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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是耶非耶?爱耶恨耶?旧梦惊醒。

作者:尘尘一梦 | 发布时间 | 2017-02-15 | 字数:6564

第一章

郑丽丽回来了。带着新换的那张脸。尽管事先见过照片,但,真正与那张脸面对面的时候,我还是半天说不出话。

火车站出口处的喧闹一如三年前。既充斥着天各一方别离的伤悲,也夹杂着再度重逢团聚的喜悦。郑丽丽不理会旁人的侧目,站在原地,手搭在行李箱的拉杆上,抬高下巴,斜睨我,眼神闪烁。那姿态说是鹤立鸡群也不夸张。避开她看我的眼睛,我长长地叹了口气,侧过身,手臂够过她手里行李箱,低下头,拉着箱子的拉杆径直往前走。她也不说话,抿着嘴角,与我并肩挤进人群。

我们在车站附近找了家茶社。瞧着玻璃窗前川流不息的车与人,郑丽丽端着手中的咖啡只让杯里的液体沾了下嘴唇,便看我含着吸管吸下去半杯牛奶,微笑道,丁强壮,你一点儿没变!瞧着她说话时嘴角露出的一枚小虎牙,我不由愣住,险些抓不稳手中的玻璃杯。

她更是笑,摸着那小虎牙,眉眼间都是得意,怎么样?吓到你了?!捂着嘴,一阵花枝乱颤之后,用推心置腹的语调朝我压低了声音,别说你,就是那个韩国的整容医生,在听到了我这个连虎牙也要跟着一起整形的要求时,也被吓到了!哈哈哈……

她突然停下,收敛了脸色,瞪我,道,皮笑肉不笑的,比哭还难看。

我吸完剩下的半杯牛奶,转移了话题,说,郑总的事,够你忙一阵子的了。

哎唷,你还叫他郑总?她娇嗔着,张开吐得血一般的五根手指,在桌中间装了开口杏仁的碟子里,拨弄了好一会儿。她挑出一颗饱满的,放在嘴里磕了硬壳,嚼着果仁,皱起眉,恼道,死老头!我以为三年前他就要死了!

别这样,我说,他终究是你父亲。

我没这样阴险自私的父亲。她噼里啪啦地磕咬着杏仁,话分了两次,才说得完整。

我说,郑总葬礼的事,有什么要帮忙的,你尽管开口。

她眯着眼,瞥我,你真的一点都不不忌恨他?难道你忘啦,是他害得你蹲了半年牢。

我取过桌上的菜单,翻开,竖立在装杏仁的餐碟之前,遮挡住她的脸。然后用平静的语气告诉她,说一切都过去了。我恨他作什么。

她嘿嘿一笑,伸手反抓过菜单,“啪”地一声,收在面前桌上合拢,故意转过虎牙那边的侧脸对着我,故意挑衅,这么说,你恨的是我喽?

我扬手招呼服务员,再要了一杯温牛奶。她把我的手抓住,十指滚热。你恨我,尤其恨我整容偏偏整成她,是不是?

我呆了好一会儿,才硬生生从嘴角挤出一丝连自己都感到虚假的笑,连声说,你想多了。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侍者端着牛奶送上来,我乘势甩开女人的手。男侍者放下牛奶,对着郑丽丽点头说慢用的时候,目露惊艳。等郑丽丽朝他嫣然一笑,更是红着脸,站在原地手足无措了许久。作为三年前与这张脸的原有主人打过交道的我自是能体会这份受宠若惊的激动;食色性也之真理亘古不变。

你难道真的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么,为什么我偏要整容整成林小露?句尾那个名字仿佛一枚细细的针尖,又准又狠地刺进了我那好似软体动物般的柔弱的心脏;又好似一枚小小的烙铁,结结实实地烫伤了我胸口的皮肤。“噗嗤”一声,我对着坐在对面的郑丽丽喷出满满一口牛奶。她被弄了一头一脸。瞧着我,她怔了怔,忽而大笑,拍着桌子,捂着肚子,笑出眼泪。我绕过桌角走过去,手抓着纸巾,对着顶着满是乳白色水滴、笑得打跌的她,竟是一时不知该从何处下手。

等她一番梳洗回来,重新在我对面坐下后,便从皮包里抽出一张旧照片,用食指按着贴在光滑的桌面上移动到我的眼皮下。那是一张普通的大头贴合照,照片上一男一女,十分亲昵。打量着照片上三年前的自己,以及自己身旁的女人,我一时心潮澎湃。过了会儿,忽听面前之人提议,愿意说说你们的故事么?

