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书网 勤书网
登录 | 注册

正在阅读> 可汗浮图>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驰骋波斯平原

选择阅读主题:

第三十八章 驰骋波斯平原

作者:大牧之野 | 发布时间 | 2017-07-18 | 字数:4845

(1)

我记得很清楚,九天之后,是五月十二那天,我打马进了碎叶城,东门。

观察陌生人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观察敌人则更甚。西突厥是我们的宿敌,多少年来我们互相敌视,恨不得把对方彻底剿灭。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从未说出的想法,我没有把他们当做自己的死敌。我们是一个种族,一个血缘,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种子,为什么非要把对方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呢?

如果与高昌国都比较,碎叶城小的多,但是与我们的金山大牙比较,它又很大,至少是一座城,而我们只能算帐篷聚集地。可汗的行宫坐落在城南,坐南向北,一色的西域白大理石垒成,建筑风格不像大唐和高昌那样的翘檐飞拱,倒是有点像突厥人喜欢的帐篷圆顶,这是我从没见过的风格,到后来我才知道这叫拜占庭式建筑,是拜占庭人帮助设计、督造的。行宫向西走半盏茶功夫,就是市集了,天南海北的人们汇集在一起,物品可谓琳琅满目,大唐的丝绸、瓷器,波斯的地毯、宝石,西域各国的马匹、牲畜,加上各种食品、花卉,有些东西是明码标价的,有些则是把手揣进袖子里摸着指头成交的,好有意思。西域多好马,‘踏燕’到这里的马群里就不是那么扎眼了,我买了一把精钢锻造的弯刀,很是精美,也很实用。在市集上待了不少时间,没有遇到老爷子和小霓他们那帮人,看来他们已经完成交易回赶了,这里的人珍惜时间,来就是为了交易赚钱的,没有人跟我一样这么百无聊赖地闲逛。

城市的其余地方是居民区和军营,把城北一分为二,居民区有用石头砌成的房屋,也有帐篷,据说西突厥人冬天来此居住的多,夏天反而少,他们还是坚持突厥人夏牧冬储的游牧习惯。不过,他们已经开始择地建城而居,在居住方式上显然领先我们东突厥人一大步。

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我单人匹马在城内逛来逛去,可能是我太过于落魄,可能是我的宝刀太过精美,最终还是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有两个人远远跟着我,看他们的样子不像突厥人,倒像拔勒古部的人,好几次我猛然回头,他们赶紧装作无所事事地四下看,哈哈,装样子也装不出高明的手段。几天过去了,我断定他们不是什么坏人,既然他们愿意跟,就让他们跟着好了。

再后来,我就参军了,参加了统叶护的军队。

参军的过程很可笑。当我又一次闲逛到校场附近时,看到大门大开,里面乱哄哄的,就牵马走了进去。一个士兵在门口头也没抬问道:‘新来的吗?’我说是的,那人指了指右边说道,‘去那里看看,别挡在这里碍事。’我看了看,都是一群群的人,牵着马,配着刀,不太像军队训练的样子,正疑惑间,那人又跑过来指着我喊道,‘你,哎,说你呢,对,就是你,按报到的次序,把你编进右侍卫军前锋营十二队。’我愣了一下,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还把我编进队伍里去了。

‘大人,我不是来参军的,我就是进来看看。’我赶紧说道。

他歪着头打量了我两眼,‘来看看,看什么看,是不是看着要打仗害怕了,想偷偷溜回去。你是哪个部族的,就不怕找你首领说说?’

我哭笑不得,可能我无精打采地样子让他浮想联翩,以为我想逃兵役。我刚要继续解释,他却挥手喊起来,‘老骨,老骨,快来,快过来!把你的人带走,别在这丢人现眼,滚吧小子,先报到再找人说理去!’

那边跑过来一个人,我太熟悉他了,脸上那道斜着的疤痕常在我仇恨的记忆中显现,他正是‘红月亮’的头子骨力斤!他竟然藏到了西突厥的军营里去了。

骨力斤颠颠地跑过来,‘小子,跟我走,别磨蹭!’

我瞬间改变了注意,我要跟上这家伙,找了他那么多年,这次终于让我逮住了,不能轻易放过他。于是,我答应着,牵马跟在他身后走去。

骨力斤回头看了我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句,‘帅气的小伙子,我看你这么眼熟呢?’

这个时候我是绝对不会让他感觉出我的愤怒的,我故作小心地说道,‘队长大人,我是刚从葱岭西南过来的,您也去过?’

骨力斤还是那么端着架势,脸上多了一道伤疤,肯定是偷人家东西的时候被砍的,不知这家伙为什么会参加西突厥的骑兵。‘老子随口一说嘛,眼熟就说明见过你吗,以后眼神勤快着点,别惹事。’

‘那是那是,眼熟说明跟您有眼缘,您多关照,您多关照。’我领了一副沉重的铠甲,心里别提多高兴啦。

终于找到你了,跑不了你啦,老骨头!

