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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女人之间暗藏刀刃的交锋
第十五章
午后,原本阴沉的天空逐渐凝重,头顶那块被近处十几座摩天大楼夹击住的狭小苍穹的颜色由白转灰,凉飕飕的风一波接一波地摇晃着市民广场上几株孱弱的树苗。大概是不忍目睹那一片片被摇落到地的犹自带绿的细叶,几只离群的鸽子咕咕乱叫着在小树树顶扑腾着翅膀迅速掠过。我在树下冰凉的长椅上坐着,一手抓着发烫的手机,一手捏着一片掉到长椅上的蜷曲的叶子,脑海中混乱一片。
尽管我下意识里去回避三年前我的那段夹杂在郑丽丽和林小露之间的生活的记忆,但,我的刻意并不能改变过去。
婚后,我顶着一干同事羡慕嫉妒的目光和郑丽丽住进郑总在市区为我们买下的那两百平方的大平层豪宅,开始执行我和郑总的约定。按约定,那时作为公司法人的我无须每天到公司,只是需要定时检查孙胖子所做的公司账目并对公司重大的财务账目严格把关即可。我剩余的大部分时间要用来陪伴郑丽丽。其实,陪伴是好听的说法,骨子里,那就是监视。要知道,我的好女婿啊,现在,我的老命可是攥在你的手心里啊。如果我没有记错,对此,当时郑总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另外,他又特别叮嘱我,说是绝对不能在分娩前,让他的宝贝、他的心肝出现那么一点点的意外。心肝这个词,我似乎不久前经郑丽丽的口听过,说是林小露也是这样来形容贝贝对她的重要意义的,听后,倒从不觉有什么不妥;但是,再回想当初郑总在用这个词时吮吸腮帮,目露贪婪的脸上的那神情,我就浑身不自在,情不自禁地好一阵反胃恶心。
准确地说,我和郑丽丽的相安无事是在她领林小露进门那天结束的。那几天,找不到林小露的我几个晚上没有睡觉,到了十二点,就打电话给李甲,用第三人称替代我自己,给他讲一个傻瓜嫖客和一个可怜妓女的故事。其中,更是把那个傻瓜嫖客怀疑又忐忑的心理予以了特别细致的表达。刚开始,我还听到李甲一边“嗯嗯嗯”一边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玩游戏的声音,到后来,我口无遮拦地提到“姑妈”、提到冒充前任女友的词汇的时候,李甲那头便渐渐鸦雀无声。好半天,他才嘻嘻的一笑,用十拿九稳的语气问我,大牛,不是所有的人都和你一样——一样傻的。我愣了十秒,遂干脆承认,说我为了那女人失眠。李甲就来了精神,一个劲地问我她长得怎样。我支吾着,他又抢着问,说是比起宁红如何。我只好说,那女人以前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是百分之两百,现在绝对是百分之两万。他就在那头怪叫,跟着又吹口哨,说是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又称赞我深谙在这方面的深藏不露。我听他拐弯抹角地不地道,就估计着接下来准没好话。果然,他接下来问我,说你家的正宫娘娘知不知道。我那时脑子正糊涂,就很大声得仿佛赌咒般地冲他嚷,说,这完全是我个人的事,和别人有什么相干。李甲就在那头猛地发出“啪”的一声,然后说,他要把方才说我傻的那些话立刻收回,又让我赶紧接着讲下去。我就在说到背负着女人跑上天桥之后又把她赶跑的地方停住,又强调了一番当时自己的心情。我记得我是这样告诉李甲的:
我可能是中了邪。那天竟然陪着她发疯,还疯得那样厉害。在赶跑她之后,我就知道我自己做对了。但是,一种从皮肤表皮下钻出来的好似被千万条小虫子同时咬啮般的痛却将我惊扰。这种感觉一直延续至今,使我夜不能寐。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但是,我明明没有做错。我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的。虽然,原则这个词,用在做了一夜嫖客的我的身上,听起来十分可笑。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有病。真的,生了很重的病。所有我一直奉为人生教条的东西被颠覆了,完全地覆灭了,破败了。还有什么留下呢?道德的彩虹消失了,一番风雨,四处狼藉。她现在成了……我什么都帮不了,帮不了她。老天,说真的,我简直不知道我对这种女人的这份同情会扩大到现在的地步,乱了,我完全地不知所措了。
