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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泼盆凉水通上电

作者:波塞冬瓜 | 发布时间 | 2017-10-07 | 字数:3072

“三伦,始终想问你一句,你这样对我关照有加,到底是在图什么呢?”南过对三伦问道,他尽量维持着吐息的平稳,刚刚三伦对他所说那一番话就像把钻心的小刀,实在扎得太深,让他有些透不过气。

“坦白说,我煞费苦心的帮你,并非看中了你什么,对你的所作所为,无非是为了讨大淑的欢心而已。”三伦笑着捻起酒杯,又一次与南过的杯子碰在一起,“大淑对我来说何等重要,我不说你也明白。你对大淑来说何等重要,她不说我也明白。所以我才要不遗余力的关照着你,这比单纯善待大淑更能令她感到欢喜。”

“你这算什么?跟我摊牌?”南过冷冰冰的看着三伦,不停旋转着自己手中的酒杯。

刚刚南过还以为自己很有气量,可三伦说他从始至终对自己的种种照顾,仅仅是出于讨另一个人的欢心,那么自己究竟成了什么?被隔山打牛的那座山吗?

一个人可以自认为很没用很愚蠢,也可以向人坦言自己一无是处,但这种话倘若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不瞒你,那是我最初的打算!”三伦狡黠一笑,露出皓白的牙齿。

“次奥!”南过心中暗骂,看来这家伙算是被美玉给带坏了,说起话来变得这么油滑无赖。

“你就瞎编吧!”南过提起铁皮酒壶,直接朝自己的嘴里倒了一大口,但没料到壶中的老酒仍是那么灼热,他倒是没有喷出来,只不过热腾腾的酒水将他的肠胃烫得一阵滚热。

“怎么,实话你也不信?”三伦乐不可支的说道。

南过揉了一阵自己的胸口肚皮,不紧不慢的说道:“咱们最初见面时是在燃山西南,从那时起你就开始帮我化解一桩又一桩的困局,可那个时候你又不知道我和大淑认识,更不会得知我与她之间的联系,面对素昧平生的我,你凭什么那样尽心维护!”

三伦呵呵的笑了,拿起筷子夹了口萝卜丝进嘴,然后他抹抹唇角说道:“你和她相处又不是一天两天,难道你就没看过她的紤縩盒子吗?”

南过一愣,大淑的紤縩盒子他是知道,但他一直没深究过那个盒子到底有什么作用。

三伦看出了南过的疑惑,解释说道:“大淑驾驭铁宫车堡,动辄便会离城数百里远,她只身在外,总要有个与城中保持联络的设施吧!紤縩盒子是我早年间偶然淘来的传讯密宝,每隔四个时辰,两部紤縩盒子间能够互发一张普通纸页大小的信笺。”

三伦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怀中取出了个巴掌大的金属盒子,他在手中掂了掂,然后递到了南过的手里。

南过接过盒子仔细的看了又看,这只黄铜盒子的外观倒是没什么特别之处,整体为暗褐色,盖子上原来应该有一块浮雕图案,但经年累月的磨损,已经让那个图案彻底模糊了轮廓。

盒子又薄又轻,即使整天随身携带想必也不会觉得累赘。打开上面两支精巧的老铜插锁,便能掀起盖子,将盒子内的结构展露无遗。紤縩盒子里面的结构很简单,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结构,右侧上缘是个不及杯口大小的砚池,砚池内是一抹猩红色的半凝固墨脂,左侧是一块类似于虫卵蜂巢般的横结孔穴,盒子的最下方横嵌着一支细柄墨笔,其余的部分,应该都是书写区域,因为南过在上面看到了两行娟秀而整洁的字体,“城中一切安好,若小子毒伤无碍,望君上尽早归城。山匪复攻城两许,盖溃败而去,尊请君上归途切要当心。”

“为什么大淑的紤縩盒子那么大,而你的却这么小巧轻便呢?”南过吸了下鼻子说道。

“紤縩盒子大小是一样的。”三伦解释说道,“你看到的,可能是大淑装了她术力命石的箱子,她经常把紤縩盒子与她的命石放在一起。”

也不用三伦再多说什么,南过就能猜到,所谓的术力命石,一定是与大淑能够使用奇异术有关的东西了,她毕竟五体不全,即使有位圣品从旁协助,也必然需要动用些外加的手段才能运转体内玄池气垒。

“在这上面写字,大淑的盒子里就能收得到?”南过将信将疑的问道。

三伦点了点头。

“那好,我顺便也给她发个短信,告诉她晚上别等我回家吃饭了!”南过说着就拿起了紤縩盒子中的那支墨笔。

“你用不成的!”三伦笑着说道,“紤縩盒子十年之内不可易主,我与大淑的盒子,除了我们本人之外,沾染了他人气息的字迹都不会相互传递。”

