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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求影
长平城是一座距离武华堡不远的小城,因处边陲,居住人口不是特别多,城里也算不上特别繁华,与乌委国长常打仗有关,整个长平城暗里暗里透着股肃杀。
它是座小城,城墙比起武华堡专用来抵御乌委国坚固高大的城墙相比,委实矮小了些,墙垛之间偶尔看得见身被板甲的三三两两的士兵在巡逻。这板甲是长平城附近古蓝山上的山木所制而成,穿在由长平城招募的守城军身上怕也只比布料强上一些,材料低等,守城兵人数少,也能间接证明此城确实是个不重要的边陲小城。
但是这长平城小归小,在凉国的史册中这座现今无人问津的小城曾经也辉煌过,百年前凉国的开国之君就是从这里发的迹,征战数个小国,扩大国家版图,用尽大半生的时间终于成为现在的凉国。
所谓“开国易,守国难”的局势在凉国所幸并未出现,自建国一百余年以来,历经三位国君皆是勤政爱民的明君,所以凉国虽国处偏僻,国土不是很富饶,偶尔与老对头乌委国有战争,百姓仍是安居乐业。
说起与凉国与乌委国之间的爱恨情仇,写成一本精彩的传记也不为过。
“话说,我凉国开国皇帝就是住在我们长平城城西梅花巷中的一个小破屋内,那屋子破的呀,啧啧啧,真的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家徒四壁还四处漏风,屋顶都是茅草,只要阴天那必定是屋外大雨屋内小雨……”
“再说起他的相貌,那可是身高八尺、猿臂蜂腰,一双虎目精光迸射不怒自威,用凤表龙姿、龙潜风采来形容也不为过!不过最为传奇的还要说从他出生,传说那日先帝降生之时,东边红日西边大雨,彩霞与飞鸟齐飞,还伴着滚滚惊雷作响,你们说说,奇异否?”
地处西街的“常来客”茶馆是长平城唯一的一间小茶馆,说是茶馆,也不为是用土砖砌成的泥房子,屋顶盖的还是茅草。此时馆中坐着三三两两的人,一位白发白胡子说书老先生在土台子上口若悬河,说到兴起处手中的扇子飞出去了也没察觉。
“哎呀。”
有人注意到扇子飞去的桌子上有人坐着,眼看就要砸在桌子上一只大肥白猫上,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接住纸扇,打开一看:绝圣弃智四个大字赫然在目。
手的主人是一个身穿素衫白袍的年青男子,乌黑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梳起,只用一根紫玉簪子固定。白皙光洁的额头下一双杏子形状的眼睛清澈见底,黑白分明的不含一丝杂质,唇红齿白,他就这么静静的地坐在角落里的桌子后面,丰姿奇秀像是谪仙下凡。
众人这才发现这桌不知不觉坐了个人,有可能是一开始就在,但是为什么他们就是没有人注意过他?按理说这名一位看上去神韵独超一般的神仙人儿突然出现在这间茅草茶馆中怎么着也得引起瞩目才是,可是从说白胡子老先生说书开始,坐在馆中听书的人愣是没注意到他。
“这是谁?面生的紧,不像是咱们长平城的人哩。”
“不知道,他身上的穿的是南方的绸还是缎吧?可真好看,咱们城里还有这种能穿得起绸缎的人家?”
“没听说过……”
……
说书老先生说得口干舌燥,停下来喝口水的功夫才发现底下的听众注意力早把不放在他的身上了,他好奇的往众人视线的方向望去,见茶馆的角落中坐着一名丰神俊秀的青年,嘴角含笑的看着他。
饶是到了古稀之年的说书老先生看到他的脸也不禁老红一脸,这后生长得可真俊呐,比起他的孙女小梅长还俊,她可是平城中最美的姑娘,是他最得意的孙女。
想想小梅也快十六了,虽然说媒的媒人把自家的门槛都快踩破了,可是那丫头左一家右一家愣是一家都没看上,头发都快把急白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论长相、气度都是一等一的好,他在平城活了七十年也没见过有人比得上他,也不知道这后生可有娶妻,家中几兄弟,父母可还好相处,他的宝贝孙女脾气也是被他给宠坏了,一点就爆,要是难相处也不知要吃多少苦,受多少婆婆的气……
想着想着,说书老先生的思绪就飘远了。
“老先生?”
