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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慈父

作者:何嘉树 | 发布时间 | 2017-06-30 | 字数:7579

在司马府邸的东北角,有处不大的菜园子,园内种着各种应季的蔬菜,一条蜿蜒的小溪穿院而过,园中央还摆放着一尊巨大的青石巨鼎,盛满水的巨鼎内游弋的却并不是色彩鲜艳的金鱼,而是几只呆头呆脑的绿毛乌龟。院子旁边还有株百年老枣树,每到秋季,满树的红枣如同着了火一般,吸引了无数的鸟儿来此偷食红枣。

这件恬淡闲散的农家小院的主人便是当今名震天下司马氏族的族长——司马相辰。

这个外表看起来其貌不扬、低调内敛,如邻家老大爷一般的司马老爷子,其实可称得上是司马一氏的传奇人物。只是他往昔那峥嵘岁月,很少向外人提及罢了,甚至连族内之人,也只是略有耳闻,知道个大概而已。

深入简出的司马老爷子是个干枯瘦弱的小个子老头,苍老的面庞上满是褶皱、如一个刚出笼的黄面大包子,身高绝不超过四尺,拄着根溜光的、类似于榕树根一样的拐棍,身着一件朴素的灰布棉袄,时不时的会从上衣的口袋里摸出几个花生米或几枚干果塞到嘴里。

虽贵为司马一氏的族长,但司马老爷子却并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按他的原话来说“这样喊太生分了,喊老爷子就挺好”。老头的性格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慈祥、随和,丝毫没有族长应有的威严与霸道。

随和是初次见面之人对司马老爷子的第一印象,短暂接触后,宾客的注意力便会被他下巴处的那缕花白的山羊胡所吸引。其实那缕胡须本身倒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只是令人奇怪的是,原本就不多的胡须竟刻意编成了一条纤细的小辫子,辫子的末端还拴着个小巧精致的金铃,铃铛只有指甲大小,而且没有铃舌。

司马老爷子从没跟人谈起过此中缘由,也没有人敢鼓气勇气询问他为何将胡子编成辫子模样,又为何绑上个没有铃舌的金铃。于是乎,在众人万分好奇之余,便有好事之人将其评选为中原十大未解之谜。

除了下巴处那根销魂的小辫子外,凡是与老爷子打过交道之人,都会被他那对洞察一切的眼神所折服。

那是一对苍鹰的眼睛,凛冽、冷峻、令人不敢直视;那是一对看过繁华落尽的双眸,深邃、沉稳、令人心生敬畏。那眼神仿若能洞察一切,如利箭般看透人的身体,只要被这双眼睛注意到,纵使再完美的谎言也会露出马脚。

也许这个矮小瘦弱、又谦卑随和的小老头,正是凭借于此,方才带领着司马一氏伫立于卧虎藏龙的贤仁城中几十年不倒。

司马老爷子与夫人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司马秉恒仪表堂堂、文武双全,早已开始慢慢接管起家族事业来,早年间更是遵从父命,娶了附族张氏之女,两人相敬如宾,膝下已有一名五岁的女儿和一名三岁的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在众人眼中近乎完美的大少爷早已是族内外公认的接班人,性格也颇似其父,为人稳重、礼貌谦逊,除了偶尔还会夹带些年轻人的冲动外,已基本具备了一位族长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目前只差一个时机罢了。说起时机,其实当今司马家最大的优势倒不是其财力的雄厚,也不是人脉的庞杂,而是掌权者的平稳过渡。这一点相比于内斗不断、暗流涌动的欧阳家,不知强了多少倍。

相比于大儿子的完美无瑕、众人敬仰,小儿子司马秉仲就逊色了许多。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虽沿袭了家族血脉,长得同样仪表堂堂、英俊潇洒,但面色总呈现出一丝不健康的苍白,嘴角也时常会神经质般的抽搐几下,他目光阴冷,不喜言笑,任何稍有姿色的女人都能引起他的极大兴趣。

相比于大哥在生意场上的意气风发、如鱼得水,这个小儿子在风月场上的建树同样不凡。

贤仁城大大小小的青楼妓院,每一个都有他挥霍过的痕迹。在沉溺女色的同时,这个纨绔子弟还十分好赌,纵使他赌术奇差、逢赌必输,但依旧挡不住他那好赌的手、嗜赌的心。幸亏早些年赌输过几次钱后,被老爷子及时发现,特意嘱咐他以后只能在自家的赌场里赌博。纵使他依旧夜夜笙歌、逢赌必输,但总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才不至于将祖上的基业败光。