我摩挲着照片上女人的手指的动作,遂变得越来越缓慢。

听说,你们就是在这个火车站,“正式”相遇的,是不是?郑丽丽问。

对她所谓的那个强调了的“正式”的说法,我立刻惊觉,抬头给予一个惶恐的眼神。她却好整以暇地朝我摆了摆手,两手掌根部抵住托着下巴,双肘支撑在桌上,微微分开。完全摆出一份聆听者的姿态。

我望望眼前的这张脸,低下头又看了看手里的照片,维持了长久的沉默。然而实际上,我脑海里的那片记忆却正在打开。显然,关于这点,此刻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聪明的听众也看出来了。她静静地坐在那里。

是的。三年前,我和她的故事,就在这里开始……长叹一口气,我用那开口沙哑得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的嗓音,这样开始了叙说。

国庆节的N城,迎来了金秋飒爽的季节。透过头顶透明的玻璃屋顶仰望天空:海洋般清澈的背景里仅漂浮着一缕棉絮,它是那样洁白,那样柔软,以至于金黄色的光毫不费力地就从它的身体里往外渗透,将我所在的火车站的大厅的四处照亮。大厅分两层:一层由服务窗口,十来个候车区以及一个很大的商用展台构成——此刻,那个商用展台正展示着一辆闪闪发光的某高档品牌轿车,轿车旁站着两个穿得很少脸涂得像鬼的模特,只有一个戴着假发的老头举着长镜头很是捧场地站在模特跟前噼里啪啦地拍着照。大部分人均是行色匆匆,脸上表现出一副没有时间、着急要去办什么事的神态,即便偶尔有人停下脚步,往这展台一瞥,那眼神也与打量货架上的一罐罐头一瓶零食无异;大厅的二层分布着几家快餐店和售卖本地土特产产品的店铺。四处充斥着人。每个角落都可瞥见蚂蚁般小小的黑色的脑袋。属于男人低沉的说话声与间或响起的女人尖利的笑声、小孩子伤心的哭叫以及老人闷闷的咳嗽声交织在一起,不断汇聚,不断扭结,结合在一处,只在我耳边持续地传来嗡嗡嗡的颤动,仿佛一只巨大的蜜蜂就蛰伏在耳畔,不断地扇动着翅膀。

瞥了眼左侧墙壁上的时钟,我吮吸完杯中的牛奶,从二层一家快餐店的座位上站起,往出站区的方向走。我走得并不快;距离姑妈到站还有半个小时。姑妈是从我农村老家来的,是早在一个月前,就与我,还有小娟就约定好的。说是趁着国庆假期,由我们俩领着从没出过门的把我从小带到大的姑妈好好在城里玩一玩,逛一逛的。然而,现在,来迎接的却只有我一个人了。三天前,小娟和别人结了婚。是的,她把我甩了。原因只有一个:那男人有车有房还有钱,而我,有的只是与之两年恋爱的纯洁感情。

想到纯洁这个词,我不由地脸上一热,加快了脚步。的确,在截止昨晚之前,我本身或许还配得上这个神圣庄严的词。但,现在,在经历过了昨夜之后,我就不禁开始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深恶痛绝,甚至于憎恨了。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也会这般堕落。昨夜算什么?躺在红灯区一个陌生女人身旁叫着嚷着喊着小娟的名字算什么?天知道我后来有没有流泪。如果昨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真情愿在进入昨夜之前,就找块豆腐把自己撞死。

