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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今朝有酒今朝醉
在一座宫殿般的建筑内,一个中年男子在书房里安静的看着手中的文件。
传来了敲门声。
“请进!”
一位身着西装的男子优雅的坐在中年男子面前,“大哥,我刚刚听情报局那边传来消息,金刃清风没有死!”
大哥放下手中的文件,“金刃清风?三年前那个?”
“是的,在咱们与密尔其的军队将他们联合绞杀之后,所有人的尸体都找到了,只要金刃清风不知所踪。情报局一直没有放弃对金刃清风的调查,就在前不久才终于发现金刃清风出现在L国!”
大哥重新拿起文件,“管他干嘛!那件任务以失败告终就足够了,并不需要所有人都死掉!”
“可是大哥,你难道不担心金刃清风复仇?这毕竟是曾经的第一杀手!”
“第一杀手?这只是一些无聊的人搞出来的娱乐大众的称呼罢了!”大哥一边看着文件一边说:“而且,金刃清风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是我们弄得,就算是咱们并没有刻意隐藏这个秘密,这件事情也不是谁都能知道的!”
“那您倒是猜错了,”男子笑着说:“据我所知,曾经在您手下做过部门经理的陈先锋,因为被人拿到了危及生命的把柄,所以就以当年的那个秘密作为交换条件,让金刃清风出山帮他杀掉在L国的一个人!现在金刃清风已经成功了,只不过陈先锋自己没有搞好,现在已经大势已去了!”
“你觉得他会说出去?”大哥将手中的文件整整齐收了起来。
“我觉得他会,因为凭借金刃清风的本事,可以轻松的杀掉他!”
大哥把文件放到一个柜子里面,然后转身笑道:“我觉得他不会。因为他不说只是死他一个,如果他说了,不仅他会死,他全家都会死!”
“那我们现在直接派人弄死金刃清风岂不是省了很多事情?”
“没这个必要,金刃清风是华夏人,动华夏人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三年前那件事,如果最后不是我叔叔出面干涉,很可能咱们就栽在这上面了,所以以后不要轻易的去搞华夏人!”大哥手扶着额头,“想办法搞死陈先锋,毕竟他不是华夏国籍!”
“可是他现在在华夏,估计会落到警察手里!”
大哥笑着摇摇头,“你太小看他了,他能在我手下做到经理,就说明已经是一个人物了!如果他连这点封锁都逃不出来,只能说明当年我眼瞎了!现在派人去华夏调查他的消息,一旦他离开华夏,就想办法干掉他!”
“可是据我所知,他手里面还有很多关于我们组织内部的机密。我们用不用派人把这些机密毁掉?”
“不用,他自己会想办法把这些东西毁掉的!只要把他杀掉,那么什么东西都不会落到警察手里!”大哥说完站起来,“这件事安排其他人做就行了,楼下饭菜安排好了,咱们去吃饭!”
……
此时的金刃清风一行人已经坐上了安排好的专机离开L国。
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还有金刃清风安排崇明买来的一个奴隶。
“你俩回国之后有什么打算?”崇明低着倚在窗边。
“我回到S市之后就等着陈老板联系我呗,无论怎样,我一定要知道那个人是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个人一定要为他当年做的事情付出代价!”
“我陪着你!”馨迪轻轻挽着金刃清风的手臂。
三人不再说话,但是崇明眼中的茫然金刃清风看在眼里,他想起在L国的大街上崇明和自己的对话。他知道崇明现在正在纠结,但是金刃清风并不想去干涉,无论崇明做出怎样的选择,金刃清风都会认崇明这个兄弟!
有些时候兄弟情义的建立很简单,并不需要多少次战场扛枪,也不需要多少年的过命交情,只需要一次能够深入心灵的交流!
金刃清风这次虽然和崇明的交流并不算多,但是通过这些交流,使得对于他的了解加深了很多,崇明是一个可以交的朋友!
金刃清风相信自己的眼光!
随着飞机平稳降落,金刃清风一行人的L国之行完美结束,虽然其中横生很多枝节,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下了飞机金刃清风给兄弟们发短信报了个平安。
“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和我去我的秘密基地吧!”金刃清风一脸坏笑,“这个基地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大本营!”
三个人坐了一辆出租车,一路朝着欧阳洛那里开了过去。
在距离欧阳洛那里几百米的地方让师傅停车,这是因为金刃清风担心被人调查出来欧阳洛的位置。金刃清风对待这个最后的基地可是十分用心的。
金刃清风带着三人在路边简单吃了一点,然后才去欧阳洛那里。
刚敲了两下,洛嫂打开门。
“清风?”洛嫂佯装生气,“你这个甩手掌柜当的!现在你洛哥都好几天没回家了,忙得不着地!”
