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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好帅的公子

作者:老王 | 发布时间 | 2018-03-06 | 字数:3355

被突如其来的一吻给亲了,平西王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嗯,知道这个人是谁亲的他转头看了自己跑来的孙女脸上笑了起来。

“这个鬼马精灵的女孩子,幸亏是自己的孙女啊,如果换成其他人,被他这样一捉弄的话,还不弄得夜夜睡不着觉”

当徐某先离开自己的书房之后,平西王从暗门里面拿出了一把宝剑。这把宝剑锋芒毕露,而且特别有杀气,他身旁的老妇人走了过来用抹布吗?除了这把宝剑上沾上的灰尘,还有蜘蛛网。

“好兄弟,这么多年了,今天再次把你祭出来,也是不得已之举啊,以前我把你封起来的时候曾经发过誓,从此不再让你出窍,也不在让你见学,让你平平安安的过下去,可是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能补,让你安稳了,必须让你出窍,替我平西王府,扫定四方”

旁边的老仆人听到自己家的老王爷这么说话,一时,热泪盈眶。他知道这把剑就是平西王年轻的时候一直跟随在他身边打仗立功的,后来。国家周边安定呢,他也不怎么出去打仗,也想安安稳稳的生活,所以有一次就把这把宝剑锋成了起来,表示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上前线,再也不相干以前那种杀人的勾当了。

“老爷,这把剑寄出来,奴才真的是好高兴啊,这把剑从你封存开始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有十几年了吧”

平西王左右端详了这把宝剑。然后把这把宝剑剑给抽出来。虽然这把宝剑已经封存了这么多年,但是那种寒光依然让人心中发麻。旁人一看就会知道这是一把杀过很多人的宝剑呢。

“没错,这把宝剑从我封存开始到今天不多不少,正好15年,想当年我封存的时候,我就没打算把它给拿出来,可是现在没办法呀,平西王府惦记的人太多,而且,连当今皇上都不打算放咱们家一条生路,所以这个东西为了生存,必须再次见到人血”

“二柱子,你跟着我多少年了,我还记得我以前是在一个村庄里面把你救起来的,从当时到现在,你已经跟他大概有50年了吧”

听到自己家老主人也问自己的。情况,这个老仆人用干嘛像自己的主人回答起来。

“老主人,二柱子我今年跟着你有35年了,是啊,那一次,王爷和其他国家的人在交战,我们的村庄刚好在交战之区,村里其他人都跑了,可是就我贪玩而没有跑掉,然后就在战场里面哭,”

这个老佣人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脸上思考的就是当年自己和王爷才见面的那一个场景。当时的王爷十分年轻,意气风发,考试由剑桥少年,而且一把宝剑配的身边,身骑一匹白马,走在战场之中,就如同战神下凡一样,特别吸引人眼球性人的目光。

当时自己无依无靠父母亲人都不知道哪里去了,而且熟悉的村庄早已经被战火焚烧殆尽。如果不是自己的网页走了过来收留了自己,自己肯定已经是饿死鬼,哪还有今天这么安稳的生活。所以他打心眼里是特别感激自己的老主人的。

“王爷,如果不是你那个时候救了我的话,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尸骨埋在哪里了,而且跟随了王爷这么多年,也算是尽心尽力,没有什么多大的本事保护你的安全,而且由于网页里功夫高强,武艺高超,有的时候还是王爷你保护我呢”

“你太过谦虚了,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虽然当时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小孩子,怎么都不会,可是由于你的天赋在战场之中得到尽情的发挥,很多时候,我离的战功里面都有一半你的功劳,毕竟你的暗杀功夫特别的强大,有一次你忘了吗?我和一个敌军的士兵交战,你直接趁夜摸到别人群里面,把别人的主将给杀了,导致第二天交战的时候,这些军队因为没有主帅而溃败”

可能怀念起他们以前在战场上那段风光的岁月,两人就坐在一起。一个坐在桌子左边,一个坐在桌子,右边刚好桌子上还有一壶他们刚刚泡的茶。她打开杯子,给自己的老仆人一个,自己留了一个爆满,开始吹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段风光岁月,当然两人也互相交流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多么多么的厉害,还有多么的意气风发。

要不是时间,这个敌人太过厉害的话,他们现在哪还会坐在这里回忆当年呢?早就提刀上马,无人敢惹。

“是啊,当年的我意气风发,在战场之上,那是多么的风光,可是现在呀,老啦,要不是那一年,我想给自己的孙女上树,哪苹果,给他们吃,可是在宿舍呆了,老一会儿却上不去,那一刻我知道自己老了,要把这所有的一切全部留给年轻人,毕竟年轻人才是未来的希望啊,二柱子,你也老了吧,你还年轻,我这么多岁,你老得快动不了了吧”