李甲很快把我打断,并郑重地告诉我,他敢断定,我方才向他倾诉的心底的那种感情不是同情。绝对不是。
电话一阵沉默。
我愣了愣,冲着电话吼了句“你骗人!”然后挂断。
但是到了第二天、第三天的夜里十二点,我又打给李甲了。那丝毫没有林小露音讯的两天,我坐在宽敞舒适的新房里,被郑丽丽呼喝着又是倒水又是削水果,更觉如坐针毡。当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一个人躺在柔软喷香的大床上的时候,我就觉得必须找一个宣泄口,不然总仿佛自己会如吹足了气的气球般会突然炸掉。
我和李甲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两天的午夜,我先是说到了林小露的毁容,跟着才提起在人民医院儿科,宁红和他也在场的那次围观事件。
啊,林小露,一个有些耳熟的名字。等等,让我想想,不对,我是真的就在最近听说过这个名字,等等,让我再想想,再想想。他妈的,怎么忽然想不起来?李甲在听到我说她毁容,并第一次提到她名字的时候,忽然出声,然后,就恍然大悟,道,怪不到你说她现在回头率是百分之两万,原来,已是变成了丑八怪!乖乖不得了,光想想就恐怖,就算是西施貂蝉,脸上顶着个刀疤的大叉叉也是吓人。喂,我说,大傻牛,既然她都这样了,你还找她干嘛?还为她担心干嘛?要知道,你已经有一个丑八怪了!
我不理会他对郑丽丽的揶揄,只是默默咀嚼着他的话,既然她都这样了,我为什么还要找她?为什么还这样不能放心?为什么?为了什么?我越想越后怕,抓过玻璃杯对着嘴猛地仰头,却发现杯中没水。
喂,大傻牛,你怎么不出声?你真的想听我这铁哥们儿的掏心掏肺的建议么?李甲哇哇地在那头叫。我刚嗯了声,他就来了劲,兄弟,我正经八百地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告诉你,现在,你唯一应该做的,就是在全部说完这件事情之后,做到两个字——忘记!等等,别作声,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可是,你要知道,只有你真正做到这两个字,你才能回归到原先的那个丁大牛,我熟悉的傻兄弟。
我接着就问,说,难道现在我不是我自己了?
他提高了声反问,你说呢——你已经为一个出来卖的女人而神魂颠倒了。
我就骂,放屁。
他在那头嘻嘻地笑,说真是刚刚放了两个,还夸我料屁如神。
顿了顿,他就和我坦白,用敞露心扉的语气道,大傻牛,凭心而论,你走到今天不容易。虽说旁观者觉得你耍了手段,飞上了高枝,可是,兄弟我知道你的苦。别的不说,就说你在面对郑家的丑八怪犹自能做到成功造人的这点,你的隐忍,你的坚韧,就足以睥睨当世,震烁古今。
我又骂,李甲,我X你妈。
他在那头也不生气,反而更是对我一番安慰,说什么现在我的心情,他完全可以理解。有哪个男人在面对爱情和面包的时候没有疑惑,没有犹豫呢?又说,这完全是人之常情。然后,夸耀地用他那自诩理性十足的头脑帮我分析:
人嘛,总是要失去一些东西才能得到的。当然,有时候,在选择之际,你很会为即将失去与即将得到的东西感到迷茫。这时,如果出现一个能帮你深刻剖析人生,仔细考究利益的人生导师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你一辈子的幸运啦。现在,就让我这个幸运继续显灵。我要说的就是,看清现实。如果你在听了我接下来的话后,会骂我市侩,骂我势力,那么,我没有二话。因为,这就是现实,你,丁强壮,现在正缺着面包啊!没有面包,你会饿死。或许,我说的有点夸张,但你要知道,如果你真的为了一个毁容的妓女和郑家父女翻脸的话,那么,你除了一无所有外,还要面对的是更为狰狞的人生。你不可能继续在公司呆下去,除了灰溜溜夹着尾巴离开之外,你甚至可能要面临我们行业内的流言蜚语。你知道的,这种花边新闻传播得最快,最易泛滥。到时候,你怎么办?人家会说,这人人品差,当初死皮赖脸地为追求老板的女儿把人家肚子弄大,后来,又始乱终弃,沾花惹草,恬不知耻地为谋得一份财产而闹离婚。这种貌似忠厚老实的人其实最不可信。真是人不可貌相哪!