西突厥军队的装备与我们大不相同。中侍卫军作为最精锐的骑兵部队,配备了精良的装备。他们的骑兵大都是重甲骑兵,头盔是圆锥形的,头盔顶上有一束彩色马鬃;他们不穿皮甲,穿锁子甲,能从脖颈一直覆盖到大腿;他们作战时脚蹬环扣的铁鞋,小腿部用胫甲护住,手腕甚至还有环形铁片扣住,这样,每个骑兵都从头武装到脚,单兵作战能力十分强悍。我穿上铠甲,在镜子里看自己的模样,除了眼睛,几乎没有暴露的地方,我心下想,如果以我军骠骑的作战方式与他们正面交锋,几乎是没有胜算的,弓箭射到他们身上起不到任何作用。与铁甲相配的武器是长枪,手里还有一块圆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武器。

碎叶城一段经历,给了我很多新的人生阅历,从王子到平民,从统帅到士兵,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你身份的地方,以另外一种视角看待自己,看待他人,我体验了很多,很多。我编入统叶护的近卫军,一个帐篷里面足足有六个人,睡的是草席和牛皮垫的通铺,你们能想象出那种臭烘烘的味道吗,每天训练完毕走进帐篷,我都快要被熏吐了。但是,残酷训练之后的劳累又逼着你不得不躺下去,完全融合进那臭味中,直到对那味道麻木。不长时间,我已经变得跟所有普通士兵一样,出门训练,进门睡觉,几天不洗澡,头发胡子乱糟糟的,反而觉得更接地气了。骨力斤那家伙当个小队长,对待我们这些士兵就跟老爷对待仆人一样,动辄吆三喝五训斥大家,光我就给他端了好几次痰盂。我心里琢磨着,得找个机会把他给悄悄做掉。训练是最苦最累的,每日都要去大校场操练,我们重甲骑兵演练的科目是排在步甲兵之后的冲锋,上千匹战马纵成一列,一手平端长枪前突,一手以圆盾遮住胸前,其战法看似简单,实则包含了相当精巧的战术内容,一次突击必须要有足够的冲击力,象一堵墙碾过对手的阵地,把敌军的阵势冲开,也就是说,冲击敌阵的时候,上千人的马队要形成一个整体,人和马更要形成一个整体。

单兵作战科目的训练从地上开始,武士们可以用枪,也可以用刀,一对一对攻。身着厚重的铠甲打斗,还真不是闹着玩的,不一会里面的衣服便湿透了。不过我还好,学着去适应厚甲作战,队里几个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三下两下就被我踹倒在地,他们都用敬畏的眼光看着我,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沉默的人,几乎没有说过话。

‘好小子,身手不错。来,陪大爷练练!’骨力斤在边上沉不住气了,他扔给我一把长枪,我说我喜欢用刀,于是他用枪,我用刀,战在了一处。说实话,老骨的枪法是真有两下子,不然也不会横行高原那么多年,但是在我的钢刀面前,他还是有差距的。我在修正自己刀法的技巧,不能养成依赖宝刀的习惯,几个回合下来,我已经看清了骨力斤的破绽,我在想要不要借此机会砍掉他的狗头,几番动摇,还是觉得不是时候,最终卖了个破绽让骨力斤把长枪戳在在我胸甲上,此时他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小子,真有你的,老子从来没这么累过,算你赢啦!’他感觉出我让了他一把,让他在众人面前保全了面子,眼光里竟有一丝谢意。

‘练完了我请大家喝酒,谁也不准不去。’骨力斤喊道。‘来,小子,帮着我抬马镫去!’他指着我喊道。

校场上满是人马,听说大汗今日不在城内,所以各营训练起来较为放松。我关注的不光是西突厥人的军备军械情况,还有他们的士气,他们的内心。此时的西突厥汗国正处于强盛时期,士兵们的脸上充满了朝气和勇气,对战争充满了渴望,那种神色,只有在我们金山牙庭最强大的时候才会在军中显露出来。大家都在传说大汗再与外番谈判出兵事宜,我只听不问。

‘奶奶的,你小子报名叫花不里剌剌,整天一句话也不说,眼神还透着忧郁,整得跟吃不上草的骆驼一样。哎呦,这马镫太重啦,先歇歇脚。’骨力斤喘着气,看着我说道。

我的胡子一直没刮,快把下巴遮起来了,看上去颇有几分沧桑感。‘队长老家是哪里的?’我明知故问道。

老骨嘿嘿干笑了几声,‘老子四海为家,年纪大了,反而到这军营里来了。’他的笑声里带着不甘心,我明白他是迫不得已才参军的。

在校场,我靠近观察了他们的抛石机,还有几架巨大的摆锤,可能是用作攻城之用。巨大的木架矗立的阳光下,人站在下面显得很渺小,骨力斤看到我东张西望,说道:‘第一次见吧,这是大家伙,专门破城用的,打仗的时候你就见识到它们的威力了。’

‘队长,我们要打仗吗,跟谁打?’

