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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灯红酒绿

作者:信马之由缰 | 发布时间 | 2017-07-16 | 字数:3759

石磊朗声一笑道:“吓唬你?哪能呢,我这人一向是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

然后,他就忙碌开了,非常勤快地帮她收拾出一间屋子,嘿嘿笑道:“大姐,你现在就是想走,也没地方去了,只能是既来之则安之了。不过你放心,今晚呢,你住里屋,我住外屋。这把猎枪暂时归你,一有风吹草动,你就开枪。”

也说不上是怎么回事,此刻他的话特别多,心情也特别愉快,显得兴奋异常。

傅晓芸也笑道:“大兄弟,我可声明一下啊,你若是坏人呢,想干什么都成,只求你别把我给害了,我可不想死啊。”

她的快人快语让石磊更加兴奋了,“噢?干什么都成吗?好哩,大姐,有了你这句话我可就吃了定心丸了。”

傅晓芸的意外出现,让石磊有股莫名的亢奋,干起活来也特轻松,忙前忙后的,极尽献殷勤之能事。

也许是物极必反吧,因为好久没看到女人了,他体内的荷尔蒙条件反射般地就如同一锅烧开的水,沸腾起来了,激情四溢,有些控制不住了。

“哎!”他忽然停止了忙碌,似乎想起了什么,“大姐,我平时晚上照明用的啊,可都是煤油灯,不过现在你来了,咱们怎么也得弄得亮亮堂堂的,让棚壁生辉啊。这样,你等着,我去把电线扯上。咱这儿有灯泡,就是没电。”

傅晓芸不解道:“你上哪儿扯电去啊?”

“不远,离咱们这儿也就几十米吧,有电线杆子。”

说着,他撅着屁股,钻床底下去了,片刻又褪了出来,手里多了一捆胶质线,说道:“我只要爬上电线杆子,把这电线搭上去就成了。”

“那……很危险吧?”

“没事,上学的时候,我初中物理学得最好了,什么串联电路,并联电路的,我全掌握。”

“这么做能行吗?会不会有人干涉啊?”

石磊笑道:“山里人都热情好客,我这是招待客人哪,等你一走,我再把电线收起来,也就临时用几天,谁会管闲事呢?”

说着,他就冲到雪地里去了。不过电线杆上结满了冰,太滑了。好在这儿的电线杆子上,都有可供攀爬的支架,石磊就跟个狗熊似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了上去。

电线一扯上,木屋里立刻就灯火通明了。

随后,他又拎起猎枪说:“大姐你等着,我去打几只野味来。”

简直不够他忙乎的了,人家美女还没说啥呢,倒是把他忙乎得屁颠屁颠的,团团转。

不一会儿,远处的山林中就响起了几声沉闷的枪声。

片刻,石磊拎着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子,满头大汗,乐颠颠地跑回来了。喘着粗气说:“嘿,运气还真不错,平时我出去呀,啥也打不着,今天却连中二元,这都是跟大姐你沾了光啊。”

傅晓芸瞧他满头大汗的,不好意思道:“真是的,瞧把你累的,都是我给你添麻烦了。”

“没事儿,一点都不麻烦。平时呀,我这人可懒了,能不运动就不运动。这不你来了么,我想不运动也不成了。只是这丛林里的积雪太厚了,迈不开步啊,我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所以才弄得挺累。”

他得意地看了看手中的野味,自语道:“今天先吃鸡,明天再吃兔子,这样一来,两天的伙食就全解决了。”

“哎——”傅晓芸拦住他说:“可别分开呀,最好一块儿炖了。吃不了的话,可以分出来一半留着啊。”

“为啥呀?”石磊不解道。

“因为兔子肉没啥味道呀,单独炖的话,简直没个吃,所以要把它跟别的野味儿搭配在一块儿,它属于百搭,跟什么东西炖在一起,就是什么味道。如果非要单独炖的话,那就必须各种小佐料齐全了才行,要突出佐料的香味儿来。不过,我看你这儿这么简陋,恐怕也没有那么齐全的佐料吧?”

石磊一听,对她简直是刮目相看了,连连称赞道:“嘿,大姐,看不出来呀,你的烹调经验比我丰富啊?”

傅晓芸也笑了,“哪儿呀,我这也是听人家说的,别看我说的这么热闹,但我可不会做啊,我光会耍嘴皮子。”

“那好吧,听人劝,吃饱饭,就听你的了。”

反过来,傅晓芸却好奇地打听道:“哎,那你平时不打野味的时候,吃什么呀?”

“吃罐头啊,唉呀,都把我吃腻了。”

大山里的天,黑得早,说着话,天就已经擦黑了。

石磊用炭火炖了一锅香气四溢的红蘑野鸡兔子肉。

一个人独自在外漂泊,处处都需要自己打理,他的厨艺已经锻炼得不错了,只是没有傅晓芸那般见多识广而已。

他又拿出一瓶60度的老白干,说道:“大姐,不好意思,山里只有这种烈酒,怎么样,能来点不?不过你随意啊,我可不勉强,免得你疑心我图谋不轨。”

傅晓芸一见,豪爽地举起了大海碗,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说道:“没问题,姐今天就舍命陪君子了。”

炭火把木屋里烘烤得暖洋洋的,100瓦的白炽灯照如白昼。烈酒一落肚,整个食管都感到火辣辣的,爽!

