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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相公的新娘
CHAP 34
盛夏的清晨份外凉爽,推开窗户,我缓缓地深呼吸一口新鲜空气,脑中依然混沌一片。
双耳充斥着欢快殷情的小鸟的叫声,鼻间沁着不远处山间幽幽只在早上才绽放出自己的不知名的小花的香气,眼前抬头是青山绿水,低眉是沾满了露水的萋萋芳草。
——一片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却怎么也渗透不了我的心里。
初五,好日子。
宜嫁娶。
一手不停地在腹部来回逡巡抚摸,眼中却是空灵灵的,干涸得流不出一滴眼泪。鸭蛋黄般油油的旭日懒洋洋地在东边升起,周围的一抹朝霞明亮地耀眼。
喉咙间忽然哽咽,心中迷惘一片。天地如此宽阔,万物生灵欣欣向荣,我又何须一直如此愁断肠?
孩子没了,我可以再生;
另一个女人来了,我可以设计将她赶走。而且曹岳那边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会有一场好戏。
我是夏冷月,我怕谁?我在乎谁?我又怎么会像别的小女人一般为了个男人伤心得几晚不睡,偷偷掉眼泪?不期然对上铜镜,立刻印出我黑着眼圈,肿着桃子般双眼的模样。
嘿嘿,一阵爽快的风吹过,我忽然轻笑出声。却原来,口是心非一直是我的一个毛病。
记得一本书的作者说得精辟,女人和女人之间的话题永远离不开男人。此刻,我虽只有一人,可心中那颗令我牵肠挂肚,久久不能释怀的石头怎么依然是个他呢?
或许,我虽然智谋武功略胜常人,可追究到底,依旧是一个女人,一个没谈过多少恋爱,一个傻乎乎一生只会钟情一个男子的笨女人。
他以前也常常总是将“笨蛋”挂在嘴边嘲弄我,笑话我不会系盘扣,嘲讽我不会一般的针线女红,讥笑我琴棋书画无一精通,就连偶尔早上的早饭也不会膳制,还经常时不时地“很不小心”地弄伤自己。在他眼底,我或许就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底的笨蛋。
算计过无数朝中奸党,谋害过数不清的权贵强人,可我依然心甘情愿地作他眼里的笨蛋。而且只愿意做他一个人的笨蛋。在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里,我可以完全的作我自己,没有权力的追逐,没有蓄意的试探,我总是将自己毫无防备地在他面前展现,展现出那个天真的自己,单纯的自己。
即使在此刻,我依旧、仍然——愿意继续当他一个人的笨蛋。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我心底已注满了他的痕迹。一颗为爱情守候的心仿佛成了连容专属的容器,依照着他的模样镌刻在心头,除了他,我已经无法再容纳别的影子。
经过那晚,如今已是第十天,凡事我都已经想得很清楚。几年来的感情不是说散就散的。他的确伤害了我的身体,揉碎了我的心,更亲手杀死了自己的骨血。可,说到底,那不是他的本性。善良如他,可爱如他,健康欢笑如他,我那在金陵响遍全城的丈夫连容一直都是数千少女心中的偶像,他心地纯朴又善良,平日里待人极为友善,对于被宠得娇纵的我舍不得多一句责备,如若不是左右护法暗中设局捣鬼,让他误会,让他嫉妒发狂,他又怎会对我作出这些事?
每一次,我在外边打斗,受了伤回家,他总是很小心很小心地为我清理伤口,微弱的烛光下,他那柔和的面庞,呵护的表情,我一辈子都无法忘怀;每一天清晨,一份精心准备的点心总是暖呵呵、甜滋滋的沁润着我那颗在黑暗中迷失彷徨又疲惫不堪的心;每一次爱怜,他总是好温柔好温柔地待我……
如果不是因为误会,相公绝对不会做出那晚的事。而造成这个误会的源头,真正追究起来,始作俑者应该是我。如果,如果,如果我不是黑帮的老大,如果我不是夏冷月,那么何来的左右护法,何来的这场误会呢?是我将他拖入这盘乱局中来的,而且,看来似乎拖得太久了,现在,应是作个了断的时候了。
正盘算着,耳畔传来一片丝竹吹打的喧闹声。如今功力恢复了一成的我,屏息倾听,已知是为了今天迎亲准备二来的一些司仪鼓手之类的在吵嚷。
“哎呀,连大相公,这回可是恭喜你呀,这个新娘子真是少见的美丽,那个容貌闭……闭……闭……月,羞……羞……羞那个……那个……花……”口吃的媒婆声音又粗又大,想装听不见也不行,
“总之,那个……那个……新娘子真是和连大相公你……那个……那个……般配……哎哟,谢谢,谢谢连大相公,谢谢您的打赏,祝您早生贵子,多子……又那个多福。”显然,收了红包后媒婆的嘴巴登时利索了很多。
多子多福?闻言,登时心中一纠,自诩已经愈合的伤口却不自觉地开始流血。
连容整理了他的书房,当作他们的新房,离我卧房有一段距离,仿佛是为了刻意避忌。嘿,曾几何时,我已经开始要和他生分得用上“避忌”这个词了?呵呵,真是可笑。
率性潇洒如我,若不是尚有那一份感情的牵绊,的确应该一走了之。去他的黑帮老大夏冷月,去他的娇弱女子夏小离,我谁都不想当,两个极端的角色着实让我厌倦,腻味了。茫茫人海中,苍苍天地间,总会有“我”自己的一个容身之所吧?
