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狂人疯魔
魏封凌坐在自己的房间内,手中握着那把‘紫云忘川’,他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手指上冒出一滴血珠,随后将血珠抹在了剑的晶石上。
那血珠在晶石上滚动着,晶石亮起一道紫光,随后将这血珠吸收了,剑轻轻地颤动着,发出了一声轻吟,魏封凌握住剑的手感觉到剑不再是那般冰冷,很温暖,如同自己的躯体一般。
正在此时,他怀里的红色水晶球飞了出来,他手指一颗血珠射了过去,水晶球在接触到那血液之后,变成了一颗血色菱晶,悬浮在魏封凌的头上,散发出一道道红色武器包裹住魏封凌。
魏封凌感到头一阵眩晕,渐渐昏睡了过去,过了许久,魏封凌醒了过来,看到自己四周黑乎乎的一片,在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此人身披红色长袍,一头白色长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此人转过头来,看着魏封凌,此人清秀的面庞上却有着一种狂傲之气。
魏封凌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警惕地问道:“你是谁,这里是哪里,你想干嘛?”
那人哈哈大笑到:“小家伙,别这么紧张,我嘛,我叫柳世离,或者你可以称呼我为狂人,疯魔!”
魏封凌吃惊地看着他:“你是狂人?!那个‘狂斩疾刺’的创造者?!不对啊,狂人都死了上千年了!”
柳世离说道:“是的,我应该死去很久了,这是我临死前留下的印记罢了。”
柳世离打量着魏封凌,说道:“小子,你的血液能唤醒我,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魏封凌说道:“我叫魏封凌,红迷山庄魏家的人。”柳世离皱起了眉头,抬手在魏封凌的脑袋上悬着,闭上了眼睛,魏封凌一阵头晕,感到自己的脑袋像要被撕裂了一般。
柳世离收回了手,冷笑着说道:“原来如此,有点意思,小子,我这个狂人的故事想不想听?”
魏封凌点了点头,柳世离呼了口气,“曾经的我,对于家族来说也是一代天骄,或者对于兵界来说,我是真正的少之又少的天才,我从修炼到入门只用了两年,在兵界超过我的恐怕也屈指可数,后来,我的父亲送我到战场上磨砺,当然这是每个兵界的人必须经历的事情,我的实力成长的非常迅速,后来我离开了战场,我自己在世间游荡,隐姓埋名,我去过很多世家,当过他们的亲信,杀手,接触到了他们的功法,我对于每一种功法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再到后来,我招兵买马,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在这兵界打下了一片天地,我欣喜若狂地回到家族,告诉了父亲我的功绩。”
说道这里,柳世离冷笑了一声:“呵,父亲大怒,让我解散势力,滚回家来,不得违背祖宗说的‘永不征战兵界’,若不然就一辈子离开家族,永远不要回来,我选择了离开,我选择了在世间征战,这才是我想要的,我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功法,我也成功了,我依靠自己的功法达到了神级的顶峰,当时的我,所有的神级都不是我的对手,我还没有传承武器,而在我想突破神级的时候,功法出了岔子,功法的缺点我自己知道,我一直都能压制的住,但是居然在那个时候我压制不住了,我怕我变成那种没有人性的狂魔,所以我自尽了。”
魏封凌听完了他的故事,发出了嘶的一声,虽然柳世离说的如此轻描淡写,但是他能感受得出来柳世离所经历的一切,一切都是靠他自己,靠自己闯出一片天下,在没有任何势力支撑的情况下居然能挑战神级强者。
柳世离狂笑着:“哈哈,吾之一生也算得上精彩了,白手起家,建立自己的势力,以一己之力创造一套绝世功法,征战仙魔间,无人能挡,哈哈哈。”
过了一阵,柳世离逐渐冷静了下来,“小子,你学了我的‘狂斩疾刺’吧?看来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只不过你看到的狂斩疾刺不过是我在达到大成时记载的,现在我把我后来的感悟教于你,不过现在的你也用不上,等你达到通魂级便可用上,你记住当你能将功力实体化打出之时,学会用剑御之,以剑御气,将比你胡乱将气释放强大的多,多说无益,我将它传于你的脑中,你以后自己细细感悟吧。”
柳世离在魏封凌的眉心轻轻一点,随后他问道:“小子,你觉得我离开家族是对是错?”
魏封凌想了一下说道:“没错啊,若不能去世间争斗,只能看着别人争斗,出离于人世间,如此有何意义?人生的意义不就是追逐梦想吗?”
柳世离哈哈大笑道:“说的好,与其旁观不如自己亲自参与,征战沙场,闯出一片天地。哈哈哈,小子,我将我那‘血煞狂决’传于你,劝你现在不要修炼,这功法确实太过邪异,但是修炼起来,成长速度会很快,如果你真的需要修炼,那就练吧,希望你能将它发扬光大,别丢老子的脸!”
魏陵武感到一阵莫名的眩晕,过了一阵,他发现自己多了一段功法的记忆,而那柳世离已经消失,柳世离的声音在周围响起:“孩子,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她了,我留了一件信物在那晶石中,如果你能见到她或者她的后人,将它交给她,说我世离对不起她,她的名字我就不告诉你了,若你遇到,她自然会与你相认,好了,孩子,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回去吧,再见了,小家伙!”
魏封凌砰的一下立了起来,发现自己刚刚趴在桌上睡着了,此时,他以为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梦,甩了甩头,笑了笑说道:“又是个诡异的梦。。。”
他抬起了头,愕然的看着那颗红色菱晶,“我草,这居然是真的。”
菱晶颤动着,突然炸裂,下起了血雨,露出了一块白色玉佩,玉佩落到了魏封凌的手中,而那血雨居然诡异的全落在了魏封凌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