不错,这后生的声音也好听,温润沁人,脾性肯定也是不错的,肯定能容忍小梅……
“先生?”
一把纸扇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咦?好眼熟的扇子,黄竹扇骨,缀着小梅编的红流苏,诶诶诶?这不是他的扇子吗?
说书老先生猛然回过神来,一张笑容映入眼帘。
“老先生,这是您的扇子吧?”
“啊,是是是,是的,正是老夫的扇子。”
他接过青年递过来的纸扇,疑惑道:“这,老夫的扇子,怎么到小友手中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他就是他的孙子小梅命中注定的乘龙快婿?想到,他一把白胡子都翘到天上去了,满脸皱纹笑成一朵盛开的花。
“小友啊,你我有缘,这是天定的缘份啊。”
“啊?”
话音刚落。
“扑哧……”
这时大堂里却传出一声轻笑,紧接着慢慢此起彼伏连成一片,刚刚还鸦雀无声的茶馆现在笑声一片,快把屋上的茅草都快掀掉了。
“陈老夫子,你是又看上这位俊俏的小哥,想让他当你家的孙女婿了?”
“肯定是啊,陈老夫子家的么孙小梅都十六不是还没嫁出去,一直在城里这家看不上,那家看不上。”
“那可不是,只不过是此看不上非彼看不上……”
“谁看不上谁!胡言乱语!明明是我家孙女看不上那些个凡夫俗子。”
说书老先生心事被当众揭穿脸色大变,拿着纸扇的手狠狠拍了下案板,拍得“梆梆”响。
“你们再乱生蜚语,以后莫再我的茶馆听免费的书、喝免费的茶水。”
茶馆中原本还在高声阔论的笑声瞬间停了下来,茶客们纷纷缩了缩了脖子,不敢冒头。
“先生年事已高,不可如此动怒,有伤身体,还是息怒吧。”
那递扇子的青年相貌俊美无比,声音如幽谷清泉,陈老夫子的盛怒的心立即被抚息,他的脸色缓和下来。
“多谢小友关心,不知高姓大名,交个忘年交如何?看你面生,想来是初来长平城,如今天色将暮,不如让我这个小老儿好好招待一番,也算尽我长平城的一番地主之谊。”
底下嘘声一片,还说不是想看上人家了,这么火急火燎地把人往家领,你查过人家来自何处?家往何方?在平城有无亲友?
陈老夫子面对茶客们的反应面色如常,把人全部都赶走,就关门歇业。
“小友,家中孙女想必已备好晚饭,不如和我一道走,尝尝我家孙女做饭的手艺,不是小老儿我吹,整个长平城都找不出第二个,酒楼馆子争相来邀不是一回两回了。”
他想着,怎么样也要先把人带回家,让小梅看看,如果满意,就把家中的好酒好菜都端出来,想要栓住男人的心就要拴住他的胃,凭他孙女小梅的厨艺,一定会让他吃得心满意足,到时候,他再趁机把这事提……
“多谢老先生好意,凉芫已有宿处,倒要辜负您的好意了。”
抱着小空的凉芫满脸无奈的看着老人的举动。
一提,咦?说好的跟他回家呢?这不对呀,眼看这到手的鸭子,啊呸,孙女婿就要飞了,那怎么行哟。
“这位公子……”
还没摸到衣角,一眨眼,木门自开,而对方已经在十丈之外,瞬间不转了踪影。陈老夫子揉了揉了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对方确实像一阵风般的消逝而去,身子不禁一软,跪倒在地,对着凉芫离去的方向不住磕头。
“神,神仙啊……”
十丈外的茶馆外
“在凡人面前这样一言不合就玩风遁真的好吗?”