从接踵摩肩的人群中挤到出站的接客区,这个空间独有的气味儿——这里因为直接连接地下敞开的停车场而没有使用空调——呛到了我。油腻的炸鸡味、浓烈的香水味、刺鼻的狐臭味、地下的潮湿霉味、惹人头晕的烟味等等统统包裹在、罗织在一处,构成一张巨大无形的网,从头顶劈天盖地地罩下。容不得你有丝毫的防备。张着口,一颗汗珠从我的发梢,沿着太阳穴,脸颊蜿蜒滴落,落在我皮鞋的尖头上。对此,我没有感觉。不期然,昨夜一次次汗水交织的景象又回荡在眼前,该死的,那个防范措施,我应该记得做吧。倒吸一口凉气,莫名的烦躁的将我捕捉。忽然,我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从裤袋取出手机——三星的一个老款,竟是发觉没有开机。这自然是少有的事,准确的说,是我那个公司的领导郑总明令禁止的事。公司做的是电脑软件类程序的开发,行业内竞争激烈,信息极多,时常冷不丁地就需要第一时间修改操作,平常晚上或周末加班是家常便饭。为了直接方便地联系到我们,郑总要求全天开机。难道说是昨晚……昨晚恍惚中,我自己一不留神给关掉的?皱着眉,我暗暗自言自语,盯着手机,忽然觉得手指间的这个金属薄板的触觉有些怪异。一模一样的外壳,却似乎是不同的手感,迥异到近乎陌生。

奇怪,我这是怎么了?摇着头,暗骂自己一句神经敏感,按下手机开机键。下一刻,在几乎快要湮灭在喧闹人声的开机铃音之后,猛地一个浑身震颤,我仿佛从平凡人世坠入阿鼻地狱——手机开机屏幕竟是一个陌生男孩的照片!一连串的未接电话显示的号码于我则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那竟是我的手机号!

电光火石间,周围的喧闹、混合的气味、扎堆的人群,甚至是心底原本存有的对姑妈这次到来的那种内心深处渴望许久的亲情的那些期待,都统统消失了。静静的,世界似乎只剩下我一人。扑通、扑通、扑通……一颗比一颗沉的石块一个接一个地砸开水面,一圈比一圈大的涟漪暗示着水面下翻滚欲来的波涛。答案只有一个,很简单,一句话——这根本不是我的手机。

颤抖着手指,我几次要在回复来电栏中按下自己手机号码却始终没能按下。我在犹豫什么?又在恐慌什么?吞咽一口干涩的唾沫,我只觉得喉咙要冒火。同时,脚底心传来的凉气却笔直地由下往上地往头顶上窜,呼吸间,后背的衬衫一片冰凉。脚后跟处蓦地一痛,一个肩扛蛇皮口袋,赤脚穿着一双褪色拖鞋的中年男人靠近我,操着生硬的普通话,连连向我道歉。我没搭理,依旧凝视着手机,脑中空白。不一会儿,这中年男人又撞了下我肩膀,凑到铁栏杆旁,张开蒲扇般大小的手冲出站人群中冲他走来的一个搀着两个小女孩儿的又黑又胖的脸浮肿得好似一块发糕的孕妇挥舞。这时,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是我手机打过来的。

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那头立即传来叫我如堕深渊的声音——是那个女人!昨夜那个女人!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谢天谢地,总算找到了手机!

于是,答案十分明了,事实无比清晰。那就是,昨夜那一场该死的混乱中,我和那女人错拿了彼此的手机。令人吃惊的巧合的是,我和她手机的型号外型居然也是一样。估计这种笑话也就是我这样的人才能弄出。我是怎样的人?天底下恐怕没有比小娟和小娟她妈对我的概括更准确的了。傻瓜,你就是个傻瓜!无论是前者斜着眼角冷冷地打量我的额头,还是后者戳着食指狠狠地戳着我的脑门,两人都得出如此一致的结论。当然,小娟她妈后来还为此特地做出过补充,说,这年头,傻瓜才赚不到钱,赚不到钱的都是傻瓜。此刻,我对这句饱含哲理的话自然不想深究,撞击着我耳膜,狠敲着我心扉的是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

那女人接下来说的第二句话是,你到火车站了么,你姑妈坐上一个车次的车提前到了,现在就在我身边!

