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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强烈反对
医生本来就在社会中有相当的地位,加上名净提出的作法虽然不够周详,但却也未到不可行的程度,特别是在大多数都是归化野民的东都区内部,由于有识之士人数不多,因此大多数人只要听到自己能过得好一些都会出声支持,而不过问实际上该如何执行。
于是乎,大量的民意很快便汇聚到了当地的行政机关,并呈报给了神殿。
其实于事件酝酿初期神殿便收到资讯,毕竟东都区名义上是处于军政状态,没有消息会不走漏,何况是动作如此之大又没有刻意隐满的活动,之所以不动声色,乃是因为神殿内部还在评估这股力量是有用的,还是没有用的。
东都的民众打算成立名为工会的组织藉此控制价格一事传到了神殿,本来如果有人绕过神殿成立组织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眼前这件事并不相同。
首先考虑到东都区的人民大多原是野民,其社会架构本身就不是氏族这类上下阶级明确的结构,实际上即使到了今日,当初云昊为了治理野民而策划的沟通会议依旧存在,行政机关也好,军事机关也好,做事都不得不去询问意见领袖的看法,正如云昊曾经表示过的:要与曾经被奴役的人相处,使他们觉得正在被奴役是禁忌。
因此,就算早就知道对方没有异议,神殿做事也必须先知会当地意见领袖以示尊重,否则就是打算挨家挨户送上一枚金币对方也会给脸色看,这显然是在东都待人接物的基本原则。
回到工会的议题上,所谓工会就是由相同职业的人选出自己的代表,代替众人与商人谈判制定价格,就制度上来说,与东都现行的社会结构差不多,没甚么问题,因此必须看后续影响。
首先,神殿内部认为如果能将调控物价这麻烦事扔掉对神殿而言是好事,毕竟调控物价这工作占了神殿相当多的人力与资源,要是工会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将会是好的发展。
‘但问题是后续效应,如果东都建立工会,其他地方会不会这样做。如果要接受工会,又要讨论何种职业能建立工会,且工会应该遵守何种准则而不至于越界都是必须探讨的问题。’
神殿内部的议前会议正在进行,由首辅主持。
‘不说别的,军人还有军工等工作绝对不能组成工会,他们的福利应由各领导者负责,军人若自主谋求福利最终只会造成暴力统治。’
开口的是神殿卫队队长荣乡,在与联军的对决结束后,他终于有时间处理军政管控区域的相关事宜。
‘军人不必谈,他们的福利够好了,问题在于新兴产业,譬如之前试办的肥皂工厂,如果产业还没茁壮工人就开始要好处该怎么处理?’
接着开口的是协辅,作为主要行政监督职,他最近的工作量比过去加起来还要多。
‘诸位说的很对,但我认为工会势在必行,事实上最近发生多起纠纷都是由于货物品质不佳,但神殿基于收购义务还是将其买下的问题,当然,现在这情况还是小宗,可是未来若有氏族刻意在次等农地上种出劣等作物,难道我们也要收购吗?一视同仁将导致缺乏竞争,立意虽然良善,但是在过渡期结束后就必须放手,个人认为这是相当好的时机。’
这次开口的是司税,其顶头上司是神殿三协辅之一的仓税辅。
所谓的神殿三协辅,指的是在首辅之下的三位神殿成员,均衣八色服,分别是协辅、仓税辅,以及神殿卫队副队长,其中神殿卫队副队长实际上直属于神殿卫队队长之下,但因为事关内部治安,所以必须经过首辅同意才能就任。
协辅则不必提,其职务多与首辅重叠,是首辅之下第一号人物,首辅若出事必须接掌其职务,平日执掌行政监督等大权,司礼、司工等均是其下属。
至于仓税辅,顾名思义就是过去管粮仓税收,现在多了管钱任务的神殿成员。战争期间这一派人马大多没甚么声音,毕竟事关重大,有些预算理所当然不能砍,但现在碰上了与自家专业相关的问题,当然不能不出声。
由仓税辅派来的司税在这时提出收购粮食时碰上劣质品充数的问题确实甚大,因为神殿现在辅导转业的人数依旧不够多,换句话说每次收购都必须耗上相当大量的资金,这绝对不会是好事,更别说赚不到钱的商人还会将压力推往神殿。
坐在主位的早归稍稍思考后,他认为工会必须推行,但是要在能够控制的程度内,特别是对氏族的做法必须小心谨慎,否则一不小心神殿便会被推到墙边,使不上力。
为了处理工会问题,神殿的会前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必须召开三方会议。
三方会议过去已经召开多次,不管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最终政策都必须经过这个会议才能决定,只是如今随着版图与人口增加,会议的组成也不得不做出改变。
在会议最上方的是神殿相关人员,这自过去都未曾改变,而在首辅左方的是耆老会成员,这些成员稍稍有了变动,从新区域推举出几位有声望的人员加入了这个代表最终决议与审判的团体,也象征着会议的公信力。