‘反正不是他娘的金山牙庭,现在大汗懒得理会他们。’骨力斤说道。‘我倒是希望去收拾收拾他们!’他又恨恨地补了一句。

我没有接他的话头,跟他收拾完马镫,回到了帐篷。我把新买的钢刀拿出来擦拭打磨,以后我要在这里参战的话,钢刀就背在身后备用,多一种打法就多一次活命的机会。晚上,我跟着他们到了市集上的小酒店喝酒,就是客商们常聚集的那种酒店,找了楼上大的桌子,上了十几斤牛肉和手抓羊肉,点了不少菜,要了几坛酒,大伙喝将起来。骨力斤得意地对我说:‘我告诉你,花不里,整个军队里带着弟兄们出来喝酒的队长,就我自己,他们都不知道人活着还能这样凑堆喝酒,怎么样,跟着我有舒服日子吧,哈哈哈。’大家恭维着他,你一杯我一杯,大呼小喝,不亦乐乎。这十几个人,也都是从不同的部族报名来的,大多是些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脸上带着单纯和木讷。他们不会去思考什么深奥的东西,对他们来说,人生很简单,就是从家里的帐篷到军营里的帐篷,跟着人去打仗,赢得一些财宝带给家里,家里人看到财宝时那喜悦的神情就是他们最大的满足了。在军营里,能跟着骨力斤这样的老滑头混个好饭吃,他们就很高兴了。

喝多了,不少人的舌头发硬了,相对而饮,倾诉思乡之情,骨力斤抱着我的肩膀,‘老弟,你和别人不一样,你站在那里,那气势,嗨,真是顶天立地啊,老哥我有时搞不清你什么来头。不管你什么来头,既然跟哥哥一样孤身从军,就是有说不出的苦衷,我敬你一杯,把苦楚忘掉,痛快今朝!哥哥我年纪大了,不管那么多,我和你们不一样,我从小没有家,不知道母亲的样子,我浪迹天涯,孤身一人,活得痛快!’说着,他的眼眶竟然红了,我陪他喝了几杯,这么点酒量是难不倒我的,我也装作喝高了,拍着他的后背,‘老骨,别难受,都是天涯沦落人,我和你一样。来,有酒就喝,有福共享,喝!’

‘兄弟们,你们就是我的亲人啊,我没有别的亲人了,只有你们啦。’骨力斤嘶哑着嗓子唱道:

东奔西突十几年,

一只大雁落了单。

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年雄风情何堪。

漫漫西域风尘大,

暗夜伤神独自怜。

哪处地方可容身,

没用只好军中闲。

可怜空杯对明月,

不知度日是哪年。

看着他满脸的皱纹,一霎间我竟有些同情他。这家伙身上不知道背负了多少条人命,也能说出这样伤感的话,酒后吐真言,难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能良心发现?转瞬我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能怜悯他,今天就是大好的机会,我要杀了这狗贼,替河谷的乡亲报仇雪恨!

酒席散了,那些年轻人走到前面,我扶着骨力斤向回赶。这家伙喝得一塌糊涂,身子全靠在我身上,嘴里嘟囔着‘来,兄弟,再干一杯,过会带你们去找女人玩玩。’我心里想,老骨头,别着急,待会就送你上西天去找女人玩了。眼见前面的人拐过了街角,我扶着骨力斤到街边一块石头上坐下,乘他低头喘气的机会,我拔出了匕首,一手扶住他的脖子,一手对准他的后背就要插下去!

‘弟弟啊,我对不住你啊。’骨力斤突然一歪身子,伏在我怀里痛哭起来,吓了我一跳,匕首刺到他的后背又硬生生收回,恰好一个人骑马走过,看了我们一眼,我赶紧把匕首藏到衣服下面。

‘要不是我逼着你干抢人家的买卖,你也不会早死啊。’我想起来了,他哭的是那个被萨利二叔杀死的叫骨力台的家伙。‘嗨,我作孽呀,死了好多的兄弟们啊,你们晚上不要来缠着我啦。’

他哭着哭着,竟然吐了起来,眼泪哗哗地下,我这时候还真下不了手,又是给他拍背,又是给他抹脸,‘老骨,不要哭了,不要紧,咱先回去,啊。’这家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我抽出匕首,想在他后面结果了他,刚要动手,前面的人却回来了,埋怨道,‘怎么走得那么慢啊,别回去晚了让营官点名罚我们干活啊。’得,这次甭想办他了。我答应着,扶着老骨赶快前走,回到了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