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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离别
林夕想要离开A市的想法堵在了心口,她被时间小偷扼住了喉咙。
“妈……”林夕不知道改怎么说出口,嘴边的话又被她咽下去。
林母才抬起头,看着林夕不知所措的样子,随后又扒了两口饭。
“小夕,你已经长大了,任何决定,只要是合理的,妈妈都支持你。”看着女儿心事重重的样子,林母放下筷子,严肃又亲切的说到。林夕先是一愣,于自己而言,妈妈总是这样神机妙算,她能够轻易的洞察自己的一切。
继而林夕放好碗筷,摆正身子,深吸一口气,努力的直视的林母的眼睛:“妈,我不想继续在这里生活了。”林夕停顿一下,试探的眨了眨眼睛。
林母并没有流露出反对的意思,便继续说到“我想回M市生活。”,说到这里,能轻易从妈妈眼底捕捉到一丝失意,转瞬而逝。即便如此,林母仍是没有言语,等待着林夕。“我已经租好了房子,价位合适,地段不远不近,但治安很好。去了之后我会先找工作,第一个月得先拜托妈妈放粮啦。”林夕一口气说完自己的计划和安排,生怕停了就不知如何再开口,这样残忍的话,她尽量用调皮的语气,最后加一个电视剧里标配的八颗牙微笑。
说完,林夕就不再言语,静静的等待着林母开口。也许这就是爱因斯坦常说的相对论吧,此刻的每一秒都想是裹挟着还没晒干的柏油路上的沥青一样,滴滴答答的行动迟缓。
半响,林母撇了撇嘴:“好的。”,讲完这句,林母便开始收拾碗筷,没有后言。林夕没能挪得动步子,她幽灵一样跟在林母身后,走至厨房门口,她不知该做些什么,可又想做些什么,就扒在厨房的门框边,静静注视着。林母知道身后的一切,她方才不多言语,是怕自己控制不好情绪。女儿已经经历了太多她本不该受的苦难,她不想再给林夕带来其他压力。现在,林母只希望林夕能够好好生活,未来的路那么长,她不能一直都陪着她。林母希望她如鹰盘旋,又期望她羁鸟恋林。
林母结束了手上的活,如往常一样,在沙发上看那些曾经觉得无比狗血的离生活甚远的肥皂剧。而此刻,林母感受到“艺术源于生活”这句话的高度贴切,不禁感叹前人总结的水平,也默默为第一个写出这样剧本的人伤感。霸王别姬里曾有这样一句话——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林夕从洗手间出来,坐到林母身边,头靠在林母肩膀上,林母这才缓过神来,轻轻抚摸女儿的脸。
电视剧里男女主角又要闹分手了,好吃懒做的猫已经又在林夕床上打滚了,楼下归家的汽车又把那块烂了多年的地砖捻的咯噔响,楼上还是那么安静偶尔有脚步声,楼下还是那么吵小孩儿永远在闹……
林夕对这些再熟悉不过,这普通平常的家人时间,以后就要没有了。林夕有些纠结,可她真的不愿再在这里多待一天,这个城市让她无力。
第二天一早,林母着急的从床上爬起来要给女儿做早饭,昨夜辗转反侧的难眠,天亮了也没知时间。从卧室出来,林母就嗅到了煎鸡蛋的香气,林母一愣,不禁放慢了脚步,缓缓走至厨房门口,不再进去。此刻,只祈求时间流淌的再慢一点。看着女儿笨拙的背影,林母噗嗤一笑,被林夕发现。林夕撒娇的皱皱眉头,叫林母去一旁逗逗猫或者看看电视,不要在这里影响她做“大事”。林母无奈笑笑,最后被林夕推着放在了沙发上。
林母坐在沙发上,看着时钟,它可真严苛啊,就好像是拨停它时间就会停在这一刻一样,林母就一直看着那个时钟,像是看着林夕从小孩渐渐成长,出落得越发漂亮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夕终于从厨房端出两个煎鸡蛋,随后又端出两碗粥,一小份凉菜。林母惊讶的挑挑眉,走到餐桌坐下,“看起来还不错,我尝尝。”说着,林母先喝了一小口粥,林夕注意到这个细节,气鼓鼓的哼一声,不过还是盯着林母,眼睛都不眨一下。林母没有评价,这次喝了一大口,林夕笑着张了张嘴,期待的扒在桌边,旁边是猫主子,两个一样的眼神。“第一次来说,不错了。”林母终于说,林夕哈哈一笑,林母又说:“我也就可以放心了。”林夕笑着眨眨眼睛,表示自己已经长大。
“妈,我要走了……”林夕看着林母喝完最后一口粥,才开口,不舍,却又不得不走。
“东西都收拾好了吧?”林母只是问着林夕,将更多的心思藏起来。
林夕点点头,“我会回来看你的,”随后又转口,“不如你和我一起去?”
