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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姑妈篇(上)

作者:尘尘一梦 | 发布时间 | 2017-03-06 | 字数:11314

番外2——姑妈篇

又嚼了两片咸酸的榨菜,靠坐在柔软座位上的我,才算暂时止住了太阳穴周围的阵阵眩晕。挺直了腰板,我让后背整个贴上那镶着镂空雪白花边座椅的软绵绵的靠背,深深吸了口气,才又去注视窗外飞速掠过的景物:树木、房屋、农田、荒地、河滩、杂草……瞧着眼前一幕幕的变幻,我忽而生出一种感叹,其实,人生也就好像这坐火车,你一段又一段连续着的经历就宛若这窗外正持续变换着的风景,虽然处在其中的当事人每每或痛不欲生,或飘飘欲仙,但是到后来,等这些东西都过去后,你就会晓得,那些痛,那些爱,不过是已掠过的风景。

唯一留下来的,真正属于你的,就只有记忆。

我的人生也像一连串变化的风景。筛选掉重复单调的吃喝拉撒外,剩下的则是一些至今在我脑海中难以磨灭掉的印迹。

先说张老太吧。她住在我侄子家隔壁,听说退休前是大学里的老师,那么自然比我这个从小长在乡下如今老在乡下、曾经大字不识几个现在最多读熟了《圣经》的老太婆要有学问。偶然的闲聊中我得知,张老太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就超过了我乡下那七亩田的全年收入,退休后的一个月的养老金减去我大半年的存款也还有结余。经由一次她半夜敲门嫌我说话大声吵到她睡觉的事故之后,我就和她杠上。她说亲眼瞧见小区外某家小饭店的酸菜鱼用的是回收的地沟油,谁要是连吃十日,顿顿吃这酸菜鱼,不得病,她张老太除自动奉送全部买这酸菜鱼的花费外,还倒贴一倍。乖乖,天下还有这等好事?!我一连买了九天的酸菜鱼,整整二十七顿(早餐也用前日剩的酸菜鱼的汤料下面),弄得我那侄壮犊子那几天早上根本不想赖床,只要一闻到那酸腥味儿,就仿若夹了尾巴的狼沿着门缝溜得无影无踪。到后来,那家小饭店的脸涂得像妖怪、说话声像杀鸡的老板娘一看到我上门,就止不住地裂开那血盆大口里边镶了一嘴的金牙,一缕缕黏黏的好似煮沸的麦芽糖似的口水就顺着那两排金牙往外渗。往往直把我看得冒了冷汗,才晓得人家这是在冲我笑。开始几天,我剩下的一些鱼骨头,倒在楼下的垃圾桶旁,还能招惹来几只肚子圆滚的流浪猫。不过,那些猫在瞅了张老太拎来装猫粮的口袋之后,就再也不肯买我的账。——听楼道里的其他人说,傍晚在楼道前垃圾桶旁喂流浪猫是张老太多年的习惯。——到了后来,那些猫只要一听到我的脚步,嗅到我手里垃圾的气味儿,就四下逃窜,如临大敌。一次,一只瘦得仿佛一身排骨的新来的猫儿因为逃得慢,被我逮住。当我把我吃剩的还带着不少鱼肉的鱼骨头用塑料盒盛了毕恭毕敬地端到它面前的时候,这作死的,嗅了几下之后,竟然在我眼皮底下弓着身体喵喵喵地惨叫着步步后退。我来气按住此猫的脑袋,逼迫它吃了几口,然而,没过一会儿,它竟然吐了,吐出一堆花花绿绿,形状仿佛一滩滩稀释了的鸡粪般的东西。尽管后来来了物业的人硬着头皮把地下重新打扫干净,但是,那味儿却似乎并未消散,一连几天留恋在周围的空气里凝聚不去,围绕着这小块空地的三栋大楼的人家只好家家窗户紧闭。