听到这里,我虽知李甲有些夸大其词,但知道他却也不是百分百地胡诌。只觉得这三天来搅得我心神不宁的盘旋在心头的那股热气正在变得稍稍冷却。是的,至少,我一直没有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思考过这一系列的现实问题,无论是人言舆论,还是离婚财产,我压根都没往这方面沾边。冥冥中,只觉得郑总罩在我头上的一张网,和郑丽丽罩在我头上的一张网在林小露失踪这件事上忽而牵扯住,缠绕住,包裹着我脖子以上的部分,让我喘不上气。至于我自己真正该如何面对,并冷静地去解决这些,我反倒是没有细细考虑。
……所以嘛,大傻牛,你应该学会忘记。等到我回过神,李甲那头已说到了某个段落,忘记嘛,听上去好像很难做到,什么失魂落魄哪,痛不欲生哪,五脏俱碎啊,生不如死啊,其实,嘿嘿,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啊,俱往矣!俱往矣!说真的,顶多也不过是暂时的痛楚罢了,当然,前提是你真的爱那婊子。
我立时打断他,骂了句粗话。
他嘻嘻笑着,说,
那我就不残忍地揭你的伤疤啦。我想说的主要意思就是,时间会熨平一切。如果你还能忍受家里的那位娘娘的话,那是最好,再过几个月,你就可能又拥抱一个带着你骨血的小BABY啦,一家三口,幸福甜蜜;再退一步说,你往后的人生里,有可能还会遇到能打动你心的女人,那时,你在公司地位稳固,事业有成,羽翼渐丰,郑家是不能再威胁到你的!嘻嘻,到那时,你还不如龙游大海,虎入平川,优哉游哉?到那时,就算你叫人用刀在脸上划那么个大叉叉讨你喜欢,只要钞票给得足,谁又能说个不字?
我说,我不想考虑这么多,也从没想过这么多。
他在那头就不住地咂嘴,啧啧啧,大傻牛,这就是你一直这么呆这么愣的原因。一头倔牛看到的永远只是眼前的吊在它前额的那么一小撮嫩草,所以注定就只能被皮鞭抽打着耕地推磨的命运。眼光要放长远嘛。青蛙坐在井底责怪天空的狭小,老鹰遨游万里方知苍穹之无极。乖乖,我怎么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嗯,你在听吗?好吧,我说到哪儿了,哦,继续说长远,对,就是看事情看长远,才能不处在个人的局限的空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再优秀的战术比不过深谋的战略,哎呀,原话我记不住了,反正就是这意思,你明白就好。一句话,多为你自己今后灿烂的人生考虑,尽快忘掉那个你早该忘掉的女人,你才能获得你的人生幸福。
人生幸福?机械地重复着李甲的话,我忽而反问李甲,你的人生幸福是什么?
他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说,自然是和他的亲亲小宁红相携一生。
我听了就不再作声。瞥了眼床头被郑丽丽刻意勒令过的不许我移动一寸位置的那镶了金框的我和郑丽丽的婚纱照,挂断了电话。
直到第二天天亮,我才在一阵迷糊中眼皮渐沉。谁知,刚睡了会儿,耳畔就隐约听到有人唱歌。起初,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但后来,渐渐地,这歌竟是越听越真切。睁开眼,我知道,门外的确有人在唱,唱那首《甜蜜蜜》。而且,唱的人不是郑丽丽,可那声音却极为耳熟,是谁?