改变最多的莫过于右方原本属于氏族的位置,现在不仅有不断前往西安区开垦的氏族,还包括了东都代表、中营代表,以及原安渚村庄派来的安渚区代表。
‘请肃静,接下来要讨论的议案是关于东都区民众所提出,成立职业工会一案。’
早归在主位上宣读着议案,这让在座众人眼中均发出光芒,集中了精神,毕竟这是桩事关自身利益的重要议案。
‘对本议案神殿表示赞同,赞同之原因乃控制产品价格为民生之必须,但其工作内容繁重,消耗神殿过多力量,因而应交付民间自行处置。
同意本议案之基本原则乃为求民众生活之安定,以及保证各产地相互竞争进步,以维持联邦内部对外之竞争力。
工会成立的规则主要在于:可参加之职业,职业人口之定义,职照发放,垄断问题,人数与市占比例,与联合涨价或恶意减价消灭对手之问题。
另外附设工会体制一案,以及互助会相关条款一案,这些议案之草案先前已送达诸位手中,相信诸位已经阅毕,现在诸位可就自身之看法发表意见。’
神殿一方已经清楚表示了立场,他们是基于民生与竞争力才会同意设立工会,一旦有人越过这条界线,那么成立工会一事将不被认可。
换言之,若想在其中获得好处,就必须把看似限制条款的枷锁的洞开到最大,正如同手铐脚镣上的洞,只要大到手脚能自由进出,这两者便形同虚设;也可以在条款的用字上做手脚,‘应为’、‘得为’等用字可是天差地别,代表了出事是否有转圜空间的问题;更可以利用特殊情况的增设条款上下其手,做起事来好处收尽又名正言顺;最过分的则是订下神殿必须履行之义务,可让人纵使做了遭人唾弃的事还有钱可拿,奉行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之法则。
‘个人在这里想提出意见,既然是为了控制价格并与商人谈判,那么想请问各位,工会究竟应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要是一位农人这一季种麦子价格不好,下一季改为种植黑麦,难道负责谈判者还是同一个团体吗?要是这位谈判者为了让多数人种的小麦有好价钱,而与商人利益交换,压低了黑麦的价格又该怎么办,所谓的工会究竟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
‘神殿认为还是以人为依归,毕竟神殿管理的是人不是商品,不过这确实是个问题,关于这点应该被附设在工会体制内作为探讨,相信只要将谈判职务做出限制就可以避免。’
一名与会者率先提问,其问题并不尖锐,但确实挑起了最初的战火。
‘那么职业该如何分别,一个人如果既是农人又是工人该如何定义,如果一整季只种出几颗果子算农人吗?如果一整季只做出一张椅子算工人吗?其中明确的分野又在何处,究竟谁才能够加入职业工会,一个人能加入的只有一个工会吗?若是地主与佃农,那么谁才算是真正的职业工作者?’
第二个提问者的问题更显尖锐,充分刺向了职业工会内部潜藏的隐患,确实若有商人拐了个弯成为地主,那么农人还是会被变相剥削,事情并未改观,而且随意做点工艺品藉此鱼目混珠,混入工会中影响工会决策也是一种手段,都有潜藏的风险。
‘关于这点,神殿的备案是收税,成立工会必须收税,而加入者也必须缴会费给工会,藉此限制那些得利不足的人加入。’
话刚说完,议会上杂音四起,神殿方的处理方式成为了一个引爆点,成立工会竟然要收税对某些人而言是件荒唐的事,就此议会中的口舌之争揭开了序幕。
工会相关议题接连吵了三天,后来总算在各退一步的情况下落幕。
氏族取得了对职业认定的权力,但相对地,神殿获得了所有工会都必须登记,而且拥有调查权,当工会有任何神殿认为不当举动则能够暂停活动,甚至强制解散的权力。
对此氏族不甘示弱,又争取了放宽人数限制与市占比例的定义,毕竟对于能够控制价格的团体而言,切成越少个团体控制价格便越容易。
譬如有两个工会组织订出类似的价格,人们只能怀疑他们勾结,但他们可以辩称这是碰巧,毕竟样本只有两个,其可能性不是没有,但要是工会组织被切成七个、八个,而且均同时涨价,先不说怎么同时打点这么多人而不发现,单单只见这情况,任谁也知道其中必定有串通之嫌。
而对这情况神殿则一边成立公卖商店监督市价,并订下当垄断与哄抬行为被发现时,处以除了基本罚款外,还加上倍数的罚款来因应。倍数罚款此一条款被氏族强烈反对,但神殿基于‘违背法律不能成为交易的一环’为由,强硬踩住了这条底线。
所谓‘违法成为交易’是神殿相当担心的事情,假设去欺骗他人能赚到十枚金币,而神殿的罚款是三枚金币,那么中间的七枚金币必定会成为利润,又或者是违反某法律会被判上关押刑,乃至流放刑,但却能获得其他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得好处,全会变相鼓励他人行恶,也严重违反了法律用以管理社会秩序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