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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婚礼前夕
大约一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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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颜陆跟彩彩商量过,要不要同时邀请这两个人来参加婚礼,作为伴郎和伴娘. . . . . .
“她还是喜欢萧霁清的。”彩彩说着,又倚在颜陆的怀里。
“那不如让他们,一个做伴郎,一个做伴娘?”颜陆提议道,“没有谁比他们俩更合适了。”
“好呀好呀,我很久没有看到苏雾雨啦,可想她了。”彩彩说,“而且,这段时间,你一直陪我在意大利,跟国内的朋友联系,也不是很方便吧。”
“没事。”颜陆说,“不过这次结完婚,我可能要回去一段时间了。”话音刚落,颜陆就紧紧搂着彩彩,“不把你娶到手,我就担心,你会被人抢走。”
彩彩:“恩. . . . . . 这个担心是很有道理的。”
“. . . . . ”颜陆沉默了一秒钟,“彩彩,你有没有意识到,我可能只是跟你客气一下。”
“没有,你就是喜欢我。我知道。”彩彩一脸平静。
“恩. . . . . . ”颜陆沉吟了一会儿,眼里是慢慢的宠溺,他突然转身,一把把彩彩搂在了怀里,亲吻着她的脸颊,她樱色的唇瓣,她的头发,她的脖颈,一路向下,唇齿之间尽是撩人的火,不一会儿彩彩就被撩拨地受不了,他又吻住了她,跟她纠缠,一双大手也不安分地游走着。
许久,他喘着粗气在她耳边呢喃着:“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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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意大利。
这里风和日丽,气候温和。
衣服被一件件丢在了地上,凌乱地,有力地,充满情欲地,空气中渐渐染上了甜腻的味道,远远地,两具美好地肉体交叠在一起,汗水,喘息,呻吟,眼神迷离地望着彼此,渐渐被充满,从身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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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贤者时间。
一番酣畅淋漓的大战以后,彩彩窝在颜陆的怀里,用手揉了揉他那一头卷毛:“喂,下次不准突然欺负我。”
“不欺负,不欺负。”颜陆笑着,又低头吻她,很温柔。
“我们什么时候回北京啊. . . . ”彩彩抱着他伏在自己胸前的脑袋,问他,话说颜陆在得到穆家妈妈的助攻以后,又经历一番困难,终于抱得美人归。不过工作什么的,一时之间,全都丢在了北京。
“最晚下周。”
“恩。”
颜陆将她搂紧:“都安排好了,回了北京,你稍微休息一下,等过了两天,我很快就能把事情处理完。”
彩彩将头埋在他的胸口,一只手不安分地摸着颜陆的八块腹肌——颜陆坚持把自己那些不明显的腹肌叫做八块腹肌。
“你最近,好像有小肚腩了呢。”彩彩说,并且嬉笑着捏起了他肚子上的小胖肉。
“彩彩,不要捣蛋。”颜陆握住她的手,“我这腹肌不是全都在小肚子底下嘛。”
“你还好意思说,什么叫腹肌都在小肚腩底下嘛。”彩彩嘟起了嘴,叫人怜爱不已,颜陆轻轻地吮吻着她的唇瓣,不忍心放开。
“好了好了,要起来收拾东西了。”彩彩说。
两人挣扎了半天,才从床上起来,看了一眼这栋花园小洋楼,心里是满满的不舍。阳光金灿灿的,从窗外投进来,房间里是柔和的投影,轻纱覆在落地窗前,引进来清雅的粉色。
“这个小雕塑我想带回去。”
“这个工艺品我也想带回去。”
“我是不是要去见你的爸爸妈妈。”
“颜陆!”
“颜陆,我有点害怕。”
对了,忘了说了,颜陆和彩彩这两人,有点厉害,先斩后奏。自颜陆从家里被赶出来以后,就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全靠自己打拼,当然啦,结婚这种大事,还是要通知一下家里人的。他以百分之一百的霸气,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只说了一句,要结婚了。甚至没有说对象是谁,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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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彩呢,无论如何那都是婆家,觉得担心,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次在婚礼之前,终于要去见“爸爸妈妈”了。
“你说,你的爸爸妈妈会不会不接受我。”临出发的日子一天天逼近,彩彩也开始变得更加焦虑,时不时就要向颜陆求证一些问题。
“你那么好,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那万一不喜欢呢. . . . . ”彩彩低下头,“你之前,不就因为,不想跟他们安排的女孩子结婚,所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嘛?”
“彩彩,只要我爱你,就够了,他们的选择,不会影响到我,也没有办法干扰我。我是一个独立的人。”颜陆郑重地对她说,“我想娶你,我渴望后半辈子都跟你生活在一起,这是我认真考虑过的事情。所以相信我好吗。”
彩彩听了他的话,喜笑颜开。
“恩!”