我起身,走到门边,掩着卧室房门开了一道小缝,立即就被眼前一幕吓到:郑丽丽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把一只脚翘在沙发另一头的扶手上,正半闭着眼任由坐在沙发上一角的低着头的女人给她修脚。女人脑袋微微动了动,却是一直没有抬头。然而,光是看到那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我就四肢发颤,心如擂鼓。不错,是她。我绝对不会看错。果然,下一刻,郑丽丽动了动肩膀,让那女人赶快过来替她揉两下的时候,我看清了女人抬起的脸。那如今镌刻了两道交叉的红色疤痕的脸。
尽管鲁迅先生曾说过,悲剧所以伟大并令人难以久久释怀,就是因为它本身是在摧毁了一件美的东西。然而,现在,我宁可不去面对这个悲剧。低下头,好半天,我仍然没有从眼前这张脸带给我的震撼中退出。这简直就像一件遭到暴力的精美艺术品,被无情又执拗的鉴定师贴上了个表示否定的大叉,既否决其艺术价值,也剥夺了它原本的美。而那原本的美,如今,却更加衬托出现在的丑来。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在这张脸的这两道红亮的伤疤外,发现另一种会使人厌恶的气息。这种气息解释起来并不麻烦,概括说来只有胆怯两个字。如果打个比喻的话,可以这么说,以前,林小露也是胆怯的,但却是对任何人,好似任何人欺负了她,侮辱了她,她都可以忍受忍耐,并觉得天经地义,丝毫不奇怪不愤怒;然而现在,这种胆怯,却变了味。因为,现在,这胆怯有了固定的对象——她的女主人(很不幸,似乎同时我已荣升到男主人这一行列)。所以,在表现出应有的她的角色所赋予她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后,那如蛛丝般隐藏在她眼底深处、眉梢尽头的、带着刚刚从茧中脱壳而出的新生蛾蝶颤抖的喜悦,就理所当然地改变了所有原本胆怯的意味。她完完全全地顺从了。这从她给她女主人剪脚趾甲的动作就可以看出。
忽然,我无比想念她那副宽大厚实的口罩。
很快,只听到沙发上平躺着的郑丽丽溢出一连串快活的笑,那笑声,十分清脆,肉麻点说的话,当真宛如一只只小铃铛在春风中的摇曳摆动。然而,我的心却仿佛被这看似轻盈的小铃铛给狠狠砸中——哎唷,这首歌被你唱的难听死啦!一点甜蜜的滋味都没有!小露妹妹,我罚你再重唱啦!
她就解释,说,郑姐,我真不会。你就饶了我吧。
高高在上的女王就变换了下双腿交叠的顺序,让方才压在沙发底的那条腿跷在了另一条腿的上边,两条腿都跷在另一头的沙发扶手上,跟着,扭动着一边的肩膀,催促林小露快揉。林小露依言照办,谁知手指正要触碰到女王的肩膀,后者就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尖叫,你竟然不洗手?捏过脚的手臭死啦!
林小露微微笑着小跑着奔向洗手间,片刻回来,郑丽丽扭头瞥了她一眼,又要她去把手上的水擦干,林微笑着再跑回去。一会儿回来,刚蹲在郑丽丽身后,郑就有皱眉,问,刚才林小露是不是用水池左边那块黄肥皂擦的手,林点头说是,郑就告诉她,说,那是专门用来洗内衣的肥皂。平常洗手应该用水池右边的洗手液洗手。说完这些,郑才温和着脸,扭过陷在沙发里的半边脸,郑重其事地告诉脸色涨红的女人,道,现在外边流感正流行,为了我,为了我肚子里的宝宝,你再去用洗手液清洗一下吧。麻烦你了啊,小露妹妹。女人就拨浪鼓似的猛摇头,说是哪里会麻烦,然后就又小跑着奔向洗手间,匆忙中还跑飞了一只拖鞋,惹得沙发上的那位,捂着嘴,笑岔了气。
等女人回来,终于揉捏上女王的肩膀。哼哼唧唧地两声满足的声音过后,女王又再次展示了她平易近人的面貌,
小露妹妹,你按摩的手艺这么好,为什么当初还要转做那个行当呢?说罢,就捂着嘴自责,瞧我,我这么说,你不恼我吧?你也知道,小露妹妹,我只是对你存在一些好奇,其实,我没有别的用意。
我自然晓得,郑会长,才说到这里,就被女王瞪了一眼,立即改口,哦,郑姐,我当然相信你,若说这世上还有人叫我相信的话,除了你和……除了你,还会有谁呢?不过,关于过去的事,我真的不想再提。
哦,是吗?郑狐疑地瞟了女人一眼,就转过肩膀,让她洗了手,继续边剪脚趾甲边唱歌。林小露洗手回来,坐在沙发边缘的一角,皱着眉,就又哼唱起《甜蜜蜜》。才两句,就被打断。