后来张老太傍晚下楼再拎着猫粮喂猫的时候,就戴上了一个遮蔽住她半张脸的大口罩。几乎只消一眼,就可看出她那口罩是精挑细选的,那颜色却与她身上紧身的呢子裙色调一致,呈条纹状的桃红与亮黄相互间隔。远看几乎就是一匹被染了色的三条腿的斑马。没错,她还驻着拐杖。第十天傍晚,我摸着隐约不适的肚子,拎着一袋酸臭的鱼骨头下楼倒垃圾,刚来到楼道,就撞上了驼着后背的张老太。那时天色已黑,铅灰色的霾侵吞掉她身上的亮色,从后看,她既像一个被弯折了的黑白的剪影,也像一座被灰尘包裹着的老式座钟。回头望望我,她用她那涂满了指甲油的手指仪态万千地抚摸了下脸上的口罩,然后,很快扭过头,“喵呜喵呜”地叫唤。叫唤了几声后,就蹲下身,脑袋的一侧贴着拐杖,肩膀靠近蓝色的垃圾桶,小声地嘀咕,

咪咪咪,还是你们最实在,不像有些人,为了钱,连地沟油也敢往喉咙里灌。

我拎着垃圾,在垃圾桶前止步。

不知怎么回事,那天没有一只猫前来领受张老太的恩惠。她竟是恼了,更恼人的是,她居然怪到了我的头上。

喂,你手里的……那味儿把猫都熏得不来了。

我站在垃圾桶旁,倒吸着冷气,决定暂时让我的听力失效。

然而,针扎般的话语还是如抑制不住的潮水般硬生生地往我耳里钻。尽管我文化水平低,但还是很快听出身旁之人脱口而出的讽刺意味。她原话说了什么我已不太记得,但大意却是在说,公德心与素质这两样东西,迄今为止她还没在农村来的老太太身上发现。言下之意,我自是被包含在她当时所认识的农村老太太之中了。哼,瞧不起我?我还蔑视你咧!撇着嘴,我攥着垃圾袋,恶狠狠地往半蹲在桶边的某人身边吐了口浓痰。

天雷瞬间勾动地火。张老太如点着了爆竹般,跳起了身。她激动不已地指着我的鼻尖,颤抖着手指,尖利地叫,你干什么?!

干什么?嘿,没有公德心,没有素质的人能干什么?哑着嗓子回敬完这句,我便解开了垃圾袋原本扎好的袋口,让浓烈的酸臭飘散开,接着,我举高袋子,提到与对峙者眼角相仿的高度,然后,正对着垃圾桶,倒提袋子的底端,哗啦啦地倾泄而下。不出我意料地,菜黄色的汁液飞溅到面前之人的脸上,至少,在有限的光线下,我注意到,她那鲜艳的口罩不复是单纯的条纹。

行了。完胜。拍拍手,我见好就收,对着垃圾桶旁自己斜斜的影子比划了个剪刀手。

投诉!我要投诉!背后凄厉的尖叫不绝于耳,呜呜呜地跺着拐杖往地下砸了数下,她又叫,我要找物业……我要找居委会……我要找报纸……我要找律师……我要——忽而,叫声暂歇。那不正常的暂停就仿若闹了一半的铃却突然静下来的闹钟一般。虽然我还在拍着手,轻飘飘地往回走,但是,心跳却开始加速,好像有些不对。

接下来背后一声巨响更验证了我不安的揣测。的确不对。回过头,却发现前一分钟还愤怒异常的人已倒地横卧,仰躺在了垃圾桶旁。抛撒开的一颗颗老鼠屎般的猫粮覆盖了她的头发与脸。压在她身上的那根黑漆漆的拐杖与她身体的方向交叉,很标准地形成一个十字架。噢,上帝保佑,阿门!主啊,天父圣母我的个天爷哪,急救的电话到底是119还是911?哎哟,不好,不好,我的肚子怎么也忽然的不对劲哩?哎哟。

此事第二天,我穿着病号的衣服来到了刚被从急救室推出的张老太的病房外。啧啧啧,他娘的——请原谅,上帝,我这是性情所至,倒也不是故意说脏话——瞧瞧人家教书先生住的这房间,不光有大电视,大冰箱,大空调,单独的大茅房,还有整整能摆下五张炕的大客厅,客厅亮晶晶的玻璃桌上还摆了一盘红得像婆娘的胭脂、个头好比汉子的拳头的大苹果,玻璃桌下垫着一块颜色比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羊羔还嫩的长满了胡须般长毛的大毛巾。你说这也怪了,城里人偏有把毛巾铺在地下的习惯。啧啧啧,不过,这豪华病房的气派自然不是我这个住着过道加塞儿的病号所能相比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人比人……那个气死人。

