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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徒步塔克拉玛干

作者:自在天 玛力斯·巴扎尔拜克 | 发布时间 | 2017-12-08 | 字数:5179

迎着日头走了半天,天色渐渐暗下来,那熟悉的绿洲和塔里木河却迟迟不见重现,而GPS电量早就耗尽了,根本无从定位。一个不寒而栗的念头在众人心头泛起,他们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里迷路了。

炎热散去,沙漠很快凉下来。众人只能抱团儿躲在避风沙丘下,等待天亮再辨明方向。

当沙漠再次下了火似的,众人终于确定,昨天慌不择路的,真在沙漠里迷路了。放眼所及,黄沙漫漫,遍地是沙丘:饼状沙堆、盾状沙堆、新月形沙堆,一座座各具形态。新月形沙堆相连而成的沙丘链,恰如巨龙盘卧;而塔型沙丘群,则呈蜂窝、羽毛、鱼鳞等状,变幻莫测。除了局部沙丘凹处长着些刺状灌草外,多数地方鲜有绿色。这里蒸发太过旺盛了,炎炎烈日下,整个沙漠都在发光,肉眼所见的,都是飘忽不定。

正午时分,酷热无比,众人躲到沙丘后的阴影里,依旧处处滚烫。每个人都恨不得像狗一样,把舌头吐出来散热。孙毅见吴松面色苍白,抓起他右手一看,吓了一跳,只见蝎子蛰伤处,红中带紫,隐隐还有些黄水,伤口已经感染化脓了。

“天气这么热,得赶快想办法治疗,不然你这伤口非出大问题不可。”孙毅忧心忡忡说道。吴松笑了笑,把手抽回去:“没事。”

另一边,甄有财和葛坚强突然争了起来。甄有财右脚鞋子磨烂了,只能光着脚走路,不出半天,上面便起了密密麻麻水泡,疼得他龇牙咧嘴。葛坚强刚好也掉了左脚鞋子,见状干脆将右脚鞋子脱下来放在他面前。甄有财急忙捏住鼻子:“你不会找个风水好的方位放?臭死了!”

葛坚强嘻嘻道:“我穿一只太不方便了,丢了又可惜,不如你拿去穿,凑对儿。”甄有财不接:“我不要,你自己穿吧,烂一只脚还可以走,烂两只脚就只能爬了。”葛坚强急了,将光溜溜的左脚伸向甄有财,几乎贴到他鼻尖上:“你看看,同样光脚走路,我这真皮鞋子,泡都不起一个,你的都快烂了。”甄有财大感晦气,急忙往后退开。葛坚强抓起他的右脚,不由分说将自己的鞋子套上去:“放心,我是脚气旺,但没有香港脚!”自个儿从衣服上撕下两块布,随便往脚上一绑:“好了!我也有双新鞋了。”甄有财本来想拖下鞋还他,见状又作罢。

当日头不那么毒辣的时候,甄有财便穿着两双完全不搭调的鞋子,跟着众人一起上路。没有地图,GPS又没电,众人只能凭着有限的记忆,借助太阳的指引往北走。但是走了一天,依旧没找到来时的绿洲,众人才知道,在这茫茫大沙漠里,凭日头来判断方向,是远远不够的。但是除此之外,却又毫无办法。几番商议之后,众人一致投票通过,决定朝着一个方向直直前进,这或许还有点生机。

每座沙丘之后,自此都让人充满期待,众人急于想知道那里是不是有绿洲。但是,一次又一次,希望演变成失望。沙丘之后还是沙丘,连绵不断,似乎永无尽头。

沙丘中,不时可见枯死的胡杨残干,以及各种半露于滚滚黄沙外的白色枯骨。不知道有多少生灵,被吞没其中。它们的遗骸,另人窒息,而火红的骄阳,则把把鲜活的希望一分分烧成绝望的灰烬。

