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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段家的独苗爱上了胡灵
私人聚会,就是上流社会的名流们,聚到一块,说是什么增加感情,其实都是为了商海里的利益,互相利用罢了。
沈临的父亲并不喜欢掌控孩子们的婚姻,可是好友的女儿郝玉颜就是认准了他家得老三,郝老爷子顾不上老脸替女儿保媒。郝家也是这里的四大家族之一,郝玉颜人也算漂亮,沈老爷子也是满意的,就让儿子替自己参加郝小姐的生日宴会,顺便也多认识些古董级别的人物,毕竟沈家将来是要他来挑大梁的。
沈临带着胡灵来到宴会厅,这里的人很多,沈临原以为是个小型的私人聚会,没成想居然声势如此浩大。
沈临怕胡灵适应不来这种场合,打算带她离开,刚要张嘴说离开,郝玉颜就身穿透视装来到沈临的身边,白藕的手臂很自然地搭在他的胳膊上,像一条美女蛇灿笑着缠住沈临。
沈临皱着眉头,抬起手臂想要甩开她,郝玉颜竟然把另一只手也缠上去紧紧抱住了沈临,“沈三哥你可来了,我那群小伙伴们和我打赌,如果我输了就得跳肚皮舞。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可不想输,沈三哥你帮帮我好吗?”
娇娇滴滴的声音听得胡灵骨头都要酥了,同样作为女人,胡灵感觉到了不同。也许有钱人家的女孩儿,一生下来就是让人来疼的,这个女孩子一定是喜欢沈临,胡灵已经十七岁了,收到的情书比高三学生的书包还厚,她虽然把情书都送回去了,但是男孩子看她的眼神是热切,她懂,但是她心有所属。
这个女孩子火辣辣的眼神盯着沈临,身体不断地向他靠近。沈临虽然反感但是碍于今天的特殊性,他强忍着想尽快摆脱她,可是太强硬的动作,只怕太尴尬。今天的郝玉颜穿的实在太暴露,她把沈临的胳膊,搂紧在自己半裸露的胸脯间,晃动着身体撒着娇。
沈临个性鲜明,对于不喜欢的女人,太过于亲近他,他是十分讨厌加嫌弃的。眼下的这个郝玉颜从不顾及场合,只要逮到他,她就像一块年糕,紧紧的黏住他。以前总认为她小,也就忍了,可是现在她的表现让人,一看就能看出端倪,他不想和郝玉颜产生不必要的男女话题。特别是在今天这里云集来的,都是四大家族和八大企业的古董级别的老人物和各家的青年才俊,稍微的风吹草动,都会惹来八卦的新闻。
所以沈临连犹豫都没有,很快就答应了她,“玉颜,我答应帮你。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女朋友。”说着很自然地抽出手臂。
郝玉颜的眼睛里都是沈临,自动屏蔽了他身边的任何人。当听到沈临介绍她的女朋友的时候,心里是极不舒服的,很敌意的看着沈临身旁站着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儿够美,但不够妖艳也不够成熟。他认为只有像他这样成熟美丽,激情四射的女人才配成为沈临的女人。
“我叫郝玉颜。”说着伸出手去拉胡灵。
还在雾里的胡灵就这样被沈临拉进了女人的战场里。
胡灵笑着伸手说“你好,我叫胡灵。”
郝玉颜心里默念着“有你在我怕是很难再好了,等着瞧,有你哭的时候。”抓着胡灵的手不自觉的加了黑带一段的力量。
胡灵疼得呼出声来,沈临抓过胡灵的手,白嫩嫩的小手上出现了红色的手指印,心疼地揉了揉。他很不高兴地看着郝玉颜,刚要责备她,她的一群死党蜂拥而来。
“哟!郝玉颜你的救兵在哪呢?学艺不精就别丢人,今天大家给你来庆生,你就跳段肚皮舞,给大家洗洗脑,高兴高兴呗!”
