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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奇怪的日记
百无聊赖地在家中呆了半天,午后,她实在是寂寞难耐了,就走进韩默收藏古董的房间,默默地瞧着那一件件千奇百怪的物件。不自觉间,目光落到了那张楠木书桌上,这书桌本身也是件古董,平日里,韩默总喜欢坐在这张桌前鉴赏古董。而这书桌的一个抽屉总是锁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里面有啥贵重的东西。
但此刻,那个抽屉却忘了上锁。若是平时,杜一帆根本没兴趣去理会韩默的东西,不过此时,也许是心血来潮吧,她好奇地想,这小小的抽屉里难道有什么值钱的宝贝不成?自己既然已经跟他如同夫妻了,那么妻子整理一下丈夫的东西也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她轻轻拉开了抽屉,往里一瞧,原来只不过是几本厚厚的皮革封面的日记本而已。
她捧着日记本,用手摩挲着封皮,犹豫了片刻,既然是私人日记,还是别看了,要尊重人家的个人隐私嘛。这样想着,她就把日记放回了原处。
就在她往回放的时候,蓦然发现抽屉里还有个翡翠吊坠儿,这吊坠儿刚才被压在了日记本的下面,因此她才没有注意到,此时定睛一看,竟觉得是那样眼熟,心中不禁一阵躁动。
那吊坠儿是只可爱的小白兔造型,而她的宝贝儿子平平就是属兔的,这是平平的护身符。之所以确认这个吊坠儿是平平的,是因为小白兔的左耳朵上有一道凹痕,那是平平小时候顽皮,跑跌了时磕的。
在平平死后,她发现这吊坠儿不见了,当时问遍了抢救平平的医生,都说没看见。而此刻,却出现在了这儿。当时她到处寻找吊坠儿时,韩默也知道,他也帮着四处寻找过。自己苦苦寻找的东西,既然被他找到了,为什么不告诉自己一声呢?
这东西不值几个钱,因此不值得当做古董收藏,那么,韩默为什么要私自藏匿呢?
她仔细摆弄着吊坠儿,发现穿吊坠的皮绳已经断了,从断茬处看,似乎是硬生生地给扯断的。
一个躺在病榻上的孩子哪来的力气扯断这么结实的吊坠绳?
难道……发生了打斗、撕扯?这想法突兀地冒出来,连她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于是,她不再拘泥于常理了,翻开了那本日记。可是,满眼看到的全都是五线谱,翻上几页,每一页都是如此,难道韩默还擅长谱曲?可是并没有听他说起过啊。杜一帆也略懂音乐,就按照那乐谱试着哼唱,结果却发现,那曲子根本就不成调,纯粹是胡乱写的。
好奇怪的笔记本啊,如此精致的本子,却用来信手涂鸦了,并且还精心收藏起来,啥意思呢?韩默这人有怪癖吗?真是令人百思不解。
她合上了本子,目光落到桌上的一副眼镜上,猜测这是老花镜,可是韩默的眼睛也不花呀?那么是近视镜?也不对,从未见过韩默戴过任何眼镜。这样想着,她就试戴了一下,结果发现这既不是老花镜,也不是近视镜,也许,是用来保护眼睛的平光镜?
然而,当她抬头往窗外瞧去时,顿觉眼前的光线变得非常柔和了。哦,她这才明白,这是偏光镜啊,是驾驶员经常戴的,用来防止强光刺眼的。
戴着偏光镜,她再次信手翻开了日记本,结果顿时就惊呆了。那本子上的五线谱竟然没了,取而代之的,竟出现了清晰的字迹。原来这本子上的五线谱是用来掩人耳目的,他真正记载的内容竟然只有用偏光镜才能瞧得见。
石磊一听就明白了,确实是这样,他因为讨厌夜间驾车的时候,对面的司机开大灯晃眼睛,也曾购买过一副偏光镜。不过这种眼镜从外观上看上去,与普通的眼镜无异,为了证明它确实是偏光镜,卖家就拿出个名片大小的卡片给他看,那卡片上画的好像是幅山水画,但细一看又不是,因为线条太简单了,只有寥寥数笔。他正不明白是啥意思呢,卖家让他戴上偏光镜看看,结果他刚一戴上,就发现卡片上的图案变了,已经变成了一辆小轿车。
原来偏光镜有着特殊的光学原理,能够改变光线的传播方向,所以杜一帆所说的现象并不奇怪。
当时杜一帆觉得非常奇怪,咦,韩默这家伙搞什么鬼呀,如此神神秘秘的,简直像个特工?
于是,她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看了整整一个下午。那日记里所记载的,都是韩默与前几任妻子交往的经过。杜一帆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他竟然有过好几任妻子。而更引起她注意的是,他写到了这几任妻子的死。这就更让她惊讶了,原来这几任妻子并非是离异,而统统是因病故去的,这也太让人惊诧了,怎么嫁给韩默的女人最终都是如此悲惨的结局呢?