没有食物、水,人落在茫茫沙海之中,步履维艰,比沙粒还不如。当大风起兮,沙粒还可以借助风力,到远方去旅行,而人在此时,却是跑无处跑,躲无处躲,只能手挽着手,伏倒在沙地上,紧闭双眼,任沙粒在头顶呼啸往来,纷纷扬扬撒落身上。那风沙打在裸露肌肤上,恰似千万根针,几乎要嵌入皮肤中。幸而风沙威力都不是太大,但即便只有半小时的肆虐期,也足以埋掉众人半截身子。

这时候,葛坚强分外渴望有头骆驼,没风的时候可以骑着它,像古代商人那样穿越沙漠,有风的时候,可以躲到它后面,化解沙子的一些杀伤力。当然,这种想法只能给心头添上一点点滋润。

有时候,天空会突然阴云密布,众人会过节似地大喊大叫,渴盼甘霖天降。然而,云朵只是象征性地飘下几道雨丝,浇润下众人干裂嘴唇,马上就抽身离开,把天空又还给烈日,雨滴还没来得及渗入沙中,便被迅速蒸发。

夜晚,温度降到十来度,众人只能坐到一块儿取暖。黑夜特别纯粹,天幕群星犹如璀璨宝石,人的眸子,映着它们也闪着淡淡光泽。

到第三天晚上,众人又累又饿,喉咙都要冒出火来,明明奇累无比,偏偏又没有睡意。个个有气无力,疲乏地靠在一起,眼前不时闪过一阵晕眩。

“红烧牛肉、翡翠鲜虾、泡椒牛肉、酱烧排骨……”葛坚强呓语似的念叨起来。娜娜不解问道:“你在干什么?”葛坚强砸吧下嘴巴:“我在回味方便面的味道啊,好久没吃了!”娜娜摇摇头,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吴松,你为什么会给那个大BOSS做事?”

吴松一愣:“什么?”艾宝说道:“BOSS啊,就是大坏蛋的意思,继续翻译的话,就成黄百万三个字了。”

“哦”,吴松不解地说,“干嘛要问这个啊?”葛坚强说道:“当然要问了,我们几个彼此都很了解了,就你最神秘了。这太不公平了。”

“吴松,你就说说吧,好歹我们同生共死过,也许走不出这个鬼沙漠呢!”艾宝也是很好奇。

吴松叹了口气:“好吧,反正也不是什么秘密。”

吴松小学没读多久就辍学了,十三岁那年,跟着个老乡从哈尔滨到乌鲁木齐。老乡原本想在乌鲁木齐开店的,却在一场车祸中死了。这一来,吴松就滞留在乌鲁木齐了。他乞讨了几天,食不果腹,倒是物以类聚,结识了几个境地相似的小孩。那些小孩都很有办法,他们漫步在时髦女人后面,悄悄把手探入她们的手提包里,一探一收,硕果累累。

吴松深受启发,也上了这个道。他胆子特别大,男女通吃,婀娜多姿女子、风度翩翩男人的手提袋、钱包,都是他财富之源。仗着人小精灵,动作敏捷,他每天收获颇丰,看看勤奋几年,就可以致富奔小康。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两个月后,吴松便被人逮住了。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葛坚强忍不住插嘴,又觉得这话不合适,补充一句:“你这叫马失前蹄,人失咸手。”甄有财挥了挥手:“好了好了,当个好听众,别破坏氛围。”

“逮我的人,并非是警察,而是黄百万。那时,他已经是个做玉石生意的大老板了,见我机灵,他不但没报警,还请我大吃一顿。”

“看来这个黄百万,是个大反贼啊,他这是想招兵买马造反啊……”葛坚强本性难移,见众人幽绿的眼睛一起看过来,咋了咋舌,迅速果断地闭了嘴。

那顿饭之后,吴松就跟上了黄百万。黄百万好吃好喝管待他,他也给黄百万里里外外跑腿办事。随着年纪增长,他在黄百万身边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成为黄百万得力的助手。但是他对黄百万的恐惧,却在与日俱增。在吴松眼里,黄百万是个很奇怪的存在。表面上,他奉公守法,热衷公益,助人为乐,是个社会贤达,模范公民,背地里,他却是什么违法就做什么:放高利贷、倒卖珍稀动植物、文物……小时候,吴松觉得鬼最可怕,但是黄百万的身体力行,却让他明白,人才是最可怕的。