这是什么好姐妹呀,明明就是来拆台的吗,沈临有点气不过,拉着胡灵走过去,“她的救兵在这呢。”
“是沈三公子呀,好啊!”
“段菲菲,我知道你小提琴拉的好,可是如果没有你弟弟的帮忙,你也不一定就能胜过我。”段菲菲,四大家族之一的段氏的女儿,一直暗恋着郝玉颜的二哥,郝清风。为了能得到郝清风的青睐,她答应帮助郝玉颜制造和沈临的绯闻,如今我们看到的闹剧,其实是她们放出的一个带饵的鱼钩。
“说多无益,沈三公子,走吧!我们就当给玉颜妹妹送了个生日礼物。”一行人来到宴会大厅的深处。
一个十八九岁的白净小伙子手插着兜,向他们张望。
沈临感到自己有些太孩子气了,为什么就答应了,自己和郝玉颜没有什么,根本不用怕。
身边的胡灵紧紧拉着他,她第一次参加这样声势浩大的宴会,心里一定很紧张,自己太冲动,一会自己上台,她一个人是否能够应付的来?正琢磨着看到的段莎莎的弟弟段崇文。
段崇文在重点高中读高三,人很正直,长的白净帅气,今天是姐姐硬拽着他来的,说是玉颜姐姐过生日想要听他弹琴,他真心不愿意参加这种人多的聚会,也不知道自己的老姐吃了什么药,死活都要他来,说好只要弹完琴她就送他回家。可是姐姐并没有兑现承诺,她们一哄而散,都跑开了,他只好原地不动,等姐姐回来找他,他还有好多题要做,好不容易看到姐姐她们回来了,身边多了沈临,沈三哥。四大家族里都有生意往来,平时经常走动,都很熟悉,哥哥姐姐都很多,他和这个沈家的三哥还有沈家四公子沈风小弟关系最好。因为他的缘故,沈风还选了和他在一所高中读书,只不过这个生性洒脱不羁的小弟,不甘沉寂的他不告而别只身去了美国。
沈三哥身旁紧紧拉着他的女人,有些眼熟。走近了,他惊讶这个女孩子,竟然是自己暗恋了小半年的高一小学妹——胡灵!
他是个学霸,和胡灵一样被冠上了考神的头衔,新学期高三开课比较早,新高一需要提前上学,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军训。那天他骑车往学校来,看到穿着高一校服的胡灵满头大汗的抬着两箱水,很吃力地往前走。他上前帮忙把水放到车坐上,一手扶车,一手扶着两箱水,推着车子很轻松地往前走。胡灵甩着两只酸痛的胳膊,“谢谢,学长。”
那时正值火热的八月,烈日的荼毒中,明晃晃的阳光照在俩个高中生的身上,他们年轻的气息飘散在学校的操场上,她紧紧跟着他,他少男朦胧的情怀被炙热的一塌糊涂,他真希望她跟紧的脚步,一直随着他就这样不停地走下去。
俩个人的交集不是很少,而是没有。
段崇文看着眼前头发长长的胡灵,心里是迷乱的,他一直潜心修学,心无旁骛只想考上自己心仪的学校,证明自己不是个有钱的纨绔子弟。他不相信年纪轻轻的高中生会懂爱!可是为什么看到她,他的心就像被打的乱七八糟的沙盘,一遍又一遍地恢复,尽管意志力够坚定,恢复的沙盘也可以看似完美,但是落在窗子上的鸟儿,唱着歌飞走了,徒留一抹声响拨打凿开了少年心中的情魔!
他也很烂漫地把写满飘着樱花信纸的情话,托人送给胡灵,可是和所有爱慕者一样,他真诚的话语胎死腹中,没了希望!
尽管没希望,但是段崇文还是很开心的,胡灵的清高不是只针对他个人的行为。她每次的成绩都激励着他,他默默地守护着自己初初的情感,像个猎人似的在树林里孤独的徘徊。
“崇文。”
“沈三哥,你好!”