等我一口气跑到了车站外的一处绿地,在两株婆娑的银杏树之间,果然发现了一张石桌,四张石凳。这时,一个身穿白色长款连衣裙的年轻女人坐在其中一张石凳上,递给坐在她身旁的那个弯着腰,手捂着腹部,表情痛苦,头发花白的枯瘦的女人纸巾。一滩污秽横在枯瘦女人的双脚间。

姑妈!我冲枯瘦女人匆忙喊了一声,俯下身,帮着她拍打着后背,您还是晕车?晕得这么厉害?!说话同时,我却望向姑妈背后,盯着那女人的脸,视线许久没有移开。白天里她不施粉黛的模样与昨夜判若两人。

趁着姑妈继续呕吐的空隙,我和她换回了手机。她略微朝我点了点头,转身离开。我努力不去在意眼前那苗条的背影,只垂着眼皮盯着地面,然而仍不小心瞥见那白绸缎般脚跟处那仿佛活了的小蛇般的青筋。小蛇扭动,跳跃,好似一条纤细的正跳着舞的丝带。一瞬间,我只觉得咽喉处一紧,仿佛被什么东西缠绕着缚住一般,嗓子在极度干涩之际似乎又获得了极度的兴奋,又似乎想抓住什么东西。那小蛇渐渐缩小……一切合乎正常的秩序正在按部就班,照着原有的逻辑维系,眼看就要各归各位。

然而,突然,这种秩序被打破。

好不容易止住呕吐的姑妈突然抬起头,朝那背影着急地叫唤,

你这是要去哪儿?小娟——

小娟?!

经由一个彼此交汇的眼神,我从她脸上察觉到羞愧与赧然。我和小娟分手的事我当然没有告诉姑妈,事实上,姑妈这次从农村来我这里,也主要就是为了见见这个未过门的侄媳妇。

我小时候母亲就和父亲离异,父亲常年在外边工地上做建筑工,后来一天踩空了脚手架,人就没了。在农村老家,我唯一至亲的亲人就只有姑妈一个,姑妈也只照料我一个,她一直没有结婚。从我记事起,就记得被一片芦苇包围着的村东头的小教堂。据村里的老人说,这教堂是早年一个红头发绿眼睛白胡须的洋鬼子募集修建的,直到现在,每个月还时不时的有一身黑袍的牧师来此布道。天气晴朗时,耸立的教堂尖顶上闪着金光的十字架上总是停留着三五只肥硕的花喜鹊。十字架下是刷成朱红色油漆的一座砖瓦房。后来由于年代久远,那些朱红色的油漆大都已经剥落,露出青砖表面的墙壁上就被村里的孩子当作涂鸦的画板,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在上面或乱画或写上某某某是王八蛋之类的泄愤的判语。然而,这些孩童的杰作很快都被姑妈仔仔细细地冲刷干净。姑妈信上帝。人活着,就是要受罪。只有相信主,才能脱离今生的悲哀,才能在死后到达天堂。这几乎就是姑妈在疲乏耕地劳作之后全部的人生信条,也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两条信仰之一。她的另一条信仰自然就是我。壮犊子,(通常,姑妈从不呼唤我丁强壮的全名,而只叫我这个昵称)什么时候,你结了婚,娶了媳妇,姑妈就了却心事,心满意足喽。从我工作开始,每次和姑妈打电话,这句话就成了挂在她嘴边的碎碎念。因此,不难想象,在得知我与小娟正式步入谈婚论嫁阶段状况时她的心情。现在,这份心情依旧被保持着,完好地保持着。尽管,事情本身已成了一个谎言。

人生苦短。必要时,欺骗与被欺骗,都成为一种美德。望着头发花白,冲着我满眼期待,并已一手拉住那女人胳膊的姑妈,叹息一声,我决定将这种美德发扬光大。以买矿泉水为由,我拉着始终沉默的女人一路小跑,在附近的一个小卖部的门口停下。