唱得跟哭一样!小露妹妹,难道你现在跟在我身边,还不觉得快活吗?哎,这边轻一点,别剪太多。郑丽丽摇晃着白胖肥厚得好似猪蹄般的脚背,几乎把大脚趾凑到女人的嘴边,语气又高傲又自然,好像她生下来就合该是为了呼喝别人、斥责别人。
林小露答应着放轻了动作,同时叹了口气,说她现在快活得赛过了神仙,这一切都多亏了郑姐。又说,不过,总是会在自己快活的时候,不经意间想到贝贝,想到他还在受苦,想到不能和他团聚,就不由得烦闷犯愁。
郑就很是夸张地恍然“啊”了一声,原来是这样哪!你放心,贝贝的事,我都安排好了,过几天,一个省城儿童眼科的专家就会过来给贝贝专程看病,而且,那个现在贝贝领养人的事情我也在处理,两头忙,都忙着。一刻也没给你耽误哩!
林小露双手抓住郑丽丽的一只脚,如雕塑般矗立了片刻,忽而,低下头,抱住手里的那只脚发狂地亲吻。脚的主人止不住地又叫又笑,一会儿说,你弄疼我啦!还不放手!一会说,痒死我啦!你口水真臭,快走开,走开!这回,不等女王的吩咐,作为奴仆的这方已很快打来热水,用毛巾浸湿,拧干,仔仔细细地给赐福给她的这位神祗把脚擦拭了个干净。倒水回来,已眯着眼,坐在沙发边缘,眯着眼,唱起方才那首数度被打断的歌。这次,这首歌被特别允许径直唱了下去。
等到唱完许久,躺在沙发上的女人还没注意到我卧室房门已全部打开。她歪着头,斜睨正替她摩挲着指甲的她,用有些异样的声音问,这回我倒是当真听出了喜悦,不过,不只是喜悦,还有些昔日回忆的……对,昔日回忆的甜蜜,方才,你唱歌时是想到了什么,对不对?只有身处过甜蜜中的人才会唱出与甜蜜共振的声音。来,讲给你郑姐听听,好不好,我又不是外人。
林小露忸怩着,经受不住另一方的再三央求,就结结巴巴地说了。她说,的确,她方才是因为贝贝的事有了眉目而欢欣,而且,也诚如所说的,她顺带着这份期盼许久的喜悦而想到了曾经属于自己的一份甜蜜。
什么样的甜蜜?郑丽丽来了劲,一骨碌爬坐起来,一只脚的脚尖踢中了林小露的下巴,后者结结实实挨了一记,抬起的一只手臂几次犹豫,终于绕过下巴,用力地抓挠了两把不相关的后脑勺的头发。
来,说嘛,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快,说说那个叫你甜蜜的男人嘛!尽管郑丽丽拉住林小露的胳膊不断摇晃,尽管林小露满脸涨得和脸上的刀疤一般鲜红,但红脸的女人就是抿着嘴,不肯开口。
得瑟什么?不就是关于那头大笨牛的一点子的破事?!嘿嘿,稀罕么?撬不开秘密宝盒的人怒极反笑,双手环抱胸前,脸色轻蔑。这下,换到不谙世事者惊愕。什么?丁大哥他……他都告诉你了?哦,老天!这可真叫人难以面对!郑姐……哦,不,郑会长,我……我一直就是这么下贱……这么下贱的人……我真的是没脸再面对你了!郑会长,郑会长,我向你坦白,告诉你实情,那天,那天,其实丁大哥他喝醉了!他真的喝醉了!他把我当作另外的一个人了!这件事,其实只是一个……一个误会!对,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是一个误会!后来,后来丁大哥和我的事也是误会,他给我钱,让我帮着他隐瞒他的姑妈冒充他的女朋友——话说到这里,惊慌失措者不得不按下暂停键,我已一声不吭地站到沙发跟前,凝视住一双胆怯又讨好的眼。
“啊”地一声惊呼,林小露十指紧紧捂住了眼角下的脸,连指缝间的缝隙也堵的严严实实。
沙发上的人“咯咯咯”地不可遏制地得意地大笑,她手指指吓得几乎躲在沙发扶手背后蜷缩身体成一团的林小露,又用另一只手戳戳我站的方位,竟是笑出了眼泪。你们俩……哈哈……瞧瞧你俩现在的表情……哈哈……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哈哈……尴尬?哦,不,不,不!这当然不是我想要的!……哈哈哈……朋友……朋友……大家现在彼此都是好朋友嘛!来来来……请原谅……小露妹妹……实在是你这种过于拘谨的反应太搞笑了!你干嘛要哆嗦成这个样子?他不是别人,是你的丁大哥呀!当然,如果,你今后愿意称呼他为丁先生,我会更加高兴。哈哈……至于你呢……我的亲爱的……也不要对我这位新顾来的保姆这样凶巴巴地摆着一张脸嘛……朋友之间……哈哈……就应该无话不谈……无话不谈嘛!
