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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郎骑竹马来

作者:花柚夏 | 发布时间 | 2017-12-14 | 字数:3079

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总让人津津乐道,人生路漫漫,年少时心思单纯,不染世俗,没有杂念,亦没有心机和算计,喜欢一个人、向往一个场景都是发自内心,长大后,做事情总要权衡利弊,考虑成本、金钱,计较得失,揣度人心。

对待爱情和婚姻,更像是一场商业谈判,不敢轻易去爱,怕付出真心得不到对方的爱,怕自己爱到山崩地裂时,对方只是浅浅试爱。

茫茫人海,产生交集并且相互喜欢的概率很低,我们称之为“缘分”,可是,缘分只能牵着两颗心,想要在一起,就不得不受外界因素的限制。

在那个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是主流,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向往有朝一日有佳人相伴左右,红袖添香的温馨夜晚多么美好……

婚姻不能由自己做主,父母和媒人关注的是双方的家世、政治背景、社会地位等是否合适,而性格、心性、心动的感觉才是最真切的东西。

豆蔻年华,渐生丝丝情愫,而后相伴一生,一路与相爱、相悦之人携手,这是多少人向往的爱情。是谁,在你最好的年纪骑马行过;是谁,在你最单纯的时光给你惊喜;是谁,在你待嫁之时给你一纸婚约;是谁,目光略过万紫千红,独独聚焦你一人……

爱新觉罗·淑仲是幸运的,她和英敛之演绎了一出青梅竹马的故事,这不是短暂的梦境,不是几页匆匆的剧本,而是真实存在的年年岁岁。那些日子,就像掌心的细纹,一条一条,细密、柔软,刻在我心,铭在我生生世世的记忆里。

曾经的过往,又像渐渐爬上脸庞的皱纹,带着点岁月的沧桑,在温润如水的流年里,斑斑驳驳印刻在绵长的爱情里。有一天,你不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我亦不是面色绯红、桃花顾盼的容颜,相知相伴的心意还如当初一样纯粹吗?相守一生的决心还如那年一样决绝吗?

一生一世一双人。这一世博览群书,看尽山水美景,品遍人间美味,共赴白头有一人足矣。有些人,遇上就是万劫不复,有些决定,迈出那一步就是一腔孤勇。爱新觉罗·淑仲选择嫁给英敛之,就是这样的故事。

英敛之像是一个憨厚朴实的牧童,而爱新觉罗·淑仲像是养尊处优的公主,他们的相遇是一场偶然,更像是造化弄人。

一切,都是躲不开的宿世渊源。

英敛之籍属于正红旗赫佳氏,这是满洲八大贵姓之一,不过,英敛之祖上并没有显赫背景,他出生在京西蓝靛厂火器营一个贫苦家庭,父兄靠做体力活维持艰难的生活。英敛之不想一辈子也做体力活,他想读书、写字。

由于家境贫困,他没有钱买纸练习毛笔字,更请不起教书先生,他每天在城里逛,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颐和园北边青龙桥附近的茶馆,那里有形形色色的人,有谈吐优雅、颇有学识的高雅之士,亦有畅谈人生的老者,有吃一杯茶就走的商人……热闹极了,他仿佛看到了人生的无限种可能,这和他终日面对的穷苦的家庭情况完全不同,这份新鲜和刺激给了他对生活的诸多向往。

那时,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常来茶馆听客人茶余饭后闲聊,偶尔会有热心的客人买一份点心送给他吃,对于英敛之来讲,这间茶馆是一扇窗户,透过这扇窗,他看到各色生活境遇,不同的人生体验。

他每天都把别人丢下的茶叶包装纸捡回去,小心翼翼铺平,一张张叠在一起,放在家中掉漆的木抽屉里,每天清晨在第一缕晨光的温暖中,拿出一张,放在桌上,用手一遍遍抚平,郑重其事地写毛笔字,日复一日,专心练习。

房间破旧,家具简陋,粗糙、灰暗的场景就在眼前,可只要一提起毛笔,他心中就装着金碧辉煌。有一年夏天雨水多,天公就像个多愁善感的少女,“眼泪”总是说来就来,英敛之最喜欢坐在破旧木桌前,闭上眼睛,静听雨声,滴滴答答,像一位絮絮低语的知己,用心诉说心事给他听,之后,他会慢慢睁开眼睛,看着雨中的美景,提起毛笔,认真地写毛笔字。窗外泥土的香气,纸上的茶叶清香,毛笔上的墨香,这些都构成了他难忘的回忆。