“我不是不行,只是运气不好罢了。”这是秉仲公子的口头禅,每当他提起这话,便意味着那个晚上又输了个精光。

除了这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之外,司马家的二小姐也是一个奇葩般的存在。眼看将近三十岁的老姑娘了,愣是至今未嫁,倒不是说她容貌奇丑、无人敢娶,相反她的娇容虽谈不上沉鱼落雁、羞花闭月,但还算有些姿色,一番梳妆打扮后,也是一枚娇滴滴的美人。再加上家境殷实、权势滔天,香闺前总是应着如云,更不乏有权有势、玉树临风的富家子弟拜倒在石榴裙下。

即便她真的奇丑无比,甚至说有疾在身,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她依旧是个十分抢手的稀缺货

偏偏这个二小姐就是至今未嫁,家里也曾给说过几门亲事,无一例外全都被其果断拒绝,最后一次更为夸张,竟直接将说亲的媒婆打了一顿,扔出门外,并放出话来,“若再敢有媒婆上门提婚事,直接打断她的腿。”

如此以来,纵使有媒婆想赚这个名头和钱,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老腿啊。

对于女儿的任性之举,司马老爷子也只是唉叹一声,不再多管。此事原本就此作罢,只是不知从何时起,坊间流传起一则谣言颇有些耐人寻味。说是至今未嫁的二小姐其实心中一直装着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三弟司马秉仲,甚至有传闻说两人早已行了苟且之事。

此言一处,让一向稳如泰山的司马老爷子也有些坐不住了,或明或暗的使了一些手段试图将谣言止住,但此举显然起到了画蛇添足的作用,原本不信之人反而有些半信半疑起来,若不是心中有鬼,为何要行如此卑劣的掩饰之举?

二小姐这里走不通,只能从三少爷下手,最简单的方法自然是尽快给小儿子找一位夫人,还不能是随随便便的找一房小妾,必须是家境殷实、地位不凡的贵族世家,还必须明媒正娶,让整个贤仁城的百姓都知道这事儿,进而堵住他们那张传谣言的破嘴。

于是乎,在物色人选时,欧阳家新晋族长的妹妹欧阳俞墨便进入了老爷子的视线。这个人选固然不错,背景显赫又出身贵族,很符合老爷子选儿媳妇儿的标准,更何况老爷子早些年听闻说三少爷也曾拜倒在欧阳俞墨的石榴裙下,如此以来门当户对的同时岂不是又加了层情投意合?

纵使司马老爷子对这个准儿媳妇儿一万个满意,这事儿也不能一蹴而就,毕竟两大氏族联姻绝不是小事儿,甚至说是这几年少有的能名震泽西大陆的大事儿。如果联姻成功,不仅能彻底消除谣言给司马家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能打破现有势力的平衡,颠覆夏侯一家独大的局面。正当司马老爷子不知如何开口之时,欧阳族长的贴身侍女小枝便及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两人所见不谋而合,于是便有了先前那场盛大的喜宴。

可悲的是,深入简出的司马老爷子并不知欧阳俞墨有个情投意合的乔大管家,也不知自己的小儿子并非真的心仪欧阳俞墨,只是贪恋她的美色罢了。

每月十五日的家庭内宴如期而至。

最先落座的是司马秉恒,表情阴郁的大少爷进屋后便默默无言的坐在了族长正座的左手边,一落座就端起桌上的清茶一饮而尽,继而闭上双目,缓缓的揉捏着太阳穴,显得极为疲惫。

机灵聪慧的侍女赶忙快步走上前去,轻声道,“大少爷,让奴婢来吧。”

大少爷缓缓点了点头,随着侍女手上揉捏的动作愈发的娴熟,司马秉恒忍不住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只是这难得的片刻宁静终究被一阵爽朗的笑声所打断,“哎哟,我说怎么满院子都找不到大哥呢?原来是躲到这里享福来了!”

这人影还未出现,略带嘲讽的话语便隔着窗户飘了过来。未几,房门被人粗鲁的一把推开,凛冽的寒风趁机呼啸而入,毫不留情的将屋内正在舒舒服服闭目养神的大少爷惊醒。

“你怎么还是这么大大咧咧?”秉恒面露薄怒。

“我一直这样!”女子冷哼一声,微胖的身影迈入房间内,随即重重关上了木门。

细看进门这女子面若桃花,容貌倒也算是上乘,只是清秀脱俗的脸庞上硬是铺盖了一层厚厚的粉底,遮盖住了原本的肤色,朱唇丰盈饱满,但唇上的红膏显然涂的有些过于浓厚,给人一种油腻腻的、娇艳欲滴的感觉。身着一件金黄色的连体长裙,又披了件粉红色的貂绒小袄,整个人打扮的如一只发情的孔雀,以至于原本清新脱俗之感早已荡然无存。