我耐着性子等眼前这个故意表现得好像小丑般的女人长篇废话地说完,然后,三天来——不,或许更久——蛰伏在我心底的火山蓦地爆发。黏稠而又滚沸的岩浆蜿蜒着我的血管叫嚣起我的怒气。拍掉林小露手里的指甲钳,我指着她那恰好顶着两道疤痕相交点的鼻子,指尖发颤,你为什么这么下贱?自甘做别人的哈巴狗?
林小露呆愣片刻,然后,抬起头,冲我咧开了那张曾经娇弱似沁露玫瑰如今却扭曲得好似两条黄褐色干瘪蚂蝗的嘴唇,露出微笑!是的,她在笑。还是真正意义上的笑。她双手交叠放在胸前,用很轻却极为虔诚的声音说道,为了郑会长,她做什么都愿意。
我正要开口,郑丽丽从沙发上跳起,拉扯住我的一只胳膊,用锋利的长指甲对着我胳膊狠狠抓了一把,我吃痛大叫,怒喝,你疯了?!郑就反唇相讥,怪声怪气道,我看是有人现在意乱情迷得想要发疯吧!我就伸手甩脱郑的手指,另一只手揪住她一把乱蓬蓬的头发,用力拽了,听得她数声尖叫后,我方才快意些许,然后质问她,把林小露带到这里的她究竟有什么目的。她听了不说话,就坐在沙发上,仿佛一条刚被捕捉上岸的鱼儿一般不停地扭动身体,并竭力地摇晃脖子,企图从我的掌间把那缕可怜的头发挣脱出。林小露开始还双眼笔直地傻愣在一旁,垂着双手,不知所措。后来,郑丽丽因为屡屡挣脱不开,就发急尖叫,冲林小露连连大骂,死人哪你,还不过来帮忙?林小露就惨白着脸,摇晃着身体,慢腾腾地沿着沙发边沿双手笔直地朝我伸过来,看样子,是想要从我紧握的一只手掌间拯救出那缕头发。她逐渐向我靠近。下一秒,我与那双闪烁的大眼睛相对。求你了,丁大哥!林小露接下来说的很轻的这句话,却在霎那间令我原本淤积如泥潭的胸口一热,所有之前的猜忌不屑的构成沉重堡垒的砖块统统瓦解。我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
身旁跌坐在沙发里的郑丽丽一边摸着头发一边冷笑,什么叫旧情难忘,现在,我可算见识到了。林小露听后涨红了脸,不住冲身旁的主子摆手解释,说她和我现在真的没有什么。郑丽丽故意装作没看到我脸上的表情,打着呵欠又在沙发里躺下,翘起另一只脚到沙发扶手上,用翘起脚弯曲的大拇指朝林小露晃了晃。后者立即会意,俯身在沙发周围的地毯上找寻到那个指甲钳,便又挨着那令我刺目的又白又胖仿若一只猪蹄般的脚边坐下,预备继续方才被我打断的工作。
这一系列过程中,郑丽丽一直用挑衅的目光盯着我,在林小露终于极为小心地为她剪下大脚趾的一道弯弯的黄指甲后,郑就猛地抬起脚,狠狠地踹过去,登时,林小露捂着鼻子,一声惨叫。我急忙过去,弯腰扶住瘫倒下来的女人,等到她靠坐在我的臂弯上喘气的时候,鲜艳的鼻血已横溢泛滥上她的脸。我连忙问她要不要紧,她不吭声,双手又死死捂住脸,把头深深埋进并起的双膝之间。因为距离得近,我还能十分清晰地听到她牙齿打颤的声音。我的一只手掌贴上她的背心,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可是,我才刚开口说了这一句,她的后背就像触电似的立即躲开了我的触碰,整个后背蜷曲弯着身体在地板上很是艰难地挪动。