“真的假的啊,这么神!这小破盒子是什么原理啊?”南过撇撇嘴,将紤縩盒子还给三伦说道。

“两只盒子中,各驻留有一只紤縩虫,一只为雌,一只为雄,两虫交媾便能心性相通。盒子中写字的墨料,由宫袏蝠的血液提练而成,我在这面写,盒中的雄虫便会沿着字迹将墨料食尽,千里之外的雌虫感应到,就会遍身滚满墨料,沿着雄虫的爬行轨迹,将我所写的书信临摹出来。反之亦然,大淑写了书信,我这里也能收得到。”三伦将紤縩盒子收进怀中,又给南过和自己斟满了热酒。

“那这两只虫子,岂不是终年都见不到面!”南过若有所失的说道。

三伦又笑了,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线,故意含含糊糊的说了句:“真不愧是母子同心!”

“你说什么?”

“我是说啊,你的心思太过温柔。”三伦咳嗽了一声之后说道,“当初我为大淑解释紤縩虫时,她也觉得这两只苦命的虫儿可怜,目光黯然的说过和你同样的话语。你们的顾虑是多余的,因为这本就是紤縩虫的习性,雌虫与雄虫终生只见两次,第一次相遇是为了繁衍,幼卵在雌虫体内蛰伏十年,十年后的第二度相见,雄虫会咬破雌虫后背助其分娩,雌虫因此毙命,雄虫在此后不食不动,几天后也会死去。”

南过听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真是天地之大无奇不有,居然还能见识到习性这样古怪的生物。“苦逼的虫子,给人当秘书,一当就是十年,临退休了,还要一个难产,一个绝食。”

南过摇了摇头,从新将三伦的话想了一遍。

既然三伦和大淑拥有这种通讯设备,那么三伦与南过第一次见面之前,他就有机会了解到南过这个人的存在了。可是大淑的性情沉闷内敛,而且她对三伦的倾慕心仪由来已久,她有可能主动与三伦提起另一个让她自己无比在意的男人吗?要知道,男女之间这种事情可是会越描越黑的,以南过与大淑微妙而复杂的联系,就算是八百字的命题作文都未必理得清楚头绪。南过自问,如果自己是大淑,当时就一定会跳过这件事,等到日后与三伦见了面,再掰开揉碎了细细解释。

所以南过想了这么一圈,得出了个结论:三伦还是在说谎。

“大淑没有用紤縩盒子告诉我你的存在!”像是看穿了南过的心思,三伦先一步自我检举揭发,“我是根据通缉令了解到,天下间有了个你!”

“你丫就吹吧!”南过明显的不耐烦了,“通缉令多了去了,难道每个通缉犯都和大淑关系匪浅吗?”

南过常说,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但这并不代表,自己就只配别人用拙劣的谎言来敷衍和欺骗。

三伦扭过身,手脚大开的平躺在了木台上,一阵晚风呜咽而过,将老树枝桠上的秋叶吹得纷纷扬扬,应风摇曳的树冠传出一片片的沙沙声响,就像私塾中的孩子们正趁着夫子瞌睡而低声嬉闹。

“通缉令上的人确实很多,但名为南过的只你一个!”三伦半闭起眼睛说道。

南过不说话,他想看三伦怎么把自己的谎话编得圆满。

“南过,字一浩,这名字,其实是我取的!”三伦不冷不热的说道,“记得那是第一尊铁宫车堡打造完工,因为实在是高兴得紧,我喝多了,她也喝多了,那时她摇着我的手问:‘如果您将来有了个孩子,会为他取个怎样的名字?’我随口便说出了这个名字,南是我娘的姓氏,若我当真有了子裔,绝不会让他们延续我这荒唐的命运。大淑那次比我醉得很深,应该是将我的话当成了梦境一场,而我也没有再对她提起过此事。所以我一见到这名字时,便知晓了你与大淑的关系。”

“南过南一浩,我觉得这名字很不错啊,叫着顺口,寓意也好。难道你真的感到很奇怪吗?”好像生怕南过没听懂似的,三伦放缓语气,慢慢的问道。

南过彻底傻了,他忽然回想起来,自己和三伦还在燃山蛇夫省的秸织城时,他就曾面露尴尬的问过自己:南过这个名字是不是真的很古怪。

“我勒个大槽啊,槽勒个尼玛呀,我特么现在可以咬死你吗?”

南过大脑一片空白,三伦所说的话,对他来说简直是大宗师倾尽全力的灭世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