很快,吉时到了,一阵阵吹打丝竹之声响起,对着镜子,抽出一块红色的手帕蒙在了头上,真是可笑,我的相公成亲了,可新娘却不是我?
心凉如水。我知道至今我仍然不肯放手的原因只有一个 —— 对情感的执着,对幸福的追求。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再为此追求,到那时,我就会彻底的死心了。
蒙着红帕,感受着窗外骄阳的温度,很好,还有一个时辰,好戏就要开演了,对上铜镜,我隐约瞧见自己嘴角那抹残忍的微笑。
呆立片刻,我开始疯狂地打扮自己。细细的一笔一划的描眉勾勒,苍白的脸孔已无须更多的粉底,只用小指甲勾出最最艳丽的桃红色胭脂抹在青灰色没有一丝血色的唇畔,剩余的一小搓胭脂淡淡地在两腮边揉开揉匀,登时,镜中的人鲜活起来,如若不是一身白衣,兴许会叫人误以为我才是今天的女主角。
勉强挺直了脊背,运起真气在周身循环了几个来回,身心才舒坦了许多,渐渐进入忘我境界。待到清醒,暗叫一声不好,糟糕,差点误了自己编导的好戏。
仰天一看,正是时候,立即加快脚步赶往门口。才到门口,耳畔就传来人群的大声惊呼“啊!”
“救命啊!”
“快跑!”
原本黑压压的宾客人群由于一位黑衣刺客的出现登时乱作一团:在我左边,肥胖却又喜欢袒胸暴露的女人晃着胸前的两团肉仿佛一个被人踢起的皮球飞一般的往饭桌下滚去;
右边,一个满脸仁义道德,瘦的一根竹竿的五十多岁的老夫子也是健步如飞,在逃命的当口仍不忘斜眼往那皮球的胸口瞥去;
前边,几个轿夫跌倒在地上,一个压倒一个,嘴里“哎哟,你他妈的”脏话不绝于耳;
身后,一些达官贵人则是全力呼唤身边的小侍卫给自己当靶子。
瞧见这场面,我反倒不急,一手扶着门侧,一手悄悄掩在唇边——笑了。
的确,真是好笑。方才一番媚脸讨好刻意奉承的人群紧紧在一霎那间全都变了。他们一个个卸下自己最好的面具,终于在生死存亡的瞬间暴露出自己的本性,人世如此,炎凉众生相,难道这还不好笑吗?
掩着嘴,又是一阵轻笑。
一个惊觉,回首一望,却发现自己方才的模样教人给瞧了去,定睛一看,那个瘦削挺拔的年轻男子不是谢永儿是谁?他怎么在这儿?心中一凛,暂不理会。
眼角余光瞥向那黑衣人,很好,是个好手。此刻他正矫健如龙,挥斥着东洋专属的长刀劈开逃命的人群,对着新娘的轿子就冲了过去。曹岳真是个好帮手,细心的连兵刃都挑选得如此技巧,果然是个做大事的人。心中暗道。
书店的员工早将连容团团围住,而那总会坏我大事的左右护法当然也很“巧合”地不在现场,一切都在我的算计之中。对着上鲜红夺目的喜轿的方向,默语:别怪我,怪只怪你自己选错了嫁娶的对象!想和我夏冷月抢男人,你到地狱去等吧!得意地嘴角勾起,这的确是一场好戏。
扭头看向远处连容的方向,相公,你害我没了孩子,我搅了你的婚礼,咱俩也算公平交易,是不是?轻蔑地嘴角冷哼一声,转过身,双耳倾听着那杀手挥刀劈向轿门的速度,心情这时才彻底愉快起来。轻咬了一下嘴唇,决定应该回去好好睡他个三天三夜。
恰在这时,意外发生。
人群中忽然杀出一人,熟悉的剑法,招招凶狠,快速封住了黑衣杀手的刀法。是谢永儿!该死的!早知道他要坏事!该死的小狼崽,当初真该一掌毙了你!