听到王爷说自己老。他脸色开始有一点点微红,他可不承认自己老,自己还很年轻呢,毕竟跟面前的王爷相比,他还年轻了很多啊。

“王爷,你叫我哪一年我才十三岁了,而且要知道王爷那一年已经二十一了,所以二柱子我还没有了,我还很年轻呢,还能为王爷你打江山,还能在你面前为国家杀敌呢,还能为你在念你一刀刺死敌方主将,让敌方掉线,加上的时候没有主将作业,王爷你不要小看我,我还年轻的,我的身手还没有老呢”

听到自己陪伴自己多年的老仆人这么说话,他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着他呀,双手拍着自己的大腿上看到自己的主人也这么开心,你大笑起来,那个老仆人也开始同时大笑起来,两个人就在一起笑着笑自己装。明明自己就不年轻了,还装得跟年轻人一样。

徐梦仙从自己爷爷那里拿出了那一封有自己爷爷写的亲笔信,他把这封信放在了自己衣服内,衣服里面贴近自己的肚子。因为这封信,他不想让别人看的,然后他赶紧的来到了自己的闺房里面。

把这封信。放在了自己整成里面的夹缝之中,然后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全是女生的衣服,毕竟这次出去送信,找人要换一身男儿装。所以还要出去买身衣服,可是现在穿这些衣服的话,容易被人注意,而且现在徐家已经被很多人给盯着的,如果大摇大摆的穿一身衣服出去买东西的话,换一身男儿装的话,不被人注视也是很难的。

所以他趁着夜色,走进了自己那些奴仆的房间里面,但在那里面熟睡的很多男仆人。他走了进去,顺手了一两件衣服,赶忙走了出来,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穿起来这些衣服,虽然这些衣服和她体型相差很大,而且穿起来比较宽松。但是他硬是套在了自己里面,可是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巨大的解决。

那就是男的平的,女的有两个突出。他又拿起了一块不把自己的胸给慢慢裹了起来,果然让别人看不出来。幸好这个天还不是最热的天,要不然。衣服也穿少的话,还是容易被人看出来的。穿了这身衣服,稍微打扮成一个男子的模样,她拿了一些银两就出了王府。

现在的夜色还没有亮,周围还是非常的漆黑。他趁着这个夜色走到了一个商业街里面。这里面。是整个国家最繁华,也是整个京城最繁华的商业街,探索进去看了一会儿,可是看到这里面的衣服全都是为达官显贵,这些的衣服都很贵,平常百姓的话码穿得起啊。

要想到这一次,他自己可是要低调做人,低调的去的,不想被人注意。所以穿。朴素一点才是最简单的方式,如果穿太过华丽的服装,容易被别人惦记着。可是他走到普通的商业街的时候,这里的店还没有开门。

那你繁华的商业街是服务达官显贵的,那里的人可以随时通宵的,要买衣服和普通的商业街,服务百姓的这里的东西。普通百姓买得起,但是谁会在晚上买东西啊。

他只能到旁边的一个客栈先住起来,想等到天亮的时候。再买一件好看的衣服。一件普通的男儿身衣服。

当他走进这一个名字叫做一桥客栈的客栈里面。你们的掌柜赶紧走了出来,看到面前这个面容十分清秀的公子?他一眼都看出来了,这个老板可是一个阅人无数的人了,男扮女装。女扮男装,这些他也见得不少。

一眼就瞧出了面前这一个虽然穿着老二的衣服的人是一个姑娘,可是别人不说,自己也不好当面点破,毕竟这个人还是自己的顾客呢,所以他赶忙迎接了起来。

“不知公子,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呢?还是吃点东西呢?脚垫都可以为你服务,而且包你满意”

徐茂轩点了点头,这个掌柜服务态度不错,而且从他的眼中也看出了自己肯定是个女扮男装的,女的。而且最主要是他没有点破自己,就当自己是普通人一样不错,这个老板会做人,这里的生意早晚也会做大的。

“我就暂住一晚,明天早上我要离开这里,不知道掌柜的你这里面还有空房间吗?我希望是一个人住的周围,不要有人打扰”

这个掌柜的听了面前这个年轻人说的话,他也同意他的做法。毕竟面前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现在。你一个姑娘家的话要出来,那还是很难的。

“报告公子,刚好我们二楼有一间房间,那个房间旁边住的是一个女性来的客商和他对面坐的是一个到我们这里来求学的尼姑,所以这些人不会打扰你的,而且那边还靠近湖边,公子还有时候还可以观赏下这里的风景呢,就是这个营养有一点点的贵,不知道公子能否出80文钱呢”

徐梦生你都没理他,就从自己的口袋之中拿出了80文钱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