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友人
朱尚书听到指令,一口气未上来,晕了过去。朱夫人,被气的喷 了一口血,摊在地上。知乎,“这个逆子,这个逆子。朱尚书听到指令,一口气未上来,晕了过去。朱夫人,被气的喷 了一口血,摊在地上。知乎,“这个逆子,这个逆子。”
朱尚书一家已经乱套了……
自从采薇将朱维迁出宫之后,宫中的那些新近的男人们也不敢在作作了,于是就消停了一阵子。
微风不燥,阳光正好。采薇从御书房出来散步,略带一丝疲倦。
皇上的政务繁忙到一般人无法想象,历史上因政务繁忙猝死的也不再少数。相当一个好皇帝,是很难难道的。一个女人支撑撑起一个国家,可以想象,这道路是该有多么的艰难,但是采薇从未说过一个”难”子,替宁可咬牙吞血 的自己挺过去,有时候甚至自己躲在被子中偷偷得掉眼泪,也不愿意将自己的艰难痛苦透露给外人。
尤其是殷怀谨,采薇对他那么好,他做的那些事都是什么事,那次烂摊子不是采薇给他收拾的,每次都风言风语,对采薇更是放肆,只知道索取阴晴不定的家伙,这些书谏都是知道的,采薇多么一个优秀坚强的女人,他不喜欢就算了,但请不要糟蹋这么好的女人,不她还是个女孩。采薇每次从殷怀谨哪里回来,不是黑着脸,那次从他那里回来能水上一次好觉儿?一个男人,不知怜香惜玉就算了,向他这样令不清的也没谁了。
每次想到殷怀谨,脸色都会不由自主的显出一丝苦楚。一闪即逝。
前面的凉亭里,有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正在舞文弄墨。
作为贤明的君主,采薇也是一个痴愚人才的人。前几天,因为新人入宫,闯出来的奇葩公式也是数不胜数,向那位朱公子,来伺候皇上的竟然没有自觉的去调戏美人,竟然还调戏到皇上身上来了,还有来宫中吃喝玩乐,歌舞笙箫,把酒天明,更是数不胜数;这过日子的境界可比她这个皇上高多了,把她这个皇上当妈用,吃着她的,喝着她的,玩着她的,乐着她的,竟然还敢给她惹着奇葩事,这是要她非得在历史上留一笔笑话的节奏,说她留着他们干什么,这个不会,那个也不会,竟会惹事。当然采薇是不会像这个的,因为她没那闲心和没那闲暇的时间,
事实难为,提提都是一把辛酸泪。
如今有这么一个积极向上,舞文弄墨的玉树凌风的公子哥在这红墙绿瓦之下,绿草红花从中,不得不说是领采薇眼前一亮,不仅采薇,使着皇宫都多了一抹文艺的风采。
惜才如采薇,如今攥住有才之人,这人就跑不掉了。
采薇便想都不想的向玉树临风的才子走去。
采薇除了早朝时间,一身华服之外,平时一身轻便的着装,任谁都看不出她是皇上,淡然处世,屹立于世间。当然,宫中人已经习惯了衣着简约的皇上,有随风逐流的,也有侃侃而谈夸采薇简约素朴,严于利己,勤政爱民的。
当然,采薇是非常爱才,惜才的,自古英雄爱美女,贤明君主爱才人嘛。不得不说这位舞文弄墨的公子抓住了采薇的胃口。
微风轻拂过采薇的脸庞,耳边的秀发惹上那娇艳的红唇,衣服的素雅,更称红唇的娇艳,粉白的脸蛋,如玉的皮肤,别致,还冷,又不失淡雅的气质,就这样站着,便已经是世间最唯美的风景。
可能是感觉有人来了,那男子便回头朝采薇看来,就这么一眼,便看呆了,已忘记自己原来要做的是什么事情了。男子回过神了,感觉到自己的不礼貌,于是脸上便流露出一股红粉,意表道歉。
采薇看到后,印象不错,最起码比那些个好色之徒强多了,看起来,这人有些修养。最起码,在封建的古代王朝中,知道男子不可一直盯着女子看,并有报羞,一表歉意。便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前去和儒雅温润的男子攀谈起来。
男子心里甚是惊讶,世上竟有这么美丽的女子,多一份美丽,便显得太过娇艳了,少一分美丽,便有些冰冷如木雕。多一份淡雅,显得太过超然世外。少一份淡然,则有一些世俗。美的那么有内容,他刚刚一直在盯着她看,看到他都有写报羞,然,这女子,竟然如此大方,能振住场面。真是不简单,这等女子,必然是人间奇女子。想到这里,这男子顿住了,人间奇女子,这不是说的他们那个女君王吗?