黄百万经常给吴松讲道理,他说谁穷谁狗熊,谁富谁光荣。这世上没有什么君子、小人,也没有什么好人、坏人,只有生意人和非生意人。要想发大财,就得做生意人,那就得不要脸,最好是死不要脸,这样自然财源滚滚了。

“有的人就是这样,明明就自己是条蛆,非得把世界看成是个大粪池不可!”甄有财摇摇头,“这叫犯罪,不叫做生意。”葛坚强说道:“吴松,你不会相信他那一套吧?”

“我当然有自己的辨别能力了。”吴松叹了口气:“但我这人有两个原则,一是有恩必报,二是有仇不忘。我是他养大的,所以我得报答他,他要我砍人我就砍人,要我拿枪去指人,我就得拿枪去指人。”

葛坚强倒吸一口气:“那……他有没有让你去杀人?”

这一次,倒没人再呵斥葛坚强,一起看着吴松,静得落针可闻。

“没有,我和卢山、朱明,都只是给他当打手和跑腿的……不过我真厌倦了这种日子了,而且我报答他的也够了。所以我跟黄老板请辞。黄老板很生气,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他要我帮他完成这个任务,说只要把东西送达,我就可以离他远走高飞。”吴松顿了顿,看着艾宝:“如果没完成,他可就不会让我活下去。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我把东西送达,我就跟他一伙的,他不用担心我告密,如果我没送达,他就会杀了我,避免我日后泄露他的秘密。所以,我跟艾宝一样,都是被逼到绝路……”

“黑夜再黑,都没你黄老板的心黑!”葛坚强愤愤说道。甄有财恍然大悟:“原来你是第一次送东西,怪不得这么蹩脚,倒是艾宝,很专业,藏得深。”

吴松点点头:“黄老板也说我性子太硬了,除了打架外,没什么用处。但他说这箱子事关重大,他实在没有可信任的人了,只好让我来。他也一再吩咐我,要我放轻松,像个普通游客那样。但我没办法……我从十来岁就跟了他,除了他外,很少和别人说话,也不想说什么,所以我干脆用墨镜把自己遮起来,避免别人看到我的想法。”

“黄百万这老东西心眼比石榴多!直接跟我说个清楚不就得了?我要是知道这事他有份,才懒得去探究这箱子的秘密,我们也不用弄进这沙漠来受苦……”艾宝愤愤道。

娜娜白了艾宝一眼:“你好没正义感啊,关心下这箱子装的是什么是应该的啊。”艾宝耸了耸肩:“正义感,跟我最无缘了,又不能救我哥的命!”吴松看着他,说道:“黄老板这样做,是不想留下自己与这事有关的蛛丝马迹,而且多几分神秘感,也能让你不敢心生妄念。”

艾宝看了看夜空,叹了口气:“为什么老天让我知道真相,又把我困在沙漠里?”

次日,天刚蒙蒙亮,艾宝突然从一阵窒息感中惊醒过来,只觉身子发紧,脖子被什么卡住,滑腻腻的又冷又难受。他急忙睁开眼,不由呆住,只见脖子盘着一条体形粗短,尾端圆钝的土黄色蟒蛇,蛇芯子在眼前来回吞吐着。

艾宝呼吸都停了,僵着身子不敢动,轻轻用脚踢了踢身边的葛坚强。葛坚强一抬头,立即尖声大叫起来。其他人都没睡踏实,闻声纷纷起来,见状无不吓了一跳。孙毅叫道:“别动!这是东方沙蟒,没有毒的!不要惊动它!”边说边抓起一串沙子,撒向蟒蛇,沙子落在艾宝嘴里、眼中,让他苦不堪言。

娜娜不解道:“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孙毅说道:“因为新疆只有一种蟒蛇,就是沙蟒。”

在孙毅恶作剧下,东方沙蟒不胜其扰,慢慢抽动身子,离开艾宝的脖子,向远处游去。众人松了口气,艾宝摸了摸依旧冰冷的脖子:“妈的,帅得邪门了,连蛇也来跟我亲热!”

