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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命中注定。1.
北城未化的积雪顺着房檐流淌下来,嘀嗒嘀嗒落地破碎,斑驳了去路,也模糊了来路。
我们都像是穿了新鞋的孩子,驻足在泥水里停滞不前,慌然无措,
站在原地静止不动,
是等着太阳爬上寂寞的天空晒干泥泞,
还是等着那么一个人的到来牵起我们的手,然后义无反顾的跟着他走?
又或许是,他来你走,我去他留,
一直一直的错过,把遗憾一层一层的包裹,如蚕蛹般作茧自缚。
苍夜墨色正浓,霓虹灯火散发着琉璃的光彩。
此时彼刻,有人沉沦在喧闹中摇曳笙歌,有人沉溺在梦境中演绎新的生活,
也或许还有人像阑忆一样,顶着厚重的黑眼圈,却依然坐在电脑前,捧着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迟迟不肯睡去,
整整一个下午到现在,
房间里除了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在回荡外再无其他,冷冷清清惨惨淡淡,与窗外冰冷的明月光刚好形成了正比。
墙壁上的石英钟指向凌晨两点过五分,阑忆揉了揉紧绷着的太阳穴,扭了扭酸痛的脖子,正准备关掉电脑,爬上温暖的小床,与周公比比棋技。
搁置在红木书桌上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起,打着转儿,发出嗡嗡的振动声,刺破房间内的静谧,吵得她睡意全无。
屏幕上那十一位她烂熟于心的数字跳跃着,而那串号码的名字显示为妖孽。
果然黑夜对于妖孽来说是最美好的时刻。往日里所有的愤怒与哀怨,都可以在黑夜中发泄出来,无人可见。
阑忆拿起手机,皱着的眉舒展开来,喝了一小口咖啡后,露出浅浅的笑容,才按下接听键,
一边向卧室走去,一边调侃的说道
“我说李大花魁,您现在又是在哪里风流快活呢?还不快回来陪哀家良宵一度,共剪花烛?”
说完这句话时,她已经以最舒服的“大”字形姿势躺在床上,把手机举到距离耳朵一米之外的地方,等待回复。
意料之中,电话那头传出高分贝的女音,她一直觉得如果李思思这头千里马若是遇见了瞎眼的伯乐,被开发挖掘,潜力必定是无限量的,完全可以做中国版的Vitas了。
到时候的华人乐坛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另类的奇葩女星?
“哀家个屁,你丫的死老公了啊,老哀家哀家的哭丧,别人不知道的,还得以为你是天生克夫命呢,就算你喜欢女人,也别妄图拉着我跟你一起改变性取向啊,我可是只对男人感兴趣的正常的新世纪女性,对于女人,她们有的我也有,她们没有的我照样也都有。”
阑忆设想得出此刻的李思思肯定是在挺着胸,昂着头一脸得意的笑容,酒红色的及肩头发披散着,覆盖住左耳上整排的字母耳钉,一副胜利者应该有的趾高气扬的姿态。
事实上也正和阑忆所想象的如出一辙,
李思思双腿交叠坐在夜笙里最显眼的位置,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个磁场很强大的人,所以她就像被导演拉了个特写镜头的女一号。
她偏爱红色,越鲜艳她就越喜欢,
阑忆每次和她出去逛街都会带点怨气的说,总感觉右手挽着的是个从古代逃婚穿越过来的新娘子,而自己就是那个跟她一起穿过来的陪嫁丫鬟。
李思思与往常一样穿了一身惹火的红裙,坐在鼎沸的人群中,即便是默不作声,也仍然是个不可忽略的发光体。
她涂抹着水红色指甲油的手摇晃着酒杯,对周围人投来的各种各样不知名的目光熟视无睹,当然也不会知道角落里正有人饶有兴致的盯着她看了很久。
她从小就生活在被众人高高瞻仰的世界里,是在赞美声中成长起来的既美丽又骄傲的公主,
虽是狐朋狗友一大堆,但她自然明白其中的利害,不过是她家有钱有权,而她们要借势攀升罢了,哪里有真挚的感情可言。
表面上都是心连心背后里却在玩心,见得多了,她也明白了,
以利益为根基建立起来友谊,自是长久不得,
在她心中,她的朋友只有一个,就是阑忆,与其他富家女截然不同的阑忆。
忆起初遇,那年她们都是十一岁,乳臭未干的年纪,却经历了一场生死悠关的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