东洋的刀法虽然凌厉,可与无风的剑法却无法相比。刀和剑的较量,一招一式,两人都全力相拼。我慢慢挨近退在一旁,静待变数,手中已暗暗扣住一枚暗器,就待关键的时候赏那个坏事者背后一记。
俗语说的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那使用东洋刀法的黑衣杀手本来就因突如起来的谢永儿而气势大衰,再加上本来功力就略逊于对方,若不是谢永儿临阵对敌经验不足,早早就是要败下阵来。
不好,又是一个破绽。眼见谢永儿的长剑就要刺穿他的咽喉,我登时运起真气,手里的暗器就要发出,却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身后同时响起两个梦魇的声音:“小月!”却是方才太过在意打斗的场面,竟连我那可爱的两张贴身膏药来到身后也没有察觉。
心中惆怅一声长叹,心知今日无法成事,不由再度狠狠剜了坏事的谢永儿一眼,好个小子,竟然也敢回神挑衅我,真是活得腻了。正要一番计较,却听耳畔无风对着已占据上风的谢永儿命令道:“留下活口。”
不好!我一个焦急的眼神,因为背对着无风无晴,没叫两人瞧见,着急的视线却硬是又被姓谢的小子收到了。没待我示意,他长剑一吐,运力刺下,一剑刺穿了黑衣杀手的咽喉。
“你……”无风气得狠狠地盯着他好一会儿,终是顾及场面,与无晴两人转向连容那儿叙话去了,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算作婚礼一方主人的他俩有责任要给连容、在场的人群一个交待。
低头望着黑衣杀手的尸体,又抬眼看了看目光坚决又夹杂一丝调皮的谢永儿,再看向那顶喜轿,杀气再度凝聚,混蛋!都是一群混蛋!轿子中的女人,拿命来!暗暗挥起手臂,却又一把被谢永儿拉住,“老大!稍安勿躁。”刚刚杀完人的他,一脸轻松,嘴角完全一副看我好戏的揶揄。
好小子!知晓今日着实失去了机会,无法再除去轿子中的女人,不由万念俱灰。
狠狠咬住嘴唇,冷冰冰地扫了谢永儿一眼,心道,今日的帐我暂且记下了,撇下一干众人,扬长而去。
好久不会我的烈风、暴雨了,它们肯定想我了。这么一个难熬的日子,我真的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不离开,难道要留下来看着连容将别的女人搂在怀中吗?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卷起方才打斗激起的泥沙,在地上打着小转。干涸的眼角流出咸咸的泪水,我却告诉自己我只是被沙子迷了眼睛。
举足欲行,身后无风一番唱和声之后,人群又再度欢呼起来,熙熙攘攘地又恢复了原状,胖皮球依旧妖娆动人,瘦夫子仍然人面兽心,轿夫还是那轿夫,权贵还是那些权贵。一切维持不变,扭头一望,黑衣杀手的尸体已被搬走,若不是地上残留的一滩血迹,我简直要怀疑方才的那一出是否是我自己的一场白日梦。
挥挥衣袖,孤独的退场。的确,今天的女主角不是我。转身苍凉离开,身后传来人群中的叫唤,“哎呀,你们看新娘子好美呀。”
“是呀,连大老板,你们真是郎才女貌呀。”
“恭喜恭喜……”
提起真气,加快了脚步,突然想一个人跑到天涯,跑向海角,躲到没有一个人的地方埋葬自己。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老大,等等我。”
谢永儿,我的忍耐是有限的。闻声不语,虽只恢复了一成的功力,我仍然只一会儿就将他甩得远远的。
到了山腰,一声低啸,烈风欢快地任由暴雨座落在他头顶的鬃毛上小跑了出来,两个家伙见了我也是份外亲热。万物性灵,只一会儿,与我交心的它们就立刻感觉出我今日的不愉快,烈风不再调皮地在我耳边蹭痒,暴雨也不再用翅膀拍打我的长发,一个个老实起来,一个翻身上马,暴雨呼啸在我的肩头。
绕着最最颠簸的山路狠狠跑了十几个来回,终于,体力不支,一个不稳翻下地来,夕阳西下,身旁的烈风和暴雨默默守候在我身边,不想出一声惊扰了我。抬眼望向夕阳,声嘶力竭地呐喊出我心灵深处的声音:“连容!连容!连容!……”拼着嗓音嘶叫,渐渐声音转弱,眼皮加重,好累,好累,头也变得好重。
就在沉睡之际,忽然,身边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是谁?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是怎么也睁不开眼,好乏力,真的是好累……
下一秒,我只感觉在一个陌生的臂弯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