林母摇摇头,“这里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在这里就像是能看着你一样,这话林母却不曾说出来。
车站。
“确定没有什么东西了吧?”林母担心的一遍又一遍的问道,林夕站定,放下手中的行李,把妈妈放进自己怀里,“妈,我已经大学毕业,不是当年的小毛孩儿,我可以照顾好自己,请相信我。”这样抱着妈妈,林夕才惊觉妈妈的消瘦,不由得抱紧。她希望自己能够在新的城市尽快安稳下来,随后把林母也接过来同住,林母的性子林夕最清楚,林母是一个很恋旧的人,不然也不会十几年来一直独身抚养她。
经过最后的道别,林夕坐上开往M市的大巴。大巴要坐6个小时,火车只需3小时,但林夕只想更早更早的逃离。林夕特意选择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这样她就多一点和这个城市好好道别的机会。这样的她,她不喜欢,磨叽。
发车,林母站在站台,目送林夕。林母忽然想起礁石岸上等丈夫归来化成雕像的那个痴情女子,也许是真的也不一定。
此刻的沈文雨还处在内心的自责中,尽管她任性、刁蛮、不讲道理,但她的心底是纯澈干净的颜色。她渴望季阮天,于是她便憎恶林夕,现在她犯了错,只求上天保佑。良心不安,沈文雨决定下午去医院看看情况。她过于纯粹,所以她的反应过于真实,她学不太会人类生存法则的。如果人们的灵魂都有颜色,那她的一定是最热烈浓郁的红色。
林夕驶出城区,来到高速。高速公路,人们在这里急忙的从一处赶往另一处,有些人带着目的,有些人却全全不知,正如她。林夕环视车内,她喜欢这个角落里的座位,看得到每一个人。有欢喜的情侣,有年迈的老姐妹,有正熟睡的婴儿,有蜷缩在车门角的打工者,不需要太大,这一辆大巴的空间,放人生百态,足矣。林夕的脑子胡乱的塞着不着边际的事情,不多时,林夕便昏昏欲睡了。
下午3点左右,沈文雨趁着沈父沈母出门逛街,大哥去公司,保姆出门买菜,就连管家都临时回家这样一个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换了衣服准备去医院。沈文雨踩着小高跟哒哒哒哒的下了楼,“吵死了,你高跟鞋坏地板你不知道啊。”客厅内沙发上,弹起一个沈笑。沈文雨一拍脑门,压根忘了这个无业游民。继而沈文雨转过身,用平时傲娇的语气说,“不知道!我出门玩儿了。”,是平时的语气吧,沈文雨觉得是。“没正形。”沈笑嘀咕一声,又摊死在沙发上思考人生的意义。沈文雨此刻感谢沈笑没有脑回路。
沈文雨打车到了医院,一番询问过后,得知林家母女已经出院,终于松一口气,感谢上天。沈文雨惊叹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的深度迷信。
有风从车窗缝隙蹿进来,溜进林夕的脖颈,一个寒颤,林夕醒了。此刻天色已经是快要傍晚的了,M市不比A市那样繁华,街道窄些,楼低些,树多些,人少些。相较于A市的车水马龙人潮人海,林夕反而觉得这座城的街边小店三五人群更有生气些。林夕拎着两个大包,拉一个行李箱,这让她感到莫名的充实,“你准备好了。”她在内心这样告诉自己。
林夕环视着周围,走向一辆出租车,奈何司机说不打表直言要200,林夕只好假装硬气的拖着行李往大路上走去。
边走着,边翻着手机,顿觉胳膊酸涩,于是干脆放下行李,坐在路边,稍微休息一下。林夕又翻了翻手机,还是那些没趣的“热点推送”,林夕放下手机,按按酸软的脖颈。方发现自己是走在一片邻湖的街道上的。这儿的风是有些清凉的,林夕不禁闭上眼睛,她发现风是能听清的,是能全身的感受到的。“嘎,嘎嘎”有鸭子的叫声也汇入林夕的耳朵,已经有些干涩的柳条相互碰撞出沙拉沙拉的声音,好像还有蛐蛐。这些声音在林夕脑海里拼出一副画,林夕带着笑缓缓睁开眼,太急的话是对这静谧的侮辱。林夕看到绯红色的云,看到青紫色的天空,还有不知名的飞鸟。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林夕喃喃的说出这句诗词,那该是怎样的美妙
啊!林夕要在这里看完日落,负五花马千金裘,不负良辰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