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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春风镇惊魂 【下】

作者:宋临风 | 发布时间 | 2017-11-13 | 字数:3029

“白锦溪!”林灵月喊道,眼看着白锦溪就要被丧尸抓到,一道黑影降下来把那只丧尸掠走了。

众人讶异,正想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然而那黑影没有停下来,直接消失在这个地方,留下一群茫然的人。

“发生了什么?”有人揉揉眼睛问,明明上一刻他们就要死亡了,下一刻就有了活下去的机会,这种落差感实在不要太强烈。

那个身影?林灵月眯起眼睛,那是肉眼都捕捉不到的影子,在黑夜里分外隐蔽,林灵月估摸着那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丧尸,只是丧尸为什么会抓丧尸呢?

这真是耐人寻味的事情啊!

危险不见了,一群人互相抱着流出来劫后余生的泪水。

只有真正面临过死亡,人才知道生命的可贵。

这个镇子已经安全了,众人歇口气,不过刚才那第一辆车子被那只丧尸弄坏了,要想离开镇子不可能了,两辆车坐不了那么多人,野外步行的话太危险了!所以盛今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待着这个镇子休息一晚上比较好。

舍弃了那辆坏的车子,一群人熙熙攘攘地回到了之前的房子,经过这么一吓和一缓,众人精神有点崩溃,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天亮时分,盛今派了几个人去找一辆结实的车,没有多久,有个人脸色惨白地回来,手脚哆嗦得不停,看着是经历了不少惊吓。

“怎么了?”盛今上前问道。

“没什么。”那人抖了抖身子,坐到了沙发上,强作镇定喝了一口水。

这还能叫没什么?盛今眉毛紧紧拧在一起,他越这样,盛今越感觉是件大事。

瞧见盛今还要开口,那人心里恶劣起来,他想,既然这么想知道,那就带他们去看呗!到时候受到惊吓的就不是他一个了。

“你想去看的话就去看吧!”那人放下水杯,水杯碰撞桌子发出“哐当”一声,几滴水溅了出来,他站起身,带着盛今几个人去了那栋房子。

盛今有点不好的预感,但是还是跟上去了。

“要不然去看看?”白锦溪用胳膊肘顶了顶正在发呆的林灵月。

林灵月愣了一下,点点头。

好奇是人的天性,哪怕是他们也不例外,一群人来到那栋房子的面前,从外观上看不出来跟其他房子有什么区别。

走在前面的那个人笑笑,上前打开被他紧闭的门,一股浓厚的血腥味传了出来,很多人不适应地捏着鼻子走进了房子。

客厅里有些被燃烧尽的蜡烛,在暗红的地毯上晶晶莹莹的,等等!众人这才觉得不对劲起来,这脚底下的地毯的颜色,好像是被人的鲜血染红的,众人强压下内心的反感,看向客厅中的那个大红色的盆子。

盆子外面露出四个红色的脚,此刻人都不用去看都能想象到盆子里的场景,红色的血铺满了盆子底,人的四肢用着奇怪的姿势蜷在盆子里,或许还会有两个头颅,那头上的眼睛会是睁得大大的,满眼的死不瞑目。

想到这里,有些人怯场了,急匆匆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有些人待在这,向客厅里面走去,看过一个又一个房间,有一个房间里全部摆着各种各样的人骨头,有白的还有黑的,白的应该是人的,至于黑的不言而喻。

林灵月路过了洗手间,打开门一股更加难闻的气息喷出来,那是腥臭的血腥味,这种味道一般是丧尸身上的,不过没有这样浓郁,这么一刺激,林灵月胃都不好受起来。

浴缸被血染红了,一些白色的东西在血池上翻滚着,好像还有带透明肉色的器官挂在浴缸边,那样的长度,应该是人的肠子,拖了一地,虽然这里看不清细节,但是想得到被蛆虫糟蹋后的肠子,是千疮百孔的,溃烂的,让人呕吐的。

有些蛆虫从肠子爬出来,向他们这边爬来,身子笨拙地在地上翻滚着,血红色和白色的蛆虫形成鲜明的对比,林灵月“啪”地一声关上了门,不舒服地捂着胃,这样的场景,真的是太过于恶心了,她都有点招架不住。

“怎么了?”白锦溪在她身后问道,嘴里喷出的热气扑到林灵月的耳根,林灵月不舒服地挠了一下耳根,不自然地说道:“没事,就是看到恶心的场景了,胃不舒服。”

“哦。”白锦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目光意味深长地落在洗手间的门上,那里面估计有的东西,不是一般的恶心啊!