男子瞬间,瞳孔收缩,难道说,面前这位,便是那个他要侍奉的女君王?看到这里,这男子便已经猜到了这女子的身份,如此聪明的男人,屈身于这如笼的皇宫大院中,真是世间又少了以为聪明人呀,当然,是金子,走的到哪里,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不,他的别具一格,引来了采薇的关注。
采薇并未看到男子瞳孔的变化,然而男子也为越迟一步,让女子看出他知道她的身份,他只是惊讶,没想到女帝天容竟然如此惊艳。连一向对女子没有太大感觉的他,竟然对这位女子看痴了。
白文博沉侵在自己的思绪中一直没有醒来,而采薇已经走到他的案前,欣赏着他的作品,如临海眺望,比水茫茫,海天一色,如万涛波纵,白帆点点,海鸟翱翔。海风吹起的海浪一排排涌起,落下,气势磅礴,笔走安然,泰山巍然不动。看字如看人,可以看得出,这男子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报复,但他的笔势在这最后又回国安然。看见希望淡然处事。
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又有一颗安泰淡然的心,这人不简单,采薇想,她不能将这样有才华的人圈居在宫中,他们应该有一篇天地,去施展他们的梦想,规划他的宏伟蓝图。
采薇看到这么气势磅礴是字,突然想到的。这字在采薇心里,又给这位出自李尚书家的嫡次子李润竹又加了一分。这是李润竹所不知道的。因为他的字,拯救了一堆身在水深火热的皇宫中的人。
“这字写的不错,笔走龙蛇,气势磅礴。”采薇不由得感慨出来。
这么一声感慨,将云游在自己四维空间中的李润竹乱了回来。微笑不失儒雅的说“姑娘谬赞了,和那些书法大家们比,在下这字只怕上不了台面。”
当时的书法大家确实不少,笔姿之多如“百花齐放,百鸟争鸣。”各占蓝山。不过李润竹的书法确实在当时的书法界能站上一席之地。他这样的回答,真是谦虚不失雅度,绅士不失风度。而且是儒雅界的一种代表证明他读的书肯定不少。从他和采薇的对话中可以感觉到那种儒雅的公子气势,温文尔雅,让人如沐春风,如临清溪。感觉十分舒服。
这让采薇对他的印象跟好了。
不知不觉,清凉如水的月光陶醉了跌坐在绿草从众多花朵儿。二人依然没有结束谈话。他们的谈话”不设政治之士,只谈文说呀。”
“嗯,先贤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小庙虽小,但则不住其主人的风姿。”采薇侃侃而谈,用隐喻说李润竹的这里,非常不错。
“姑娘谬赞,在下只是将自己的观点叙述下来,认为这样做比较好而已。”李润竹和颜悦色的说,颇有大师风范,又不失臣子礼节。
------
“好了,天色不早,我该走了,你也赶紧收拾收拾走吧。”采薇从未这么爽的跟别人聊过天了,这种不谈正事,只诉雅谈。很是高兴的离去。
只留下李润竹,“呵呵,女皇帝,真是不简单,博古通今,见解独到,别具一格,学富五车,思想大胆,做法更是惊天地,泣鬼神。”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采薇的吸引力真是太大了,这不给人聊了半天,人家就对他有感觉了。这廖汉的本事也太高了,关键是她什么也没做呀,只是她的那些思想就可以吸引的他那么奔向她。
“多才多艺,风华绝代,有理想,有才华,有事业---,这在现在,就是明晃晃的四有青年,只是,为什么在古代,这回还没结婚,很是令人好奇。”采薇真的有点好奇者李润竹为什么现在还不结婚,像往常,向他这样的,孩子都能读书看画了。
自古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人,后面的女子才大把大把的呢,这李润竹,整天诗词歌画,没有什么情趣,看上去也不是会调节情趣的人。他只是才华横溢,缺少了风流倜傥,所以单到现在都未结婚,不是没结婚,是都合离了,连李尚书都感觉他的儿子有性取向。特别的担心,四处寻找名医,但检查结果只有一个,没有问题。
刚好,赶上这次的选秀,于是便让李润竹尽量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