买了两瓶水之后,我拉着女人并排站在小卖部的冰柜跟前,瞧着冰柜的玻璃拉板上横卧着一只黄白条纹的大猫。那猫半眯着眼,正在打瞌睡。圆滚滚的肚皮随着它沉沉的呼吸有节奏的起伏着。冰柜旁,一辆小货车正敞着车门,两个将T恤卷到肚脐上方的男人正在搬动着装饮料的纸箱。周围交错地马路上穿梭着一辆辆进出火车站的汽车。汽车间或吵嚷的马达声和专属的刺鼻的尾气在空气中弥散。紧贴着我们背后不停传来的是搬动纸箱的摩擦声与小卖部收银台对面一摞纸箱上静卧着的电风扇扇来的热风。

深吸一口气,我从皮夹里抽出一沓钞票,递给了那女人。

什么意思?她脸顿时涨红,问得有些惊慌。或许是出于惯有的警觉,还很紧张地扭着细长白皙的脖子来回张望了下四周。她并没有接过钱。

好事做到底,我故意不去看她的表情,舔着嘴角又下意识地耸了耸肩,接着道,就像你已经做了的那样,让这个误会再持续七天,是的,只要七天,直到……说到此处,我回过头去看不远处坐在石凳上的姑妈,说,直到她老人家离开。

我干脆把钱塞到了她手里。她立即显得十分惊慌,身体微微摇晃,说话也变得结巴,对……对不起,我……我原本只是想……想要找……找到我……我的手机……才接的你……你姑妈打来的电话……我原本并……并不……想……想要冒……冒充你……你的……女朋友的……是……是你姑妈一……一开始……就……就……断……断定我……我是小……小……

我不耐烦地打断她,说,这不是我希望听到的。说完,才惊觉说话口气的不容置疑。这种语气是我对小娟从没用过的。一种隐隐约约的优越感支配着,主导着我此刻的大脑,似乎正无比清晰地谆谆告诫着我,对待眼前的女人,就该这么说话。

她脸变色。绯红转为惨白。原本绞缠着的十指分开,双手贴在身体两侧,紧紧攥成拳。似乎她正在生气。这种人也存在自尊么?留恋的,我再次放肆地欣赏她的脸孔,微微扯动了下嘴角。简简单单的假装别人的女友,蒙混一个农村老太太几天,就能拿到这么丰厚的报酬,这种好事不是天上掉馅饼,又是什么?忽而,一个搬纸箱的男人朝我们这边吹起了口哨。

她微微蹙眉,脖子垂得低了又低,竟把钱又还给了我。

不够么?我说话同时,脸上一热,有些尴尬地再次拿出了皮夹。这时,一直趴在冰柜上的花猫突然惊醒,喵呜一声,在玻璃拉板上跳下,弓着身体,如一阵风般地从我和她之间狭窄的缝隙窜过,眨眼间不见了踪影。

她咬着嘴唇一个劲地摇头,伸长脖子越过我的肩膀,瞄了眼正往我们这边投来好奇目光的那两搬纸箱的男人,蓦地,拉住我胳膊,一字一顿地道:我不要钱。只请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从那一刻起,这个叫林小露的女人在我心里就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一直留存至今。

怪异?郑丽丽听到此处,重复着这个词,又一阵大笑,这次笑得不同于前一次那样的夸张,但却是仰着头,一边笑一边冲我翻白眼。跟着,一口饮尽咖啡后,她用冷峭得不带一丝温度的声音刺向我,难道到了现在,你还要否认……否认你对她……而这一切仅仅只因为她是……是一个……

够了,我做了个手势阻止她说下去。看着已经黯淡下来的窗外,我站起身,用仿佛刚走出梦境乍然苏醒之人那迷糊的语调说,再不走,怕是要堵车。

尘尘一梦 说:

本文结构分两条主线:其一,主线为三年前我和林小露的故事发展;其二,副线为描述小说现下我和郑丽丽三年后的现状。整体叙事两条线索穿插。 本文文风,较为含蓄,清新。喜欢本文,请加收藏,欢迎评论。