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采花贼
第二天一早,侍女们来到丁思雨房中,伺候她穿衣洗漱,发现丁思雨好像有些异样,没有了往日的盛气凌人,也不再挑挑拣拣,更加没有颐指气使,反而是一动不动的任由侍女们帮她洗漱完毕,穿好了衣服,然后便开始呆呆的吃饭,她也不吃菜,只是用筷子夹着米饭,一口一口的忘嘴里送。相府前来伺候的下人们在一起商议了一下,这丁思雨虽然看起来不受自家公子待见,但毕竟是公子安排自己来伺候的,若真的有什么闪失,自己这些人也吃罪不起,但是此时公子外出征战,总不能把这点小事报告给相爷,想来想去,下人们决定,去通知丁思雨的父亲。
丁老板得到消息,匆忙的赶去丁思雨住的院子,平常他是不容易进来的,总是会被下人们阻拦,这一次虽然是被请进来的,但是他一点观赏的心思也没有,直觉告诉他,自家闺女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闺女,闺女?”丁老板进入房间,看着呆呆愣愣坐在床上的丁思雨,叫了两声,后者听见动静,抬头一看是自己父亲,终于忍不住憋了许久的眼泪,大声哭了出来。
丁老板急忙跑到门口,打开门四处张望一下,见附近无人,这才又回到房中,急声问道:“闺女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快跟爹说啊!”
丁思雨不说话,只是哭,记得丁老板团团转,不停的劝慰,终于,她渐渐的止住了泪水,开口说话:“爹,女儿、女儿被人、被人……哇……”刚说了两句,便又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丁老板闻言,脑子里瞬间闪过一个念头,在看丁思雨的样子,更加印证了他心中所想,他脸色惨白,脑门瞬间布满了汗珠,也是呆愣了许久,才颤抖的问道:“闺女,你、你被人、被人坏了身子?”
丁思雨听的发问,边哭边点头。
“完了!”丁老板如五雷轰顶,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本来想攀附高枝,如今,却要连性命也不保了!”
晓月国民俗,女子的清白是比性命更为重要的东西,但凡给人做了媳妇的女子,如若被人毁了清白,基本上是有死无生,不论高门大户还是普通富户,乃至于贫苦人家也决不能接受一个被人玷污的女人继续留下来做媳妇,善良些的便将那可怜的女人赶了出门去,任其自生自灭,不那么善良的……当然了,不仅是夫家如此,便是女子娘家,若听说女儿妹子糟了凌辱,多半也是不肯收留的,否则这一家的名声便会坏掉,给人指指点点,从此抬不起头。
丁老板此时跟女儿之前一般,呆呆愣愣的坐在地上半晌,不过他毕竟是见过风浪的,很快便反应了过来,他开口问道:“闺女,是谁?是那个杀千刀的干的?”
“我不知道。”丁思雨抽泣着答道,“昨晚他突然闯入我房中,腿上带着伤,我只听得外面一阵叫嚷,似乎是在追杀什么人,后来,后来……”
“追杀?那肯定是个逃犯啊!天杀的,一个逃犯,居然敢……”丁老板怒极,自己闺女居然是被一个逃犯给玷污了清白,这让他如何能够接受?他站起身来,在房间中走来走去,思虑半晌,终于有了主意,他对丁思雨说道:“闺女,此事你先不要声张,这事要是传了出去,不仅你爹我的脸没了,怕是你的命也保不住了,相府绝不可能容你活下去。我先想办法去九城兵马司使些银子打探打探情况,然后再做打算。”
丁老板交代妥当,便急匆匆的赶出去打探情报去了。他一路疾行,来到九城兵马司衙门附近,在隔一条街的街角,探头探脑的张望着,希望找到跟他相熟的捕快头儿。
“嘿,你个大胆刁民,在这里窥伺衙门,意欲何为?”
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喝问,丁老板惊得差点跳了起来,回头一看,这才长舒一口气,“老弟,你差点吓死老哥哥我呦。”
来人乃是捕快头儿王当,这是他要找寻的人。
“丁老哥莫要见怪,我只是开个玩笑,却不知丁老哥来此作甚?”那王当笑问。
“啊哈,老哥我许久没见王老弟,心中想念,这不,想来寻你一块儿喝上两杯。”丁老板心中有事,面上却不表现出来,笑眯眯的道。
“哈哈,丁老哥太客气了,正好此间无事,我便恭敬不如从命了。”王当哈哈一笑,做他这个行当的,经常有人请酒请饭,他也是来者不拒。
二人也不去他处,径自回到了丁老板的家,大盒子醉香鸡,由丁老板亲自下厨,整饬了一桌酒菜,相请王当。二人对坐而饮,聊些俏皮嗑儿解闷,待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那王当酒意上涌,已经有些脸红了,丁老板见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许久未见老弟,不知老弟最近在忙些什么?不会又有什么在逃犯人要缉拿吧?”