我一边想着,一边已蹑手蹑脚来到了那间大客厅,脏兮兮的鞋底给那块雪白的铺在地下的大毛巾留下了好几个不客气的吻痕。就在我把目光的焦点从四周的雪白的墙壁上掠过进而落到桌上那红得好似春节乡下那些唱戏的大姑娘的嘴唇般的大苹果上的时候,细细的张老太的声音传来,想吃就吃吧,趁着还吃得动。

嘿嘿,你这个臭老太,你这是和我客气还是咒我?——呸!我岂是我那连好话坏话都听不出来的呆侄子所能比的?嘿嘿,正所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俱往矣,俱往矣。我才不生你的气。——站在豪华病房客厅的我狠狠往地下那又白又软的大毛巾上面吐了口口水,跟着还不解恨,又迈开两腿,两脚分别很用力地把那痰迹在大毛巾上蹭得黑黑黄黄,才肯罢休。

老妹子啊,你来。床上的人忽而用母猪下崽时哼哼唧唧的声音唤了我。

我急忙抓了个苹果,塞进领口,然后一手紧紧按住胸口那陡然挺起的凸起,半遮半掩地走了过去。

才走了两小步,我后脚跟就仿佛三伏天被人面团粘住了的知了似的完全黏在了地下,后脖子对着门的地方嗖嗖的往外渗着凉气。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床上的张老太竟是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多岁。

我望着她灰白的头发,问,昨天不还是黑亮的跟个煤球似的?

她便有气无力地冲我挤出一点笑,说,我看的那个是她出门一直戴着的假发套。

那……那你……你的脸……怎么也一下子就从水蜜桃似的红变成了狗屎般的黄?

她朝我撇撇嘴,说,今天她没抹增白霜、没扑腮红。

最后,我又盯着她的眼皮,很是认真地看了又看,过了会儿,忽然咦了声,问,怎么总感觉你的眼睛看得有些不对劲,好像和先前看得不一样。

这回,她干脆把头扭过去,用很小声的声音告诉我,说,护士刚刚拿走了她的双眼皮眼贴。

我遂哦了一声,然后让方才我说话间一直停留在胸口按住那个凸起的手又加大了些许力道,接着,用靠近张老太病床的另一只手给她拽了下被角,就略嫌气闷地闭上了嘴。

侧过头,去看靠近她床头那扇窗户挂着的印着淡蓝色小花图案的一直垂到地的窗帘。此刻,随着屋内那阵阵暖和得几欲熏得人头脑发胀的暖气的气流,这面朴素淡雅的窗帘也随着气流微微颤动,那柔弱附和着的姿态就仿佛丁家村阳春三月村头泉边那排又粗又高的杨柳树在幽幽的微风下被几只调皮的燕儿摇乱了枝条一般,都是不经意间的姿态,也都流露出了不经意间的美。啧啧啧,我丁翠姑竟然说出这么……这么有那个叫啥……我那侄子上大学时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个词……他妈的就是他了——哲理,对,我竟然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我简直、简直都快要爱死我自己了。哦,阿门,主啊,请原谅你的信徒对自己实事求是的褒奖。