“这是我的女伴,需要你照顾一会。”
段崇文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胡灵,她乖巧地拉着沈三哥的手,被精雕细磨完美契合的五官,是那么具有杀伤力,越近他的呼吸越困难,她的美完全符合他的心意。
“哦,好的。”他沉住气,目不斜视,看着沈三哥。
叽叽喳喳的一群女人簇拥着沈临往深处的台上走去,他不放心地回头看着胡灵,笑了一下。胡灵轻轻点点头,示意他放心。
段崇文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深吸一口气,镇静下来。
“你好!学妹。”
胡灵太紧张,并没有仔细看清楚身边的男孩。听他叫学妹,她才回过神抬头仰视着他,这张白净的脸她是记得的,因为军训时需要大量的水,每个班都会派两名学生提前去取水,那天和胡灵一组的同学请假了,她拿着取水卡,老早就等着吃完饭回来的老师,想多跑几趟,一个人把水备好。还好,碰到了热心的学长。
他当时介绍了自己,高三一班的段崇文。刚才沈大哥就叫他崇文,没想到这么巧。
“你好,学长。”
胡灵紧张的心因着段崇文干净的笑容,给舒缓开来。脸上也有了笑意,毕竟都是高中生,还都是学霸,谈起来很轻松。
“我们去找些吃的吧?”段崇文提议。
胡灵点点头,一路上都有人和段崇文打招呼,他很烦,就拉着胡灵拐进了一个安全出口,这里有一个电梯。这是他们这里最大的一家超豪华的高级酒楼,段崇文能拉着她,随意的就找到一个安静的可以独处的空间。胡灵推测这里他也是经常来的。
服务生很快就进来,端着水杯送来蛋糕,说着请慢用,就离开了。
“这里是我的秘密基地,每次来参加无聊的活动,我都会躲到这里。”
刚才拉着胡灵的手,他感到了幸福。
胡灵感到自己并不适应在这种环境里游荡,她喜欢安静,穿着高跟鞋的脚,开始抗议,她示意想要脱鞋,段崇文笑笑,拉起她走到屋子里的大床上,“你休息一下,一会我们下去。”
胡灵感激地看着他,点点头。
段崇文走回偏厅,坐在椅子上,抬手闻了闻,感到手上还残留着她的香味,脸上飘来两朵红云。
半天了,段崇文起来折回屋子里,发现胡灵竟然躺在床上睡着了,卧室的灯过于昏暗,他走过去发现她睡得不是很舒服。想了想,走到柜子旁,打开柜子拿出枕头和毯子,关上门回到胡灵的身边。
她的眉头微皱,睡梦中不知道是不是在生气,嘟起的小嘴可爱极了。他放下东西,扶起软绵绵的胡灵,帮她把红色的外套脱下来,他扫过那串项链,她雪白的肌肤扑打进他挑剔的眼睛里,勾起他眼眸子中的光亮,他想到了自己爱吃的水果——山竹,剥掉略硬的外壳,山竹的清香立刻钻进鼻子,露出白嫩水灵灵,绝对是人间难得的极品果肉。
秀色可餐,这个词就在学霸的脑袋里猛然跳出,爱情悄然而至,打的年轻的他有些措手不及,不是年轻不懂爱,只是那个她还没出现。
他看着她凌乱的发丝,很温柔地帮她拨到脑后,他不甘心,低头轻轻咬住她嘟起的嘴唇,就像吃着他心仪的山竹果肉,又甜又香!不,这种感觉比果肉还要甜美上万倍。
他没有一点接吻的经验,却被这种美妙的感觉强烈吸引。每次看到电影里有接吻的桥段,他还挺嗤之以鼻的。校园里的某个角落也会上演实体版的吻戏,他偶然看到,还会不自觉感到恶心,连午饭都要强行下咽,才能吃饱。
可如今他竟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身体里血液翻滚,有了不一样的变化。许是他弄疼了她,她在睡梦中推他,他慌乱极了,好像自己不耻的行为被发现了,急急忙忙放下她,给她盖好毯子,跑到偏厅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当胡灵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她迷迷糊糊起来,感到口渴,记得偏厅里的桌子上有水,屋子里的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她踩在上面软软的,也就没找鞋子。
偏厅的大沙发里段崇文睡得正香,她拿起杯子倒上水,慢慢地喝起来。
放下杯子,她看到段崇文伸着胳膊站起来,“喂!小学妹,睡得好吗?”