随着她的到来,偌大的房屋内顿时充斥着浓郁刺鼻的香味,惹得一旁的秉恒少爷连连皱眉。

“怎么又打扮成这样?我看上次父亲的训话你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大少爷郁闷的发现,原本通过揉捏已经略有舒缓的头痛随着女子的到来又一次发作。

“父亲说了,重要场合一定要打扮的得体,这样才不至于给司马家丢人。”女子嘴上不依不饶的回道。看到自己的哥哥面露厌恶之色连连皱眉后,不退反进,竟拉过他身旁的一把木椅直接坐了下来,微胖的身躯更是刻意往秉恒所在的方向蹭了蹭。

“你这也叫打扮得体?”大少爷毫不掩饰的将木椅往后方移了几寸,面露嘲讽,“打扮的跟只公鸡似的。”

女子冷哼一声,“我愿意!你管得着吗!”

“我懒得管你!”秉恒也冷哼一声。

场面陷入了尴尬,彼此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这种沉闷的氛围倒是秉恒所乐于见到的,只见他饮了口清茶,示意身后的侍女继续揉捏,自己则重新闭上了眼睛。

身旁的“公鸡”显然不会让他这般惬意,两只眼睛转了转后,压低嗓门轻声道,“哥,我听说三弟娶得媳妇儿特别漂亮!美若天仙!是不是真的?”

秉恒无奈的睁开双眼,没好气的嘟囔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见过!”

“你怎么可能没见过?那天进门前,你不是一直在前厅吗?”女子明显不信,可能是考虑到有下人在场,说话不方便,竟挥挥手,让下人们全都下去了。

如此以来,秉恒只能自己动手,重新揉捏起胀痛的太阳穴,但他那粗糙的手法显然不能跟经过训练的侍女相比,揉捏了一会儿发现毫无作用后,只能作罢,怨恨的盯着一旁的“大公鸡”。

“说话啊!你瞪我干什么!”

“你能不能消停会!”

“你告诉我,我就消停会。”

“那天我确实在前厅,但一直在忙接待和应酬的事情,哪里有功夫顾及新娘子长什么样?一会她来到后,你一看便知,何必急这一会儿?”

微胖女子正欲再言,房门就又一次被人推开,率先映入眼帘的是秉仲那略显苍白瘦弱的脸庞,有些乌黑的眼袋,薄薄的嘴唇还时不时神经质般的抽动几下,紧随其后的自然是司马家刚过门的媳妇儿—司马俞墨。今日她刻意穿了一件黑褐色的棉旗袍,与屋内的“花公鸡”形成鲜明的对比,但刻意低调的着装并不能掩盖住她那绝世的容颜,原本就洁白无暇的肌肤在黑褐色旗袍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娇嫩,未经任何粉饰的面庞如出水芙蓉般显得清新脱俗。与此同时,一股淡淡的如雨后山竹般的清香穿过房间内浓郁刺鼻的香味,钻进司马秉仲的鼻腔中,后者忍不住在心中默念,“果然绝色!”

“好弟弟,您终于舍得露面了,可不能娶了媳妇儿忘了姐姐啊。”与跟大少爷的针锋相对所不同,“花公鸡”明显更喜欢刚进门的小弟弟,不待小少爷走近便站起身来,热切的一把拉住秉仲的手,将他拉到最近的座位上坐下。

“姐,我这不是忙嘛!”秉仲少爷顿时收起阴霾的表情,换上了一副特有的撒娇模样。

“这是借口!你忙的连半个时辰的功夫都没有?”“花公鸡”嗔道,但浓妆下的双眸中却满是爱意。

“明日!明日一定登门拜访,不,登门请罪!”秉仲少爷哄劝道,丝毫没有注意到新婚妻子正尴尬至极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花公鸡”无意中瞄了眼,却丝毫没有要提醒弟弟的意思,依旧用着她那甜腻腻的嗓音说道,“不是请罪!只是提醒你别忘了家里还有个老姐姐。”

“姐姐哪里老了。。。”秉仲话还没说完,便被大少爷不客气的打断。

“你俩聊完没?弟妹可还一直站着呢!”

