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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商之道

作者:花月月 | 发布时间 | 2017-06-01 | 字数:3004

“是吗?”明眸里闪烁着喜悦,她拍了拍他的肩,轻声笑了,“今晚又能加餐了,蛇肉鲜美甘甜,很好吃的。”

王建看了看那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大蛇,吞了吞口水,用一种异样的眸子瞄着她。

“怎么,你还害怕吃啊?我可告诉你,这蛇肉是上好的野味,你作为一个读书人,应该多吃一点补补身子。”她语重心长地说道。

王建只觉得无言以对。

晚餐果然是蛇肉汤,王建被她逼着吃了好几块。刚开始吃的时候,他觉得很恶心,快要吐出来一般。之后便觉得极为美味,很好吃。不用锦瑟夹,也吃了很多块。

天色微明,王建便起床了。趁着月色,他坐在临湖的走廊看书。锦瑟贴心地准备了两个蒲团在外边,因为她也喜欢临湖走廊的那个位置。万籁俱静的时候,坐在蒲团上,看着投映在湖心的月光,心也会跟着静下来。喧嚣了一天的心,也柔和了起来。整个人仿佛放空了一般,消失在无垠的宇宙里。

此时,王建在看书,而锦瑟在打坐。

她修行的是一种古武的功法,通过打坐,默念古武的功法,领悟天地之间的奥妙,感受心与心之间的距离,从而是修为提升。

这一套功法是她在一个古墓得到的,共分为五个层次,她眼下已经修行到了第二个层次——灵虚境。接下来往上是幻虚境、破空境、飞天境。修行至幻虚境,可以御水而行,御草而飞。修行到破空境,则能御空而行,飘然间有逍遥之感。而到了飞天境,则是心与天地相接。可以肆意接收天地的能量,达到出神入化之境。

王建已经不能专心读书了,身边有一个红粉佳人相伴,而且她还神情专注地打坐,衬托得他极度不堪。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可疑的红晕,为了缓解尴尬轻声问道,“你不觉得现在太早了吗?”

锦瑟已经进入修炼之境里,根本就无暇顾及他。

见她凝练的样子,他更加自卑了。

她的样子很端庄,修行也极为认真。他捧起书本,专心致志地读着。

太阳高高升起之时,锦瑟才从自己的境界轮回里走出来。她起身,伸了一个懒腰,望着身边用诧异眼神望着她的王建,很是狐疑,“怎么?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

王建疑惑地说道,“你刚刚该不是睡着了吧?”

锦瑟哑然失笑。自己刚刚明明在修行,可比睡觉更加有利于巩固于精力好吗?她翻了一个白眼儿,心中知道跟这种古人解释也等于白搭。于是轻声说道,“并没有,你好好读书吧,不要管我的事了。我去做饭了。”

说完之后,翩然而去。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说的就是她的身姿体态吧。

王建只觉得书中对应的人儿都有了现实的依照,看起书来也更加认真了。

这时,一声熟悉的呼唤响了起来。“王兄,王兄。”

王建心头一喜,李逸朗已经很久没有过来了。他赶紧迎了出去,脸上堆着笑容。“李兄啊,你都很久没有过来了?我怕还在想,是不是哪里得罪了你,所以你永远不来了呢?”

“哪里,哪里,王兄说笑了。”李逸朗身材较瘦,是那种弱质翩翩的少年。眉目之中有淫邪之态,巨大的黑眼圈在眼眶底下,精神很是萎靡。

锦瑟从屋里走出来,看着他说道,“夫君,吃饭了。”

“夫君?”李逸朗心底一疼,好奇地问道。

王建搔了搔头,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是啊,我们前些日子成的亲。只是世间仓促,李兄你又没有来找我,我也没有办法通知你。今日既然来了,就喝一杯我们的喜酒吧。”

李逸朗摆了摆手,“一大清早就喝酒,不太好吧?古圣人云,一天之计在于晨,我们还是读书要紧。至于喜酒吧,什么时候喝都来得及。”

事实上,他的心里是不想喝一杯喜酒的。不管他们两个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始终不肯承认她和他之间的关系。

王建见他拒绝了,也不纠缠,只是拿出书本,轻声说道,“今日我偶得佳句,不如和李兄品评一番。”

“好啊。好久没有听到王兄的高才了,我这就领教一下。”

“昨日登高天寂寥,浩浩天地数今朝。古今多少风流事,亘古一笑寒风里。”