小空想努力抬起脖子,发现根本做不到后放弃了,他摇了摇尾巴,抚过青年的手臂。
“有颜,任性。”
凉芫解开栓在树上的僵绳,牵起老马,慢慢走向长平城北门。
“刚才那个老先书说书说到一半,我还没听够呢。”要不是对方太过激动,手中的扇子都脱手而出,指不定还能多听一会,小空的抖了抖脸上的猫须,碧色的眸子闪过一丝怒气:“刚才人家邀请你去家中一坐,你为什么不去?”看白胡子说书老先收的态度,一定是看上了凉芫这个小子,多猫一会,不仅故事能听完,搞不好还能看一出精彩的故事。
白皙的手指轻轻用力,压了压了猫头,“收起你看戏的心态,我在凡间没有凡缘。”
“你想听什么?关于凉国开国皇帝的事?陈夫子说的都是经过戏剧加工的话本故事。”
真实的事情可不是这样。西境凉国开国皇帝何沛是在这座边陲小城长平城发迹不假,可是关于“住在长平城城西梅花巷中家徒四壁且八方灌风漏雨的破屋子“就是无稽之谈了,何沛是举兵造反篡位立的凉国,他何家有一家长平城有名的布绸庄,但是说起何家三子何沛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为什么?因为他是见不得的私生子,何家羞于承认,对他一直是放任不管的态度,何沛确实是住长平城西街梅花巷,那是因为何家帮他在外面布置的青砖绿瓦小院他不住,偏要往多是贫民乞儿的西街钻。
他手中有点小钱,人又仗义,在那一带威望破高,后来国家动荡不安,天灾兵祸,经常外有强敌内有隐患。有一天一队人马把长平城洗劫一空,城中横尸遍野,何家是城中富贵人家,首当其冲里里内内被撸了干净,上下二十多口除了被流放在外的何沛皆无人幸免。在西街梅花巷那间破屋子的何沛因为躲在柴火堆逃过一劫,等他出来后全城活口不到百分之一二。
另城派来的救兵在敌国军队走后才来,他气得在领头的将领马前破口大骂,没想到这一骂就得了那将领的赏识,阻止了亲兵想要斩他于马前的举动,并问他愿不愿意跟在他的身边效命军中,上阵杀敌。
把人将军大骂一通的何沛本以来这次肯定必死无疑,结果对方还夸他骂得他,他一时无语,可是长平城已毁,何家不保,他自己也没了去处,索性点头跟了那领将。
从此开始在小兵做起,他心思缜密,读过书,又悟性极高,杀敌攒功,读兵法用兵法,很快就爬到了偏将的位置,然后领着手下两千将士一开始就找到了当年那支屠杀长平城的军队,虽然将领和士兵早已换人,可是将旗依然在,五千人的队伍,他愣了带领两千人凭着智谋全歼,而他这一方不过损失五六百人,这一战奠定了他在军中的威望,之后就一路青云杀出了自己的道。
外有强军不断骚扰,当时的国君不得不加重税收,弄得国内天怒人怨,最后百姓因不满当时这样的处境,纷纷组织造反。何沛一看,这不正是好时机,他野心有,能力有,手中有兵有粮,干脆也自己扯旗随便找了个名头就直接杀向国都。
造反大军中他的人最多,武器最精良,粮食最足,名气也高,天时地利人各全占,打到最后顺利拿下皇位,改凉国。
他的人生很精彩,不过还达不到传奇的地步啊喂。什么身高八尺、猿臂蜂腰,虎目不怒自威是骗人的啊,真实的何沛身高不过六尺,常年在军队,肌肉是有的,但是手不长腰不也不细,就是最平常的武夫模样。至于传说他生下来之时,东日西雨、红霞飞鸟、奔雷万道什么的,骗鬼啊,天界上仙渡劫都没有这阵仗。
“所以,刨去艺术加工的那些,何沛也不过是一个有智有勇还有运气比常人好一点的凡人而已。”
凉芫抱着小空行走在长平城的街道上,两旁的店家都开始点起了灯笼。这会正是饭点,路上行人不多,摊贩也大多收摊回家吃饭,或是把摊位挪去了夜市。
长平的夜,没有大城的喧闹和声嚣,月色如水银,在这座小而平静的边陲之城铺上了一层白色的银霜。
一身素白衣裳的青年漫不经心的抱着白色大猫,一只牵着一匹红色的马,看马的样子好像随时要断气一般,步子走得极慢。青年也不在意,他面容俊美无双,广袖飘然,抱猫牵马地走在街市中如走在自家后院般闲庭信步,两边的吆喝仿佛与他无关。
直到,和一个从北门而来的黑衣男子不期然相遇,那男人高大削瘦,面容清俊却冷漠,一身从头黑到脚的行头即使在灯下也看不清他的真实面容。
可是凉芫是什么人,他可是九重天的天仙。
这人,他识得。
凡间的天下第一刺客——求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