“哎哟,瞧我这脑子,竟忘了这事儿了。”话虽如此,“花公鸡”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的歉意,也没有起身相邀,更没有让座的意思,依旧将司马俞墨孤零零的晾在原地。

“找个位置坐啊!别呆头呆脑的傻站着!”三少爷扭过头去,原本撒娇的表情变得极为厌恶,随手指了指桌角的位置,嚷嚷道,“快坐过去,别让人说我们司马家亏待了你。”

“是。”司马俞墨轻轻的回了句,因极力压抑以至于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双玉手紧紧的握在袖子中,青筋暴起、骨节发白。

大少爷偷偷瞄了眼桌角的新人,强忍着没有搭话,而是将侍女重新招至身旁,按摩揉捏起来,而“花公鸡”的注意力显然全都被三少爷所吸引,并没有再打扰到他的休息。

姐弟俩在一旁津津有味的聊着,肆意的开怀大笑,由于太过投入以至于连桌上的两杯清茶都不曾动过。

唯独司马俞墨,呆呆的望着桌面发呆,周围笼罩着阵阵寒意,仿若局外人一般。

随着某个下人的一声传话,“司马老爷到!”姐弟俩终于停止了交谈,大少爷也赶忙睁开双眼,迅速的整理下仪容,露出一个极为和善的笑脸。唯有司马俞墨,依旧如木偶般呆呆的坐在原地,甚至连眼睑都没有动一下。

“一会儿机灵点,不然晚上有你好果子吃!”三少爷已坐到他的身旁,咬着牙低声警告。

只是俞墨依旧一动不动,一言不发,若不是她起起伏伏的胸脯,真让人以为椅子上坐着的是一具尸体。三少爷见对方并无回应,顿时将手伸入桌下,在俞墨娇嫩的大腿上狠狠拧了一把,“听到没有!?”

“嗯,我尽力。”女子轻声道,任由大腿上的疼痛传遍全身。

“不是尽力,是一定!”小少爷加大了手上的力度,身旁女子脸上痛苦的表情以及微颤的身躯让他极为受用。

“嗯,一定!”俞墨顺从的回答道。

“都别站着了,坐坐。”又瘦又矮的司马老爷子笑眯眯的走进屋内,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到了正位上,由于身材实在太过于矮小,故而他所坐的正位要比正常的椅子高上几寸。

“你们等候多时了吧?”老爷子笑眯眯的问道,端起桌上的清茶啜饮了一口。

“没多久,我们也是刚刚过来。”大少爷赶忙接住话头,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翠珍呢?”老爷子依旧笑的满脸褶子,给人一种阳春三月的温煦之感,只是细心之人不难发现,那对明亮的仿佛能看透一切的明眸,却无时无刻不透露着严寒刺骨的冷意。

“雍德病了,翠珍正照顾他呢。”秉恒恭敬的答道。

“哦?什么病?找大夫看过没?”老爷子显得十分关切,毕竟三岁的雍德是目前为止司马家唯一的孙子。

“父亲不必担心,偶感风寒而已,已经吃过药了。”

“那就好,既然人都已经来齐了,那就上菜吧,今晚是家宴,我特意没让那些长老们过来。平日里大家都忙,难得我们一家子人坐一起聊聊天,彼此增进下感情。”

老爷子说着便伸出干枯的右手敲了敲桌子,侍女们得令,手中托着精致的翡翠玉盘,穿梭于后厨与正厅之中。不消片刻,八个凉菜、十个热菜便已规规矩矩的摆放在木桌之上。

正对着老爷子的是一条足有一尺多长的巨大鲈鱼,做菜师傅的厨艺显然十分了得,这鲈鱼做的不仅色香味俱全,菜盘角落处竟还放着一柄用白萝卜特意雕刻成的三叉戟。小小的三叉戟显得十分精致,连戟身上的图案纹理都栩栩如生,可见刀工之细腻。若换做之前,俞墨可能还会略感惊讶,但这几日相处下来,她早已习惯了司马家的作风,三叉戟的族徽形象简直无处不在,房檐上、水井旁,甚至连马桶盖子上都有。由此可见,司马一氏对族徽的膜拜与尊崇。

随着最后一道热气腾腾的丸子汤登场,老爷子笑眯眯道,“吃饭吃饭,你们一定饿坏了。”

众人闻言赶忙拿起筷子,却无一人敢率先触碰菜肴。

老爷子见状,也不过多的劝让,随手抄起翡翠描金筷,夹了一块鲈鱼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嚼了起来。

众人这才纷纷起筷,将红烧熊掌、麻辣雁舌、凤梨燕窝等等珍品菜肴悉数夹往自己的餐盘。

“这个味道固然不错,但终究不是那个味儿啊。”老爷子小声嘀咕道。

“我知道贤仁城中还有一家,父亲若想吃人鱼。。。”之前一直是大少爷在表现自己,小少爷早已闷闷不乐,如今终于逮到了自己知道的事情,便拼命的表现起来,不料话还没说完,便被父亲冷言制止。

“别胡说!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司马老爷子又夹了片红烧猩唇塞到嘴里,脸上略带薄怒。

小少爷吃瘪,闷闷的饮了口茶,低着头开始猛扒米饭。

“小墨,在我家住着可还习惯?”