一锅鸡肉兔肉炖红蘑,香喷喷、油汪汪的,吃得两人满嘴流油。对城里人来说,这样的野味实在是让人梦寐以求啊,又何况今夜有美人相伴呢,石磊觉得真有些飘飘欲仙了。

而且,更让石磊称奇的是,傅晓芸的酒量还不低呢,60度的老白干,她已经半斤落肚了,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咋的也不咋地,看得石磊目瞪口呆的。真是酒逢知己啊,两人喝得真是太尽兴了。

尽管接触的时间很短,但石磊也感觉出来了,这女人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就看她的种种表现呗,嬉笑怒骂,无拘无束,而且收放自如,非常放得开,一看就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女人。

本来嘛,就冲她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敢一个人雇辆车,就往这深山老林里闯,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别看她刚才都举手投降了,或许,那正是一种大智若愚的表现吧。

此刻,已经不是石磊能不能害她的问题了,反过来,说不定谁害谁呢。石磊真担心自己碰到个母夜叉孙二娘,可别再把自己给做成人了肉包子。

不过,宁愿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目光已经迷离了,无所畏惧了。

此时,傅晓芸已经把披肩发绾在了脑后,显得清爽干练,别有风韵。谈笑风生间,她更是笑靥如花,风情万种。而且时不时的,她甜甜地一笑间,脸上还会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这笑容……恍惚之间,石磊涌上一种异样的感觉,忽然觉得她有些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这想法让他一惊,顿时把他从酒酣耳热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变得清醒了许多。他暗自思虑道,她不会就是那个女雇主吧?

可又一想,自己有些草木皆兵了,无论是那个在花海中偷窥自己的人,还是那个女雇主,自己都没见过面呀,既然没见过,又何谈眼熟呢?

如果是眼熟的话,那就应该是曾经见到过的人。然而,他又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在哪儿见过她了。

干脆试探一下吧,看看对方的反应如何。

于是他说道:“大姐,我看出来了,你这人可真敞亮啊,我最喜欢跟敞亮的人打交道了。对了大姐,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傅晓芸迟疑了一下,婉转道:“我嘛,从事的是服务行业。”

服务行业?这也太笼统了吧?石磊又问道:“哎……大姐,我怎么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你呢?”

“见过我?在哪儿呀?”傅晓芸先是一怔,随即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脸上再次现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

呃,这……这笑容,也太熟悉了吧?没错,自己肯定见过她。

一瞬间,记忆的闸门突兀地打开了,石磊一下子想起来了,对了,自己不但见过她,而且还不止一次呢。

顿时,仿佛时空转换了一般,往昔的岁月一下子呈现在了石磊的眼前,就跟放电影一样。

第一次……第一次见过这女子的时候,还是在他大学刚毕业的那一年的夏天。

那天,石磊一个人在大街上踯躅着,这些天他一直在为寻找工作而奔忙。此刻,他刚从人力资源市场回来。天空阴沉沉的,还飘着若有若无的雨丝,正如他此刻忧郁的心情。

夏天的雨,有时若有若无,细若游丝,此刻就是这样。但在此之前,却是正儿八经地下过一阵子的,简直是暴雨倾盆了,此刻的马路上还是湿漉漉的,在路过坑洼不平之处,还要防备飞驶而过的车辆溅起的泥水。

马路两侧是鳞次栉比的店铺,而在其中的一扇玻璃门里面,突兀地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那是一间门脸儿不大的歌厅,但此刻却火爆异常,透过玻璃门,能看到里面有许多身影在扭动,简直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就跟狂欢一般。

当时非常流行这个,与一些高端娱乐场所比起来,这种中、小型的舞厅则更加火爆,也许是因为价格实惠,更接地气吧。

仅仅是一道玻璃门之隔,仿佛就隔出了两个世界,门内是纸醉金迷,笙歌艳舞。而门外呢,是孤单单、冷清清,形单影只的石磊。

他漠然地往里面瞟了一眼,本来他是无意间的随便一瞥,甚至目光中还透着一股厌恶之情,但是透过烟雨濛濛的天光看进去,他的眼神忽然间一颤,骤然间变得炽热起来。

他看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正背对着门站着,因此,只能看到她的披肩长发,光滑的香肩,细细的腰肢,以及那圆润的双臀。但最引人注目,则是她身上的豹纹吊带裙了,那黑黄相间的豹皮花纹,与女性洁白、细腻的肌肤搭配起来,简直是绝配了,是美女与猛兽的完美结合,极具视觉冲击力,能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这时,那女子无意间转过头来,石磊更是看得呆了,那是一副精致的脸庞,粉黛峨眉、烈焰红唇,果然是个美女啊。

虽然只是一瞥,但那女子的性感、狐媚、以及那股风骚劲儿,简直蕴含着一种勾魂摄魄的力量,让石磊心茎荡漾,浮想联翩,过目不忘。

在那歌舞升平的世界里,靓男俊女,觥筹交错,欢声笑语,春风荡漾,与外面那湿淋淋的天气,以及石磊那火烧火燎的烦躁心情,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石磊暗自叹息,怪不得人们都爱往歌厅里跑呢,因为那是个极乐世界啊,那里歌舞升平,还有让人血脉贲张的美女,这种诱惑真是难以抵挡啊。

而自己呢,此刻落魄得就跟个叫花子一般,与那样的极乐世界简直是格格不入,那是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老天真是不公平啊。

面对如此灯红酒绿的场景,以及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对石磊这样涉世不深,且血气方刚,精力充盈的年轻人来说,其震撼程度可想而知了。

玻璃门内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让他可望而不可即的花花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