日记中,韩默对妻子的亡故都描述得晦涩、暧昧,还有种莫名其妙的如释重负的感觉,比如:
“老天,快点打发她上路吧。”
“我简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她的眼神仿佛洞穿了我的一切。”
“但愿她在天国里能够幸福,不再怨恨于我。”
等等,字里行间,似乎每个妻子的死都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再往下看,韩默写到了她,用了大量篇幅描述她的美,什么宛若天仙、气质高雅,让他不能自持,什么真魂出窍、勾走了他的魂魄等等。
还写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还有一座山峰,那就是平平,这个病病怏怏的小家伙夺走了这个女人全部的爱。母亲把全部心血和精力都倾注到了儿子身上,对周围的一切都视如无物。因此,小家伙成了最大的障碍和绊脚石。当然,也可以通过帮助小家伙治好病来取悦他的母亲,但那样无疑成本太大,而且结果难料,耗时费力,得不偿失。
接下来,是他的感慨,说小家伙终于魂归天国了,去掉了他的一块心病,生活终于又回归了正常的轨道,属于他的幸福之门终于打开了,唾手可及了。
杜一帆整整看了一下午。这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而她却看得浑身冰冷,抖作一团。难道……难道韩默的前几任妻子,包括自己儿子的离奇死亡,都是韩默这家伙下的黑手?对,没错,肯定是这么回事,出现在他这儿的平平的翡翠吊坠和这本日记已经说明了一切。
她忽然想起了平平临死前的举动,他用手指着韩默,情绪非常激动。当时她还以为是平平有什么感激得话要对韩默说呢,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根本不是什么感激之情,而是平平要揭发、控诉这个衣冠禽兽的罪行啊。
天啊,韩默究竟对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而自己这个傻女人哟,却误解了儿子的意思,被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所蒙蔽,竟然还躺在这个侩子手的怀里百般温存,感恩戴德,任其玩弄和发泄呢。
想想自己若是早点把房子卖了,给儿子多做几回透析的话,平平的生命一定能够延续下来。而就是这个家伙的横竖阻拦,让自己犹豫不决,延误了最佳时机。原来这家伙没安好心哪,他的心肠赛过蛇蝎。
当夕阳落山的时候,房间里响起了乒乒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
天黑以后,韩默兴致勃勃地回来了,怀里还捧着个在旧物市场淘到的清代的夜壶。
当他迈进家门时,发现四下里黑漆漆的,杜一帆并没有像往日那样为他端上可口的饭菜,房间里死一般的沉寂。
他扭亮水晶吊灯,发现杜一帆蜷缩在椅子里。望着脸色苍白的她,韩默疑惑道:“你怎么了?”
杜一帆的语气非常平静,平静得就像一潭死水:“我给你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韩默刚要舒口气,又觉得她的语气不对,而且,厨房里并没有飘出饭菜的香气来,他就诧异地问道:“大餐……在哪儿呢?”
杜一帆指了一下珍藏古董的房门。
韩默更觉诧异了,自己藏宝的地方怎么可以当餐厅呢?
他信手推开了房门,因为没有开灯,所以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但模模糊糊的也能看清大致轮廓。他发现博古架上空空如也,咦,自己的那些宝贝都哪儿去了?他正愣神呢,忽然感到脚下咯吱吱作响,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天啊,地上一片狼藉,所有的古董都被摔碎在了地上。
他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眼前顿时跃出了无数个耀眼的小星星,差点没吐血。天哪,这些古董可都价值连城,是他毕生的心血啊!
稍一稳定心神,他顿时气冲顶梁,热血上涌,面目狰狞地指着杜一帆怒吼:“你……你这个贱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要报警、报警,让你坐牢,坐一辈子的牢!”
他简直暴跳如雷了,撕下了斯文的面具,开始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她。
骂累了,他瘫软在地,双手疯狂地捡拾着地上的碎片,试图把它们拼接起来,嘴里喋喋不休:“都毁了,都毁啦!”他嚎啕痛哭,双手被这些锋利的瓷器碎片划得鲜血淋漓。
“哈哈哈……”杜一帆发出了一阵狂笑,手里晃动着那几本厚厚的日记,嚷道:“我还担心你不报警呢,你报啊,我毁了你的一切是吗?那是因为你毁了我的一切。你的那几本见不得人的日记都在我手里呢,我要拿它给全世界的人看,让你这辈子都生活在惶恐不安之中,让你生不如死,直到你的心魔把你吞噬掉,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你的好日子结束了,你已经死了!”
说罢,她夹着那几本日记,手里攥着平平的翡翠吊坠儿,昂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