上了大学之后,壮犊子就会用平常周末的时间做家教,然后腾出整个寒暑假,回到丁家村,教我这个一辈子都没识得几个大字的农村老太太认字。当然啦,万事开头难,还有那什么,登上蜀道那个更难。不过,壮犊子很会做老师,他先是从我最感兴趣的《圣经》教起,依照着我原本就背得滚瓜烂熟的里边的句子,捧着《圣经》的书,指着对应的字,一个一个地读了,让我比对着仔细地看。跟着又教会了我用部首法查字典。嘿嘿,拼音我学了整整三天。三天后,我指着门前一对摇摆而过的肥鹅大声念“O”,冲着壮犊子画的一个好似麻雀的乌鸦念“e”,然后,附近几个光着屁股的小毛头就纷纷跟着我大声地念,壮犊子遂立马暂停了对我的拼音教学,说是不能误人子弟。嘿嘿,都说兴趣是最厉害的教书先生。结果事实上,不到一个暑假,我就能基本认全并会写《圣经》上的所有不太复杂的字了。等暑假过去,我侄子去了学校,我就在家里就着他留下的上学期用过的一些课本,结果只翻了几本被称作世界文学名著的书的开头几页,那原本在我心里渐渐累积起来的甜滋滋的喜悦就被冲浅、冲淡,并很快统统冲没。光是瞧那一串长的叫人眼花缭乱的什么特洛斯基、什么斯塔莎、什么丽沙白之类的人名,就叫翠姑我分不清谁是那个谁,那个谁又是谁了。啧啧啧,最叫人气愤的是,往往这些所谓的名著,一点儿没甚趣味,铺天盖地,大费周章地写那么一大堆,只会叫人看得想把书扔到茅坑里,再往上不停得砸石头,好叫这书名副其实变得又臭又硬。嘿嘿嘿,后来,我终于发现一本《天龙八部》的分册,总算找了本好书,大半夜开着灯,一口气读完了。读得心悬想急于知道结果,就天刚蒙蒙亮,给壮犊子打了电话,要他给我寄一套这书的全本,这不,现在这套书还被我藏在衣柜里当宝贝哩。别他妈的跟我说什么思想的深刻性,揭露社会的丑恶性的明晃晃的大道理,反正我翠姑只认一个理,书写得不好看,人就不爱看。这自然不能全都说是读者的问题。——哎哟哟,瞧我,又扯到了哪里。我晕!我倒!我去!言归正传,说咱正题。

关于张老太的事其实也没啥好说的。等她再唤了我一声大妹子之后,我便发觉她落了泪。尽管她没有正脸对着我,但从她后背哆嗦的样子,我还是能十分地肯定——她哭了。然后,她就一直拿后背对着我,说她那多年前撇下她的老伴,说她那双已移民到海外的儿女,说儿女每月都会邮寄给她的生活费,说逢年过节她生日这些生活费还会加倍,说她的一个外孙女一个小孙子会在电话里奶声奶气地用英语喊她“哥软的马”,说她后来请教了小区教英语的退休老师,知道是外婆奶奶的意思后,她禁不住地在人前用手揉眼说是沙子迷了眼睛。听到此处,我忽而打断她,问,你不是大学里的教授,英语都听不懂?

她一直颤抖着的肩膀忽而僵住,沉默了一会儿,她便用蚊子哼的声音说,她的确一直在她那所大学的教授办公楼里工作,不过却是工作在楼道里——

我听得不解,就追问了句,楼道里干什么工作?

保洁。她的嗓子更是压低,开始,我根本没听清,便又追问,保什么的?她呼地一下抹掉了泪,转过身,朝我瞪大了眼睛,怒气冲冲道,扫地、拖地、倒垃圾的阿姨。我干的就是这个,怎么的?你讥讽我,挖苦我,嘲笑我啊!明天,不,今天一会儿,你就可以打给小区那些老头老太太们,揭了我来小区后伪装了十多年的皮,叫我在小区里抬不起头啊?你大可以这样办,绝对可以这么办哪!

可是……我的回答却令张老太噎住。我耸耸肩,朝她撇了下下嘴唇,道,喂喂喂,我说,现在,你们那大学还缺人么?我又说,你给我介绍介绍,别看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事实上,扫地拖地倒垃圾可全不是问题。真正叫我干起活来,保证一个抵仨!至于那工资嘛,更是好说,只要有你原来工资,不,只要有你退休工资的一半,就万事大吉。

张老太的老脸逐渐泛红,瞅着我的脸,她像是判断了会儿觉察到我真的不是在故作姿态,然后才耷拉着眼皮告诉我,说,她以前说给我听的她的工资,也是她在人前吹嘘的障眼的工具之一。说着停下来,很不自然地瞥了我一眼,神色微微忸怩,道,一个保洁员的工资会有多少?

我呆呆地望着她,许久没有说话。床上的她似乎是为了躲避我的视线,干脆闭上眼睛,装作休息。

不知怎么的,我长叹了一口气,绕过床尾,走到窗边,开了半扇窗。于是,立即,扑面涌入一股寒气,屋外的天空早是阴沉沉一片,悉悉索索的米粒般大小的冰雹正万分殷勤地拍击着窗玻璃。从二层楼的窗口俯视,医院小花园里一些全年长青的灌木丛的顶端已被覆盖了一层晶莹透亮的薄被,花园通向医院住院部的镂空的木制走廊上悬挂着的枯黄干巴的藤条。经由这冰雹渲染,似乎也都有了湿意有了光泽,在走廊顶部的木条缝隙里垂落下凌乱的枝条,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枝条下不时掠过的脚步奇快的白大褂与蹒跚而行的病号。大部分时间,小花园内寂静异常,就像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冷清得透露出几分可怜。