“蛇是冷血动物,晚上需要一个比较温暖的地方休息。这沙子一到夜里,热量下降得厉害,我们几个发热体跟沙子比起来,温度就高多了,所以红外线的辐射量也多。蛇感知热量,靠的就是红外线,所以来找我们取暖。”孙毅解释起来头头是道。

“真倒霉,跟蛇抱团儿睡了一觉,还好不是毒蛇!”艾宝越想越觉得恶心。孙毅看着远方,目光闪烁:“我看这是个好兆头。”葛坚强奇了:“什么?”孙毅说道:“你们想,自然界是有食物链的,蛇要能生存,同样也依赖食物链。这沙漠里蛇的食物,不外乎就是蜥蜴、老鼠或其他鸟类吧。有这些东西存在的地方,应该就有绿洲。”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众人听得兴奋不已,趁太阳还没出来,纷纷拖着灌了铅似的双脚继续前进。

但是两三个小时过去了,目之所见,依旧是漫漫黄沙,寸草不生。太阳蹿起一丈来高,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再次热焰腾腾。众人仅剩不多的希望,像阳光下的冰似地越来越小。每个人的饥渴更甚,身上最后几分力气,迅速飞逝着。脚上犹如绑了块石头似的,抬脚时困难重重,落脚时黄沙直漫脚脖子。

“噗通”,进入一个沙丘后的阴影区,甄有财再也走不动了,仰天躺下,呼哧喘息着:“以前我设想过,我将来会怎么死的,飞机失事、车祸、脑溢血、癌症……真没想到,最后会是死在大沙漠里!”

众人也都是筋疲力尽,纷纷坐了下来,看着光芒万道的沙漠,心底黑漆漆的,像个黑洞,把所有希望都吞没。

娜娜茫然道:“我还这么年轻,人生才算开始,死亡好像是不可能的事……但现在它真的逼近了……”艾宝和孙毅垂头丧气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吴松更是疲倦万分,他的枝指蛰伤处,已经形成一个大脓包,散发着阵阵腥臭,伤口每时每刻都在恶化,摧残着他的身心。

“大家别丧气,有个实验证明,人不喝水,可以活七天,不吃东西,可以活得更长……”葛坚强喘了口气,还有精力把希望传递出来。

甄有财苦笑道:“这个结论,可不是从走在夏天沙漠里的人身上得出的。”

葛坚强摆摆手:“管他哪里得出来的,反正咱既然生下来,就得活下去,死也得死回老家去。”

甄有财闭上眼,没力气和他探讨这种话题。

“大家别打瞌睡啊,都来说说,人死后真能去天堂或地狱吗?”葛坚强见众人气色越来越差,有些慌了,搜肠刮肚想活跃气氛,但没人理他,他只好自问自答:“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就去火葬场!”

这时,孙毅突然看着远方:“刚才我仔细琢磨了下,我的判断应该没错!前面一定会有绿洲的。我是学医的,大家相信我,只要我们避开日头高峰,注意保持体力,再坚持一天不是问题。相信我!”

“小孙说可以,一定可以的!大家快起来啊,现在不玩命,难道让命来玩我们?”他煽风点火,一个个去动员,其他人这才有气无力爬起来。

“走走,走一阵我们再休息。”艾宝渐渐地也恢复了几分信心,大声说道。

一座座金字塔状的沙丘,缓慢地退到身后。中午时分,众人找了个阴影,躲避两个多小时,然后又打起精神,冒着骄阳继续前进。气力将竭,人人疲乏不堪,只能相互鼓励,缓慢前进。

阳光刺眼而炙热,没人能在它淫威下抬头。六人的距离渐次拉开,稀稀拉拉落在茫茫沙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