“你们有发现什么东西吗?”林灵月问了问走在最前面的几个人,那几个人脸上并不好看,今日所见,真让他们大开了眼界!

自末世以来,他们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以前见过被蛆虫爬满的尸体,被拉在外面的肠子,街上墙上乱七八糟的血迹,脚底踩过人的五脏六腑,“啪”地一声血迸射出来。

现在他们觉得,那些都是小儿科!

他们将整个房子看了个遍,脸色苍白地走出了这栋房子,唯一的收获是后院有个不错的车子,还挺干净,钥匙被随意的丢在了地上,应该是主人想逃时被那只丧尸抓住了,正好便宜了他们。

走回到属于他们的房子里,本该是吃午饭的时间,可是当饭摆到桌子上时,很多人都没胃口,找了个借口回房间去净化脑子里的污秽去了。

留下桌子上的几个人相视一笑,因为为了能让食物留得久点,每天人吃的都是较少的,现在那么多人不吃饭,方便了他们啊!

林灵月扒拉着碗里的饭,吃得有点急,其实她也有点恶心的,所以趁着她还没脑补出更恶心的场景前,赶紧吃完饭,这样才能更好地上路,去面对更加未知的危险。

吃完饭后,盛今将她叫进他的房间里,经过昨晚的事,盛今有点挫败感,毕竟刚到镇子就损失了两个队友,一般人内心是难以接受的。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所以有些人一旦面对艰难的开头,就有了落荒而逃的想法。

“你是想逃吗?”林灵月盯着盛今的眼睛,不肯错过他眼里一丝的情绪,盛今闭了闭眼睛,长吁一口气道:“主要是昨天那件事,让很多人害怕,甚至有些人觉得就一直待在这样的镇子就挺好!”

林灵月皱起眉头,不满地说:“怎么能好呢?这样的镇子也就是轻松一阵子,等时间久了,根本就活不下去,那时候估计丧尸变得更加厉害,去B市更加艰难了!”

盛今抬眼缓缓斜眼看着林灵月道:“现在有些人觉得自己已经活不长了,觉得不如就在这里享受着安稳的时光。”

林灵月眉毛仍旧不变皱在一起,眼神略微奇怪地看着盛今:“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我并不这样想,我想活的更久活的精彩,人就这么一次生命,我不想这么荒废时间,更何况不拼一把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呢?”盛今苦笑,手紧紧抓着屁股底下的被子。

听见盛今这么想,林灵月心里放松下来,要不然仅仅靠她和白锦溪,根本到不了B市,对于这些人,她是有点利用的道理,但是她也不会强迫他们,如果他们执意留下来,她也无所谓,外面活着的人应该是还有许多的,找个队伍应该还是有这个可能性的。

“那些人我尽量劝劝他们,如果他们固执地想留下来,就把粮食给他们一半吧!其余的人跟着我们走。”盛今告诉林灵月他想说的话,如今这样的处理方法是最好的!

林灵月走出了房间,看着盛今将他的想法给众人一一说明,又仔细看了一下要走的人,除了盛今白锦溪和她,也就六个人,一半的人留在这里,一半的人选择走下去,这样的人数已经很可以了,盛今和林灵月同时缓气。

准备好自己的行李后,两方人惜惜相别,当了那么多天的队友还是有点感情的,告别了那些人,一行人开着一辆悍马离开了春风镇。

他们不知道,在他们走了不久后,那个黑影又来到这个镇里,将留下的人吃得干净,一场离别最终成了永别。

春风镇离下个城市是最近的一个镇子,作为最近城市的镇子,春风镇人数也是最多的,不过经过春风镇的丧尸那么一闹,那些人都成了它的食物,他们也没见有什么活着的人。

一群人知道,进了城市之后,他们面临的危险更大的,晚上也不能安全的睡眠了。

祸兮福所倚,伴随着危险的,也是巨大的资源,这样的城市里,他们也会有很多收获。

到了城市郊区,车子缓慢行驶着,还好末世时那么早,路上的车子很少,要不然根本无法让他们通行。

车子的响声引来了不少丧尸,开车的张扬将它们撞到一边,能用车子的地方,他们是不会下车去杀丧尸的。

“这样的城市,应该会有许多幸存者吧!”盛今感叹道,如果有幸存者的话,他队伍说不定会增加人数呢!以后面对危险就有应付的能力了。

宋临风 说:

作者没话说,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