床上的人似乎也被屋外冰雹带来的清新空气给感染,慢慢地竟是从床上坐起了身。老妹子,其实,我也不想骗人的……可是……可是,你看,小区里住我们这幢楼的李大爷,再瞧瞧住我们隔壁楼常来找我玩的刘奶奶,他们,前一个是机关里的老干部,后一个是供电局的老员工,工资福利各项待遇,虽说人家是从不避忌,彼此聊起天来张口就说大大咧咧的,可是,我不行哪!和李大爷,和刘奶奶他们……和他们……我一个做保洁的……怎么和他们比?我若是和他们说了……说了实话,他们谁……谁又会睬我哩?

听到这里,我眼前张老太半坐在床上耸动肩膀的身影逐渐在我眼前模糊,取而代之的是她被剖成两半的形象:一个是她画着靓丽的彩妆在小区一干大爷大妈中间拄着拐杖忙碌穿梭的斑斓的身影;另一个则是她每天傍晚拄着拐杖拎着猫粮痴痴守在垃圾桶旁喂流浪猫的单纯的黑白影像。不知怎么的,后一个黑白影像的四个边际逐渐扩张,影像放大,而后便侵占了前一个彩色的,将之全部覆盖并最终与眼前之人融为一体。

打那以后,我和张老太就成了无话不说的那个——用城里人的说法,应该叫——闺蜜。住院期间,我常常来找张老太聊天,拣一些从护士护工那里听来的笑话趣事说给她听,逗她乐;我俩出院后,又经常彼此敞开了房门,相互搀扶着,在小区里晒太阳遛弯喂猫。我身体康复得自然比她快,常常就顺带着帮买菜、做饭、洗衣服。不过都是些芝麻绿豆的事,可是张老太每次受我照顾,都感激得跟中了彩票头奖似的,双眼噙着泪花。等她身体又好了些,我们就结伴去超市购物。常常是特地等到了晚上八点九点以后,超市的一些蔬菜水果打折,我们就即刻出动,掐准了时机去淘物美价廉的好货。一次,张老太和我在挑拣一些看上去又小又丑还长着黑斑的苹果时,她和我开起了玩笑。她说我就好像这有机水果,一直都拿真面目示人,不知道我的人总以为我不过是个干枯得如一根烂柴的农村老太太。只有晓得我的人才懂得我……是真正的内秀哩。记得当时,听完她这个比喻,我就抓了一大把试吃盘里的苹果碎块,往嘴里丢,一边砸吧着嘴一边冲张老太眨眼睛,口齿不清地大赞,甜!

那段日子,张老太几乎天天和我形影不离,好几次,她那原本几个关系好的什么刘奶奶、李大爷来找她玩,都被她三言两语给打发走了。那期间,因为和我时常外出逛超市,她那条多年行走不便的腿竟是康复神速。再后来,有几次,她出门已是不需拐杖。小区里几个熟识的大爷大妈纷纷说,张老太的活拐杖便是我。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壮犊子这里住了一段时日后,我终是要离开了。到现在,我还记得离别那天忽而起的浓雾以及浓雾中张老太那张描绘得色彩艳丽的脸。我曾经不止一次地看过她化妆,看着她戴假发,贴双眼皮贴,抹增白霜,涂口红,扑腮红。因此,我完全晓得,要呈现出这样一种视觉效果要经过的必然步骤与程序。曾经好几次,瞧着坐在镜子前细细描绘的她,我都有一种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的冲动,想去问她一声累不累。不过,我终于没问出口。而这,我想,也许便是张老太一直和我要好的原因之一。天父告诫过我们,教导我们学会尊重,对于这样一个爱臭美的老太婆而言,或许,默默地等候,静静地观赏,就已足够。