“好,王兄的文采越来越好了,小弟真的是佩服啊。”他鼓起掌来,眼神里多了一抹喜悦。

身在厨房的锦瑟听到之后 也不禁点了点头。看来这王建不是绣花枕头,也挺有学问的嘛。

从齐云国建国以来,寒门和世族就被牢牢分开。寒门里要想出一个人才,简直比登天还难。

因为,一个人不是生下来什么都会的。从习字到读书,再到六艺,都需要名师领路,才能够事半功倍。王建身为寒门子弟,能够有这样的才华,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她端着粗瓷碗的手停了下来,苦笑一声,“即使有才华又能怎么样?朝试中那么多贤能之辈, 还有那么多世族子弟。一个无依无靠的寒门子弟想要出头,难如登天。就连这李逸朗,虽然家境比王建好太多,是富庶之家。但跟世族比起来,依旧算不了什么。李逸朗资质没有王建好,要想高中,更加困难。严格地来说,李逸朗也属于寒门中人。

只有世勋功绩之家,累世为官之族,才能够被称为世家。世家之间相互联姻,形成互相纠缠的关系。如同爬山虎一般铺天盖地,寻常人若是想要从中闯出一些名堂,难如登天。这一张密闭的网,只能够容得下优秀的世族子弟。

锦瑟端上一盆清粥,递上四根油条,辅以爽口泡菜。她微微一笑,看着李逸朗说道,“你还没吃过早餐的吧,快吃吧。”

李逸朗看见她红白有质的细手,无法拒绝,只好接过油条。他咬了一口,只觉得酥而不腻,实在是上好的品质。不禁竖起大拇指说道,“你的手艺真的不错,这点做油条的功底,即使是去天香楼做糕点师傅也可以啊。”

锦瑟悠然一笑,“真是谢谢你的夸奖了。”

李逸朗见她笑若桃李春风,心中荡漾无比,“其实,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一向粗心大意的王建没有看出他的异常,只是将自己盘里的油条也塞给他,“以往我一直都吃你的,难得你也喜欢我这陋室之居的食物,多吃点吧。”

李逸朗点了点头,这油条确实好吃,他吃了还想吃,也不拒绝了。

锦瑟用过早餐之后,便起身离去。

王建和李逸朗继续品诗读文。

锦瑟背着昨日做好的十几个背篓往京郊的集市走去。顾名思义,集市就是住在京郊附近的人们聚集起来贩卖、交换的地方,一般在固定的日子举行,四面八方的人都赶过来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锦瑟才将背篓运用到集市。并不是背篓很重,而是它很大,很占地方。锦瑟小小的身子被它压着,简直看不到她的身板在哪里。只能够看到两只脚在移动。

来到集市上,她将背篓摆好,擦了擦汗。还没有坐下来,就有一个老婆婆过来问价。她笑脸相迎,一一介绍。

这时,一个衣着稍显华丽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指着锦瑟说道,“婆婆啊,你可不要买她的东西,那是上当受骗。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哪里会织什么背篓,指不定只是绣花架子,忽悠你的。”

那老婆婆听到之后,果然面露犹疑之色。

锦瑟心中气极,看着她说道,“你凭什么说我的东西是绣花架子?”

她大声喊着,“各位老少爷们、叔叔阿姨、婶婶姐姐都过来做个见证啊,这位大婶说我的背篓是绣花架子。今天我就要向她和各位证实一下,我的东西绝对不是绣花架子。”

“好。”人群中传来起哄声。

京郊虽然离繁华的京都很近,但毕竟还是属于郊外,人们的精神生活并不丰富。此刻看到有热闹可看,各个都开始起哄。

锦瑟嫣然一笑,拿着那背篓,放在地上。整个人一跃而上,使劲地在那上面跳,背篓丝毫未坏。

那女子冷眉相对,极为鄙视地说道,“哼,这算什么。买背篓主要是比装得多,而不是比结不结实,你这不行。”

锦瑟难得去纠正她话里的错误,只是看着周围的乡亲们说道,“有没有谁有重一点的东西?”

“我有。”一个粗壮汉子将血腥的肉扔在了地上。那肉用一个竹筐装着,竹筐的边缘和底部已经坏了,看得出来这竹筐不结实。那汉子说道,“我这肉有两百多斤,你的背篓若是能够装着我的肉爬个几里,就说明你的背篓结实。”

“好,确实是个法子。张屠夫,你真是能耐。”

那被称作张屠夫的粗黑汉子是这市场上经常杀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