胡灵不好意思地笑了,“你怎么不叫醒我,沈大哥找不到我一定急坏了。”
“你的项链真漂亮,是沈三哥送你的吧?”昨天他帮她脱掉外套时,这颗蓝色的钻石就闪着幽光晃到了他的眼睛,他们段家经营着多家珠宝行,在国外也有不少于三十多家的大中型的珠宝行,他从小就长在珠宝世家,看惯了形形色色的珠宝,只要一搭眼他就知道成色如何。
胡灵颈上的这条项链可谓是价值连城。
“是的,我还以为很贵重,本来不打算要的,沈大哥说了,就是一块石头,我还挺喜欢这块石头的光泽,就收下了。”
“沈三哥还真大方,这可不是普通的石头。”
“是吗?他骗我?不行,太贵重了我可不能要。”
段崇文生在商人家里,耳濡目染,何况他爷爷段数在他一周岁时就开始教他认宝,三岁时就带着他谈生意,继而是他父亲。他们段家已经是五代单传了,尽管段老夫人很努力地,生了五个丫头之后才生了段崇文,还要再生下去的她,就得了怪病,再怎样调理也是于事无补,只好认命。
段崇文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的过程本就是一部活的商史,他不喜欢商人间的尔虞我诈。可是没办法,尽管不是与生俱来的狡诈,但是他们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圆滑。这样的环境成长起来的段崇文,对人与人之间的处事都拿捏的很准,他能很准确地捕捉到对方的心里变化,从而讲话总会引导对方跟着他的思路走,眼下的段崇文还很年轻,相信过不了多久,商海的战场里必将会杀出一位让人生畏的黑马。
他轻易地就在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嘴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听她要把项链还回去,就知道他们的关系应该还停留在朋友的阶段。
“沈三哥人很好,郝家的玉颜姐喜欢他很久了。”
“哦,她很漂亮,就是力量太大了,我的手到现在还疼呢!”
“她从小就喜欢练拳,很多男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昨天她一定是误会你了。”段崇文走到胡灵的身边,一股香甜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子,强烈吸引着他的嗅觉,拨乱他心海深处最为敏感的神经。他低头看她,他的脸颊突兀地飘起两朵火烧云。
女人的身体就应该包裹严密些,是谁为了取悦男人的眼睛,弄出一些裸露的衣裙,让她们袒胸露乳,勾引男人!
女人的身高不及男人,在他靠近时,女人胸前的一片锦绣景色,尽收眼底。
段崇文有些魂不守舍,年轻处子的他有了冲动的欲念。
很多年以后段崇文还能清晰的记得胡灵胸前的那片美好。
胡灵摘掉项链,既然它不仅仅是块石头那么简单,她也不想带着它招摇过市,至少她懂得人前卖弄只会惹来是非。
段崇文看着胡灵手里的项链,他佩服沈临的慧眼识珠,更欣赏他懂得把有价值的东西,送给能驾驭的了得人,这样才不至于明珠暗投,流为俗物。
“我饿了,我们去餐厅吃饭吧?”
胡灵昨天跟着沈家哥哥一进去还没吃东西,就被她们叫走了。自己因为脚疼,就跟着学长躲起来,这会听到吃饭还真饿了。点点头,去找鞋子了。
段崇文帮她把外套拿过来,略有迟疑地说“小学妹,这衣服不适合你。”
胡灵尴尬地笑了,“我也不太喜欢。”
段崇文带着胡灵进入昨天来时的电梯,这是一部只有段家人才能乘坐的手纹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