只是我从没想到,三年前那场大雾中的分别会成为我和张老太的最终诀别。听壮犊子后来说,自打我走后,张老太就很少出门,既不去超市,也不再和原先那帮刘奶奶李大爷的老人们玩乐,常常只在傍晚天快黑的时候,才拎着猫粮,拄着拐杖,守在垃圾桶旁。至于她脸上是否装扮得靓丽依旧,就没有人去注意了。壮犊子只说,张老太招呼流浪猫的方式一如从前,仍然是“喵呜喵呜”地惟妙惟肖地学着猫叫,不过声音里失却了原先声音里的某些的鲜活因子,剩下的那些仿佛被时间滤掉后的沉积经由着她的嗓音散发出来,就会叫经过她身边的人常常听得掉眼泪。后来一段时间特别冷,张老太下楼的次数就更少,常常是三天才下一次楼,在垃圾桶旁堆积准备好三天的猫粮。再后来,足足十来天,没人见过张老太。傍晚蛰伏在小区楼道垃圾桶边的流浪猫掏心掏肺地狂叫不停。又过了十来天,壮犊子每每经过她家门口,就闻到一股恶臭。最后,楼上楼下邻居也感觉不对劲,敲门无果后就报了警,撬了门,才见到一具尸体。其中的详情壮犊子没和我细说,我也不愿多问。私下里,似乎,我有些执拗,一厢情愿地只想在记忆里保留三年前张老太那张看上去年轻漂亮的面孔。那段时间,我一边祷告一边想,张老太一定是被天父选中上了天堂。至于她在天堂里是不是还那般爱臭美,上帝没有告诉我,所以,我也不能乱说。

是的,我信基督。我信上帝。关于这点,其实说起来,也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这话说起来有点长。不过,还是让我尽量长话短说。毕竟,这些是现在我的除张老太外的所剩的记忆重点。

小时候,我生下来,就带着病。这病说来也怪,总体来说,就是全身没力气。别的小孩儿走上几步路毫不费力,而我,走上两步,就会头晕气短,不住的喘气。为此,我爹在村里的生产队上一人干三人的活儿,常常天没亮就出门,到了晚上熄灯才摸黑回来,为的就是多挣些工分,攒了钱,给我治病。然而,各种各样的大夫都看过后,也没瞧出个所以然。最后,只得问一位要价便宜的老中医要了张药方,一年到头地喝着灰褐色的药汁。因为常年喝药,我那时浑身也跟着散发出一股味儿。夏天,我哥丁大山胳膊大腿被蚊子咬得惨不忍睹的时候,我却安然无恙。蚊子根本不碰我。我还记得一年三伏天晚霞红满天,天要黑不黑的那期间,带着白色斑点的花蚊子奇多,那大概是一批初来我们丁家村乍到的蚊子,还没摸清我的底细,因此,也就毫无顾忌地朝我扑过来。于是,自然是那些花蚊子悲催了。次日醒来,落在我床上的是它们英勇就义的尸骨。然而,不仅蚊子不和我玩儿,同年龄的小伙伴们也不靠近我。童年的光阴,我几乎全是在家里那张破旧的大藤椅中度过的。无论春夏秋冬,都蜷缩在藤椅上裹着一床棉被,所不同的只是,夏天裹着的被子比其他季节裹着的要薄那么一些。

