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初冰之寒
李风在那一天见到了叶影,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隐藏在苏阳郡府的男人,说实在的,和他印象中有些不一样,有点邋遢。
李风从回忆中苏醒过来,赶紧将摊在桌子上的卷子归拢在一起,随即支起身,看了看外面。
现在是舜天二年,夏,自从猎女案之后,已经两个月没有见过叶影了。
两个月,真是匆匆。
潘杨浩潘仁军父子伏法,自己最后拼了第一功,但李风知道真正的功臣是谁,当然不是只做了点旁枝末节工作的叶影,而是另一个人,只可惜……
那人发现的真相,自己两个月才不过揭开了十分之一。
如此下去,何时能够将完整的面纱揭开。
潘氏,不过是冰山一角。
这就是李风为何觉得叶影名不符实。
他只是破获了冰山一角,却以为了解了全貌。
但是自己却是要找寻真正真相的人!
李风踢了踢桌案底下的冰鉴,这东西怎么不顶用了,难道是里面的冰化了不成?
想着弯下腰,将底下的冰鉴抽出来,打开上板,从里面先掏出了一个苹果,然后拿开中间的隔板,隔板下面的冰水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浮冰漂浮着,像溺水的人。
“唉,不知道这个夏天要用掉多少冰呢。”李风看着这些亮晶晶的浮冰感叹道。
冬天时候,玄雀湖会冰封,这时候就是就会有打量冰块被切割,拖到皇城的冰窖内,等到夏天使用,皇宫大臣在夏季三个月,每月除了俸禄以外,还能拿到冰票,专门用来领冰,当然富贵人家自己家里就有地窖存冰。所以李风一到夏天就毅然决然得窝在了内城,免费的冰镇瓜果饮料,自己能够随意食用。
炎热能让人窒息,让人无法冷静思考,李风感觉自己就像是早市案头上摆着的鱼,离开了水,嘴巴还在一张一张,努力吸取空气中的微薄气体。
李风赶紧摇摇头,将自己的这些虚伪的幻想抛弃掉,自己今天还没有好好训练呢。
学无止境,练功,也是一个求索的过程,所以每天,李风都需要不间断的练习,来强化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像一些“德高望重”的武林中人,关起门来,说起练武来头头是道,但是真要走几下要么都是套路,要么来一句“以和为贵”、“修身养性”,就这么搪塞过去了。
除了苏卫的公子小姐们切磋以外,李风不会对任何人“点到为止”,甚至在对庄云的时候也是全力以赴。
因为庄云“杀不死”。
不是说庄云不会死,不可能有人不会死。
庄云比一般人难死在于,任何皮外伤庄云不到一个时辰都能愈合,连疤都不会留,自己的剑法也只能停留在外伤的角度,极难造成内伤,就算是内伤,也很难杀死庄云,又一次追捕一个内气功很厉害的大盗的时候,李风只接了他一掌,就感觉排山倒海,后来全身疼了有小半个月,那一掌仿佛又千钧之力。庄云受了好几掌,有一掌甚至可以直接把人全身骨头都给拍碎的力量。庄云在此事过后床上躺了一旬,好了,活奔乱跳的,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别说普通人,就算是和自己一样的练武者,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不死抢救回来了,也武功尽失,甚至下半辈子全都得躺在床上度过了。
所以对抗庄云,李风往往敢“痛下杀手”
李风也逐渐发现了庄云的进步,因为尽管庄云的伤口能愈合,但是被砍到的时候,还是会疼。
所以庄云也在寻找破解李风招数的办法。
于是两人在不断进步。
但李风心老是有点痒痒。
他如果被庄云的刀架到了,就是真的输了,死了,虽然次数不多,但也是发生过。
可是自己无论对庄云造成多大的伤害,赢了,他都知道,这一下杀不死庄云,庄云还活着。
所以他觉得自己没有赢。
其实很多任务,让庄云去,是比较保险的,因为容错率高,受点小伤什么的,不会对任务有太大的影响。
李风见过许多人的生死,所谓“死生,昼夜事也。”一个人的生命,到底太过脆弱。
李风来到了禁军校场,有几个零零散散的禁军正在比划着。
李风来到军库,军需官正躺在椅子上,感受着帐篷的荫蔽,桌子上摆着的不是账册,而是可口的西瓜。
“随便去拿,天气这么热也没几个人来。”军需官抬头看了一眼李风,李风穿着的是御史的衣服,军需官一个激灵想要坐起来,但是瞧见李风的脸以后又躺了回去:“嘿,你小子别吓我啊。”
李风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穿制服就是吓你啊,老李你心理素质不行啊。”
“小李!你说话小心点,以后你也会有变成老李的一天。”
李风不再多说,而是走进军需帐篷,挑了挂着的一张弓,从旁边拿了一袋箭,将袋子系在腰边,走出帐篷的时候,老李便笑了:“怎么,又要射箭了。”
李风也不答话,只是道:“今天先射十二支,热热身。”
“我昨天见你强行去试二十丈,全都脱靶,被人吊着打。”
李风听了,便涨红了脸,道:“练箭这种东西,刚开始能着准么,当然应该是先练动作,动作应该标准,对不。”
老李笑了笑,对李风挥了挥手。
李风站到了箭道上,不丁不八,站正身体,上箭拉弓,射出一箭。
那箭先是一歪,然后转正,然后飞了一段路,并没有击中箭靶。
李风挠挠头,打算在射第二箭。
“……”
看着正中红心的箭,六爷皱了皱眉头:“这支箭,漆黑短小,重心又稳不会飘,射出去也没有声音,好箭。”
时间又回到了十年前,在升仙楼的狭窄小房间内,一只轻巧的袖箭,正中了用一滴酒泼出来了红心。
“好箭法。”
“好箭法?”