“。。。”正在喝汤的司马俞墨万没料到老爷子会点名跟自己聊天,当下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直到秉仲少爷在桌下狠狠踢了她一脚方才缓过神来,赶忙将滚烫的浓汤咽入口中,慌忙答道,“挺好的,下人们听话好用,秉仲少爷。。。也很照顾我。”

“你别替他说话!他啊,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以后还要劳烦你多操心。”老爷子哈哈一笑,亲自盛了碗海参汤放到俞墨面前,惊得后者简直有些不知所措。

“不瞒你说,秉仲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虽娇纵顽劣一些,但绝没有坏心肠,只要严加管教,还是能撑起一片天地的。以后你们夫妻要互相帮扶,同患难、共进退。”老爷子语重心长的劝慰道。

“俞墨谨听族。。。父亲教诲。”

“嗯。”老爷子满意的笑了笑,缓慢的捋了捋下巴处悉数的胡子。

“爹爹,三弟没你说的那么差,我倒认为。。。”“大公鸡”终于忍不住要发话,却被自己的父亲不由分的打断。

“我倒认为你应该让我把话先说完,”老爷子略显责备,瞪了眼自己的女儿,“秉怡,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不懂规矩,这里是自己家倒还好说,将来若是嫁到婆家后还这般不懂礼节,岂不是让人耻笑我们司马一氏家教无方?”

老爷子是为数不多的敢当着司马秉怡的面提亲事的人,面对父亲的责备,这位不可一世的秉怡大小姐也只能干干的应了一声,便不再答话。

“还有一件事你们可要抓紧了哟。”老爷子重新恢复慈祥,望向俞墨的双眼中充斥着关爱,“赶紧给我整个孙子出来,我这把老骨头可有点等不及了。其实我早已厌倦了江湖纷争,也早就想歇歇了,说不定哪天心情好了,我就将家业一分,自己躲到深山中享清福去了。”

说道最后,老爷子的那对明眸从在座的两儿一女的脸上一一掠过,最后哈哈一笑,重新落到俞墨的脸上。

后者却并不答话,只是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算是应允。老爷子也没有再追问,便跟大儿子聊起了生意上的事情。

第一次晚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煎熬,尤其是司马老爷子那和善的表情和慈爱的目光,竟平生第一次让俞墨体会到了父爱的温暖,那是从已故的欧阳老爷子身上所体会不到的温暖,是区别于对欧阳俞枫的兄妹之情,又区别于对乔木的爱慕之情的特殊感觉。“父爱如山”这四个字,过了二十多年后,终于让司马俞墨切身体会了一把,甚至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可思议,仅仅只是一顿饭的时间,自己对司马老爷子的印象竟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

“也许,人在脆弱无助的时候容易被表象所欺骗吧。”司马俞墨试图解释这种诡异的感觉,但转念一想,便也释然了许多,“何为表象?何为真相?自己一片真心向乔木,最终得到了什么呢?除了背叛与欺骗还有什么?”

想到此处,俞墨便打住了自己的思维没有继续往下想,因为她不敢,因为刚刚想到乔木二字,她的心还是一如既往的痛。

都说时间如流水,能消磨掉一切,但她不这么认为,有些伤口,纵使过了一万年,依旧是条亘古不变的伤疤,丑陋刺眼的趴在你的心口上,印在你的脑海里。

“时间不早了,大家也都累了,早点回去休息吧。”司马老爷子慈祥的话语将俞墨的思绪拉回现实。

众人听命,纷纷放下手中的碗筷。

老爷子将搪瓷碗中的最后一口丸子汤喝干后,擦了擦嘴角,“秉恒、秉仲留一下,我还有些话要讲。”

就在俞墨准备起身离去时,又一次被司马老爷子喊住, “不知道你口味如何,若是有吃不习惯的地方尽管提,我让人再加两个厨子就是了。”老爷子看似平淡的话语中夹杂是关切。

“能习惯,饭菜很好吃。”俞墨恭敬的答道,竟有些受宠若惊。

“嗯,那就好,我们老年人好静,整个宅子难免会孤寂沉闷一些,你若受不了,等开了春,尽可以约上三五好友出门踏青游玩,出发前告知管家,让他给你备车马即可。”

“谢父亲厚爱。”俞墨轻轻的点了点头,第一次在这个陌生府邸找到了亲人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