于是,每天趴在自家的窗台上往外张望,就成了我每天最大的消遣。我看的主要是哥哥丁大山和与他同龄的他的好友丁常林以及村里一帮小兔崽子上学放学的打闹与嬉戏。那时,大约是五十年前的光景,丁家村完全是和现在两个模样。纵横交错在村头田间的仅是一条条千百年来由人脚踩出来的小路,天气晴朗时,谁家的骡马牛羊扬长而过势必要惹起一片一人高的尘土,迷了人的眼睛不说,还必要叫你咳得喉咙冒烟;若是碰上下雨下雪,那这些小道则完全是一条条由黑糯米搓成的细面条,不把你脚上的鞋底黏下就算是你的运气。村头一排老迈的杨柳树下横卧着围绕在一道由山里蜿蜒而下的清泉边。春天,岸边的柳絮就飘浮在这水面上,惹得水底贪吃的鱼儿频频探头,一网兜下去,欢跳的肥鱼溅起的水滴必定能打湿你胸前的衣襟。夏天,哥哥和常林他们就脱光了衣服,沿着泉水岸边柔软的淤泥抓鱼、摸虾、捕蛙。不知从何开始,也不知是听了谁的话,哥哥和常林遂都认定了泉水里的青蛙对于我的病有独特的效果,两人隔三差五的就轮流送一网兜给我,故而,泉边那儿的蛙鸣也就一天比一天弱。唉,当时,我甚至有几个晚上做梦,梦到自己披上了一层碧绿湿滑的皮,咧了嘴,震颤了下雪白膨胀的肚皮,接着,咻地电光火石间吐出一条伸缩自如的能把飞动的苍蝇卷进肚里的长舌头。秋天,南飞经过我们村庄的大雁还会在这条泉水边停留一段时间,与其说,这些长途的过路客是为山青水绿的景色所迷醉,不如说,他们是被清泉里那些肥美的鱼虾而打动,暂时滞缓了旅行的脚步,停下来,补充给养,储备能量。而每每在那时,就是常林大显身手的季节。只要他拿出他自制的木头弹弓,飞出去的石子,向来鲜有失手。那些长着羽毛的贪吃的旅客因而就成为那几个月我家晚餐的主菜。不光是肉,那些羽毛也被常林收集起来,给我做了把摇扇,说是夏天好叫我凉快。那会儿,我才十二岁,尽管注意到大我三岁的大山朝常林投过去的捉黠的眼神,但显然,那时我并未明白那眼神中的含义。常林比大山还大两岁,那时已经是高我两个头的男子汉了。村里的男孩子们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每次常林都是官兵头头的铁定人选——而这样的一致认同却不知是否和常林他爹身任丁家村村长职位的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我哥充其量也只是这位村长独生子屁股后边的小跟班。说实话,有时候,常林给我的感觉倒更像是我哥。每天经过我家窗口,碰到我的时候,都会笑眯眯地和我打个招呼,有事没事的功夫还总会塞给我半包豆子一袋麦芽糖之类的零食。冬天,私塾教书的先生回家的时候,常林则会跑到我家帮我娘腌制腊兔肉;大半的兔肉自是丧命于他的弹弓石子之下。帮完了我娘,常林就一边教着大山制作弹弓,一边和我说些打猎的趣事。瞧着他熊一般结实的身材,望着他黝黑如炭的脸膛,盯着他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我只感觉眼前矗立着的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世界。抬起头,我只感觉两柄燃烧着的火把般的光在我脸颊上掠过。

过了年,连娘都看出了常林的意思。白天在家缝补衣服的空隙,就对我止不住地夸赞起常林,说人家不光有家世,更难得的是有一片诚心。便问我的意思。什么意思?娘?我觉得没啥意思。我刚说完这句,娘就噗嗤一声笑了,放下针线,凑过来,把我的脑袋拦在怀里,一遍遍地摸着我的头发,傻闺女,娘的傻闺女喏。常林还是依旧来,而且手上带来的东西也更多了,时不时地就提两瓶别人送给他爹的酒来送给我爹,拿几盒别人送他爹的点心来塞给我娘。我爹娘后来老远见了他,就双双合不拢嘴。立春过后,常林不再读书,也加入了生产队,名义上却是他爹的秘书。听大山说,劳作春耕时,常林还偷偷给我爹多记了十几个工分。显然,他对咱们家是格外好的。末了,大山这句话终于仿佛一枚发烫的烙铁刺入了我的心。于是,至此,我才算最终明白了娘所说的那种意思。扭转回望着窗外的头,我捧了镜子,瞧着镜子里自己苍毫无血色的脸、苍白的嘴唇,半天没有松开缠紧的眉头。

清明过后的第三天,常林他爹丁为民,也就是我们村的村长专门上了一次我们家的门。听哥说,便是为了我和常林的事来的。本来婚约之事大多是由乡间的女人们出面商谈,不过,丁为民的老婆已于多年前病死,因而,村长便履行了提亲之职。那天,我娘从早上忙到晚上,杀了三只家里天天下蛋的鸡,亲手擀了过年我家才吃的玉米面的面条。晚上,我是在浓浓的酒气和阵阵的欢笑声中迷迷糊糊入睡的。翌日早上趴在窗口闲看的时候,常林经过时,竟是第一次没冲我招呼。然而,他的脸却是红了。他身旁几个年轻人跟着就在一旁起哄,笑闹着问他,媳妇俊不俊。我哥闻声也加入了笑闹的队伍,紧挨着常林站在人群中,冲我眉飞色舞。我遂明白,我的婚事就这样定下了。对着镜子,我竭力想摆出一个笑容,然而,却是白费力气。