一连挪动了十几次,她的后背才靠在了沙发扶手下的沙发底座的侧面,十指哆嗦着,慢慢地埋头抱膝,并保持了那个与一只逢临大敌的鸵鸟的姿势保持了很久。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这个“鸵鸟”,心绪沸腾。心底竟似很是古怪地生出一丝羡慕:在遭受委屈之际,至少作为弱者的她还能这般自欺欺人,那么我呢?在答应郑家父女的约定后,我又岂非也成了一只实质上的鸵鸟?且是一只连在人前摆摆姿态而不可得的鸵鸟么?这样说来,我和眼前的她,谁更悲哀?
正胡思乱想着,面前那如今小腹凸起的女人肿胀着的脸竟是在眼前放大。郑丽丽凑过来,吃力地弯下腰,双手抓着纸巾,钻过林小露肘部与膝盖处的缝隙,对着缝隙里不断触碰。她在为她擦拭鼻血。她还亲热地叫着小露妹妹。小露妹妹,你不生气吧,我就是这样的直性子!你也知道,我这是为孩子着想!毕竟,他也是当爸爸的人了。一想到他这荒唐的过去,我就耐不住地要生气,要发火。是啊呀,小露妹妹,你要知道,我这是脾气上来才这样的!我可不是冲着你!更不是给你脸色,叫你难堪!我就是这副脾性!改不了嘛!来,快擦擦,是我不对,是我刚刚太鲁莽了,好不好?快擦擦!我的小露妹妹!对嘛,对嘛,就是这样,擦一擦才对,才乖呀。来,我扶你起来,我们走,回你的房间去,你不知道,你在这里的房间可是我特别布置的。我为此很是费了一番心血的,来,起来,慢一点,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嗯?小露妹妹,你真乖,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啦!
说着,郑停下来,很是亲昵地凑过脸,挨着林小露的长发亲吻了一下。很快,即使作为只注视着这两人背影的我,也看出被亲吻对象的瞬间颤栗。此刻被她自诩为善心大发的女人一边絮叨着责怪小露妹妹把双手洗得这样冰,这样干燥,一边又很随和地说一会儿她就找出她在国外买的鳄鱼油来给她涂抹双手。郑丽丽扶着林小露走得特别小心,仿佛托在手臂下的是个一摔就碎的搪瓷娃娃,又是一阵絮叨之后,总算沿着客厅右手边拐了个弯儿,在我眼前消失。然而,几乎是下一秒,叫耳膜痉挛的凄厉尖叫随即响起。
我起身三两步奔过去一看,心底陡然一片冰凉。在林小露那间不大的卧室里,除落地大窗外的另三面墙壁上,竟密密麻麻挂满了脸盆大小的圆镜!即使人站在门口,脸上随意变换一个表情,数百个清晰的面容就会随即在眼前逐一展现。这样的精心布置在某些专门从事艺术创作的人员看来,或许是为了突出某种需要强化的效果或是某种视觉上的冲击;然而,对于一个刚刚被毁容的女人而言,这样做的目的无疑只剩下一个。
我站在门口,抽掉手边一个案几上的桌布,折叠了裹绕在林小露的眼睛上,把她按坐在靠床头的一张椅子上,让她不要害怕,坐着休息会儿。跟着,我紧紧抓着郑丽丽的领口,像拎小鸡似的把她从这间费了心思的房间里拎出,带上门,我与她长久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