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胜者为王>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四章 成交,皆大欢喜
第二百零四章 成交,皆大欢喜
第二百零四章 成交,皆大欢喜
牛行长的提议,常晓光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提议,也是在通常情况下,都会这么做的。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这个提议,往往是由第三者来作出的。
这个第三者,要么是以裁判的角色出现的,要么就是以谈判主持者的身份出现的。总而言之,这个第三者,相较于谈判的双方来说,他的地位比较超脱,他的立场,也是第三者的立场,是中立的立场。
因为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愿意退步。在这种情况下,第三者就需要出面了。在这个时候,第三者并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坚持任何一方的立场,任何一方的报价。
这个时候的第三者,看起来是公平的,也是公道的。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他就是一个折中者,就是一个和稀泥的人。
但是,在这个时候,恰恰需要这么一个和稀泥的人。
只不过,常晓光跟对方谈判的时候,他们之间并没有这个第三者存在,既没有裁判,也没有主持者,就是谈判的双方,通过电话进行讨价还价。
谈判的双方,甚至都没有见过面。俗话说,人有见面之情,也就是说,只要双方之前是见过面,那么就有交情在里面了。
所谓的熟人跟陌生人的区别,就是陌生人之前没有见过,或者是虽然见过,但也是泛泛之交,连相互点头都没有。
所谓的熟人,从根本上来说,也无非是见面的时候多而已。因为见面多,就成了一个熟脸。一来二去的,大家就都成了熟人了。
熟人之间,那是好办事儿的。因为大家相熟,比较的知根知底,而且知道以后还会有很多打交道的时间和机会,这一次也许你吃亏了,但是下一次,也许就轮到我吃亏了。
所谓的看面子,实际上就是看脸呀!看的多了,就成了熟人了。成了熟人以后,就会互相看面子,所以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
可是,常晓光跟谈判的对手,并没有见过面。通过几次电话,但都是公事公办的例行电话。在语气上,也没有什么感情的成分在里面。
再加上他们各为其主,所以一旦意见达不成一致的时候,要想转寰的时候,就显得比较困难。
幸好,作为常晓光来讲,在谈判方面,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他跟对手僵持不下的时候,他聪明的想到了,这时候需要一个中间人。
但是,通常意义上的中间人,一下子又是难以找到的。因此他灵机一动,马上想到了身边的牛行长。于是,他就以二老板的名义,请牛行长跟对手继续谈判。
当然,名义上是谈判,实际上牛行长担任的就是中间人的角色。尽管他的实际身份,也是谈判的一方。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他就扮演了一个中间人的角色。
所以,当牛行长提出,一千八百万的时候,对方也就很痛快的就答应了。当然,对方答应的并不是一千八百万,作为最终的价格,而是同意了他的方法,就是把双方的要价还价加起来,中间砍一刀。
而且,牛行长最后的理由,也是无可辩驳的,也是从实际出发的,符合双方需要的。直接谈判的对手也好,牛行长冒充的中间人也好,并不都是最好的决策者,这个大家也都知道。
一千八百万,尽管是一个折中的数字,尽管是一个目前看起来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价格,但是毕竟,他们只是一个谈判的执行人,并不是最后的拍板的人。
双方都同意了,一千八百万,作为一个基数,向各自的老板汇报。刘行长和常晓光,互相看了一眼,同时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他们知道,艰难的谈判,基本上完成了。
当牛行长和常晓光,把这个结果,通报给路标的时候,路标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这个价格,对方是很难拒绝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咱们就以这个价格跟他们成交。
在得到路标肯定的答复以后,常晓光觉得,事不宜迟,应当立即跟对方通电话。这个时候的迅速行动,并不会显得自己急不可待。
反而是一种自信的表现,相信对方,也会接受这个价格的。因为对常晓光来说,尽管这个数字,是由牛行长说出来的,但是事前,他们是有过商议的。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有默契的。
这个数字,并没有超越路标的底线,所以,即便是不给路标汇报,他们现场也是可以拍板的。但是,常晓光和牛行长,都没有行使这种权利。而是把最后的拍板权,交给了路标。
路标也没有任何异议,所以,对常晓光来讲,剩下的事情,就是把路标的决定告诉对手。如果他们同意,那就皆大欢喜,谈判就算成功了。
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么,这个事情就难办了。他们双方的交易,就要搁浅了。但是,常晓光相信,事情进展到这一步,一千八百万这个价格,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了,不可能再动了。
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是对方有意识地破坏他们的谈判。作为路标这一方来说,他们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如果对方,节外生枝的话,路标他们也只能是终止这个谈判了。
如果这一次,功亏一篑的话。那么以后,两个公司在谈判的时候,那个难度就比现在要大多少倍了?这个道理,常晓光知道,对方也应该知道。
所以常晓光就要通了对方的电话。常晓光说,一千八百万这个价格,我们老板尽管很心疼自己兜里的钱,但是,他还是顾全大局,特别是顾全我们二老板的面子,他算是同意了,你们那方面怎么样啊?
对手说,我们老板对于这个价格,也是觉得不是到了自己的心理价位。但是,既然有人,提议了一个中间的价格,这个也是符合常理的。
所以,我们老板也就对这个价格,不再说什么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不要签一个书面的协议?
常晓光说,书面的协议肯定是要签一个的。我们的问题是,书面协议需要不需要公证?
对方说,要签协议,咱们是第一次合作,公证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那咱们是不是就这样定了?
你们是大公司,在这方面有经验,那就由你们起草一个书面的合同,然后给我们传真过来,然后咱们各自签署这个协议,再然后进行公证?
常晓光同意了。他知道,对方后面说的这些,只是一些例行的东西,是程序性的东西,也是事物性的东西,相较于艰难的谈判,这些东西是很容易做到的,也是没有什么异议的。
常晓光把最后的结果,报告给了路标,路标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这一下,他们该满意了。谁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呀!
咱们的对手,不就是白白的把咱们的午餐吃了吗?
常晓光说,这个事情只能算是一个开头,也许他们是白吃了咱们的午餐,但是,咱们的午餐是那么好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