乡间的日子单调地重复这。说白了,平常人无非是劳作与吃饭。而我,不过比平常人多了喝药这一环节。然而,我总爱胡思乱想。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丁家村泥泞小路上的一片尘埃,柳树梢头的一枚枯叶,牛羊猪狗排泄的一坨粪便。订婚之后,人们议论的话头淡了几天,常林便又来探望我了。有时天气晴朗的时候,经过我娘同意,他就趁着生产队午休的时间背负着我,把我带到村头那条山泉边晒太阳。泉边的土地上早已绽放出大片大片的淡紫。那是一种山间常见的野花。然而,如此茂密浓郁仿若棉被般的一片,在我而言,却是少见。常林见我瞅得出神,就弯下腰,捋起袖子,仿佛拔野草般地给我采了一大把,径直递到我怀里。就像他带给我的零食必叫我吃在嘴里当着他的面点头微笑说好吃一般,他从不留给我拒绝的空隙。我捧着在春风中瑟瑟哆嗦的小花,一连打了十几个喷嚏。通常,我和常林独处的时候,没多少话说。那时,我以为自己压根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是常林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自说自话。他有时会突发感叹,手臂挥舞着指向天空,赞美这天与地的宽阔,抒发了一通少年人独有的抱负情怀;有时又显得哀愁,摇晃着脑袋和一张黑脸,故作深沉地冲我半眯起眼睛,又埋怨起这片自然的土地,指责说这里的吃的住的用的统统加起来都和县城不能相比,他羡慕县城人穿的的确良衬衫,油光的黑皮鞋,崭新的自行车以及架在鼻梁上的象征了学识的黑框眼镜。他接着又说,在他的观点看来,丁家村就好像一个拖着鼻涕扎着红头绳系着的冲天辫的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儿,而县城则是一位怎么看都顺眼,都叫人不忍移开视线的姑娘家。说到此处,他停下来,盯住我的脸,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端午节,我生日那天,午饭过后便半倚在窗口,手里正把玩着早上大山送给我的一个用红丝线编成网兜兜着的熟鸭蛋——另一个网兜颜色更鲜个头更大的鸭蛋被我丢到了一边——那自然是常林送的。头顶的热度熏烤着我,仿佛我的脑袋已成了火炉里贴着的即将膨胀的馒头。蓝丝绒的苍穹中绣着着两朵蓬松又安静的棉花。空气里没有一丝风。我的一只手搭在红油漆剥落了大半的窗棱上,脑袋枕着这手的手背,松开了耳后的发辫,让头发自然下垂,遮盖住大半边脸。窗外静得让人烦躁,闭上眼,世界唯一扰到我的就只有两只在耳边嗡鸣乱舞的苍蝇。我的另一只手慢慢地从膝盖上的熟鸭蛋冰凉的外壳上移开,攀住窗棱的边缘,然后缓缓地动了下眼皮,只见——刺目的光下横卧着刺目的生机。不论是刚刚破土吐出豆瓣大小嫩芽的小草,还是忍耐了一整个冬季终于在此时绽放出朵朵鹅黄的迎春花;不论是树梢枝桠间那几只羽毛还未长齐成天只会啾啾啼叫着的黄雀,还是时不时在长草丛中一闪而过皮毛还未来得及褪去冬季之颜色的野兔,它们,它们统统都在享受着真正的生命,按照自然赋予的神圣法则真实地存活着,一天天生长,一点点成熟。或许更准确地说,它们拥有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有生命赋予的自由。想到自由二字,我冷不丁地打了个冷战,接着抬起脑袋,将被脑袋压得已经发麻的手背凑到嘴边,狠狠咬下。

几滴水珠溅湿手背,眼前的视线模糊。

然而,很快,这模糊又变得清晰。原本一副睡着了的画面中竟是突然闯入了一个白点,一个会动的、活生生的白点。啊,那是什么?是什么在湛蓝的天空中飞翔?它……它竟是朝我飞来了!揉揉酸楚的眼,我惊愕之余,让脑袋往后退,贴到了藤椅凸起的枕部。咕咕,咕咕……它落在我的眼前,正朝我叫唤。又瞪了下眼,我歪着头仔细盯着飞到我窗棱边这只忽而放大的白点,咧嘴惊奇,鸽子,哪里来的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