这话也是寻常之问,王当自然不会当回事,随口说道:“嗨,别提了,他奶奶的晦气,最近京城里啊,出了个采花大盗,已经坏了好几个良家女子的清白,其中还有几个官眷,官府缉拿数日,始终没有结果,哎,衙门里下了严令,半月之期,若还是无法将那厮捉拿归案,自都统以下,全都要挨板子,这他娘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丁老板听了这话,心里咯噔一下:是了,昨夜坏了自己闺女身子的,定是这天杀的采花大盗!他心中藏怒,面上不由得沉了下来,王当见他许久不说话,疑惑问道:“怎么,丁老哥,你家中也有亲眷被那厮得了手?”
丁老板心中一惊,急忙笑道:“哪儿来的话啊这是,我只是恨这采花大盗,加上担心自家女儿,哎,老弟啊,你们可得加着点紧啊,不能让这厮继续祸害人啊。”
王当闻言,深深一叹,他喝了杯酒,说道:“那厮不好抓,前几日我和一班兄弟,提前得知消息,在一户人家蹲守,只等他现身,便一鼓而擒,谁成想,那厮武功不行,轻功却是极高,瞅了个空挡便溜走了,我带着兄弟们追了半晌,还是不见了他踪迹,哎!”
丁老板陪着王当喝了一场酒,心中自是认定了昨晚那贼人便是王当口中的采花大盗,恨得牙根痒痒,却也没甚好办法,只好唉声叹气的回到女儿住处。
“爹,打听到了么?”丁思雨见父亲回来,急忙上前问道,无论如何,那人夺了她的清白身子,她总要知道那认识谁。
“哎!”丁老板叹息良久,才将情况对丁思雨说了。
丁思雨闻言,眼泪又忍不住落了下来,本来,在等丁老板消息的这段时间,她又仔细的回忆了昨晚的情形,那人大腿受伤,留了许多血,但是依然面不改色,甚至还能……这也非寻常人所能做到,况且他腿部受伤,依然身手矫健,看起来武功也不弱的样子,似乎也不是个寻常人儿,他还说自己做了他的女人,自然不会亏待自己,日后还要来寻自己,本来也算是万分不幸中的一丝丝安慰,总比毁在一个脓包窝囊废身上要好得多,正这么胡思乱想的安慰自己,却听到父亲说那人居然是个采花盗,丁思雨瞬间连最后一丝安慰也没有了……
丁老板哪知女儿心中所想,只得安慰道:“闺女,眼下钱公子刚刚出征,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你又不住相府,应该是不会给人发现,你且先瞒了下来,咱们在想办法。”
丁思雨呆滞的点头,为今之计,也只好混一天算一天了。丁老板又陪了一会,见天色已晚,怕惹人生疑,便起身离去了。丁思雨强打精神,命令下人准备了吃食,一天没怎么吃东西,她也饿了。下人们见丁思雨稍微恢复了些精神,都猜测她许是生了什么病,如今见好了,也就不再担心。
夜里,丁思雨准备睡下了,昨夜一夜没睡,今天白天也没合眼,她很是困倦,然而刚刚躺下,便听到耳边传来一阵风声。丁思雨心中一紧,立时回头去看,果然是阿托兰!
“嘿嘿,我还没来,你就准备睡下了么?”阿托兰舔着嘴唇说道,这欲望便是这么回事,如果很长时间不碰女人,或许也就忍了,但是一旦复尝滋味,便在难以自制。阿托兰便是如此,今日每每回想起昨夜那销魂蚀骨的感觉,便也不顾危险,再次来找丁思雨。
“你……你不要过来!”丁思雨拉过被子,将自己身体盖住,惊恐的望着阿托兰。
“嘿嘿,你都是我的人了,还怕什么羞?”阿托兰今天却没有用强,笑嘻嘻的出手去抚摸丁思雨的面庞。
“你这个该死的采花贼,你不要碰我!”丁思雨急忙躲闪。
“咦?采花贼?你说我是采花贼么?”这回倒是阿托兰有些懵,他自打来了京城,除了丁思雨这一次,还真的就没有出去祸害过良家妇女。
“哼,你休要瞒我,你不是衙门通缉的采花贼么?已经祸害过不少的女子了。”丁思雨质问。
“哈哈!”阿托兰闻言大笑,“这回倒是你误会老子了,老子虽然好色,但是敢作敢当,在京城,除了你这只花,老子还真没踩过别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