金刃清风笑嘻嘻,“我这不是带回来个很有能力的助手嘛,就是为了给洛哥分担工作压力啊!”
金刃清风把“奴隶”介绍给了洛嫂,“这是我在L国认识的一个朋友,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行了,有时间教教他中文,他现在还不会说中文!”
洛嫂翻了翻白眼,“一看就不是什么有修养的人,不知道你从哪里捡过来的!”
金刃清风笑了笑,带着崇明和馨迪走进屋里,然后给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
“我现在给洛哥打电话,让他回来!”
大概一个半小时之后,欧阳洛来到家中。
在家里馨迪配合洛嫂简单做了一顿饭。
“没准备什么好吃的,都不要嫌弃!”洛嫂招呼道:“大家简单吃点!”
“说了好几次了,我们四个在外面真的吃过了!”
“那也不能算,外面吃的肯定没有家里好啊!”洛嫂给金刃清风用筷子夹了一块肉,“多吃点肉,补补身体!”
金刃清风突然感到心底酸酸的,那时候自己兄弟三人都是刚刚来到S市,约定每个人用不同的方式站在这座城市的顶端。
自己在这座城市中迷茫着的时候,遇到了欧阳洛。
那时候自己兄弟三人刚刚散开各自寻找出路,自己什么都没有,就连目标都没有。
自己在小饭店默默地一个人喝酒的时候,洛哥厚重的手掌拍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听说每一个独自喝酒的男人,身上都背负着一个故事!”洛哥当时没有问自己同意不同意,就直接坐在自己的面前,“酒我请,你来讲故事!”
金刃清风记得特别清楚,当时自己抓起一瓶酒,仰头痛饮,然后说:“老子只喜欢喝酒,没有狗屁的故事!”
洛哥当时哈哈大笑,“没有狗屁的故事,是不是有马屁的故事?驴屁的故事?”
金刃清风当时觉得这个人很有趣,于是便举起瓶子,两个人一瓶又一瓶的喝了起来。直到最后,金刃清风酒力不敌欧阳洛,只能败下阵来!
后来欧阳洛不忍心把醉的一塌糊涂的金刃清风扔在酒店,于是便把他带回了家。
在家里吃的第一顿饭,就和现在的场景差不多。
当时的房子仅仅只是三间小房子,一群人只能挤在大堂里围坐在桌子旁边。
只不过当时桌子旁边,还有很多后来一起做工作室的兄弟们,现在的兄弟们一个个都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未变淡。
金刃清风从来没有埋怨过这些兄弟们的离开,甚至还很庆幸,自己的兄弟们离开了,也就表示他们以后的生活会安稳很多。也许这才是他们这些人最好的归宿!
当时大家一群人坐在桌前,洛嫂也是这样热情的给大家夹菜夹肉,其中因为金刃清风看起来最为瘦弱,所以洛嫂总是更多的照顾金刃清风,然后惹得大家嫉妒不已。
“嫂子,你怎么又把最大的肉块夹给金刃清风!”
“我不服气,我要动筷子抢一下了!”
“清风小弟,分哥哥一半!”
然后这时候洛嫂就会把那块肉按进金刃清风的米饭里,“他比较瘦弱,多吃点肉,补补身子!”
……
“你怎么了?”馨迪推了推金刃清风,“你看着一块肉发什么呆?”
“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从前!”金刃清风揉了揉有点湿润的眼睛。
欧阳洛的手掌就像从前一样拍在金刃清风的肩膀上,“记得前几天看到了一句话‘从前的只能怀念,未来的只能想象,只有现在才是你能把握的’,我觉得这句话说的挺好的!”
金刃清风仰头大笑,“你个粗汉子竟然也学会文绉绉了,怎么不像从前一样假文艺了?”
“放你的狗屁,今朝有酒今朝醉,咱们喝酒!”
欧阳洛说着率先仰头干了这杯酒,金刃清风也笑着跟着喝了一杯。
二人干完之后,看着一旁坐着吃肉的崇明。
“还有我的事?”
“喝!”欧阳洛给崇明倒了满满一杯,“来到这里的都是兄弟!干杯!”
崇明嘴里吃着肉,也嘟囔着说:“干杯!”
说完仰头一杯喝干净!
“哈哈哈,今朝有酒今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