”
“诶。”浩歌这才觉得心安一点。
他这才有时间来好好打量这个在信中邀请他的女人,说是女人,不如说是女妖,没错,邀请他的,就是林仙,那只琉璃口中的丑狐狸。
此时的丑狐狸就站在浩歌面前,脸上蒙着面纱,脸在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让人看不清楚,但她的身段极好,身为女人来说,这样的身段,已经足够令人自傲了,但她的神态又是那样的谦卑,仿佛只有谦卑才能让她有底气存活于世间一般。
“你找我来……”浩歌坐在这个破旧的房子的昏暗的客厅里,斟酌了一会儿,才看着林仙,开口道,“是为什么事?”
“啊,”戴着面纱的丑狐狸在浩歌对面坐下,轻声开口,“我有事想请您帮忙。”
“帮忙?”浩歌实在想不出自己一介穷学生能帮对方什么忙,怎么说对方也是只妖怪,虽说在这个年代,妖怪不能像过去那样横行霸道,但总归还是比他这个只能看到鬼怪的废人要厉害得多的,难道是怀孕了吗?浩歌不得不将视线转向女人的腹部,琉璃说林仙怀了陆昀礼的孩子,难道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