“难道不是好箭法?”
“机簧而已,如有灵性,三月可成。”杀手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护袖,酒水撒出来的红心,已经快干了。
杀手喝了一口酒:“你没有通过组织直接来找我,你知道接私活可不是件好事,希望你有理由和价钱。”
“你们杀人不是不问理由的么?”
“那是我们,不是我,想让我接私活,就要有理由,不然你还是走程序吧。”
“你要多少?”客人问。
“这时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你尽管开价,我能满足你。”
“都说了不是钱的问题,你给我钱再多,没准我也没命花,所以我还是要确定一下。”
“真没有办法?”
“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杀手蹲到了椅子上,“我是杀人的,不是卖命的。”
“我还以为你们是亡命之徒呢。”
杀手皱了皱眉:“所以你就按照流程来吧,没准正好能分到我,岂不美哉?”
客人站了起来:“按照流程你能分到多少?你也不就是给组织卖命的?你也只是他们赚钱的工具而已,现在你要是帮我完成了,钱就都是你的。”
“是么?”杀手挑了挑眉,“你带了多少钱?”
“五金……怎么想当定金。”
杀手一袖箭刺穿了客人的喉咙:“我就想要抢点酒钱,想不到你这么慷慨。”
客人倒在血泊中,瞪大双眼,停止了呼吸。
要说苏阳城发生过人命最多的地方,可能就是升仙酒楼吧,不然你以为“升仙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两拨地头混混开餐会就是“明天升仙楼等你!”,吃的高兴化干戈为玉帛,不高兴一言不合就动起手,动起手就开始流血,一流血就要出人命案子,别的酒店可能因为菜好、装饰漂亮吸引大量的客人,可是来到升仙楼,可能是因为刺激吧。
毕竟如今,万马齐喑。
杀手若无其事得走出升仙楼,终于嗅到剔除了血腥味以外的清新空气,然后他一头扎入人群之中,和他们混在一起,就好像一滴水滴汇入了河流,消失不见。
半晌,升仙楼的小二推开了房门,见到倒在地上的尸体,吃了一惊,但是也只是吃惊而已,他的表情和看到一只死老鼠一样,没有因为受害者是人而产生更多的变化。
他熟练得关上门,然后下楼,走到掌柜旁:“和字号房间的客人死了,掌柜报官不。”
掌柜拨打着算盘,自顾自算账。
“掌柜?”
掌柜不耐烦得抬起头:“去瞭望塔那边找巡卫好了,报什么官。”
“好的,好的,掌柜英明!”
小二点头哈腰,跑出屋外,踩着湿漉漉的地砖,轻车熟路得就来到了瞭望塔,那边的巡卫正百无聊赖,靠麦酒来抵挡严寒,一看到小二,马上站了起来。
“又有人死了?”巡卫先问。
“又有人死了。”小二肯定的回答。
“好的好的,等我拿个本子。”
其实并不是巡卫多么有责任心……实际上,看死人已经是这名巡卫无聊生活的一点乐趣了。巡卫跟在小二来到酒楼,然后蹭蹭蹭跑到二楼,打开门,尸体还躺在这里。
巡卫跨进屋内,对着这具尸体蹲下,仔细看了看:“嗯,被人一箭射死了啊,是被暗杀的。”
“是啊是啊,弩箭的话肯定是外面的人射过来的。”
巡卫走到窗前,看了看外面,然后拿出本子了碳笔,在纸上写了:“正平四年,四月初二,某男被人射在与升仙酒楼。”
记录完之后,巡卫道:“让我们看看这个人身上有什么东西。”
两人在这个人身上摸索,居然掏出了五个金锭!两人面面相觑,最后巡卫咽了咽口水,在纸上写下:“死者身带金锭一枚。”
“这一枚……”
“棺材本,你也知道现在棺材行情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