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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5)

作者:抱窝鸡 | 发布时间 | 2017-06-12 | 字数:1435

(5)

上学是一件值得回忆的事情,那时候的记忆开始多了起来。

记得当我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爱上了看书,如饥似渴,只要是书,是有字的纸张我都会仔细的阅读,当然会有不认识的子,爸爸就给我买了一个新华字典,我记得很清楚,字典的外皮是绿色的塑料皮,我用了很多年。

那个时候刚刚学习查字典的时候用的是部首查字法,查的很慢,但是我还是很感兴趣,每次遇到了生字就会拿出字典来查找发音,然后看字义,我以我的理解能力是很强的,当然我的记性也很好,于是我从小就显现了超强的作文能力,我的作文写的很好。在当年的技校考试中,我作为是满分的。可是那个时代没有所谓的特招,所以作文好并不能占据多大的优势。只是作为一个爱好和特长,在工作的多年后在单位中参加一些写稿活动,年底的时候因为这个而得到一些小小的礼品作为对我的奖励。

那个时候弟弟也上学了,我每天的工作不是全力的学习,而是要把家务做好才会得到母亲的笑脸,所以有时候我会很郁闷,因干家务我就没有时间看书了。

当时的社会的资讯是很不发达的,就是收音机都是没有什么多余的节目。

记得我家最早的一个收音机是一个半导体,用两节一号电池。那时候家中一个收音机就算是好东西了,可是收听评书。我最喜欢听评书了,那是一种长期的广播,每天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一道那个时间段,我是哪里也不愿意去,可是妈妈总会安排我做这做那的,我很不开心,可是因为从小听话,又不喜欢反驳,所以还是耐着性子的去干。

记得我当时听的评书都是一些的历史剧,什么岳飞传,薛刚反唐,杨家将等等,当时听的津津有味的。那个时代的娱乐太少了,偶尔会有一场电影放映,其他的时间大家都是疯玩的,所以同龄之间难免会打架的。我是很文静的,不是我不想和同龄的人一起玩,而是我没有那个体力和经历。

记得小的时候女孩子最喜欢的活动是跳皮筋。

皮筋是电缆线中抽出了铜丝后的外皮,那个可以很有弹性,连接起来就可以玩了。一般情况下是四个人一起玩,两个人称皮筋,两个人跳。皮筋从脚脖子开始逐步的往上涨,厉害的人可以一气跳到嘎就我。而我往往是到了腰部就跳不好了,就会耽误对家,于是大家就不愿意带我了,要强的我也不在强求和她们一起玩了。更多的时候是和弟弟在家中看书讲故事。

弟弟年纪小,我就给他念课文,一片一片的念,开始念学过的,后来念没有学过的。总之就是看书,不再有其他的娱乐。

所以小的时候我的朋友是很少的,因为在大多数的人的眼中我是不合群的,是孤僻的,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其实也是寂寞的。

当然我也是有擅长的,那个时候有个有戏叫欻(chua)噶拉哈,就是用羊的后关节染上红色,用四个或者是五个洒在地上,最开始的时候是用沙包仍高了,抓起地上的相同的噶拉哈再接住沙包,然后积分,我这项游戏玩的很好,好到后来改用皮球来玩的时候大家都不跟我玩了,因为只要是我接手,他们基本是没有机会的就被我通关了,所以后来的我发现游戏的能力太强和太弱都是没有伴侣的,后来我就彻底的放弃了在同龄中找玩伴了。

于是我的生活中的关注点都放在了看书,看文字方面了。

不得不说爸爸还是很疼我的,发现我爱看书就给我定了几本杂志,有《儿童文学》和《民间文学》,于是小小的我发现了文字的魅力,同时也了解了人应有的品质,觉得人应该具有高尚的情操,人应该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人应该有一颗良善的心,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压抑着自己,按照自己认为的对地人生轨迹来生活,当我终于疲惫了,当我终于醒悟了,才发现自己过于酸腐了,我用我的知识禁锢了自己的人生,但是终究是幡然醒悟了,毕竟还有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