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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08年,暑假
我本以为我会被看到清晨第一缕阳光的公鸡叫醒,却没想到的是,这个村子里几乎没人养鸡。就算有,似乎也被摩托车的车灯晃得退化了,失去了打鸣的能力。所以当刘一隔着被子把我拍醒的时候,我差点忘记了我此行的目的。
也许是在快餐店的打工过于乏味,也可能是我对刘一生长的环境有太多难以抑制的好奇,我几经周折才说服刘一带我来到这里。虽然昨天的印象并不是很好,但却丝毫不影响我对未知世界的探索。
虽然高中之前,父亲几乎每年都会给我报夏令营来开阔眼界,三山五岳我愣是一个也没落下,但是却总觉得每次的行程都是在导游的催促下完成,而且恰逢黄金假期,山上挤满了人,想要拍一张照片留念,却发现景色都被黑压压的人头填满了。而这次,在刘一家乡这样并没有什么寺庙的青山,我大可尽情享受自然的呼吸。
走进院子才发现,刘一的母亲已经在厨房里准备着,玻璃上铺满了雾气让人看不清案板上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刘一只掀开那层布帘子喊了一声就带着我向屋后的山路走去。
虽然时至盛夏,但茂密的树林带来的蒸腾作用,在太阳初升之际,给整座山覆盖着一层迷雾。我接过刘一递给我正名的外套,不敢托大,赶紧披上。走在雾里,就像走进了地窖一般。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中午的气温会达到三十度以上。
进山的这条曲折的小路,是被各家的围墙挤出来的,又或者各家都是贴着路沿盖起来的。这条路并没有经过斧凿的加工,路面起起伏伏,两条不明显的坑道像是两条摩托车的车轨。各家院墙和路面的形成的九十度缝隙里,挣扎着一些青色的杂草,不知道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撬动那危险的墙角。
一路上,除了滚动的小碎石,时不时还有各色的塑料袋被挂在各种树木的枝桠上。树根处偶尔见到的湿润相信是一些野狗所谓,头顶不时传来的几滴清凉倒是洁净的露水。山路的坡时而平缓,时而陡峭,我和刘一的手也时不时拉在一起。
越往高处爬,脚下的石头似乎越来越少,黄色的土壤慢慢开始展露它们的行踪。我还刻意蹲下去,抓起一捧土,却发现这土不同于我在和平见到的土。和平的土是黑色的,土中夹杂着很多垃圾和碎砖头,若不是太顽强的生命,相信都难以存活,这也许就是和平的农作物多少年都只有玉米的缘故。
而手里的这捧土,色泽明亮而黄润,握在手中细细捻来,竟如同海边的沙粒一般。都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或许和平的土只能培养我这样的粗人,只有这细腻的土壤才能培养出刘一这样的细致女人。
此时再向山下望去,刘一的家就只能露出一个尖尖的角。而山中的雾气也在慢慢消退,身上的汗水也开始走上舞台。我不听刘一的劝阻,坚持把外套脱下系在腰间,继续向山顶爬去。
我们俩就像两条蛇围绕着一根柱子缓慢向顶端走去,雾气渐渐被阳光拨散,视线里的颜色也从灰变成了绿,只不过空气依旧像是从冰箱里刚取出来的。一路走来,最多不过间隔十米,就会有一户新的人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家都有人居住,只看门口半米高的杂草便能猜测出来。
刘一向我解释,这些年,好多人家为了孩子上学,纷纷在县城里买房,时间久了也就不回来了,像这样的空院子,哪个村也有那么十几户。
刘一的童年似乎更有点像祖父小时候的境遇,每天都要沿着国道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坐上最早的一班公交去学校。而晚上回来的时候,身边不时有拉煤的卡车呼啸而过。而且,她很早就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职责,每次自己都是走在最靠近汽车的一侧。
“你家怎么不在县城里买房子呢?”话一出口,我才觉得我也有些市侩,似乎是在探寻对方的家底。
“我妈不想去,说城里的房子都是楼房,连个院子也没有,脚不沾地就不接地气,她嫌闷得慌。”
这我就不理解了,按照物理学的原理,怎么可能不透气呢?毕竟只是住楼房,又不是带着去青藏高原,哪来的那么大反应?难道说他们家真的穷的只能固守着这个零散的院子吗?我从小在楼房里长大,就算不接地气,除了身子瘦弱点,怎么了?
唯独这个院子我倒是挺喜欢,因为我也想养条狗,当我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它能陪我说话,还不用担心泄露我的秘密。但是,我肯定不会养这丑陋的土狗,我心想,怎么着也得弄个金毛犬之类的,性格温顺不说,出去遛还特有面子。
当脚下已经完全变成了黄土,轻轻跺两脚,还能听到噗噗的声音,我们也就到达了山顶。山顶也住着人家,样式和刘一家的院子差不多,似乎还更为瘦小。大门外顺着坡斜斜停着一辆桑塔纳。刘一说,山路不好走,一般的车都会磕底盘,在这里没钱的人家买个桑塔纳,有钱的买霸道。我当然没看见她家的霸道,摩托车倒是有,难不成这意味着她家还不如“没钱”的人家?
山顶并不尖,而是一个平台,也许是因为我太过渺小,产生了天圆地方的幻觉。山顶风很大,但是并不凉,我心想这里放风筝倒是个好去处。刘一却笑话我,村里人哪有那么多心思,天天干活都忙不过来。由于这里没什么别的景致,爬到山顶也就意味该鸣金收兵,而且刘一觉得,虽然我是来玩了,但是毕竟我们不是纯碎的“同学”,还是应该干一点活的。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我却觉得我叽里咕噜就滚回到了山脚的院子里。小土狗也没哼哼一声,似乎已经不把我当外人。而院子里不知道何时堆了几包水泥,刘一父亲和正名两人正拿着与我齐头高的铁锹,加水搅拌。
“回得啦?进屋里吃饭吧。”正名前半句还自然说着方言,第二句却为我生生扳成普通话,听上去异常的滑稽。
“没事,不饿,来,我帮你吧。”说着我把腰里的衣服给了刘一,就去夺正名手里的铁锹。
正名本来是不肯交接的,但是抵不住刘一的命令:“你让他试试,他稀罕的不行。”
这铁锹不单是长,而且还很重,仅仅提起它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要一下又一下的翻腾,再加上早上没吃饭,肚子里空荡荡的,我只觉得脚下的地都变软了。“这是要干嘛?”
刘一父亲不会说普通话,干脆不理我,正名充当了发言人。“房顶有点漏水,趁着天气好,上去铺一层水泥,等干了就没事了。”
我心里一阵窃喜,看看,住在村里就是不好吧?房顶漏水还得自己想办法,你要是住在楼房里,只要不是顶楼,只要不是你家楼上水管爆裂变成了泳池,用得着担心这个?
我只顾着不停的把水泥翻过来、搅过去,刘一父亲的眼神却始终盯着,他的手似乎能通过阻力的大小判断粘稠度是否妥帖。过了一会,他冲正名摆了一下手,意思就是不用再添水了。正名放下水桶,从我的手里夺回铁锹,“行啦,姐夫,意思意思就行,你快去吃饭吧。”
想不到这“杀马特”干起活来倒是个好手,我顺水推舟就走进了厨房。厨房大白天也照不进太多的阳光,始终是个阴冷的去处。不知道为何,我走进的同时,觉得眼前突然一黑,赶紧向椅子里一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睁开眼,是因为闻到了熟悉的消毒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