人们常说,不是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才看得到希望。英敛之不知道何时才能跻身进入梦想中的上流社会,社会阶层犹如沟壑,望得到,却不容易跨过。他羡慕那些读书人,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人生,那份指点江山的豪迈,那种忧国忧民的心情,是他内心深处闪烁的渴望。

英敛之刻苦勤奋,毛笔字进步很快,这些日子,茶馆每天都有几位读书人在一起品茶、谈学问,英敛之在旁边认真听,时常用毛笔字记录下重点句子,乖巧、认真的样子真惹人喜爱。稚嫩的脸庞,一双明亮的眼睛,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一份虚心学习的诚心,恰巧被一位游方的道士看中,道士见他聪明好学,资质尚可,于是收他为徒,带他到京中。

京中处处繁华,年少的英敛之处在喧嚣的京城,深感自己的虚无和知识的浅薄,他偷偷去一家处馆学习,处馆守卫看守很严,他不能入内,只好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候站在处馆门口,听他们谈论当天学到的内容,尽管只能听到些零散的知识,英敛之已经很满足了。人要常怀有感恩之心,知足是一种平和的心境,更是一份心力支撑,让我们能够不畏千难万险,一辈子攀爬一座又一座高山。

过了一段时间,处馆的塾师注意到了他,看他求学心切,收他做了背书箱的书童,背着那么重的书,仍算是体力活,英敛之兴奋地一晚未眠。

父兄做体力活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他的体力活能够耳濡目染学到些知识,能看书、能旁听塾师的教诲,精神的滋养远胜过书箱的沉重。肩膀有些酸痛,内心甘之如饴,苦中作乐,喜乐参半,这种内心的踏实和满足感伴随着他。

后来,塾师每天要去一个没落的宗室贵族家中教授知识,英敛之背着书箱一同前往,并且可以与这位贵族小姐一起学习。就像书中一遍遍描绘的美好场景,这位贵族小姐就是爱新觉罗·淑仲,二人共同学习,性情相投,日久生情。

相遇很平常,没有惊涛骇浪的情节,日子淡淡的,你慢慢地出现在我的视野。相遇和相爱都是岁月自然而然地安排,波澜不惊。如渐暖的春日,一天比一天美好,一日比一日情浓。

那是我们今人向往的状态。返璞归真,精神极简,爱或不爱,喜或不喜,纯粹,不加掩饰。

一个是没落宗室觉罗家族的小姐,一个是贫困家庭的穷小子,社会阶层、经济差距这些现实因素都被他们略过,只遵从心灵最真切的呼唤——相互喜欢、在一起。

抛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世俗窠臼,勇敢地开启自由恋爱的篇章,他们活得坦率、真挚。

春光大好,山河犹在,花样年华,倾世相恋,爱慕你的容颜,欣赏你的才华,敬佩你的修养……那份爱情,没有惊天地的轰动,带着几分羞涩,独属于两人的小确幸,你一个笑容、一个眼神都能触动我心弦,你在我的书本上用心做的标记和备录,是最贴心的情书。

没有疯狂的追逐,没有缠绵大胆的情话,亦没有撕心裂肺的纠结拉扯,他们的爱情像一杯清澈的薄荷茶,就让我们在懵懂的年纪一饮而尽吧。一杯后,口中丝丝甘甜回味无穷,淡淡香气萦绕。

一切,都是看不透的往事如烟。

出走半生,忆起初心,褪去喧嚣浮华,宛如那年的清朗流水,深长悠远,该有多好。

严格来讲,他们并不算青梅竹马,相遇时已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处在稚气向朝气过渡的时期,对于爱情和责任,他们懵懵懂懂,微醺暖阳,花丛幽径,一次牵手就是一生的承诺,这一世,无论发生什么,无论有多少现实因素横亘中间,我们都要在一起。

英敛之和爱新觉罗·淑仲之间有多个现实因素需要跨过。最好的爱情就是一个愿意娶、一个愿意嫁。我们之间有一百步距离,你肯迈出一步就好,或者,你一步都不需要走,你只要轻倚栏杆,告诉我你想我就够了,站在那里等我,这一百步距离哪怕是刀山火海,我也能走过去,你一定要等我。你是我的目标,是我的重点,是我的尽头。

几年后,就是淑仲的待嫁之时,英敛之要珍惜每一天,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能配得上她,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提亲,迎娶淑仲。怕她被别人娶走,怕她等不及,因此就要加倍努力。

一见佳人,倾心如故,一入京城,热忱壮志涌上心头。在接下来的几年,英敛之做了很多增加生命厚度的事情,再次提起,仍然心潮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