话说颜家和穆家的联姻并非全然没有好处,不过颜陆可不喜欢商业联姻那套,简直太糟糕了,要知道,作为一个被家里卖过一回的地主家的傻儿子,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希望商界的利益,会干扰到他们两个。所以,他的坚决,还是让颜家感到意外的。
回北京的飞机上,两人躺在头等舱宽大的座椅里小憩,空姐前来问询是否需要食物饮料,彩彩觉得没什么食欲,加上高空耳鸣,身体不适很舒适,于是就决绝了。颜陆则要了一份慢烤小羊排,还有一杯香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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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家
“颜陆跟一个姑娘结婚了。”
“你说的是颜陆?”颜家母亲的脸色一滞。
“下周,他说要带妻子一起来见见你们。”
颜陆的母亲突然就非常不悦地拍桌而起:“怎么能这样一声不吭地结婚了呢?上次让他处的姑娘也是,被他活生生地给推掉了。”
“好了,你就消停一点吧。”颜家的老爷子终于开口说了话,他终于忍受不了他的妻子喋喋不休,唠唠叨叨地吵吵吵,“我看,穆家的那个小姑娘,就很好嘛。”
“怎么好了,怎么好了啊。穆家,能跟我们家比么。不过是A市的一个小企业而已,还好意思叫自己集团。”
颜家老爷子摇了摇头,“颜陆说了,这事儿由不得我们。”
“. . . . . . .”颜陆的母亲还是不乐意。
终于到了要见儿媳妇的时候,一开始颜陆的母亲是百般的不乐意的,有多不乐意呢,就恨不得跟颜陆说,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了。哪儿知道颜陆这个倔脾气,根本没有理睬她,直接就撂了电话。
隔了两天,又通了电话,终于答应要见一面了。
临行前,彩彩问颜陆,他妈妈喜欢什么样的,颜陆抱了抱她:“我喜欢的就好。”
“恩. . . . . . .”
见面定在了北京的福禄饭店,这是一家百年老店,颜家自觉家大业大,虽说这个小儿子,后来已跟家里没什么利益来往,但是名声在外,总是要让自己的脸上看得过去。
颜陆和彩彩早早来到福禄饭店二楼的雅间里。
要说这个福禄饭店,藏在市中心里,闹中取静,由于这整栋宅子都是老板自己的,所以也是个不差钱的主,一切由着性子。
做的菜呢,好些是老式的菜色,话说上个世纪,新中国成立,破除了很多旧习,随之消亡的,还有很多奇技淫巧,放在饭馆这个语境下,那就是很多菜都失传了呗。
人得先考虑生存,再考虑生活嘛。据说啊,那些老式的菜色,最爱堆叠的,恰恰是人工。套用某二代的话,虽说人工智能的发展飞速,但还是不如家里有秘书保安警卫员啥的,舒舒服服的,一个眼神就知道要的是什么,这恰恰是人工智能做不到的。还没有那么智能嘛,深度学习一类的研究也是这些年才兴起的。
放在菜上面呢?也有贫富的区别。
不是说现在的大厨手艺不精了,而是食客不挑剔了,并且,也吃不出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了。福禄饭店的老板是个快五十岁的中年老大爷,身板硬朗,看起来还很年轻,年轻的时候留洋,不过那时候学的可不是做菜这类的东西,显然也不会有蓝带学校这种“高大上”的海外厨师学院专门培训他。那时候崇尚学技术,所以他自然也是读了个工科一类的专业。不过没有学计算机,算是一个遗憾,要是赶上最早一批啊,现在估计就完全不一样了。后来觉得,还是做菜有意思。可惜旧时代终究过去了,新时代的人生活在快节奏的工业社会之中,味蕾被廉价而强烈的味道过度刺激,渐渐麻木了。食物的本味和精细的雕琢原本是福禄饭店及老一代的追求,到了现在啊,还是都变了。更不用说,到了现代,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年轻人的口味更是跟老一辈完全不一样了。
披萨汉堡一流的快餐,高脂高糖,凭借人们对酥脆口感以及刻在骨子里的对高热量的偏好,风靡一时。还有英国的馅饼,美国的牛排,德国的猪肘子,泰国的冬阴功,印度的咖喱,日本的寿司鱼生都占据了一席之位。旧时代终究是过去了。反正啊,福禄的食客,大多是老人。他们吃不惯外面那些浓油赤酱,说吃进嘴里的都不知道是些什么,味儿太重,还是要到福禄来吃。
比如《美食家》里边,那些食客,讲究的,可能不是多么名贵的食材,鲍鱼鱼翅燕窝之流,反而是清早的一碗头汤面,汤汁得清爽,面条得爽滑。再说福禄饭店,清炒的虾仁需是现剥的,只放一两滴花雕酒,再撒上一些些盐。火候要好,动作要快,多一秒,虾仁就要老了。再搁到掏空了馅儿的小番茄里,做成个番茄盅,才漂亮,才好吃,吃到嘴里,觉着那丝若有若无的番茄的清爽,直叹是夏日里的一道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